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始殇之伤
那个暑假我没事就会去离家近的新华书店,坐在那里的窗台上拿本书看。书店对面开着一家音响店,一边看书一边还可以听免费的音乐。
我想大概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的阅读速度越来越快,记忆力也越来越好。
冀漠北打呼噜的声音此起彼伏,我翻了个身,合上了眼睛,脑海中他的样子不断浮动。
教室里秃了头的老头儿喋喋不休,实体经济长篇大论。南洛程就坐在我旁边,如今我们已经熟络了,有时候我打工来不及他会帮我占座,有时候我也会去书社帮他稍几本书。在青协我们也会互相帮助。
当然,我们并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我们也仅仅只是朋友而已。或者说,他那样的人本不会也不该和我这样的人有什么交集,但偏偏我有着一个让他熟悉的名字——沈墨殇。
我知道,或许是年少的沈墨殇在他的记忆里有着很重很重的份量,这才让他不像别人一样对我那么漠视。然而在他的眼里,我不过是一个和他发小有着同样名字的人罢了。
在书社的时候我曾听他提起过很久以前,在很远的地方,他认识一个女孩。他说她是他们那里的大姐大,天不怕地不怕。会借他作业抄,会带着他闯祸,会打架。就算两败俱伤也不怕。他说她带着他捅马蜂窝,给他糖吃。总之,他这些年闯过的所有祸,大概都要归功于她。他说她仗义,说她正义,爱打抱不平。
他说:“沈墨殇,你们两可真的是完全不一样。”
我知道他的意思,因为唯唯诺诺,忍气吞声的我,早已经不再是那个会因为正义而敢于向强者挥拳的沈墨殇了。他说对了十几年前沈墨殇的所有,但唯一不对的是,他忽略了时间的长河,足以让一个人变得完全不同。
吴兰和我闹别扭的那段时间里,宿舍其他人也渐渐孤立了我。上课我会一个人去,下课我也匆匆逃离。大多数时间我不是在打工就是窝在图书馆里。我好像也没有真正找机会去和吴兰沟通,也不知道为什么,内心坚定的觉的她会想通的。我只是觉得她小女生的脾气需要时间冷静。
但我好像从来没有花时间去解决问题,我更多的,只是在等待。等待她想明白,或者说等待她再主动来靠近我。
我忘记了嫉妒不只是会在男女之间,原来友情里也会有嫉妒。就像当年刘星努力靠近我们的圈子的时候,我也无理取闹也会生气。但是我没想到吴兰会在意这些。
当然这也都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吴兰觉得在我们这一段友情中,她的付出总是不对等的,我就好像从来也没有关心过她一样。或者说我从来都不会关心任何人。也从不会关心她去哪里了,不会主动找她,不会付出。
再加上吴心儿有一段时间找我找的有点频繁,吴兰这才有了小女生的小心思。所以她用冷战的方式提醒着我,告诉我忽略了她。
她说的没错,我确实只关心我自己,要不然怎么会不知道她分手了,要不然怎么会不知道她的生日,怎么会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和对面宿舍的女孩熟起来的。我只是想不明白她为何这样对我,但我并没有认真的想办法或者问清楚。我只是依旧我行我素罢了!
她在等我的主动,而我选择了顺其自然。在我发现南洛程的时候,我毅然决然转了专业。我转专业的理由不全是因为他,还有一小部分原因是因为吴兰。大一末的那段时间,我们之间真的很尴尬。坐在一个教室里要特意避开,住在一个寝室却要前后错开时间去上课。在宿舍也不说话,完全没有交流。
比起冀漠北的冷嘲热讽,比起其他人的眼色,吴兰的沉默似乎更加让我窒息。最后她没等到我的主动解释,却等来了我的转院通知。我想她一定没想到这样的结果。
就像有句话说的一样,我们曾经是最熟悉的人,而现在却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转了专业之后我们虽然还在一个宿舍,但两个学院的课程不一样,见面的次数就更加的少了。用冀漠北的话来说,她都觉得沈墨殇这个人不存在。
寒暑假我也从不回家,或者说我也不知道自己要回哪里去,这世界这么大,这么繁华,却没有我可以待的地方。就算回到L城,我也没有地方落脚。高三那年考上T大的那个暑假,我把L城的房子退租了。走的时候我拉着行李箱,在那个狭小的阳台上驻足了很久,我告诉自己,我再也不要回来了,我要和这个地方彻底的再见。
大学的寒暑假我都是申请留校,这样就可以在学校住宿,然后白天在外面打工。我需要给自己赚生活费,学费,还有其他的费用。我只有让自己不停的转动,才能够获得现如今这刚好摇摇平衡的生活。我很清楚,我不能停,因为一旦我停下来,那原本我支撑的天平就会发生巨大的倾斜。就像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会把我活活压死。
那些日子我就是钟表上的秒针,一刻不停的运作。洗盘子洗碗打扫卫生发传单当家教,只要是不嫌弃我脸丑的愿意用我的地方,我都会去。比起身体上的累,因为容貌被工作拒绝的累才是真的累。
后来这些兼职被我做的很熟练,毕竟我高中的时候,不是在奔向给别人家的孩子补习的路上,就是已经奔波在了打工的路上。
有句话说,没人爱的孩子只配在大雨里奔跑,而我——就是那个只能在大雨里奔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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