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的性善论,提出的王道政治理念,以及对天的理解为道德的宇宙,被认为是儒家的理想主义。那么相对的,儒家的现实主义就是荀子。
首先,直接相对的就是他的性恶论。孟子的“性”是善的,源于“不忍人之心”,发展为仁义礼智。强调的是道德的内在化,是本性要求的道德。
而荀子却提出“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那么“性”为“情”,为“欲”,讲求人天生追求利欲的本性。针对“性之恶”,荀子有应对之法,为“化性起伪”。“伪”,人为。强调的是后天的学习调节,而“善”是人后天努力的结果。
其实无论是孟子还是荀子,都认为人的本性在于“情”的。只不过,一个更关注“情”中好的一面,一种善心;而另一个更关注“情”中私欲部分,为人与人、社会里混乱的根源。再看性恶论的导向,还是礼。
先讲荀子的社会政治观念,他认为社会组织的产生皆因为人需要人与人的互助、联合,“群”的作用。而结成组织,不至于混乱,就需要“分”,即一定的等级区分和职业分工。又为了保证这个分工等级,就需要一定的社会礼法制度和道德教化(被称为“义”)。
这样礼不仅成了调节限制人的“恶”(私欲)的必要手段,也是治理国家和社会控制的基本手段。
荀子的“礼”,总是要伴着“法”的,总称为“礼法”。是“礼”诉诸于一种强制性,转化为“法”。强化了新地主阶级而建立的封建等级和集权制度。
《荀子》有一句很有名的句子:“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这是荀子看到群众力量的作用,也是对王的“民本”要求。故荀子的政治观念,“隆尊贤”的“王道”和“重法爱民”的霸道被认为是真正贯彻发展了儒家的“外王学”。荀子的弟子韩非和李斯师为儒家集大成,却转为法家的代表,说来也是不能想象的。
人性之“恶”,需礼的调节,也要国家法制的限制,而另外就是人后天的学习和认识了。这便成荀子的知识论。
首先荀子肯定人有认识的能力,“智”者。人有认识的感官“天官”,如眼、耳、鼻、口等,可以得到认识对象在感官上的印象。之后就需要“心”,也叫为“天君”,加以分析、辨别、证明,也就是对印象的解释整合,所谓“证知”。为了确保认识的客观全面,荀子还提出“虚壹而静”的方法,看到的是“虚”,已有认知对新认知的干扰;“壹”,另一些事物妨碍专心认识;“静”,梦幻或空想会扰乱认识。
荀子也如墨家、名家一样,重视名与辨的作用。荀子的名也是站在现实主义上提出“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贵贱,下以辨同异”的名的作用。也确定直接的表明所谓“名”是人创造便于理解沟通的“约定俗成”的东西。为此“名”分类为共名和别名。共名是推理的综合产物,如“物”,别名是分析过程的产物,如“鸟”。
以前的性情观,社会政治观,认识逻辑观,还要立足于荀子的自然观。
荀子吸收道家对“天”“道”的认识,认为“天”是自然的,客观存在的。“天”有天的运行规律,人有人的社会法则。两者之间都是自然的产物,政治人世的动乱与“天”无关。更甚至,荀子还有一些朴素“人定胜天”的观念。认为人在掌握一些自然规律后,可以控制利用万物。
然而荀子主张保留的祭祀、卜筮等宗教仪式被认为是唯物主义自然观不彻底的表现。对于这,又要说《中国哲学简史》里,关于荀子的“以诗代宗教”的说法了。
这个说法,肯定荀子看重人“智”的一面,又重视人的“情感”。荀子的性恶论既然把本性看为是人的情与欲,其实也是他对人之性情的理解。宗教化为诗,诗里的情感,又不妨碍理智的进步。第一次看到这样对于厚葬礼仪的解释的时候,真心美到了。这就是诗的力量吧。
总的来说,荀子的理论,对于两个学生转为法家实现了政治的统一。还有之后儒学为尊,实现思想上的统一都有些不可小觑的作用。而荀子的唯物主义自然观,和“法后王”的历史观,也有着对社会历史的进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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