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清朝和列强签订了很多条约,由于不懂法,吃了很多亏,对于很多关键性问题不重视,随便洋人说什么就是什么,或者签了也不履行,比如说双方互驻对方国家大使馆。反而在外国使者见清朝皇帝该不该下跪这种礼节问题上寸步不让。
一次鸦片战争后,签的条约上有双方各自设立大使馆这一项,签完之后清政府就是不履行,既不让英国人来京,自己也不派人去伦敦。
直到第二次鸦片后,英国人强烈要求必须履行这一条约,清政府才无奈答应。结果清朝下面的官员没一个人愿意去,在他们看来这就像是被流放到蛮荒之地。最后被强制要求去的官员只能无奈给家人写好遗书后,哭哭啼啼地上路了。
但没想到,到了英国之后,发现跟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世界观都被刷新了,一部分有心人借此机会学习了很多先进的政治制度和管理经验,为了日有清政府改革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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