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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芳华》中的何小曼:小曼是不会哭的,有人疼的女孩子才会哭

小说《芳华》中的何小曼:小曼是不会哭的,有人疼的女孩子才会哭

作者: 戴着面具的喵小咪 | 来源:发表于2017-12-19 14:10 被阅读3284次

电影《芳华》终于上映了,我还没去看,影评倒是看了很多。从这些人写下的字字句句中似乎小说《芳华》带给我的吸引力要来得更大,于是,一个人,一天的时间,看完了这个故事。

喜欢读小说,因为小说能把我们带到另一个世界,另一个时代,另一个未知的地方,但是我又清晰地知道那个世界,那个时代,那个地方似乎与此时此地,与我,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否则心也不会刺痛得发疼,几天都隐隐地不开心,更不会在眼睛划过书中一段文字的时候眼眶泛红。它诱发我回想起自己遗失的记忆片段,只是人总是会成长变化,尤其是和过去相似的某段心情某个经历放在一起的时候,就特别显见。

只是,这次我还加注了我的心情。因为一个女孩,幸福抑或是不幸。

电影《芳华》

小曼是不会哭的,有人疼的女孩子才会哭。

这是小说中最让我感到刺痛的一句话。

何小曼是让人心疼的女孩子。她让我心疼的点不在于她被群体的孤立所伤,也不在于她对刘峰隐隐了若干年的爱恋,而在于这样一个天真无邪的女孩似乎从开头便注定了不幸的无力感。

在小说中,何小曼年幼时父亲就自杀离世,后跟随母亲改嫁到上海。可是在继父家的生活并不美好,继父冷漠决绝,母亲寄人篱下对小曼更是苛刻至极,随后出生的弟弟妹妹欺负她,甚至何家的保姆也时常冷言冷语地添油加醋。这就是何小曼在来文工团之前的全部生活。

大概几年前特别流行一种“原生家庭决定一个人是否幸福”的说法,后来好多人否定,所以现在流行的说法是“不要把自身的局限全都往原生家庭上面归因,决定一个人幸福不幸福的是这个人本身。”对于小曼来说似乎前一种说法更为合理一些。

“你知道你这种头发叫什么头发吗?”母亲突然问。

女儿不知道。

“叫纱发。中国人难得长这种头发。”

小曼还认识一个长这种头发的人,她的好爸爸。母亲还不止一次说过,贵人不顶重发,这么厚这么重的头发,只长在苦命人头上。

这是小曼在考上文工团之后,母亲带着她在草地上送别的时候的对话。我觉得这段话挺可笑的,尤其是在一个制造一个人苦命的人煞有介事地说这个人命真苦的时候。可笑的同时,最可悲的是这个人就是小曼的母亲。

也许,对一个年幼的女孩来说最致命的荼毒便是一个不懂得爱的母亲。

首先,小曼的母亲是造成小曼父亲自杀的根本原因。

书中这样交代:“他拿起那个药瓶,整个人豁然大亮。妻子造成了他彻底的赤贫,肉体的,精神的,尊严的,他贫穷到在一个油条铺掌柜面前都抬不起头来。这证明妻子舍得他了。”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女人才能让自己的丈夫对生活绝望呢?是大把的挥霍金钱?还是在对方能力有限时喋喋不休地苛责?抑或仅仅是对家庭的过度冷漠。不得而知。只知道对于小曼母亲这样的女人来说什么爱不爱的,什么亲情不亲情的,都不重要。能活得好,有安全感,有油水赚才是她的最大追求吧。

女人不一定成得了母亲,成了母亲的女人却也不一定具有母性。

其次,小曼的母亲几乎一手造就了小曼敏感不安却又极度渴望爱的性格和日后悲惨遭遇的伏笔。

过于敏感的女孩是不容易幸福的。因为她们不相信自己能够拥有最好的,她们怕失去,她们很用力,她们患得患失。

如书中所说:她深知自己有许多讨厌的习惯,比如只要厨房没人就拿吃的,动作比贼还快,没吃的挖一勺白糖或一勺猪油塞进嘴里也好。有时母亲给她夹一块红烧肉,她会马上将它杵到碗底,用米饭盖住,等大家吃完离开,她再把肉挖出来点点地啃。在人前吃那块肉似乎不安全,也不如人后吃着香,完全放松吃相。保姆说小曼就像她村里的狗,找到一块骨头不易,舍不得一下啃了,怕别的狗跟它抢,就挖个坑把骨头埋起来,往上撒泡尿,谁也不跟它抢的时候再刨出来,笃笃定定地啃。

看到这个段落,画面如在眼前,小小的女孩还不及碗高,她扒着桌沿,透过汤匙尖看到对面大人冷漠的脸,一秒一秒地等着其他人下桌,可以独享那馋人的一块红烧肉。实在是让人心酸。

小曼的母亲没有保护好小曼,而小曼对母亲的爱在小说里却是屡屡出现。

小曼因为夜里上厕所,不经意间惊扰了大人,所以不仅被怀疑是有意偷听又被大人斥责。小曼的脊背顶住门,一声不吭。等那两口子的骨缝里都是料峭春寒了,才放了她,回大睡房去了。他们回去很久了,小曼还站在原地,脊背和门扉,不知谁更冰冷。第二天没人提这事,一场高烧救了小曼。

自那以后,小曼爱上生病,爱上发烧,这也成了她日后被驱赶到卫生所的伏笔。有人会问:“为什么有人会爱上发烧,那不是傻吗?”是啊,就是傻。小曼发烧的时候,母亲会去抱抱小曼,这是她难得体会的来自母亲的温爱,却被女儿深深地记在了脑子里。有时候孩子对大人的爱,远远超乎大人们的想象,只不过大人对这份不掺杂任何杂质的爱熟视无睹甚至是辜负了的。

另外小曼的母亲不仅偏心而且还毫无顾忌地伤害女儿的自信心。

小曼偷穿了母亲被虫蛀了的红毛衣,被母亲斥责,虽然答应她以后再给她穿可是最后却把红毛衣给了小曼的妹妹。理由是小曼的脸长得黑,穿红色不好看。想来那么小的女孩似乎还不懂得什么叫伤害,眼里满是愤怒伤心以及那件本该属于自己的红毛衣。

于是小曼开始了行动,她偷偷地把红毛衣拆成线团再用黑色颜料把线团染成黑色,自学编织技法,最后给自己织了一件黑色毛衣。可以想见在那个秋天的夜晚,小曼织完最后一针,把所有怀疑猜想的线索都收了头。第二天早晨,她梳洗之后,换上了新毛衣, 它黑得可真透,宇宙黑洞不过如此。她的亲父亲,母亲,和她小曼,他们共有而不再的曾经,全部埋进黑色。黑色、最丰富,最复杂,最宽容的颜色,它容纳了最冷和最暖色谱,由此把一切色彩推向极致。

可是不久,事情败露,母亲又是发疯似的打骂小曼,在发现小曼用绒球缝在胸部内侧的时候更是气急败坏,说出了最起码常人认为母亲不该说的话。

不该说的她说了,该她说的她一句都没说。她没有主动关心过重组家庭里小曼的心理状况,她没有给小曼讲过女孩子身体发育与生理知识,她似乎也没有帮小曼想想法子如何能不出那么多的汗,而这些,如果她都做到了,想必小曼日后的人生不会那么艰难,只是,这些如果都不存在。

她的爱只是小曼发烧时的抱抱和送别时带着表演性的编发,而这些没有一个给小曼带来过好处,日后的小曼因装发烧而被利用最后被赶到战场上,日后的小曼因为舍不得解开母亲亲手编的辫子而被他人怀疑是得了癞痢。

电影《芳华》

也许最后让小曼对世界失望的或许恰恰也是母亲吧。

这个巨大的助推力,让她精神失常。

那是小曼成为战地天使之后,母亲便常常打电话过来,还会破天荒地给小曼寄包零食过来,即便那零食是廉价且少有人爱吃的盐津枣,小曼都高兴得够呛,并把盐津枣分给大家吃,似乎还像个天真的小孩子一样跟大家炫耀你们看啊,我的妈妈还是爱我的。

只可惜,母亲的电话打破了小曼的一切幻想,母亲不过想借小曼的便利从黑市多换一些菜油钱。

书中写:她站在电话机旁边,手搭在话筒上,站了很久,为了让自己感受孤儿的独立自由、无牵无挂。二十多岁做孤儿,有点儿嫌晚,不过到底是做上了,感觉真好。小曼是不会哭的,有人疼的女孩子才会哭。她在跟母亲单方面永别时都没有一颗泪珠。她合上演讲稿,也合上一九七七年那个春天。

有人说在这样的故事里导致悲剧的结局是大的时代背景,这个说法我很不认同。因为我相信在不同的时代里,真善美和假恶丑必是共存的。哪怕是再不堪的时代,人性的光辉也会熠熠生辉。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一生之中与我们息息相关的也就是那么几个人,一个人的自私,偏执,嘲讽,奚落,都有可能造就另一个人的悲惨一生,更别说作为一个母亲对一个生命日后走向所产生的巨大影响了。

如今人人皆有为人父母的权利,可是越来越多的事实在无声地证明着并非人人都有为人父母的资格。

不称职的父母最可鄙之处就在于他们剥夺了一个孩子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里最后的依托,切断了一个孩子真正打心眼里获得幸福的可能。这样的孩子也可能有成功的事业,也可能有美好的爱情,也可能每天乐乐呵呵爱好丰富,只是他们藏在心里那个无法填满的黑洞无人知晓,深不可测。

严歌苓在小说中写到:在我过去写小曼的故事里,先是给了她一个所谓好结局,让她苦尽甘来,跟一个当下称之为“官二代”的男人走入婚姻,不过是个好样的“二代”,好得大致能实现今天年轻女人“高富帅”的理想。几十年后来看,那么写小曼的婚恋归宿,令我很不好意思。给她那么个结局,就把我们曾经欺负她作践她的六七年都弥补回来了?十几年后,我又写了小曼的故事,虽然没有用笔她扯皮条,但也是写着写着就不对劲了,被故事驾驭了,而不是我驾驭故事。现在我试试看,再让小曼走一遍那段人生。

我想,如果小曼看到这段,她会说如果上天再给她重走一遍人生的机会,她定会拒绝。

可是只有一个瞬间让她想要回去:就是那个烟消云散的酷热夏天,刘峰来到小曼身边,伸出双臂说,来,我们走一遍。手触摸到她腰上,两只结实有力的手,虎口恰恰好的卡住她纤细的腰肢。

除了爸爸,谁也没有那样抱过小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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