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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简史》6-4 生命,原本就是一家人

《万物简史》6-4 生命,原本就是一家人

作者: 北京杜豆豆 | 来源:发表于2019-08-15 16:11 被阅读533次

    万卷好书236《100本互联网人必读》系列:《万物简史》6-4 生命,原本就是一家人

    文/杜豆豆


    倾一生之力,读经典好书,写有厚度的文字,过有深度的人生。大家好,我是杜豆豆。欢迎收听我解读的《100本互联网人必读》系列。

    执着

    1

    问你个问题:“对于写作者,你认为自己的思想传递重要,还是迎合用户的思维更重要?”

    你向一家著名的杂志社投了稿,是一篇你自己最得意的大作。你盼星星盼月亮等回音儿,可等到的却是编辑这样的神回复:“对不起,你的题材太冷门,能不能换个话题?”

    这种事儿,你经历过吗?不瞒你说,我不单经历过,还不止一次。你我这种自我欣赏的写作情结,行内有个俗语叫做“自嗨”。你自己觉得好,但未必市场买账,所以编辑都告诉你“要有用户思维”。

    但反过来,对作者来说,去猜测市场导向来迎合,写起来会很累。我不想自己的人生太累,我读书写作是为了让自己有所得,不是为让别人叫好。世上有的是有缘人,何必为了一小撮无缘人而委屈求全?

    所以,这问题若砸给我,我更愿意选择默默传递思想,而不是迎合市场。

    不过,好在我知道我并不孤独,常常能自得其乐。何必埋怨呢,这种事儿太常见了。喏,鼎鼎大名的达尔文就遇到过。1859年,他写了一本新书,寄给了英国著名杂志《季度评论》,结果编辑热情地建议他:“这个主题太窄,你写本讲鸽子的书吧。现在人人都对鸽子有兴趣。”

    不愧是有见识的博物学家,达尔文才不理会谁爱谈论鸽子呢,他坚持出版了这本书。这本书,就是被誉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物种起源》。达尔文要听了编辑的,你今天还能见到《物种起源》吗?

    伟人之所以伟大,往往是因为他们更执着。

    2

    要说达尔文的童年,可以说是幸福而平凡。

    生活条件优越,家学渊源深厚。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是医生和科学家,这让他从小就对化石和博物学兴趣浓厚。

    童年里最大的不幸,大概就是他8岁时母亲的过世。从那以后,父亲就对他操碎了心,一心想让他继承衣钵去学医。可没想到,他上大学进了医学院,见血就晕,见病人就紧张,最后不得不转学神学。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今后也就是个默默无闻的乡村牧师。

    可人生就在他22岁时发生了急转弯。这个见血就晕的弱书生忽然一夜之间变成了勇士,要来一次说走就走的环球旅行。他被海军探测船“贝格尔号” 船长菲茨罗伊选中,力邀他一起远航。而这一决定还受到了父亲的鼓励成了行。

    热情,才是勇敢的最强动力。

    3

    达尔文长达5年的航行开始了。

    尽管航行中历经艰险,还不时要应付菲茨罗伊的坏脾气。但无疑,这次航行成了影响达尔文一生的壮举。这次壮举不单磨砺出了他的冒险精神,而且所收集来的标本、地震的经历、新发现的物种、考察中的记录,都成了他一辈子研究的素材库,成就了他日后成功的事业声望。

    不过,他在这次航行后,并没有马上提出进化论,而是开始平静地整理他5年的航海考察成果。结合他年轻时读过的马尔萨斯的《人口论》,他慢慢形成了自己的进化论观点,并试图将它系统而整体地表达出来,形成理论。这部手稿是1842年完成的。

    事实上,达尔文最初的想法,是到死都不会发表自己的手稿的。因为本就生性怯弱谨慎的他深深地知道,在一个基督教信仰占主流的社会,自己的发现会带来多么强烈的争议。

    要不是因为1858年夏天,华莱士的一个包裹寄来了一篇关于自然选择理论的草稿,让他发现和自己手稿的观点不谋而合时,他可能还下不了这个决心。最终,他还是在小儿子病亡的悲痛时刻,把自己和华莱士的理论同时寄给了林奈学会的一次会议,并随后整理出版了他的进化论著作——《物种起源》。

    想想《季度评论》编辑的“鸽子”建议,只能无奈地苦笑。他哪里能够真正领会一位博物学家的坚持和历时20年的心血,以及这些见解的非凡和思想的来之不易呢?

    该“放鸽子”的时候,还是放了它吧。

    有时,放弃也是一种智慧。

    落叶的放弃

    4

    就在《物种起源》引起轩然大波的同时,另一个重大的科学发现也在进行着,它就是“基因的发现”。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主要描述的是进化论的主张,他并没有解释物种到底是怎么起源的,某一代出现的优势又是如何传给下一代的。而关于这个问题,一位名叫孟德尔的修道士孟德尔提供了答案。

    事实上,孟德尔是个训练有素的科学家。他选择了七种豌豆,通过杂交的方式,研究这些豌豆的遗传特性,发现每一颗种子都包含两个“遗传因子”,一个是优势的,另一个是劣势的。这些因子相互结合,就会产生可预期的遗传形式。在这个实验基础上,孟德尔形成了一套遗传理论。今天我们称它为“基因”理论

    可惜,孟德尔的理论在当时几乎被大家完全疏忽了。现如今,达尔文和孟德尔理论的结合,已经成了20世纪生命科学的基础,但这都是后话了。

    达尔文在生前虽有诸多殊荣,但都不是因为《物种起源》,而孟德尔几乎是默默无闻了一辈子。直到后来“现代组合理论”兴起,将两种思想综合归纳后,两人的成就才终于开始被众人接受。

    真知灼见,终究不会淹没在科学的汪洋大海中。一旦世界准备好了接受,它们就会很容易被人们重新发现。

    5

    你为什么会恰好在这里?想想就神奇。

    如果向上追溯20代,至少有不少于100万个祖先的结合奇迹般地决定了你的存在。

    如果拿你的基因和任何人比较,你会吃惊地发现,原来你们之间的基因99.9%都是相同的,造成我们不一样个性的,居然只有千分之一!

    那么,到底是什么在主导着你的遗传特征呢?

    让我们还是从细胞说起吧。你体内的每一个细胞核内有46条染色体,里面包含着一组完整的生成和和维持你生命所必需的指令,俗称DNA。DNA会自我复制,差不多2米长,挤在小小的细胞里。

    DNA最早是瑞士科学家米歇尔发现的,他给它取名叫“核素”。但当时大家把遗传学研究的重点都放在了蛋白质上,几乎没有人意识到DNA的作用。

    后来,还是年轻的研究者摩尔根通过长达6年的果蝇杂交实验,发现了染色体在遗传中的重要作用。之后,科学家埃弗雷经过15年努力,在实验中将一株不致病的细菌和不同性质的DNA混合培养,终于证实了DNA在遗传过程中的支配作用。

    DNA结构之谜是由沃森和克里克最终破译的,不过他们的突破,同时也借助了另外两位科学家的研究成果,离群索居的威尔金斯和神秘傲慢的女性研究者富兰克林。他们的研究结论是:在DNA中,含有4种化学成分,它们以配对方式排列,形成了双螺旋模型。

    复制是DNA最大的特点,而且这种复制往往极其精确。但极其偶然情况下,百万分之一的概率,会出现错误。这种情况被生化学家成为Snip。错误的坏结果是你可能会得病,好结果有可能会突变成某种保护机制,比如增加红细胞让你更适应高海拔生活。这种变化经过长期积累,就可能产生人或者人种之间的差异。

    6

    从某个意义上讲,生命的目的是要使DNA得以永久存在。

    如果你读过《自私的基因》那本书,你会更加明白这个道理。97%的DNA并不为你服务,而是服务自己。反过来,你不过是为它效力的机器。繁殖后代、传递基因是生命最强大的本能。

    生命只想活着,根本就在DNA身上。

    脑洞大开的科学家们,对基因做了各种奇怪的研究,试图发现基因更多的秘密。

    比如,把老鼠眼睛的基因植入果蝇的幼虫,同源基因如何对所有生物发指令,不同生物染色体的不同,导致肥胖症等不良行为的基因,意念对基因的影响,破坏某种关键基因反而会使老鼠更健康等等。

    但似乎我们了解得越多,反而更加迷糊。不过,至少我们明白了一点:所有赋予细胞生命的化学过程,从DNA到RNA的信息传递是协调一致的。

    这意味着,所有生命,不管是香蕉还是人,是细菌还是大象,都是从一张蓝图发展起来的。

    生命,原本就是一家人。

    一家人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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