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党篇第十」18-21
【原文】
18君赐食,必正席先尝之。君赐腥,必熟而荐之。君赐生,必畜之。侍食于君,君祭,先饭。
19疾,君视之,东首,加朝服,拖绅。
20君命召,不俟驾行矣。
21入太庙,每事问。
【译文】
18国君赐给熟食,(孔子)必摆正座席先尝一尝。国君赐给生肉,必烹熟后先行献祭。国君赐给活物,必定饲养起来。陪国君吃饭,在国君献祭时,就先(为国君)尝饭。
19(孔子)病了,国君来探视,他便面向国君躺着,身上盖着朝服,腰间放着束腰长带。
20国君有命召见,(孔子)不等套好马车便先行而去了。
21此章重出。译文及相关内容参见“八佾篇”第15章。
【注释】
“腥”,生肉。
“熟”,作动词。烹熟、煮熟。
“荐”,进献,祭献。
“生”,此处指活的动物。
“畜”,音“序”,作动词。饲养。
“侍”,在旁边陪着。
“东首”,头朝东。指面向国君。
“绅”,古时士大夫束在腰间并垂下一节以为装饰的大带子。
“俟”,等待。
“驾”,马在轭中。即套好马车。
【评析】
国君赐予熟食,孔子必正其席位,先尝少许,以示敬受国君的惠赐。国君赐予生肉,孔子必烹而熟之,先行献祭,以示感恩祖先或家神。国君赐予活物,孔子必畜而养之,以合士无故不杀之礼。
古人有祭食之礼,即食前从食物中各取少许置于器中为祭,以示感恩与不忘本之意。之前讲过的食瓜荐新的“瓜祭”之礼即属此类。孔子陪国君用餐,当国君祭食时,孔子先为国君尝食,以试其烹调及食物有否不当。是为“先饭”,也是“侍食”的礼节。
有人说“赐食”尝而不祭,是因其自外而来,恐有染污,故不敢供祖,等等。但笔者以为,“赐食”之所以“先尝”而不“荐之”,是因为事有先后。受人馈赠,礼当先行答谢,然后方可顾及其余。而“尝之”正是答谢“赐食”之礼,并非正式食用。因此要先完成这个礼仪,送走“赐食”的使者之后,才能“荐之”或祭食。
古时的房屋坐北朝南,床位一般都设在南窗的西面,头北脚南。因此,头朝东而卧,就是背向墙壁,面向屋内的来人。若是背对着来人,那就太失礼了,因此要“东首”。虽然孔子病卧在床,不能起身著衣束带,但也绝不肯以居家便服面君。因此要把朝服盖在身上,将绅带放在腰间,以示对国君的尊重。
曾经看过一个国外王牌销售员的故事。说是有一天晚上,此人刚刚脱衣上床准备休息,忽然想起还有一个给客户的电话没打。于是他便起身下床,重新西装领带地穿戴整齐,然后才给客户打了电话。由这个西人版的“不欺暗室”可见,真诚与尊重,诚为普世价值。
孔子主张“敬事”,亦即谨慎而勤勉地行事。国君召见,孔子不待车驾备好,立即先行前往。这便是一种敬事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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