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个肾嘛,别那么认真

作者: 莫青山 | 来源:发表于2017-06-21 23:59 被阅读443次
    佛说人生之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

    花丛懒回顾,修道半缘君

    “你可不可以不要走。”张韶在我几天没理他以后,又发来了这样一条短信。

    “别理我,我想静静。”隔着屏幕我都想像到他那张脸,肯定因为难过而过分的白,细长的像星星一样的眼睛,清澈的看着我。这眼神带给我莫名的罪恶感,我讨厌这种感觉。

    我回这条信息给他的时候,我的裙子还没有被身边的这个男人给扯掉,而刚才的那个短信,像秋天的河水一样泼在了我才燃起的荷尔蒙上。男人似乎看出了我的异样,迅速夺走了我的手机,扔在地毯上,嘴巴开始在我的耳朵边脖颈上亲吻,一点点的刺激我的敏感,我的眼神又开始变得迷离,欲望在复苏。

    他一手拥着我的背,一手在我的裙里摸索。指尖划过我大腿内侧的敏感,向深处,嘴巴也开始一点点向下。我喜欢这样的长得好看的熟男,熟悉女人每一处的敏感与需要,懂得做爱时深浅、懂得把温柔和粗暴用的恰到好处,真是一个不错的床伴,可我笃定了,我们下床之后便是陌生人,不睡同一个男人两次是我这几年以来的习惯,除了张韶。

    这个好看的男人是我在朋友的聚会上认识的男人,那种看一眼就知道这是我要睡的男人,1米8的身高,结实均称,好看的脸上带着成熟的低调,气质很稳,莫名其妙的吸引着别人,在场的几个女子都围着他说话,这声音太好听。

    我笑意盎盎的坐在他身旁,故意把裙子向上撩了三分,隐约性感又不是失礼貌。谈笑风声之间,我从包里拿了一支la rose附身向他借火,我看见他看我的眼神,像动物见到猎物发出的那样的光,与我有着一拍即合的默契,不经意的肌肤的触碰,暧昧就在幽暗的空气里流动着,酒精和香烟真是让人迷醉的东西,聚会结束后,我便开车跟他走了。

    今夕何夕。何夕有你。

    每次看到有人在夸彼此熟悉的那些才华与颜值并存的帅哥时,我的内心台词是,我睡过。

    这种内心的暗爽感,比睡那些男人的过程还爽,原来对于女人心里满足比生理满足来的有趣多了,一如我爱上你摸我的头发,你却爱上我在你身上如脱缰的野马放肆驰骋。

    可我在他们面前依然什么都不说,扮着那个多年如一日的清纯乖乖女,这样就很好,就像从前一样,我安静而平和的被这个世界爱着,如同我曾爱着的平静。

    我的人生是平顺的,家境不错,又遗传了母亲的美貌和父亲的智慧,美貌像一张这世界的通行证,让人感受到这世界带来的善意,很少有人拒绝我发出的求助,如果有麻烦的话,大概也就是公共场合有人主动帮我投币要号码,去邮局会被工作人员记住电话发信息,这对我来说不算什么。

    因为我有男朋友啊,高中时我在成绩最好的一班他成绩最差的六班,他和别人打赌一个星期追到我,后来他做到了,我早就看见了那个白衣翩翩的少年,星星一样的细长的眼睛,却透着狡黠,常常被英语老师罚站在门口,却一副无所谓的表情。

    酷酷的样子好像《春光乍泄》里的黎耀輝,那时候我刚好迷恋着王家卫和他的电影,老师让我读《平凡的世界》的时候,何高远却送了一本韩寒的《三重门》,我拿到这本书后想着,或许他看到了我内心的叛逆。

    于是何高远就成了我男朋友,我会在放学后去看他打蓝球,他把衣服扔过来的时候,很多女生会投来羡慕的眼光,我便不好意思的把红的脸埋的更低了,心里却溢出满满的骄傲,这个好看的桀骜不训的男人,拥吻我的时候轻轻的,温柔的我的心都能飞起来,高三的时候他特别努力,我陪他补课,为了一起考上我喜欢的那座南方的城市,最终我们还是去了不同的城市

    那一张张往返的车票是爱着他的奋不顾身的证明,可是每一次我们总是小心翼翼的不敢越出更后一步,母亲从我十三岁就开始告诫我,第一次一定要和未来的老公,不然就是不自爱,就算同宿舍的女生开始拿这事取笑我,我依然觉得我妈说的有道理。

    有一次在学校的宾馆里,我们说了很久的话,他借故宿舍关门不想回去,躺在我的床上耍赖,我从浴室穿着衣服出来的时候,他突然把我抱到床上激烈的吻了起来,我一时喘不过气,却觉得他不正常,那天晚上他终究没有用强抱着我平静的睡了。可是那晚之后,好像什么都有点不一样了。

    直到大二的某一天,我想给他一个生日的惊喜,却在他的学校看到他牵着别人的手,那双星星般的眼睛看着那个女生,我的心都凝固住,整个人如同石化,而他抬头见我时,眼神错愕之余很快又恢复平静,好像早在预料之中,我连动手打人的力气都没有了。后来他说,因为她能给他的是我不舍得给的东西。

    呵呵。

    我不记得我怎么从邻城回去的,前尘往事如烟般飘在眼前却让人有抓不住的悲伤,而我,路上一滴眼泪也没有掉,那晚我一个人坐在学校的球场上喝了12罐啤酒,那个从入校就特别照顾我的法律系学长不知道怎么找到我后把我扛回了宿舍,我哭着笑着还大声的骂人,何高远,你这个王八蛋,劳资才不要稀罕你,你去死好了。

    第二天我开始生病,爱情就像一场重感冒,或许烧退了就好,不知道是不是心有愤恨,这场重感冒一直坚持了一星期,我请了两天的课躺在寢室不想动。

    学长竟然混过宿管天天带食物和水果来看我,我就想呆呆的躺着,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学长说,你若都不珍惜自己,谁会爱你。嗯,我得赶紧好起来。何高远打了几个电话过来,我让室友挂了,我已然不想再面对他,我这种看起来坚强的人,逃避才是最好的出路。

    学长说想再陪我两年所以报了本院的研究生,我嘴上什么也没说,却在心里却对他充满了愧疚,我不能当他是情感的稻草,这不公平。对于我,没有一眼爱上的男人永远都不会喜欢,我一直这么以为。

    陪君醉笑三千场,不诉离伤。

    毕业那天我和同学喝了点酒,晕晕的,凉风吹着的感觉真好,我和学长走在南方城市的林荫道上,潮湿的空气有淡淡的花香,我的记忆晃惚,陪我在这条路上走了两年的学长。

    人生就是一场场遇见和告别,如同我在那个夏天多看了何高远一眼,如同那个早上接待新生时学长看见了人群中的我一样,可是我们终将别离啊,不过是时间的问题,原来每个人注定都是要孤独的,不到死去,你都不知道终点在哪里,陪伴你的会是谁。

    学长轻轻的牵了我的手,我没有拒绝,在夜的掩护下,我们自然的接吻,我指着远处不远的华美达说,我们今天晚上住这里吧,学长有点意外却答应了我。第一次我应该给自己找一个好点的地方,他进入身体的时候极其的温柔,我并没有想像中的疼痛,眼泪却不争气的流了下来。

    失恋没有哭,母亲做手术没有哭,却在这样一刻莫名其妙的巨大的失落和悲凉,原来我珍视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他看着床单上的殷红,我说可能是来大姨妈了。嗯,我真的不需要他抱歉或是愧疚,更不想他负什么责任。

    第二天一早我便在他沉睡中离去,在此之后的一个星期,他忙于各种毕业实践,而我偷偷买了北上的车票,换了电话亦删除了他所有的联系,消失在他的世界里,没办法爱他,只好离开。我们总是在别处受伤害,又对不爱的人绝决,人就是这么一奇怪的动物,想要填补一处漏洞却戳自己更大一个窟窿。

    在朋友那听说他找过我很多次,甚至来到我的城市,只是我离开以后,就连父母也不知道我具体的住址,我流浪在这冰冷的陌生的城,享受着一个人的孤独。

    我常常在深里码字,写不出东西的时候我就一根根的抽烟,但有时候很残酷,烟都抽完了却写不出一个字。有人留言说,不多识一些人怎么能写出人性来,你需要多见识一下这世界,也不要拒绝这世界的意图。嗯,我没有拒绝,我在公寓里烧到快要不能自理的时候,一个微信好友带来了退烧药和白粥,也带来了避孕套,半生半死的状态下竟然和一个陌生人做爱,他很快,我也完全没有感觉,之后我就删除了他所有的联系。

    你看,这世界也总有人给你上课,然后再狠狠的煽你一嘴巴,告诉你,这才是事实,然后离去。

    他试图第二次约见的时候被我嘲讽了一通,他骂我精神病还他么装清高,哼,我精神病我不知道嘛,还需要你告诉我。

    我突然很 好奇男人对于下半身的冲动到底可以让他突破多少底限,反正也没有爱的人,既了解人性也解决一下偶尔的冲动,但我的原则是基本都是眼睛细长而好看的男人,嗯,有那么点何高远的味道。

    真的,我睡过一个看起来品质兼优的好男人,刚送完老婆上班就向我报道,一边自责着却一面推倒我,我也睡过一本正经的年轻公务员,初见面时慢条理斯,温文而雅,却别有心机的发送了我一套情趣内衣。还有我们新来的帅气男上司,在办公室里。

    但他们都不知道对于我而言,不过都是一次性用品,和用过的避孕套没什么差别,走个肾嘛,不必认真。

    张韶是我睡过的唯一一个学生,那是我在游泳馆认识的男生,我的技术还很生疏,常常半圈就靠在边上休息。他修长结实的身影像海豚一样,游起来真好看。

    连续几个星期一之后,有天他出去的时候递了一瓶水过来,说,游泳的时候补充一下水分会比较不容易感觉累,哦,挺细心的男生,我才发现原来我从来没有带过水,他看向我的时候眼睛真好看。

    再后来我们留了微信,偶尔聊天,从高度民主自由的美国却干着欺负弱小的事,到春上春树和太宰治,聊喀秋莎也聊于连,却同样喜欢杰克伦敦的呼唤,因爱而放弃的自我,因对自由的向往最终又回归到丛林,人生何尝不是这样?!

    偶尔去他的学校,他骑车载我穿过一排排茂盛的梧桐,阳光泠冽而刺眼,总像有什么东西跌落眼底,我的心像被东西击中一样,却有有隐隐的窃喜,车轮飞快的奔驰着,越过一栋栋礼堂,我们一起享受风亲吻在皮肤上,那一刻毫不孤独,像恋爱般的自在,而我像又回到校园里大一时的自己。

    我第一次主动把男人带回公寓,我们痛快的淋漓尽致的做爱,从天亮到天黑,带着感情去拥有彼此的感觉实在太美妙了,在一次次的精疲力尽后沉沉睡去,早上我们在小厨房拥抱着跳舞,某一刹那,我真想时光就此停住,可是,我有多喜欢就有多嫌弃自己曾经的不堪。

    好时光总是不长久,我们相爱的两个月后,我收到了一个女孩的信息,张韶和她早在半年前便是有了婚约的,父母的意思,虽然他们之间没有什么爱情,但这婚还是一定要结的。

    嗯,我又动了别人的奶酪。

    于是我便恢复了从前的自己,像动物一样,在人群里寻找气息相近的好看的男人,睡一下第二天就拉黑。同一个男人千万不要多睡啊,因为日久会生情呀。

    张韶曾来找过我,我说你会为了我退婚嘛?

    我不能退的,我不能伤害我的父母。

    嗯,那你来找我干吗?

    我爱你呀,我想和你在一起。

    嗯,可是我不爱你呀。

    我看着他细长的眼睛说:

    大家不过睡了几次而已啊,不用那么认真的。

    在男欢女爱的这场游戏里,认真的那一个总是输的特别的难堪

    可是我呀,何尝不想要这痛快漓淋的人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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