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个平常不过的日子,剪刀在简书日更达300天。
不过,没什么特别的,天空没什么异象,太阳还是从东边老地方升起,可能那边住的是正宫皇后,到了傍晚,这厮还是欢快地、羞答答地到西边贵妃娘娘的寝宫去了。
如果硬说有那么一丁点异象,可能就是太阳早上出门时,怕是穿错了衣服,把皇后的纱裙裹身上了,看上去朦胧而妖媚,如雾里看花。虽然冬日的风比较大,愣是没把这纱裙吹跑。太阳这厮两手拽得真够紧的,可能担心晚上没法向皇后交代吧。
日更300天,就这样不期然间到来了。键盘仍在固定的时间,响起一阵噼里啪啦,已成了惯常的乐曲,不管着不着调,每天都至少来上一段,叙说每日时光是如何溜走的。
日更300天,当一件事成为习惯,你就不会觉得这是一件很NB的事。若生硬地去找寻意义,可能就是每日脑海中有些字符像精灵一样在排列组合,像卖力打扮自己的小姑娘,要去热闹的舞会上一鸣惊人。
书桌上的键盘,已不是300天前的键盘了,而是敲出了37万字的键盘。37万字虽然不多,但至少达到一部大部头小说的文字量了。由此可见,普通人只要形成写字的习惯,也是能写很多很多字的。当然,字和字还是有质量上的差异的,比之文学大家,如莫言、余华、路遥等人,人家的字是印成书,滋养百万甚至千万、亿万人的,而无名之辈的文字,能在出版社的字纸篓里待上一个下午,就算是不错的待遇了。
写字,阅读,思考;再写,再阅读,再思考……如是者,循环往复,复归于写字,也许写着写着,真能写出花来!
PS:这张剧照来自《斯巴达 300勇士》,看那坚定的眼神,勇武刚毅,向死而生。其实,来世间的每一个人,都是向死而生的,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终点。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这一向死而生的旅程精彩纷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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