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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读「论语」3.3:人不仁如礼乐何,政以德制度变革

善读「论语」3.3:人不仁如礼乐何,政以德制度变革

作者: 善氏 | 来源:发表于2018-04-28 10:44 被阅读26次

「八佾篇第三」3 

【原文】

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译文】

孔子说:“为人不仁,规则能有何用?为人不仁,文化能有何用?”

【注释】

“如……何”为固定句式,通常表示“……能如何”、“……怎么办”等。

“礼”即一切制度和规范。故将其引申为广义的“规则”。

“乐”音“月”,本意为音乐,古人用以陶冶情操,其所发挥的作用相当于现代的文化艺术,故将其引申为广义的“文化”。

【评析】

礼乐虽然皆出于仁,亦皆用以行仁,但礼乐于人毕竟仍属外因。要想让外因真正对人产生作用,就必须要有内因的接引。也就是说,一个人必须要有主动向善之心,外界的规范和教化才会对其真正发挥作用。

如果一个人自己不肯向善,也不愿接受规范和道德教化,历代制度对此基本都束手无策,尤其当这个人位高权重、无人制约时。季氏行八佾之舞和三家冒天子之仪就是明证。孔子对此也只能发出“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的无奈感叹。

孔子的无奈,在两千多年以前,确属世界性难题。当时的技术手段过于原始落后,通讯基本靠喊,交通基本靠走,这使得制度创新受到了极大的局限。因此在制度选择上,我们不能苛求古人。

但是现代社会已然不同。人类今天在制度探索和技术进步上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这使得在两千年前绝不可能的选项,在现代都成为可能。

因此,当我们今天重新审视鲁国内乱经过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鲁国内乱看似历史久远、过程独特,但究其实质,则与古今中外的任何一次社会动乱并无本质的不同。当年让孔子无奈感叹的这一难题,只要发现症结所在,在今天都能找到根本性的解决方案。

1、法律地位至高无上

发生于鲁昭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17年)的鲁国内乱,起因看似非常简单荒唐。

当时鲁国贵族间非常流行斗鸡。有一次季平子和另一贵族郈昭伯斗鸡。两家因在斗鸡中使用欺诈手段而相互指责攻击,季平子一怒之下便占领了郈昭伯的封地。

作为贵族,季平子和郈昭伯理应知礼守信,但两人却连基本的游戏规则都不遵守。可见在当时的鲁国上层中,规则和法治意识是何等淡漠。

现代文明是通过法治来确保规则得以执行的。宪法是法治的基础和核心,在宪法的原则基础上,再行制定各项具体的法律法规。

在现代文明中,法律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法律面前无分贵贱,人人平等。任何个人和团体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

2、权力来源必须合法

自上古时代的尧舜行禅让之后,历代权力都是靠以暴易暴取得。汤武革命虽有正义性,但只要暴力取得的权力获得社会承认,就会对后来者形成激励。因此,以暴易暴就成为中国历史上战乱纷争的根源所在。

三家之所以可以侵夺鲁君的公权,季氏之所以能大权独揽,也是靠暴力威慑而来。

在现代文明中,以暴易暴的权力获取方式已被彻底抛弃,取而代之的是更加文明的民主选举方式。人民通过选票授予权力,也通过选票收回权力。如此一来,为政者客观上就必须要行仁政,才有可能获得人民的拥护。而对于不行仁政者,人民也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罢免其权力,以使伤害尽量得到控制。

这种权力的和平授予方式,显然更能体现儒家的仁道追求。这也是近代儒生大力推崇民主制度的原因所在。

3、权力运行必受制约

古代社会虽然也有法律,但法律的地位却居于最高权力之下。因此,谁拥有了最高权力,谁就可以免于法律的约束。季平子之所以敢为八佾之舞,三家之所以敢行天子礼仪,就是因为他们掌握了鲁国的最高权力。

季平子与郈昭伯的斗鸡冲突本来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和平解决,但手握鲁国大权的季平子却直接出兵攻占了郈昭伯的封地,彻底激化了矛盾。

季平子之所以能这样做,就是因为他手中的权力根本没有制约。除非依靠自觉,否则无论是鲁君还是礼法都奈何季氏和三家不得。也正因如此,孔子才有本章的感叹。

而在现代文明社会,权力是可以通过特定的制度安排来加以制约的,这种制度安排就是民主。

在民主制度下,权力的运行不但会受到必要的制约,还会受到社会公众的充分监督。这就从制度层面彻底杜绝了权力为所欲为、破坏规则的可能。

著名的英国思想史学家阿克顿勋爵在一百多年前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人类社会已经反复、充分地证明了这句话的正确性。如果仍有为政者不肯主动对权力加以制约,那就只能暴露其“人而不仁,如礼何”、“如乐何”的丑恶本性了。

4、暴力机器必须公有

鲁国内乱表面上是起因于斗鸡,实则是肇因于三桓专权。三桓因此引起了普遍的不满,其中就包括同为鲁国贵族、姬姓出身的郈昭伯和臧昭伯。

由于臧昭伯与季平子也有矛盾,便与被占了封地的郈昭伯一起向鲁昭公投诉。鲁昭公对季平子的专权不满已久,于是趁机出兵征伐季平子。

看到鲁昭公决心铲除季平子,叔孙氏担心自己会成为下一个目标,于是出兵救出了季平子。之后三家又联手攻击鲁昭公,鲁昭公被迫出逃齐国。

原本只是一场法律纠纷,结果被鲁国君臣搞成了军事政变。其原因就在于军队等国家暴力机器的私有。

军队私有,就使得暴力机器成了维护私人意志而非维护公平正义的工具。叔孙氏之所以在季平子最危险的时候出兵救助,一个关键的考虑就是担心自己在季平子被铲除后会受到鲁昭公不公正的对待。

在现代文明中,军队、警察等国家暴力机器全部都是国家化的,它们既不属于任何个人、团体和政党,也不效忠于任何个人、团体和政党。国家暴力机器的唯一效忠对象,就是宪法;唯一职责,就是确保宪法和法律得以充分有效的执行。

只有将暴力机器国家化,法律的至高地位、权力的合法取得和权力的可被制约才有可能获得充分的保障;只有将暴力机器国家化,政权才可能真正服务于全体人民而不是掌握暴力机器的权贵;只有将暴力机器国家化,政权才有可能真正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因此,判断一个政权是否真正执政为民、是否真正民主,不是看它吹得如何天花乱坠,而是看它如何实际行动,是否能将暴力机器国家化,是否能真正做到公器公用。

5、文化应当弘扬正见

法律至尊、权力合法、权力受限、公器公用等理念,都是制度架构层面的问题,都属于“礼”的范畴。这些理念要被社会普遍认同和接受,就需要“乐”,也就是文化发挥宣导作用。

“人而不仁”在孔子时代,礼乐确实无能为力。但是在现代,人而不仁,礼乐是可以大有所为的。

6、礼乐有为需要契机

近代民主的实现,总需要一个历史契机或关键人物的推动,比如英国的大宪章,美国的华盛顿,台湾的蒋经国,不丹的旺楚克等等。

推动民主进程的关键人物,尤其是那些主动将权力还给人民的人,无一而非兼具大仁、大智、大勇的伟人。而距离我们最近的这样一位伟人,就是不丹国王辛格·旺楚克。

辛格国王思想开明,深受不丹人民的拥护和爱戴,有“平民君主”之称。辛格国王不贪恋权位,能以人民的福祉为宗旨行事,堪称是英明伟大的政治家。其大仁大义的圣贤之举直追尧舜,绝不以其小国寡民的地位而有丝毫减损。

这才是儒家政治的追求,是为政以德的标本。

【以人为鉴】现代“尧舜”旺楚克

不丹位于喜马拉雅山脉东段南坡的中印之间,是一个面积只有3.8万平方公里,人口约73万,被群山围绕的小国。

不丹几乎就是老子所谓的“小国寡民”幸福生活的现实样本。年仅50岁就宣布退位的第四任不丹国王辛格·旺楚克具有伟大的人格魅力。他总是行走在不丹的各个地方,和人民直接交谈。每个国民都可以直接上书。人们有意见或建议,会把书信留在他车辆经过的路边,拿石头压住,等待他亲自下车取走。

曾经在英国受过教育的辛格·旺楚克国王在1970年代提出了Gross National Happiness(国民幸福总值)这个理念,他认为国家政策应该关注人的内心幸福,并应以实现幸福为目标。

在这种执政理念的指导下,不丹提出了由政府善治、经济增长、文化发展和环境保护四极组成的“GNH”(国民幸福总值)指标,并且认为这一指标比“GDP”(国民生产总值)更重要。因此,今日不丹经济的高速增长没有以牺牲环境和放弃自己的文化认同为代价。

但辛格·旺楚克国王的目标更为远大,辛格国王认为君主制度有很多缺陷。为改变世袭君主制“好国王是福,坏国王是祸”的不稳定性,确保不丹的长期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辛格国王决意在不丹推行民主制,把权力移交给人民。

不丹民众在国王的呼吁下前去投票,但多数民众仍然希望由国王领导他们,而不是民主选举

2001年9月,旺楚克国王下令筹备起草宪法,以结束世袭君主制,建立议会民主制国家。

2005年3月,宪法起草委员会公布第四稿宪法草案,并经国民议会审批,成为不丹正式宪法。根据这部宪法,不丹将建立两院议会制。

2006年12月,50岁的辛格·旺楚克国王宣布退位。其子吉格梅·凯萨尔·旺楚克登基,继续推进不丹的民主政治进程。

2007年12月,不丹选举产生议会上院。

2008年3月,不丹举行国民议会(下院)选举,首次通过选举产生了议会民主制下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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