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子不举:残酷的杀婴习俗

作者: 范_纽文 | 来源:发表于2017-02-12 11:15 被阅读2424次

    朱德在《我的母亲》中有这么一句话让人印象深刻:“母亲一共生了十三个儿女。因为家境贫穷,无法全部养活,只留下了八个,以后再生下的被迫溺死了。”

    朱德母亲的伟大,体现在她的慈祥、勤劳以及对子女的爱。没看过这篇文章的建议去看看,语言朴实,情真意切,感人至深。

     第一次看到这句话让我不寒而栗,若干年后再读到时仍有寒意。毕竟主动溺毙自己的骨肉——看内容可以想见该不止一个——太过冷血而残酷。朱德在文章中说到:“这在母亲心里是多么惨痛悲哀和无可奈何的事情啊!”当然,这一定是“母亲”不得已的选择,若是可以,没有任何一个母亲愿意这么做。

    很多年后,看到一个词:“生子不举”,略略明白“母亲”为什么会这么做——溺毙多出来的子女这件事,古已有之。

    苏轼在《与朱鄂州书一首》中说: “岳、鄂间田野小人,例只养二男一女,过此辄杀之。”又说“黄州小民,贫者生子多不举,初生便于水盆中浸杀之”。一个“例”字可见溺毙子女作为一种习俗,从宋朝就有了。

    东坡先生在湖北看到的并不是孤例,朱熹父亲朱松的《戒杀子文》说到江西,民“多止育两子,过是不问男女,生辄投水盆中杀之。”朱松在福建为官时又听到“闽人不喜多子,以杀为常……虽有法而不能胜。” 陈渊《默堂先生文集》也说:“不举子之习,惟闽中为甚。”王得臣《风俗》谓,在一般情况下,“闽人生子多者,至第四子则率皆不举”,“若女则不待三,往往临蓐,以器贮水,才产即溺之,谓之洗儿。” 足见这种行为在当时已经成为一种风俗,且有了一个专用的词:“不举子”。而福建一带此风犹烈,已经到了有法而不可禁。

    湖北、江西、福建……有“不喜多子,以杀为常”风俗的不止一地,《宋会要辑稿·刑法二》载,“东南数州之地……男多则杀其男,女多则杀其女,习俗相传,谓之薅子,即其土风。”足见在当时,不问男女,生而杀之,几乎整个南中国都有这种“土风”。

    官府有法令,却屡禁不止,是什么让老百姓麻木残酷到溺杀子女呢?从朱德的文章中当然可以看出是生存的压迫,但朱德的母亲是育有子女十三,存活的也有八个。相比之下,古人笔记说的“止育两子”、“至第四子则率皆不举”,子女并不见得太多,而且到有宋一代,南中国已经相对富饶,二子、四子都不至于成为活不下去的原因。

    社会学告诉我们,所有的世俗行为背后一定有深刻的经济因素在起作用,但你一定想不到,在这个残酷惨烈的溺婴习俗之后起作用的居然是当时的税收。

    没错,只有足够沉重的人头税才能让老百姓情愿杀子也不愿缴纳交不起的税粮。

    宋朝的商税不重,不过3%的样子,但各色人头税却花样百出,沉重不堪。

    蔡襄《端明集》写道,福建“泉州、漳州、兴化军,人户每年输纳身丁米七斗五升”。《淳熙三山志》(今福州)“咸平初(宋真宗年号,约公元1000年前后),夏税(夏熟征收的田赋)及身丁钱总二万九千七百有余,大中祥符四年,诏放身丁钱,独夏税七千六十九贯有奇”。人头税高达夏税的三倍之多。南宋初期,湖南一带 “一丁有出四斗者”,两浙地区“丁钱至有三千五百者”。老百姓 “终年佣作,仅能了得身丁,其间不能输纳者,父子流移,逃避他所,又有甚者,往往生子不举。”

    类似的记载俯拾即是,如范成大说浙江丽水一带“丁钱太重,遂有不举子之风。”赵善燎说“浙民岁输身丁钱绢,民生子即弃之,稍长即杀之。”安徽当涂一带“民生子必纳添丁钱,岁额百万,民贫无以输官,故生子皆溺死”。

    事实上,因为北宋末年的战乱,直接导致当时的中国人口锐减,北宋灭亡前夕到南宋初年不到20年间,包括金、西夏在内,全国人口总数从一亿跌至七千万。而婴儿夭亡率更加剧了宋皇室对人口问题的担忧。针对生子不举之风的盛行,宋皇对生育行为及贫下之家无力赡养新生儿的窘况采取了大量措施鼓励生育,促进人口增殖。

    这样的背景下,除了法律手段外,宋皇室的宣传机器也开动起来,宫廷画师们集中在这一时间段创作了大量的婴戏题材作品。其中包括苏汉臣的《长春百子图》,李嵩的《市担婴戏图》、《货郎图》,陈宗训的《秋庭婴戏图》,苏焯的《端阳戏婴图》等,这些创作意在用婴戏题材中塑造的可爱形象唤起人们对于婴孩的情感和责任。

    画院婴戏图在宋皇室对人丁繁茂的寄望中走向成熟,为中国开创了一个新的绘画门类,并意外地在中国土地上培育出多子多福的传统,并左右了人们的生育观念。直到现在,在春节乡下市集中还能看到白胖娃娃捧着鲤鱼的年画。

    宋代官府一边收着百姓无法承受的身丁钱,不甘半点让渡,一边用法律及文宣手段制止“田野小人”的生子不举,试图以上层建筑的手段来制约人们因经济因素所导致的朴素选择,结果自然是“虽有法而不能胜”。

    中国这片土地直到康熙年间才免去的人头税,实行摊丁入亩的政策,规定“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才让这一陋习在中国大地上慢慢消亡,从此进入人口增长的爆发期,到清末,中国人口号称四万万。

    税收就是这么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行为方式,沉重的身丁钱使得杀子成为一种“土风”,而摊丁入亩则让人口迅速膨胀,以至于清末民初要开始提倡节育。

    朱德的母亲溺毙子女,并非因为人头税,而确实是子女太多,“无法全部养活”,这又是另一种源自经济的朴素选择了,虽然还是很惨烈。

    忽然想到近来吹风甚紧的房地产税。购房政策曾经让这个社会有过突击结婚、假离婚等激进的方式来应对。而今,一边想尽办法房产去库存,一边喊着对房产征收房地产税,这一对矛盾一定也会让人们的行为方式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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