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學了那麼多年英語,和老外交談還是會特別費勁?或者說,為什麼學了那麼多年英語,能跟老外聊上幾句,但是又感覺好死板,老外的強顏歡笑都側漏了?
因為,
英漢的思維差異是杠杠的,老師沒有教你的東西在這裡。
漢語幾乎所有東西都是單音節,一個“飯”字,我就知道是我要吃的東西,一個“滾”字我就知道你不喜歡我待著。英語呢?如果我就來一個Ri的音節,你絕對不知道是飯,所以老外還要留一個思維空間去設想到底你準備Ri什麼,直到聽到ce,才明白你是說Rice。同理,如果有人說Get,還不是滾的意思,只有等说完out了,才知道是讓我get out。
無形中,英語發音特殊性讓它的語言體系需要一个缓冲,有时是整一個場景,才會有個整體確切的概念出來,所以英語是創造性的。
因為說話人可以稍一轉念,就由get out(滾)變成get closer(靠近點)。而聽者處於一直注意你要说的话的狀態中。所以英語注重的是Context而非單個字的時效性。(我猜還跟國外生活大多緩慢有關,所以他們不需要太快的時效)
而漢語呢?漢語就是妥妥的說一就是一,注重時效。中國人生活節奏快,容不得信息的傳遞太慢。
例如“他是一個博學的教授。”每個字都沒有喪失任何的意思,都是實實在在需要傳遞的信息。而且,當說話人說到博學二字,估計聽者已經掌握了最主要的信息,可以不聽下去了,這時候妨礙到的是什麼?就是聽者可以放棄集中的注意力。而對於說話人來說,說了“博學”就等於潑出去的水收不回來(創造力的自動放棄)。
儘管後來也衍生出一些“聲東擊西”的詞彙,例如一些笑話:“你這什麼意思?--意思意思。--這不太好意思吧。--小意思小意思。”但是從發音的角度來說,漢語還是比英語實在的,从时效性的角度來說,漢語又比英語高效。
因此,漢語非常注重個體詞語,以致高效實在,英語非常注重整體上下文,以致可以非常具有創造力。
我們來看兩個例子:
1. 他很博學。
中:He is knowledgeable.
英:He is a walking Wikipedia. (他是一個行走的維基百科。)
2. 让他控球吧。(篮球场)
中:Let him control the ball.
英:Let him run the floor. (讓他控場。)
不要以為學了幾年英語,能夠把這兩句話翻譯對,其實更加自然純正的表達不是第一句反而是下面那句。為什麼?因為中式翻譯還是按照中國人的習慣,一個字對應一個字,以為這完全就是信達雅的信的完美體現,忠於原文。其實老外估計看著就是覺得好枯燥啊。因為他們畢竟不習慣這種重單字、非場景性的表達。
越是有畫面感的文字,才越接近純正的英語。越是一字一頓一個意思的表達,就越中式英語。
我深信,第一種表達能讓你在國外不至於餓死,面對外國人對話的時候,對方也勉強會聽懂,但是最後他回你的很多話,你是絕對聽不懂的。
所以,要學習最純正的英文,而不是僅僅為了四六級考試考研英語的童鞋,從今開始,需要培養非逐字逐句應用英語的技能,而是需要整體的理解后,找出一個最好最貼切的詞彙來講或者寫。
場景:一個女人穿著一件金光閃閃的舞服,閃亮登場中……
台下有人叫到:她真是美美噠!
請翻譯台下那人說的話。
“She is so beautiful!”
Really?
“She is gorgeous!”
Well... a little better...
Answer: “She is dazzling!”
這時候不是因為我選對了單詞,而是配合了整一個場景,最適合說這類型的美的并不是beautiful,beautiful是一個實在的不能再實在的詞語了,永遠只能是美的意思,而dazzling呢?是那種會閃人眼睛的美,美中帶閃,閃中帶美,又可以閃昏人,所以還帶昏的屬性……
所以,小心用那些很實實在在的詞語,通常一個好的Creative Writing創意寫作,或者口語,是比較喜歡用帶有暗示成份的,沒那麼“實在”的詞語的。
中國的教學,教會了大家太多的實實在在的詞語,要想進步,得慢慢過渡哦!
小明:I think I need to
broaden my horizon.
I bet you need to make your life 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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