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生一起走
我的美女老乡写在前面的话:既然要写迷彩记忆,有一个人是必不能少的,那就是我的美女老乡,一个独立坚强、乐观自信、个性鲜明、落落大方的西安女孩儿。她把“优秀是一种习惯”当成自己的座右铭,始终坚持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她外表坚强、内心却很脆弱,看起来阳光、却常常孤单。和她一路走来,欢喜趣事难以尽叙,只愿思绪所起,回忆满满,也不枉大学期间相识、相知一场。
闲的无聊,就喜欢倒腾那些零碎的东西,无意间翻书箱时,从大学课本里翻出来一张贺卡,正面端详了一会儿,并没有太多印象。于是,我漫不经心地把它翻到背面,那一刻,我是又惊又喜,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的字我一眼就能辨认出来。
靠着床沿坐下来,我如获至宝似的捧着贺卡,兴奋全写在脸上。记得那次我过生日,她精心挑选了一支青花瓷图案的笔送给我,笔包装的很精美,贺卡也将好塞在里面。她说我喜欢写东西,需要一支称手的笔,青花瓷看起来素雅清新,很适合我。
想着,想着,关于她的记忆便像泉水一般,源源不断地涌入脑海。
01
老乡单名一个“瑶”字,初闻便让人有心头撞鹿之感。只因我不习惯直唤人姓名,故从认识那一刻起,便和她彼此以“老乡”互称,如此倒也亲切。
她不太会说地道的方言,因此我总调侃她不算真正的西安人,但作为老乡,那可是童叟无欺、货真价实的。毕竟一个女儿家考出那么好的成绩,又毅然不悔地选择军校,定是生于文化古都,成长在三秦大地无疑了。
她拥有女神般身高,漂亮是她的标配;都说城里长大的孩子不够独立,那她绝对是例外。“眉梢眼角藏秀气,声音笑貌露温柔”,这戏剧里的片段用在她身上再合适不过,但她却没有“两靥之愁”和“一身之病”的娇弱,反而活泼爽朗,极尽风趣,谈吐得体,似穿越回盛唐长安时的名门闺秀,让人顾盼生怜。
当年军校招生,陕西只有两个女生名额,得知有一个竟和我在同一个学员队时,内心是既惊喜又激动,还没有认识便已打心里亲近许多,所谓“他乡遇故知”,正是这种感觉。
02
新训那些时日,紧张忙碌,我自身都难以周全,对老乡自然也关注的少,平时最多是在训练场或饭堂打个照面,也不曾打招呼,正儿八经地聊天更是不可能。
地方大学遍地都是女生,优雅多姿者甚多,因此大家也都习以为常;可在军校里,女生个个都是宝贝,一致的齐耳短发和迷彩套装,在人群中异常扎眼,也颇得男同学照顾。老乡个头最高,站在排头的她尤为突出,如是般,我对她的印象又深了一层。
第一次正式认识她是在一次教育结束后,几个女生围在一起,平时看起来沉默的她们,此时却发出银铃般的笑声,你一言我一语的对着花名册找各自的老乡。恰巧我揣着笔记本从她们身旁路过,本想低着头默默走掉,突然一只手冷不丁伸在我面前,我吃惊地抬起头,只见她笑盈盈地看着我,然后转头对其他几位女生说:“看,这就是我老乡”。
良久我才缓过劲来,脸微微有些发烫,在心里酝酿了好久才磕磕巴巴蹦出几个字“你好,老乡”。自此以后,每每遇见都会相视一笑,大概我和老乡的友谊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03
对于有一个这样优秀的老乡,我还是挺自豪的。新训期间她自告奋勇地为大家表演节目;因为声音甜美、有力,担任过“战地广播”主播;成功主持了入伍以来的第一场“中秋晚会”……关于女生班的话题,在同学之间从未间断,大家也从不避讳,形象好、气质佳的老乡自然是备受青睐。
正式开始上课后,老乡便充分展示了自己强大的学霸气场,每门课程都能拿到“优秀”,总成绩稳居全队第一,大学期间无人能撼动,旁人也只能望其项背。我曾仔细观察过她,其实她算不得天资聪明,只是比其他人认真很多。我也常常借她的随堂笔记翻阅,那一刻,我终于明白她的优秀并不是毫无缘由。
老乡性格活泼开朗,以至于和她还不太熟悉的时候,每次在校园里遇见都不至太尴尬。周末偶尔会在教室或图书馆遇到她,各自找好地方坐下,有时也会因为探讨问题相对而坐,她的那种专注让我深深折服。大多时候,我在听她说,她那笑脸盈盈、若有所思的神态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都镌刻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04
真正和她相熟是大学时的第一个寒假,因为顺路,在一起能互相照顾,老乡让家里顺带给我和丁子买了同一趟车。那时候并没有高铁,西北方向的车次也早早就售罄了,就连站票也很难求。阿姨,也就是老乡的妈妈,每次都尽心竭力的为我们抢车票,让我很是感动。
毕竟我和老乡走的稍近些,每次上车前阿姨都特意给我打电话叮嘱我们带好东西,注意安全,而我也很乐意担起这份责任。于是,帮老乡拎东西也就成了那些年赶火车时的寻常事。
丁子家住渭南,姐姐在西安上班,每次到站他就不停歇地去了姐姐那里。后来他有了女朋友,便不经常和我们一路。我家在乡下,每次下火车还要坐两个小时客车,而车站恰巧就在老乡家附近。
每次和老乡从学校回来阿姨都会邀请我去家里歇脚,阿姨和叔叔早早地就准备好一大桌子菜,这种家庭般的温暖时至今日仍让我记忆犹新。每次开学,阿姨也会让老乡提前给我打电话,让我一定要先去家里,而我也常常厚着脸皮去了,顺带捎些乡下时令蔬菜和水果。许多稀奇古怪、杂谈趣事都发生在从老乡家回乡下或从乡下去老乡家的路上,此刻想来,自己不禁笑出声来。
虽然读研后,因为这样或那样的事几乎很少再去老乡家里,但叔叔阿姨热情相待的这份情意,我一直珍藏在心底。
05
一直以来“优秀是一种习惯”都被老乡当成激励自己的座右铭,这让她做起任何事情都很认真,而且很有韧劲。但往往越是如此,内心越容易感到孤单。
大二那年,老乡经历了第一次感情波折。那段时间她的情绪一直不佳,而我是第一次当班长,整个人像被打了鸡血一样,干劲十足。晚上熄灯后,我喜欢在会议室看书,许多时候,她会发短信说说自己的心里话,作为老乡的我,除了心疼她外,也只能用简单的文字来宽慰她。看着她一天天恢复过来,自己也就慢慢放心了。
我是属于比较木讷的一类人,并不知道如何与女生相处,但对老乡还是会关注的多些。虽然很少主动去关心她,但从她的言谈举止我总能捕捉到她的情绪,也只有那一刻,她才是弱不禁风的女子。
了解了老乡的坚强,感受过老乡的柔弱,原来,这才是最真实的她。一个可以为之惊叹、为之喝彩、为之极尽溢美之词的她;一个需要人关心、需要人呵护、需要人陪伴的她。
06
“距离产生美”,我和老乡之间隔着的那段距离就恰到好处,因此相处起来都很自然。因为真诚,所以温暖,有时候觉得这种情感并不似简简单单的友情,倒像是土生土长的同乡情、亲情。
四年里,我们一起学习,一起进步,见证着彼此的成长,这种纯粹的友情在军校这个激情燃烧的地方,一直默默的给我力量。而与她、与她们之间的些许往事也成了我青春岁月里最柔美的回忆。
老乡是学院唯一一个“全优学员”,被保研也是顺理成章的事。那段时间,我自己并无心考研,惶惶不可终日,她常常用开玩笑的语气说:“老乡,你考研吧,我还要和你再做三年同学呢。”
老乡之所以这样小心翼翼地劝我、鼓励我,我全明白,可那会儿一心不想考研,任她再怎么说我都找借口搪塞。也是后来,众多老班长极力地鼓动我,便下定决心一试。后来的两个月,我常常会复习到半夜,勤能补拙的精髓,那段时间我算是真真切切地领会了。
成绩出来后,老乡发来了祝贺短信,这也就注定了我和她要续写这七年的同学兼战友情谊。
07
总觉得研究生时期的战友情谊少些味道,不似本科时一起摸爬滚打、一起吃苦受累来的浓烈。大家各有自己的研修室,有自己的师兄弟,有自己的研究方向,除了身边几个要好的朋友,和其他人交集并不多。和老乡也大多是早上、中午集合,或晚上点名时能碰上面。
那时候,我已经和平儿在一起了。每到节假日,老乡就会问我,平儿是否会来学校,那种心情似乎比我还要急切。学校的招待所到节假日常常人满为患,我也不放心让平儿住在学校外面,老乡就主动把她接到女生宿舍住下,弥补了我不能时刻陪伴她的愧疚。
老乡在本科期间有很多追求者,那会儿她时常会向我询问这些人的情况,而我是从不愿在背后妄论别人的,但为了老乡我还是一五一十地为她分析谋断。之后有一次,老乡因为科研工作没有和我一起回家,而我在去看阿姨,谈及对这几个人的看法时,竟和阿姨不谋而合。看来,最适合老乡的那个人只能在研究生阶段出现了。
我喜欢打羽毛球,“有空一起打球”是我当时建的微信群,阿姨也曾叮嘱我多带老乡去运动,别让她整天闷在研修室,这个估计老乡她自己都不知道。虽然每次在群里会吆喝老乡,见她不回消息偶尔也会打电话相邀,可毕竟她科研工作要忙一些,打球并不常来。
08
至于老乡和小刚什么时候在一起的,我并不清楚,直到有一次在校园里遇见他们,老乡才向我坦露实情。小刚是我本科同学兼室友,毕业后留在了南京,对于他的为人我是比较清楚的,和老乡在一起也十分般配,可他俩这保密工作做的可真够好,好的都有点不够意思。
研究生毕业后,老乡如愿考上了博士,想到她和小刚都在南京,每周能见上面,也为他们高兴。老乡的婚礼是在小刚老家唐山办的,离我并不远,可惜当时有任务在身,单位条件也不允许,故而没有去参加;而我今年举办婚礼,老乡又因为提前开学没有亲临。走一场、梦一场,有了各自的工作和家庭,便有很多身不由己。
前些日子和老乡打电话,谈及各自对未来的规划,一切都畅然释怀。穿上军装,我们就得承担起肩上的责任,但工作和家庭无法兼顾的现实仍然是每一名军人不敢去触碰的脆弱神经。我佩服老乡的那种果敢,一直以来,她都是那样做的,往往也能心想事成,当然,这之间她所付出的努力旁人无法尽知。
09
写着写着,就想去翻看以前的照片,内心越是克制,这种欲望便越是强烈,于是我翻箱倒柜地找出硬盘,脸上有了难以掩饰的喜悦。
那年寒假,老乡邀请我来市里玩,这是我第一次真正地逛西安。两天的时间,城墙上、曲江边、大雁塔、芙蓉园……我们在晨钟暮鼓中见证着十三朝古都的历史变迁。照片上的老乡,裹着迷彩大衣,18岁的她稍显青涩;而我,傻傻地穿着一套运动服,看起来只觉得好笑。
那年夏天,一群战友来西安,寄居在老乡家里。那几天,没有了 “军”字标签束缚的我们,彻底释放出了天性,走遍了西安的大街小巷,登临了以“险”著称的华山。照片上的老乡,面带微笑,20岁的她已巾帼不让须眉。而我也极尽欢乐,恰同学少年。
……
一年又一年,几许感触,几许温暖,无奈岁月更迭,真情难留,幸而往事如风,回忆依旧。未来的路还很长,把回忆勾兑成一杯友情的酒,在这寒冷的冬夜里品酌。也期待能在将来与老乡共饮,那时,会是怎样的场景?
网友评论
文章一气呵成,行云流水,对老乡的描述精准独到,文笔也很优美。
丁子在文章中的出现显得有点突兀,我认为可以略掉。评论得不当,请忽略。
如数家珍,将和老乡的相识、成为好友、以及别后的思念一一道来,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优秀的“老乡”和一个优秀的你。
叙事有序,如“事”再斟酌选择一下,一定文章更美——此乃拙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