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思考版权制度

作者: 刘淼 | 来源:发表于2014-01-08 00:19 被阅读588次

近一年多,我一直使用Markdown语法进行写作,这是一种简单明了的标记语言,利用它,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出简介美观的静态网页。

但它的发明者之一,Aaron Swartz,却在去年的1月11号自杀身亡,死的时候年仅26岁。在此之前,他面临着来自麻省联邦检察官的指控,因为他利用麻省理工学院的网络从学术期刊网站Jstor上下载了许多学术资料。因为这项下载行为,Aaron Swartz此前不仅被FBI逮捕,更面临着长达50年刑期的指控。

这件事,以及Kim Dotcom的事例,使我重新思考美国近乎疯狂的版权保护制度,甚至是它那近乎死板的法律体系。在Aaron Swartz死前,Jstor已经放弃了对他的追究,并且推出了“注册并阅读”计划,任何人只要在该网站注册,都可以免费阅读所有文章,这意味着网站理论上已经免费提供了所有的文章。但联邦检察官仍然死抓着Aaron Swartz不放,说什么“偷窃就是偷窃”,誓将此事追究到底。

这就是我讨厌美国的地方。较真有时候能带来一些美丽的结果,有时候却会产生极其愚蠢的后果。如果“偷窃就是偷窃”,那么“死亡就是死亡”,一个年轻人,因为下载了一些学术论文,就面临着五十年刑期的指控。这么荒谬的事情,大概只可能在美国发生。

任何社会里,掌握私有财产最多的总是少部分人,而美国政府在保护少部分人财富的时候往往不惜伤害他人,Aaron Swartz是一例,因提供电影下载的Kim Dotcom是另一例,如果你打开海盗湾的主页,看看长久以来它收到的法律威胁,了解一下该网站几个创始人的遭遇,就不难得知美国政府多么痴迷于此。

我常常听人说,私有财产不可侵犯,但我认为,人只活一次,不能因为他下载了一些东西,就要被剥夺几十年的自由。

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像美国人一样生活”,其实我想表达的意思是“像一个正常人那样生活”,而我以为美国人比较正常。如今看来,我的生活状态,与美国人那种在不近人情的法律制度下的生活比较起来,不仅自由得多,也正常得多。

相关文章

  • 重新思考版权制度

    近一年多,我一直使用Markdown语法进行写作,这是一种简单明了的标记语言,利用它,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出简介美观的...

  • 疯狂版权保护制度

    我一直想着要拍一部电影,并想好了电影中要用的音乐,还自作聪明地想到了免费使用别人音乐的方法:把想用的音乐设为电影人...

  • 教条主义论

    在面对某些特殊情况,我们很难去抉择,也很难用本心去思考问题。 在人性与制度面前是否需要重新思考,究竟是要遵循制度还...

  • 设计欣赏:品牌形象演绎之雪的内涵

    版权申明:请转载和引用本文时载明原文出处和作者,尊重原创,谢谢! 品牌形象陈述 重新思考客户的服务宗旨,在我们的所...

  • 关于版权的思考

    前言 凌晨00:46分,跟朋友刚喝完酒,想着借着酒劲写点我关于版权的看法。 事情起因是:周日参加一线下活动,活动上...

  • 制度

    管理的精要在制度,制度是组织管理的基石。制度最重要的功能是进行权利义务的分配,组织通过制度整合分散的力量,然后重新...

  • 重新思考

    又是一节理论课,以前我一直说马哲,因为老师说这样是外行人说的话,马哲只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后面还有经济什么的,说...

  • 重新思考

    #2017中药职业药师考试,必过!!!# 我们的生活当真会被填满吗? 前三个月的学习,让我舍弃了很多,比如:上健身...

  • 重新思考

    跟着小王小兄弟港股打新,让我不得不重新认识赚钱,很年轻的小伙子啊,但是港股打新多年了,并不是像很多大学生一样...

  • 重新思考

    我觉得自己是很好的一个人。而且我觉得我做得也特别好。 实际上,真是这样吗?我觉得这还真是需要我重新思考的一个问题,...

网友评论

  • LostAbaddon:正好我也写了一篇:《聊聊版权相关》http://www.jianshu.com/p/d5fabefd8734
  • taoyh:如果你把侵害别人的权益解释为“自由”,那么“侵害”就会变的正当,这个结果你居然会说自己更加自由,中国的所谓制度的灵活性,其实赋予了某些人权力去侵害更多的人,看来我和你不同,我更加愿意生活在类似于美国这样的制度下。
  • afaacd4efa8d:只因为下载了学术期刊,就把壹個活人逼到自杀,这种制度确实太傻_逼了,如果仅仅从这個事情上看,美国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麽美好。
  • 刘淼:@Calon 起码竭力保护数字产品知识产权的,就是那么些个大公司,其实赚钱的始终是这些大公司。对于长尾上的数字产品创作者而言,更需要的是关注而不是对自己产品的保护。

    从创作的角度而言,大多数艺术家并不因为得不到报酬就不创作了,在我看来,经营实体产品的思维在数字产品的世界并不适用。

    这篇文章的观点我很认同:http://falkvinge.net/2013/09/16/how-shall-the-artists-get-paid-isnt-a-question-its-an-insult/
  • Calon:@刘淼 数字产品不能看作少部分人的知识产权财富吧,越来越多的人可能成为数字产品的创作者,发展中国家也会面临知识产权问题损害创作者的困境。
    这就像均分土地不是打土豪的好理由,因为分到的土地及其收益仍然没有制度保障。
  • 刘淼:@Calon 基于数字产品的极低成本复制属性,恰恰是不保护少部分人的知识产权财富,可以使大部分人得到这些财富。比如微软的知识产权受到侵犯,但发展中国家的人们可以免费得到软件,相当于得到了一笔财富。

    本文一开始想就美国版权制度发表意见,写到后来发现美国其他方面的法律制度同样令人讨厌。

    说到版权制度的话,我觉得大多数国家的版权制度好过美国现行版权制度,即,对版权进行保护,但不会因此动用FBI并把人关上几十年。
  • Calon:掌握私有财产最多的总是少部分人,而美国政府在保护少部分人财富的时候往往不惜伤害他人

    少部分人的财富保护不到,大部分人的财富也没有保障。


    标题是“重新思考版权制度”,希望能够看到比现行版权制度更合理的思考结果。

本文标题:重新思考版权制度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stectt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