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反乌托邦三部曲,被归为科幻小说,就好象《罪与罚》《卡拉马佐夫兄弟》也可以被看成推理小说一样。只是一种归类方式,在实际上对于作者的创作以及读者的阅读,并没有半点参考意义。不过分地说,更愿意把这种情况,看作是类型小说作家的自抬身价,利用大师们的光彩,为着地位有限的类型小说建立地位和树立信心。
类型小说的地位低,并不是来源于鄙视链。确实受制于历史与题材的限制,比起纯文学作品,还是有所差距。而一些纯文学作家,也并不太愿意被归类于类型小说家,像是库尔特·冯内古特、多丽丝·莱辛对这种说法就置之不理。
接下来要介绍的这部作品,也正是存在纯文学与类型文学纠葛的问题。
二
如果单纯的从内容上看,很多人是想象不到这部小说如何归类:
《遇见胡狼的完美早晨》:父亲与儿子分手,重新回到部落的聚集区,并担任部落的巫医;
《基里尼亚加》:因为传统的要求,巫医杀死了一个婴儿,相关部门负责调查,但是他们并不认为他们的错误;
《因为我已触碰过天空》:部落里的女孩被剥夺了读书的权力,无法接受这种事实,自缢而亡。这个从名字里面也看得出来;
《大师》:外来的人利用更先进的方式解决了部落里面的问题,结果因为外来人的行为开始动摇了部落的规矩,被巫医设计逼走;
《玛娜穆吉》:一对夫妻希望成为部落的一员,可即便他们如何承认部落的规定,但是他们本身的行为总是带给部落无法解决的问题。最终两个人不得不离开。其中就是夫妻二人并不想要子女,但是巫医就迫使丈夫必须娶第二个老婆。
《枯河之歌》:与巫医一起回到部落的老年女人,因为不希望儿媳妇伺候自己,离家出走。巫医便诅咒这种行为会给存在带来干旱,最终迫使老年女人不得不回到家里。
《莲花与长矛》:部落的年轻人,尤其是男性,开始质疑自己存在的意义,纷纷自杀。巫医声称这些人被诅咒,将他们逐出部落,自生自灭。
《一点知识》:通过学习,巫医的徒弟发现一直所学的东西很多都是假的,发现了历史的真相。他无法接受这种欺骗,便告别了老师,离开了部落。
《当旧神皆逝》:外来人无疑来到部落,提供了一些先进的医学技术,巫医的地位受到了冲击。人们开始拥抱更多的外来的技术,巫医不想接受这种变化,便离开了部落。
《伊甸之东》:离开部落的巫医与儿子住在一起,但是他的行为与现代生活格格不入。最后将一个通过DNA复制技术再造的大象视为部落的象征,将它从实验室救出放走。
三
单纯从这些介绍来看,这些小说完全可以脱离“科幻小说”小说的窠臼,而依然存在。就如同许许多多的有关殖民地的小说一样。但是这些小说却偏偏的始终将自己视为科幻小说,而其中科幻的成分,无非就是在一个科技高度发达的社会,部落的重新建立是通过科技手段而已。除此之外,故事的展开人物的动机与科幻几乎无涉,推动小说发展的还是最根本的传统与现代化这个命题。换句话说,如果这部小说隐去作者,换成奈保尔或者库切或者鲁西迪都是可能的。
不过,这都不是关键。在这本书的后记中,作者非常贴心的帮我们罗列了相关作品的获奖情况。十篇小说中,只有两篇没有获得雨果奖提名,而获奖也有两篇;星云奖方面则是有四个提名,以及五个星云奖初选名单入选;所有的小说都被收录了《美国年度最佳科幻小说集》;其他林林总总的提名与奖项也是非常得多。总之,可以说是非常成功的作品。
这就是我所不能理解的地方。如果将这些作品放在纯文学的评价谱系之中,只能算是泛泛之作,不过如此。可这些作品打着“科幻”的旗号,重新将这些早就被写过无数编的主题,已几乎复刻的方式重现的时候,它竟然会成为如此成功的作品。这绝对是让人遗憾的一件事情。
四
除了主题上的优势之外,毕竟这个主题即便在纯文学作品中也是引人瞩目的一类。在另一方面,作者为我们用精妙的笔触描绘了肯尼亚的风光、部落的生活以及各种猎奇的传统。对于我一个中国人来说,通过这些作品就能体验到各种不同的生活,是非常有趣的。而将心比心,远在大洋彼岸美国读者自然也会对这种异域情调的作品投上宝贵的一票。
再扩展一下,如果这个作品是来自太平洋彼岸的中国呢?如果美国的读者们因为作品中的异国情调,文化陌生将一些中国的科幻小说作品加冕桂冠,而反过来中国的作者将美国读者的品味奉为圭臬,中国的科幻小说会走向什么样子呢?自己还是很好奇的。《基里尼亚加》的作者,好歹是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还是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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