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我死了,你不要伤心……到了七月十四,记得给我上柱香,再点上一盏水灯。我就会回来和你相会……少爷,人生终有离别,料不及也躲不过,请你不要为我难过……你只要记住我们的约定,你只要记得七月十四,凝儿等你……”
蚊蝇般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一个女人捧着我的脸,恋恋不舍地抚摩着我的眼皮、鼻梁和嘴唇……她泪流满面好似梨花带雨,却又笑得甜甜灿如三月桃花。我看不清楚她的面容,因为她大颗大颗的泪珠,在我眼前织成了一片蒙蒙雨雾。但是我感受到了她对我的深情。她的身体颤抖着,她颤抖着朝我贴了过来。她的嘴唇软软的,凉凉的,带着咸咸的液体,在我的口舌之间移动。我浑身无力,瘫痪似的软在床上。我不清楚为什么她的动作让我的肚腹里产生了一阵激荡,随后滋生出断肠般的疼痛。疼得我浑身的脉络都在缩紧、在痉挛。我想扶起她,看清楚她是谁,她却突然推开了我,转身向门的方向跑去。
我吃力地睁开眼,睁大眼。那是一个身穿白纱的身影,长发飘飘,削肩细腰,像一抹影子般的倏忽而过。我说妞你谁啊!她闻声停住,手抚门框回过头来。就在那一刹那,我全身的血液凝固,我听见自己嗓子里发出了恐惧的高音——这个女人的脸如雪一样的白,如纸一样的平,她没有五官,她是鬼!我苦胆都快爆了,急忙抓起枕头砸了过去……
”通!”枕头落在卧室门上,我一翻身坐了起来,喘气喘气再喘气。原来我是做了个噩梦,可是这梦太吓人。我浑身都是冷汗,虚脱一般地倒回床上。
抄起手机,已是清晨六点,只得长叹一声,鲤鱼打挺爬起床,刷牙洗脸、换衣穿鞋、洒古龙水喝矿泉水。再对着镜子绽放了一个自认不逊色宋仲基的甜蜜笑容,我拎起我的笔记本,离开已经充满了起床气的“蜗居”,走上了北京的街道。
我叫东方信,男,二十七岁,北漂一族,身高一米八,体重一百四。我不敢自称颜值霸天,但是长相颇过得去。有人曾经建议我靠脸吃饭,我说哥们我拼的是才华。可是我的才华仅仅是建筑在北京某二本高校的学历证书上,见证在中关村一家IT公司的电脑前。我是“程序猿”,日复一日地于清晨七点离开家,在地铁里被挤成肉夹馍,鼻子里不是煎饼果子味儿就是劣质香水味儿,需要熬上四十分钟,才能到达工作单位。因为我买不起房,养不起车,我的月薪只够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略有剩余也贡献给了魔兽世界。
我挺屌丝的。我承认我是个屌丝。但是,我一看到地铁口那些卖盗版光盘的小贩子;在工地上被人侧目而视的“蜘蛛侠”;在胡同口卖煎饼果子和豆浆的老妇女,还有公司里新来的毕业生……我又稍带欣喜和轻松。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是我们双鱼座最宝贵的美德。我是双鱼座男生,B型血汉子,我有着明亮眼眸和黑框眼镜,我有着洁白的T恤和洁白的牙齿,我还怕泡不到妞吗?无非是老子现在不想把妹。毕竟,米璇那一页,还没有在我心里翻过篇。
米璇是我前女友。因为这个贱货,我放弃了毕业后回到家乡考公务员进体制内的计划,跻身在“祖国的心脏”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并付出强大的身心劳力。北京这个人人向往的城市,在我眼里特别像部落里的古尔丹,穷凶极恶,贪得无厌,榨了我三年血汗,哪里比得上南方小城的山清水秀、闲适安逸。
说来可笑。我这个理工男,特别向往那种“红袖添香夜读书”、“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古人的隐逸作风,而不是在高房价高竞争的钢筋水泥丛林里像野兽一般的生存。但是,米漩对我的向往嗤之以鼻。她总是说:东方信,你有点出息好不好!东方信,你个年轻轻的大男人你也好意思提前回家过养老院的生活?东方信,你看看聚美优品的CEO,你看看王健林的儿子王思聪,人家都是富二代还在拼,你什么时候能够给我一点安全感?
我一听到米璇这些话,就想一巴掌抽过去,让她满地找牙。可是我爱她,我只能装作什么也没听到。米璇跟我同校不同系。我大三她大一,我学计算机她学ABC。我们认识是在一次假面舞会上,那是圣诞夜,他妈的她站在舞台中央放声高歌,就是那一首《红日》,把我迷惑了过去。我原本是要找几个哥们回宿舍打牌的,她的歌声却像鬼魅般把我迷住。我不能否认那是她唱得太投入,激情豪放。她跳得也投入,以至于面具掉在地上都没有发现。我看着她白白嫩嫩的鹅蛋脸,被蓝色眼睛和桃色唇彩污染得花里胡哨,只觉得好笑。但是她的那套紧身皮裙和摆胯扭动的姿势着实激发了我体内的狂热骚动。
我那时还没有女朋友。以我素来的审美标准,我并不喜欢这个头发比男生还板寸,一身朋克气质的辣妹。虽然她两条大腿又丰满又修长又笔直着实让我流口水,但是我还是喜欢乖巧得犹如小白兔的温柔女生。但是,那一夜的我,仿佛走火入魔,好像鬼使神差,居然迎着绚丽的灯光、踏着音乐的节拍,向她走去,甚至向她伸出手去。
米璇愣了一下,她结束了最后一句“我愿能一生永远陪伴你”,居然从舞台上跳了下来,她径直冲着我扑了过来,我被她压倒在地上,摔得后背生疼。我差点怀疑脊梁骨骨折,我哭笑不得地推她腰,希望她立起上身保持平衡,她却一把扯开我的面具,然后哈哈哈哈地笑起来。
此时音乐又疯狂起来,露天舞场霓虹闪烁,大家都发神经一般的欢呼叫喊,在舞池中旋转摇摆。米璇一把拽起我,又把两只胳膊搭到我的脖子上:“知道为什么我找你跳舞吗?”
我问:“为什么啊?”
米璇说:“因为你的舞步实在太烂了,一看就知道是‘二百五’……”
我被噎死,脚下一慌,踩到了她的鞋。
米璇又说:“其实呢,我注意你很久了。即使你戴着面具,我也知道你是东方信。”
我一愣,反问她:“抬爱抬爱,我第一次知道东方信这么出名。”
米璇大笑出声,笑得花枝乱颤:“你当然出名了,计算机系里出了名的怪男生,到了大三还没谈过恋爱的乖宝宝,很多女生都在传言你是GAY!”
我的血一下子涌到了脸上,当场懵逼了。米璇还在得寸进尺,把嘴凑到我的耳边呼气:“你是吗你是吗你是吗?”我愤怒地一掌抵住她的腰:“你试试不就知道了!”
试试就试试。米璇当晚就跟我试了。我发现米璇玩起真格的,她是啥都不会。那天晚上,我表现得有些粗暴,米璇痛得哇哇乱叫,完了事她却用腿紧紧圈住我的腰,泪盈盈的眼睛三分怨怼七分媚惑,“谢谢你帮我完成‘成人礼’,姐看上你了,我们要不要考虑从炮友发展成男女朋友?”
看看,现在的女生,脑子里装得都是什么大便!我好气又好笑,但我看得出来,她也就是嘴上猖狂。毕竟,她是我的第一个女人,我是她的第一个男人。我们相互给予、相互索取、相互取悦,逐渐形成习惯。我发现我爱上了她。我本来打算爱她一辈子的。
米漩爱我吗?我如今想来,困惑不解。初夜过后,米璇给我发了很肉麻的手机短信,她说她很早就喜欢我了。她说她没想到学计算机的男生还有我这么帅的,我篮球打得好,在操场当灌篮高手的时候,她吼哑了嗓子。她还欣赏我的洁身自好。她说处男如宝,打着灯笼没处找。她很激动她能够成为破我贞操的“恩主”。我被她的胡扯八道弄得无语凝噎,却渐渐爱上了她的勇敢和真诚。没想到,临近她毕业,她对我说出了这样的话:“东方信,我不能和你在一起。我要出国,我要过得好。我给了你三年时间,你还是一无经济基础,二无上层建筑,我等不了啦,也赌不起啦。就这样吧,我们分手吧!”
我当时只想抽她!可我忍住了。我做出了一个壮烈的决定,我要在北京留下来。我要让她看着,我是否一辈子都没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米璇你不是为要出国吗?老子看着你出!我看你几时能考过雅思,就你那点学习成绩,你他妈不傍个鬼佬。我看你咋出!
三年以后,我开始后悔。米璇没有出成国,她还留在北京,我也留在北京。可是,我们在偌大的帝都没有再交集。我也与她的人生再无瓜葛。
想来扯淡!
曾经,我自认为非常了解爱情,到了某一天,我发现我从来就不认识爱情。我甚至不知道,现在这个世道还有没有爱情。父母经常在电话里逼婚,我一推再推,不敢回老家接受他们安排的相亲。在北京,我与公司的前台姑娘逗趣,我与酒吧的性感妹子调情,我随便开了微信摇一摇,十几个妞同时跟我撩骚,有的还跟我裸聊,我想不出有什么结婚的必要。
可是今天,我非常烦闷,出门事事不顺。不是程序输入错,就是抬头撞到墙,眼皮还“扑突突”地跳了老半天,查查万年历,今是农历七月十四,中国传统的鬼节。
我曾在一本书上看过:鬼节又叫“盂兰盆节”,也称“中元节”。源于佛经里木莲解救母的故事:“有目莲僧者,法力宏大。其母堕落饿鬼道中,食物入口,即化为烈焰,饥苦太甚。目莲无法解救母厄,于是求教于佛,为说盂兰盆经,教于七月十五日作盂兰盆以救其母……”
我忽然鼻子发酸,有点想家了。下班之后,我不想回到租住的房子里,只是观望了一会儿窗外阑珊的夜色,继续手抚鼠标,对着苍老师打发时间。莫名地,我想起了昨夜那个噩梦。真怪,我居然还能记住那个怪异女子说的话:“到了七月十四,给我上柱香,再点上一盏水灯。我就会回来,和你相会……”水灯,水灯,勾起了我的美丽乡愁。
在家乡,过鬼节的时候,家家户户都会把一些做熟了的鸡、鸭、鹅及各式发糕、果品、瓜果等摆到家门口。到了晚上,大家在自己家门口焚香,把香插在地上,象征着五谷丰登,还有很多大姑大婶给水灯里放上点燃的蜡烛,放在河水里,随波漂去。那些灯是用彩纸做成的荷花状,又叫“水旱灯”。传说,水灯是为了给逝去的亲人魂灵指引回家的过路灯。呵呵,若是真能通过水灯召魂,我就有素材编鬼故事了,没准还能跟蔡骏一较高下,比着出书赚钱呢!
我童心忽发,抽出两份A4纸,按照幼时的记忆折叠出一个小小的荷花船。然后皱眉思索,那个女子说自己叫什么来着?“盈儿”、“淋儿”……对,是“凝儿”。
我在一片荷花瓣上写下了“凝儿”两个工工整整的繁体字。然后,离开公司,在杂货铺买了一支蜡烛,又走到寂静冷清的小河边,点蜡、塞船、移送河面,看着水灯在流水中慢慢远去。
“凝儿,你回家吧。”我喃喃自语。
发了会呆,我自己也觉得无聊。谁知转身的一刹那,只差没有吓死,我的身后,居然站着一个女鬼。我千分之千地确定,她绝对是一女鬼!那一身《倩女幽魂》里才有的长发森森,素白纱裙,眼神迷离,气质幽怨……再加上她没有影子!她!没!有!影!子!我顿时瘫地上了。那女鬼脸色苍白、嘴唇也毫无血色,眼里却噙满泪水。她居然笑着冲我扑过来了:“少爷,凝儿终于回到你身边了……”
哥们我实在扶不住,在她抱住我的那一刻,我结结实实,真真切切地晕了过去。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
昏昏沉沉中,我听到了一阵哀怨的歌声,这歌曲我好象从未听过,好像昆曲又好像黄梅戏。
“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我慢慢睁开眼,登时又心跳加速,眼前金星乱冒。那、那什么、那女鬼怎么还在,难道这不是梦?
“少爷,你不要害怕。”女鬼看出了我的恐惧,她聪明地后退,退到墙边,忧伤地看着我:“早知道再相逢令少爷如此畏惧,凝儿应该留守在忘川湖畔,不该重返人间。”
“凝儿”?我愣了愣。噩梦——水灯——河边。
我翻身坐了起来,“凝儿,你真的是鬼?”
女鬼幽幽地叹气:“少爷,我为你做鬼已经做了五百年了。”
我张大了嘴,脑子里转过一个念头,“我真是日了狗了”。
“少爷,你不记得我是你经历了轮回转世。喝了用忘川湖水熬就的孟婆汤。而我,为了再次与你相会,一直放弃投胎,坚持做鬼啊!”凝儿痛楚地喊道。
“我们之间到底有什么故事,你过来告诉我。”看到她泪如雨下的楚楚模样,我的恐惧一时间如云烟散去,我拍拍床,唤她过来,仔细地打量着她。这鬼长得不错呢!靓妆眉沁绿,羞脸粉生红。皮肤吹弹可破,小腰盈盈一握,居然比我平时看到的锥子脸开眼角的妞们都美!我的小腹有些温热了,我听她的莺声燕语也有些起劲了。这妞,不,这鬼说,我们的故事发生在明朝,她本是一苏州歌妓,卖艺不卖身。与我的前世——一贵族公子邂逅,以文会友,两情相悦。后私订终身。但好景不长,她随我进府后的日子跟那《大宅门》里杨九红所受的非人虐待不相上下。身为小妾的她上受婆婆冷眼,下受仆人轻视。其间还要遭受正室的中伤和侮辱。我无意中害了场风寒,她被诬为招祸惹病的“扫帚精”,我重病不起之时,她被母亲勒令自刎赎罪,来扫除府中祸害。我们的故事一如芒果台的偶像剧一般凄美,一般无常,一般俗套。
她泣不成声的诉说着,我沉默平静。
“少爷,你相信我所说的吗?”凝儿问道。
我望着她,这个与我已经相隔了五百年的女子,我说:“凝儿,我很感动你对我的痴情。但是我不懂,为什么你明知道我们已经人鬼疏途,不可能再重新一起生活。你何必眷恋前世,硬要在阴曹地府受苦呢?如果我不点燃水灯,你也许再等五百年也回不来啊!”
凝儿瞪大圆圆的眼睛,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少爷,你我曾相约过的‘世世代代、不离不弃’!我已从生死簿上得知,你我缘分只有一世,但是,只要我拒绝轮回,我们就可以把这段情维持到永久啊!”
我被震撼了!这个傻女人,这个笨女人,这个痴线女人!你又何必,你又何必,你又何必!
我被感动了!这个傻女人,这个笨女人,这个痴线女人,你好执着,你好执着,你好执着!
想想我和米漩那段经历,算什么狗屁爱情!
“凝儿啊,我何德何能,能令你为我做出这么巨大的牺牲!”我揽过轻若无物的她,狂吻她清秀的脸蛋,修长的脖颈。凝儿像个羞涩的未经人事的姑娘,温柔可人乖顺无助。让我心里充满了怜惜和疼爱,“凝儿,虽然你是鬼,但是我不在乎,我要你。”我伸手去解她腰上的白绫,忽然见她娇小的身体剧颤了一下,满脸痛苦,似在承受着难言的煎熬。
“凝儿,你怎么了?”我抱着她,急切地问。
凝儿紧闭的双目,流下清澈的两行泪水:“少爷,凝儿要回去了。”
“什么?”我摸不着头脑,一股不祥的预感像乌云压在我的头顶。我紧紧抱着她:“你什么意思?”
“少爷,中元节已经过去了,现在是新的一天了……我要被召回地府去了……少爷,我好舍不得你……一直以来,我都希望你能在七月十四点上水灯,这样我就可以回来找你……整整五百年,我才等到了这一天……时间过得太快了……少爷,凝儿要去了……”她苍白的面孔变得透明,柔软的身子逐渐变得空虚。
我大叫着:“凝儿!”用力扑倒她,我想压住她,不让她离开,我压到的只是软软的床,一瞬间,凝儿消失成了空气。
“少爷……你要保重,相信凝儿,凝儿永远爱你……”耳边,只留下凝儿绕梁的喊声。
我泪流满面,用枕头压住脑袋,放声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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