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像一群美人,躲在绿树丛中,巧笑嫣然。不是有谁在为它精心装扮,它只接受温暖的问候,然后就把自己的生命用艳红点燃。我喜欢这如美人的草莓,草莓引来了春天。
刚进入四月,外面还有残雪,它们在阳光房中蓬勃生长。深绿色的叶片,拱卫出一点点素白,长长的花茎,顶着小花冲出重围,在叶片之间,让那一点浅白得到光的眷顾,心满意足了,小草莓豆豆就隐藏于黄色花蕊之间。花瓣谢了,花蕊消散,草莓豆豆露了脸。那时的它们很丑,说绿不绿,说白不白,脸上还布满了小麻点。一天又一天,它们一点点膨胀,大约一个月左右,脸蛋光滑了,它们长大了。它们把阳光房中的温暖当作春天,接受透过玻璃窗的阳光亲吻,就羞怯地红了脸蛋。这一颗颗素心红颜的果实,在五月之初开始成为我们果盘中的常客,它们前赴后继,小花继续开,果实继续红,足足能贡献给我们一个月的香甜。
阳光房中的草莓很幸运,没有经受冷冽的苦寒。它们还有一群兄弟姐妹,生长在室外,赤裸裸的被埋在冰雪之中,苦捱苦盼。严冬过去,它们是最早苏醒过来的绿色,从秧心露出一抹浅绿开始,那嫩嫩的芽心就挺拔向上,不颓丧不抱怨,颜色由浅碧渐渐转向浓绿。春寒料峭,依然生长如故,五月初也开始萌出花蕾,一个月的孕育,到了六月,就可以品尝大地之中应季的草莓了。从第一批果实成熟开始,大地的草莓和阳光房中的草莓毫无二致,挂果也能持续一个月。但是,相较于阳光房中的草莓,大地中的草莓味儿更浓,果儿更甜,是与阳光直接拥抱的原因,人为改变了它的生长规律,它的果实多多少少总是有点缺憾。
我喜欢草莓,不仅因为它那种带着香气的独特的甜,还因为它的生命力顽强。这边还开着花结着果呢,那边已开始向四外吐出长须了;长须长到半尺左右,几根小白须就一头扎向泥土之中,上面对应一点绿;小苗初定,刚有两只小叶片,这长须就又向前爬了……就这样生生不息,一棵秧,能四面八方的繁殖出一片。
果实享用完毕,就必须对密不透风的草莓秧苗进行清理了。老秧拔掉,留下刚刚繁殖出的小苗。小苗也不能让它们呆在原地,拔下来重栽,让它们成为有规律的一行行一排排。市场上有卖草莓苗的,几毛钱一棵,可是栽植草莓,每年栽下的苗总没有扔掉的多。这东西一旦成为商品拿去交换,它就有了身价啊。我拔下小苗常常舍不得扔掉,总希望有人能用上它们,可是问左邻右舍没人要,很多人家都嫌麻烦,根本不栽呢。
我喜欢草莓,还因为它无论什么年景,总是如期而至,不像梨苹果等水果,或许今年结了,明年就休息,总讲究的有个大小年之分。草莓就不同了,只要有水有肥,它雷打不动般,到日子该开花开花,该结果结果,从不耍脾气使性子。这样的草莓,谁能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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