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十年

作者: 木子株萱 | 来源:发表于2018-10-21 21:33 被阅读105次

    文/李株萱

    2018年10月21日 星期日 天气 阴

    如果生活真的有什么责难,你的出现,让我原谅整个世界

    1

    2000年,冬,枯枝落雪,满山缟素。雪在脚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那年我十五岁。

    知道好坏懂的品味的自己,一路踏着雪去了村主任家,要求把大字不识几个的父母给自己起的名:赵出息,改成赵逸白。

    李叔一手握着旱烟锅子,一手摸着我的脑袋,“出息了,这名字有文化,叔想想,去镇上给你改。”

    那是我那年做的最正确的事,因为我有了一个诗意的名字。在理想的世界里,我忘却了现实的苦难。在每次与人交接的时候我都能挺直腰杆子,伸出手,“您好,我是赵逸白。”

    骨子里的自卑,也因这个名字稍稍好一些。这就像贫困潦倒的人,穿了一身行头,在外面也能装一时的体面。饮鸩止渴,我也乐在其中。

    十七岁那年,我辍学,在村子里的一个砖场打工。白天默不作声,和工友们也没有什么好聊的。读了几年书,也许是骨子里希望自己是一个高贵的人,所以尤其接受不了这些人的粗俗不堪,满嘴的荤段子和污言秽语。肉体上的劳累哪里比得上精神的折磨。

    不入群,总是被欺负。有时候被子被倒了水,有时候洗脸盆被尿了尿。吃饭时被不小心带进了沙土。最过分的是他们一群在说西村的红梅发育的好,各种戏言浑话轮着说。我没吱声,被他们以假清高的罪名踩在脚底暴打一顿。

    母亲给我说,“儿子,你还年轻,妈没能力供你读书,以后就看你的造化了。”,她摸着眼泪,弯着腰,去给我做好吃的。

    我默默地躺在院子里的槐树下,望着蓝天出神,我十七岁了,是大人了,我要撑起这个家。

    在外面我话少,斯文,像一个有教养的人。我不愿意像父亲,每个人提起都摇头。也不愿意提起父亲,他是个禁忌。我想我以后一定不会像他抽烟,喝酒,赌博,打架,一不顺心回家还打老婆。

    我要个这些我不认可的行为,和我讨厌的弊俗,贫穷断的干干净净。我断的那样彻底,以至于不愿承认是这个村里的人。

    七岁那年,村里李叔家来了一个城里的亲戚,我们一群孩子跑去看。见是一个漂亮的姑娘,穿着白色的裙子,像个仙女儿,给我们每人一颗糖。我们乖乖地站在墙跟低,腼腆,拘谨。她笑着,摸着我们的头,“真是乖孩子。”

    李叔,把旱烟锅子在门槛上磕磕,“一群捣蛋的碎娃娃,今儿个当是毛顺了。”

    我们一群听了,竟臊眉耷眼地红了脸,那姑娘,摸摸我的脸,“真可爱,一点也不像村里的娃。”

    为了这句话不像村里娃,我努力了很多年。我一直记得当年在贫瘠落后的那个村里,一个有见识的姑娘说我不像村里娃,像是奖赏,是预言,在我幼小的心灵种下一颗种子。

    后来我经常去赵叔家,听他讲故事,打听那姑娘什么时候来,是不是还给我带书。

    后来听说她嫁在大城市了,再也没有来。

    我读了很多书,她可以说是我的启蒙老师,让我有了读书的兴趣和习惯。这个习惯改变了我,改变了我的世界观,让我不像一个村里的孩子。

    十八岁,我进了城打工,在工地。白天搬砖,晚上看书,并不觉得苦。想着有一天重返校园,能上大学,能圆一个远方梦。在我以为我的梦想就快实现时,母亲病了,父亲欠了赌债,我挣得那点钱杯水车薪。

    晚上我缩在医院的凳子上眯一会儿,有时候母亲看我睡得熟,不忍吵醒我,一个人忍着疼上厕所。我在她拉门时醒来,冲她大发脾气,“刀口还没好,你这样还嫌我操心得不够吗?”母亲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没事的,妈的身体妈自己知道。”我在医院昏暗的走廊里,一边流泪,一边搀着她,装着打瞌睡,把嘴巴张的老大,让眼泪流的肆无忌惮。

    母亲病好后,家里欠了一屁股债。母亲时时自责,“儿啊,若妈没病,你就可以上学了。”我一边忙着手里的活,一边不耐烦地说,“妈,你又来了,上学有什么好,你忘了,小学我还逃课,我就不是读书的那块料。”

    二十岁,我在一所高校外面的饭店打工,杂七杂八的活都干。我是想学一门吃饭的手艺。经过几年的社会磨练,我也学着去讨好别人,虽然不至于拍马屁,也是察言观色,做些事情,去得到别人的认可。

    来吃饭的大多书是学生,一天忙也是欢喜的,我喜欢他们身上的那种朝气,喜欢那种放肆,甚至有时候一言不合的大打出手的那种恣意。

    我的身上已没有了这些,我没有资格挥洒自己的情绪,小心谨慎,谨小慎微,我承担不起后果。

    二十三岁,我在那里开了一个小面馆,每天忙得热火朝天。累,但心满意足。

    2

    遇见聂凤吟那天,天色已晚,我在菜市场买了些葱蒜,打算把白天剩得菜弄些馅,蒸包子。

    往回走的路上,被一个姑娘拦住,“嗨,帅哥,会做饭啊。”

    我抬头,看见一张明艳的脸在眼前放大。嘴里含着把把糖,说话有些含糊。她一手搭上我的肩上,一手把把把糖从嘴里拉出来。

    我有些愠怒,把手从肩上扯下来,“你谁啊?
    我不认识你。”

    她有瞬间的尴尬,然后就嘻嘻哈哈地说,“这不就认识了么,我叫聂凤吟,霸气吧?”

    我站定,看着她,一字一顿地说,“姑娘我不认识你,我在忙。”顺带把手里的东西往上拎了拎。

    她翻了一个白眼,“你丫也太无趣了。”说完就从后面招招手,“林聪,这边。”然后看见一个女孩走过来,“让我好找。”两人结伴走了。

    我走在路上觉得莫名其妙,这什么和什么。我不会自作多情地以为一个顶好看的姑娘看上了我,她是等人觉得无聊,逗逗我。

    哪里知道我此后的人生由她来改写。

    第二次见她的时候是在她宿舍的楼底下,四点左右,不是吃饭的高峰期。点的外卖,让我给她送饭。面馆,送的菜盖饭,十份,我不能拒绝。

    那天她素颜,惊艳到我。她两首插到兜里,“咋么,没见过美女啊!”我的脸就那么刷的红了。她哈哈大笑,拍拍我的肩,“你真好玩。”见我不动,“傻了?走,跟姐上楼去,这么多,姐拿不动。”

    “你几岁啊?”我觉得自己前面的表现有些丢人,要扳回一城。

    “这重要吗?你一看就一小弟。”

    后来她经常约我出去玩,我哪有时间。她就在我的面馆快打烊时,开着车来接我,“整天这样生活,你都快成老头了。”她打趣地看着我。

    那段时间我很开心,像多年被压抑的天性突然释放,觉得生活可以有另一种方式,觉得自己修正了那么多年的礼仪道德都是狗屁。因为它让我痛苦。

    我看着她在舞池里跳舞,看着她豪迈地握着酒瓶喝酒。跟着她在午夜的街头唱歌,陪着她数路灯。在她被男人调戏时替她出头,打完架,畅快淋漓。她为我擦血,我裂开嘴笑,她抱着我,“你真是傻瓜。”

    我们就这样自然而然地走在了一起,她经常下课来饭馆,像个老板娘一样,管东管西。我换着花样给她做饭,看着她吃,看着她笑,觉得幸福。觉得自己得努力挣钱,得养的起她。

    但是我努力挣钱速度还是赶不上她花钱的速度,作为男人,我又不愿意让她省着点花。我不愿限制她,我希望她活的恣意洒脱,我愿意为她冲锋陷阵。

    也许我太宠她了,以至于她在与异性交往上也没有了界限,这是我最不能忍得。我们爆发了有始一来最大规模的吵架,她说,“有种你别再来找我。”

    我说,“好。”她气的扭转头,踩着跟鞋,哒哒地走远,我没有追。

    那几天,我很难过,几次忍不住想去找她。后来冷静想一想,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终是不得长久。长痛不如短痛。

    3

    认识林欢的那个下午,面馆里有两个女生,正在那里聊《红楼梦》,一个说袭人是“贤人”,一个说晴雯是“真性情”。拥“袭人”的那个女生说,“‘花气袭人知昼暖’这就话的意思想必你是知道的吧,人如其名,又香又暖。”

    拥“晴雯”的那位女生不善言辞,只是喃喃地说,“心出口快的人没心眼。”

    那个女生就笑了,“你说整本书里,喜欢晴雯的有几人,她最后死了,还不是因为她得罪了人。”

    林欢坐下来,笑着说,“同学,既然袭人如此好,为什么排在了看似满身缺点的晴雯后面?”

    那女生不想有另一个人参与了进来,不屑地撇撇嘴,“那是古代人封建,袭人最后嫁给了蒋玉菡,没有从一而终。”

    “是吗?”林欢说道,“后四十回并不是曹老先生所写,菂官死后,蕊官悼念她,和宝玉说了一段话,你可以看看,老先生并不赞同从一而终。你再想想晴雯为什么排在了前面?”

    那女生愣了,想不出反驳的话,低头吃面。

    我把面端在她面前,顺带坐下,下午没人,也想找个人聊聊天。

    “你是中文系的吗?”我问她。

    “不是,”她一边吃面,一边说,“就是喜欢。”

    “嗯嗯,我也喜欢读书,不过《红楼梦》没看过,小时候玩牌,主要人物当是记得的。”

    “我也挺喜欢扑克牌的,小时候看着衣服猜人物,一猜一个准,特自豪。”她回忆往事一般,笑得真心。

    “我记得我的一个叔给我讲过宝黛的爱情,说两个人是姑舅,倒埋骨血,不能结婚的。宝钗当是可以,我们那里就有两姨结婚的。”

    “其实宝玉和黛玉的原型在现实中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她吃完饭,擦擦嘴,笑了,“难得你这么喜欢书。”把手里的《月亮与六便士》送给了我。

    林欢能让我心静,她是那种看一眼就让人觉得世界美好的人。

    我当是一直期望她能来,那天见她吃了一碟子泡菜,知道她喜欢。专门腌制了一些,不给客人上的私房泡菜。

    生活又回到了忙碌又无聊的时光,我偶尔有空就读她送的书,还看一些其它的杂书。

    半个月后聂凤吟前来吃饭,同来还有一个长相清秀的男青年,两人打情骂俏,眉来眼去。我握紧拳头,最后松开,装着若无其事地上面,炒菜,在隔壁的门市买酒。

    后来她喝得烂醉,抱着我说她想我了,以后我不喜欢的她都改。那男的说他就她一个普通哥们,凤吟想和你和好拉不下脸,这样好了,任务完成,走人。

    我们又回复到了以前,只是我再也感受不到快乐,觉得累。觉得所有情绪都透支完了,又不能说什么,好像哪里出了问题,又不知是谁的错。

    林欢再来的时候是两个人,一个个子高高男孩,干净,斯文,书卷气很浓。两人像漫画一样,让人神旷心怡。我的心有一角龟裂,听见碎的声音。

    两人吃完饭,林欢擦了嘴,“泡菜太好吃了,看来我以后得长来。”

    那男孩说,“姐,你还是小时候的样子,有一次去姑妈家,动了你的菜,还和我打一架。”
    一副嫌弃的表情。林欢在他头上拍一下,“小屁孩,找打呢。就那破事还记得。”两人嘻哈着走了。我的世界突然阳光明媚。

    一天的劳累都阻挡不了我的失眠,我满脑子都是林欢,第一次知道爱一个人是这种感觉。我每天盼着她来,想象她坐那一个位置,什么时候倒水合适,她上次吃饭的速度的快慢。

    第一次在乎自己是不是长的好看,当镜子里出现一张稍带忧郁但棱角分明的脸时,我还是觉得自己不够帅。我想象我们站在一起,镜子里出现的画面。微笑,失落。

    我开始刻意纠正自己的每个动作,让自己看起来优雅,又不刻意。她来的时候,装着若无其事,却细细留意她的每个动作,每个表情,甚至着装。

    不再随意的打招呼,反而疏远了,因为爱着,我深深地自卑,却控制不住自己对她的思念。

    她来了,我又刻意疏远,真是盼着她来,又怕她来。

    而我和聂凤吟貌合神离,我们吵架的频率越来越高。鸡毛蒜皮,大到吃饭,小到上厕所都可能是导火线。她哭了,“小白,你越来越不在乎我了,你是不是喜欢别人了。”

    我眼神闪躲,“没有的事,我一天都在干什么你不知道吗?我一天累死累活,还是养不起你,我们分手吧。”我低下头,心里难过,那些美好的回忆,快乐真实的存在过。

    她突然就笑了,满脸是泪,“养不起我,你知道老娘一直都是省着花的,你知道你带的手表多少钱?我也不想你掏钱的,怕你大男子主义,面子过不去。”

    我推下手表递给她,“我们好聚好散,不是一个世界的人,硬挤在一起也没好下场。”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

    眼泪在风里吹散,我想我那样宠她是因为那些都是我身上缺失的,她的自由洒脱,她的骄傲任性,她的热情奔放。我那么想守护她活的自我,不过是我没有得到罢了。

    4

    每天晚上,我都去附近的公园逛一圈,看着林欢陪老人聊天,陪小孩玩闹,看着她离开。吃着她喜欢的抹茶雪糕,觉得离她近一点。我试着了解她的一点一滴,她的喜好,她今天过得开心还是难过?她教的那个孩子乖吗?家里的大人好说话吗?下雨了,有没有带伞?天冷了,有没有吃早饭?

    我觉得自己魔怔了,我迫切地希望能见到她。见到她又不知道说什么好。那天她又来吃面,笑着说,“吃了好几次面,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赵逸白。”我有些扭捏地答到。掩饰自己的紧张,使劲地擦桌子。

    “你已经擦过了。”林欢指指桌子。我摸摸头,恍然大悟地样子,“最近忙糊涂了。”

    她笑了,“逸白,虽然你不笑看起来很酷,但是笑起来会更好看。”

    我笑了一下。“我就是说么,葵花般灿烂。”她说完,大拇指和食指合成个“八”字,按在嘴上,向两边扯,做出微笑的表情。我顺着她的动作,笑了。

    后来她经常来,说泡菜把她收买了。她愿意做小工,端盘子,后厨打下手。

    有时候忙完了,她让我教她做菜。我不喜欢她身上沾着油烟,手指变粗,不愿意教她。她有些失望,“以后成家要给先生做饭的,这样不会如何是好?”

    “找一个会做饭的就好了。”我心里波涛汹涌,面上平静如水。

    “这个,生活压力大,赚钱养家还做饭,太辛苦了,如果我会,可以给他分担一些。”

    “那如果有人愿意辛苦呢?”

    她看着我笑了,“你是说你吗?”

    我看着她,很紧张,“你愿意吗?”

    她忽然大笑。我的心瞬间跌入冰窖,我想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

    “我是很开心,以后就可以放肆地吃了,你不会嫌我吃的多吧?”

    “不会,我会把自己的那一份省给你。”我抱着她哭了。

    如果生话真有什么责难,你的出现,让我原谅整个世界。

    后来的这段日子,是我生命里最幸福的一段日子,我常想老天看着我过得太苦,给了我这段甜的日子,让我以后的日子能过下去。

    我每天给林欢做早饭,督促她吃了。然后开始忙碌,为了能赚到更多钱,我也做盒饭,送外卖。让附近的学生兼职。收入越来越可观。

    林欢看着我没白天没黑夜地忙,心疼不已,她说,“逸白,这样下去你的身体会吃不消的,钱,咱慢慢挣。”

    我握着她的手,“我打算你毕业以后咱们就

    结婚,现在不攒点钱,我怕你到时候吃苦。”

    林欢小脸一红,“这那和那啊,我们还这么小。”

    “不小了,”我刮她的鼻子,“我们那里像我这么大都有孩子了。”

    林欢说,“那好吧,我下课了过来帮你,这样你抽空睡一会儿。”

    我说,“好啊,媳妇大人在这里我放心的很。”

    她一边剥蒜一边和我聊天,“逸白,你说那么小就有小孩的人,能把小孩教育好吗?”

    “能啊,你看我不是很好吗?我妈生我的时候还没有我大呢。”

    我迷糊着给她说,“我给我妈说了,要带未来儿媳妇见她,她可高兴了。”
    ……

    5

    日子如果一直这样过下去,我愿永远在梦里。

    那天打烊,我去买烤串,给林欢一个惊喜。她从楼上下来,“逸白,你咋么来了,赶紧回去睡觉。”“我想你了,给你送夜宵。”她笑了,有些扭捏,“你什么时候这么油嘴滑舌了。”她接了东西,在我脸上亲了一下,红着脸转身就跑了。

    我在背后笑,“你慢点,小心摔倒。”她站定,挥挥手,“你快点回去吧,我明天来看你,晚安。”

    我一直记得她当时的样子,像烙印一样印在我的心上,我的女孩,今天我又咋能知道我与你的美好日子再也不会有了。

    我怀揣着幸福,嘴角带着笑,转身,快到门口时看见聂凤吟现在不远处看着我。我准备绕过去,她突然开口,“赵逸白,我们谈谈。

    “我们没有什么好谈的。”我继续向前走。

    “我怀孕了,孩子是你的。”

    我站在那里,脚像生了根,大脑突然一片空白。半晌,我反应过来,“我们分手已经快半年了,孩子不可能是我的。”我继续向前走。

    “我怀孕有五个多月了。”我像被雷劈一样,痛苦,挣扎,不信,种种交织在一起,最后化成愤怒。

    “你为什么不早点说,我们分手那么久,你为什么要这样?”我嘶吼着,感觉整个世界倒了过来。

    “你以为我想啊,医生说我身体不好,如果这一胎不要,以后可能不会有孩子了。”她哭了,拉着我的胳膊,“逸白,我不想告诉你的,但是你是孩子的爸爸,我有义务让你知道的。”说完,她握着嘴,哭着走了。

    我看着她臃肿的身体消失在夜色中,腿脚站的麻木。前不久我还和林欢聊起孩子,充满憧憬和幸福。这一刻,孩子竟然成了诅咒。

    大街上我晃荡了很久,感觉再也走不动了,在附近的酒馆开始喝酒,喝的人事不知。

    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己睡在垃圾堆,这一刻我也觉得自己是垃圾。想起林欢,我的心疼得不能呼吸。我多想带着她私奔,找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生活。聂凤吟让她自生自灭吧。

    躺了很久,不愿睁开眼睛,世界还在梦里。后来还是爬起来,手机已经没电了。我在附近的旅馆住下来,给手机充了电,看见好多信息和未接来电。林欢。

    我吸了几口气,打过去,“你在哪里?你出了什么事?”林欢急得哭了。“我没事,”我整理着情绪,“一个朋友出了点事很急,没来得及告诉你,这得几天处理,手机快没电了,山里信号不好,打不进来,别着急,过几天我回来找你。”在我崩溃前挂了电话,眼泪滴在了手背上。

    晚上我给聂凤吟打电话,问她什么想法,她说结婚吧,孩子不能没有爸爸。她爸妈已经给她买了房子。我说,“好。”她在那边高兴地哭了,“逸白,我一定做个好妻子。”

    我给家里打了电话,告诉我妈我要结婚了。她开心得不知说什么好,“那姑娘就是你前段时间说的吧,真好。”“不是妈,你有孙子了。”我哭了。我妈急了,“儿子,你咋么了?”“妈,我高兴。”挂了电话,我放声大哭。

    几天,我像过了几个世纪。镜子里的自己枯槁,憔悴。我整理好自己,去见林欢。

    她站在门口,笑着望着我,我走近紧紧地抱着她,抱得她喘不过来气。“逸白,你咋么了?你瘦了好多。”“没事,这几天没睡好。”我摸摸她的头,“有什么想吃的,想玩的,我们一起去吧。”

    她高兴地跳起来,真像个孩子。我拉着她照大头贴,去吃她的喜欢的川菜,买了冰激凌,陪她坐过山车,去鬼屋。我静静地看她,把每一秒都珍藏起来,这些以后都不会有了,这些珍贵的记忆,会是我的一辈子。

    分别时,我站定,定定地看她,“林欢,我要结婚了,和聂凤吟。”我看着她的表情从期待到震惊到不信,来回变换,最后变成恐慌,“你说的不是真的,逸白,你什么时候学会开玩笑了?”“我没有开玩笑,是真的,我们已经有了孩子。”我装着幸福,一脸憧憬。

    “那我算什么?”林欢拉着我的袖子,“那我算什么?”声音破碎地嘶哑,像一地的碎玻璃。

    “我们是朋友,我和吟儿闹别扭,你恰好出现,你乖,温柔,贴补了吟儿给我的伤痛,现在我们和好了。”我硬着心肠,说了准备好的说辞。

    她摇着头,看着我,“你是爱我的,你为什么要这样?”

    我火了,“你说你多大的人了,你咋就不明白呢,你见过那对情侣连吻都没接过的?你确定我爱你?”我扯扯嘴角。

    林欢脸白得像一张纸,哆嗦着嘴唇,站的直直的,她的眼泪大颗大颗的落下,整个人已崩溃,身子摇摇欲坠,但骄傲撑着她站着。

    我控制自己上去抱她的冲动,在眼泪下来之前转身。

    她颤着声问,“你为什么骗我?”
    “你几岁了?你没听过一个词叫‘人心险恶’”。

    我僵直身子离开。感觉头痛恶心,走远后,躺在了地上,“今天,赵逸白已经死了,林欢你要好好的。”

    6

    我忙着筹备婚礼,租了房子。聂凤吟说,“逸白,我爸妈给我买房了。”我停止了手上的活儿,“聂凤吟,你一直知道我家的家境,如果你跟我过,就得吃得了苦。”

    “好吧,好吧,”聂凤吟一手扶着腰,慢慢的在屋里走,“就知道你的脾气,怕别人说你吃软饭。”

    我没吱声。

    母亲从老家赶过来,见了聂凤吟笑得合不拢嘴。聂凤吟嘴上叫着阿姨,但我知道她心里是很不愿意和一个农村妇女打交道,没说几句就说累了,回去了。

    我坐在地上,我妈看着我,“儿啊,这不是你寄回来照片的姑娘啊。”一句话,说的我眼泪都留下来了。她知道了前因后果,直叹气,“这是造孽啊。”

    村里人都知道我要结婚了,媳妇是城里人,人漂亮,家境好,大学生,更重要的是肚子里已经有娃了,这在农村是多光耀门楣的事。

    母亲知道我心里苦,也只是强打精神应付;父亲笑得合不拢嘴,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

    两家人要见面了,聂凤吟说她已经约好了父母。我在繁华的大街上等了很久,最后来了那天和聂凤吟一起吃饭的那个青年,“做梦呢?就你还想娶凤吟。”

    他站在那里一脸的嘲弄,“孩子是我的,你不过是个顶缸的。”

    我气的浑身颤抖,“聂凤吟在哪里?”

    “呐,”他指着后面的车,“里面呢,你们谈谈。”说完他转身走了。

    我急着走了几步,恨不得把聂凤吟碎尸万段。她按下车窗,泪流满面。

    “收起你的鳄鱼眼泪。”我一拳砸在车上,她吓得一哆嗦。

    “逸白,我真的想和你结婚的,在和你吵架的一天我喝醉了,发生了后面的事。我给你说的都是真的。”她哭的很凶,“你对林欢那么好,我知道你爱她,我嫉妒,不甘。我也爱你,你凭什么一个人幸福,我就在失恋中煎熬。”

    我面如死灰,“我最重要的我已失去了,我上辈子欠你的吗?”

    她看见我的样子,有些悔意,“逸白,我也受到惩罚了,我要嫁给一个我不爱的人,为他生孩子。”她掩面哭泣,车子驶出,消失在人流中。

    我走着,一直走,“林欢,林欢……”脑子里只有这两个字,我发疯地跑,去她的学校找她。

    “林欢,退学有半个多月了。”
    “你知道她的联系方式吗?”
    “这里有记载,她的家庭联系地址。”
    ……
    “那个林欢啊,这里她以前租住过,前几天退租了。”
    “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
    一个城市辗转另一个城市,林欢像从这个世界消失了。我回到了村子,已经成了笑柄。这些对我已不重要。我卧床不起,有了轻生的念头。母亲看着我,哭了,她说,“儿啊,谁的人生没有个沟沟坎坎,你看妈,这些年都撑过来了,你能撑过来的。”

    我挣扎着每天进食。父亲务正了不少,戒了烟酒,戒了赌博,回家对母亲也和和气气。说话很小声,怕惊动我似的。我成了了玻璃人,他们捧着也不是,放着又不放心。

    有天母亲对我说,“儿啊,你看你爸都变性儿了,他是给你树榜样呢,我们呢没指望你出人头地,就希望你平平安安的。”

    半年后,我重操旧业,没日没夜地干活,后来又借了钱扩大了饭馆。五年之后开了一家饭店。

    我依然亲自腌制泡菜,看见稍像林欢的姑娘就亲自把泡菜端上,看着她吃的开心,心里很安宁,这个习惯一直在持续。

    同龄人的孩子都上学了,我还是孤身一人,每次回家,母亲都念叨一番。父亲在一边抽旱烟,有天终于按耐不住了,“阿息啊,这个村里的男娃比你小的都结婚了,你什么打算啊?”

    我一边吃饭,一边打岔,“我忙的很,这事完了再说。”

    有一天母亲把我叫在跟前,“儿啊,你爸得重病了,你看能不能瞅个姑娘把婚结了,他就盼着抱孙子呢。你是家里独苗,老赵家不能断了香火啊。”她一边说,一边用袖子摸眼泪。

    我的泪刷流下来了,“妈,你说什么呢?爸一直都好好的。”

    7

    原来凑合着结婚也不是件易事

    相亲,一个一个,走马观花,大部分人能看上我,我觉得脾气不对,和我妈和不来。少部分人家看不上我,嫌我摆着一张死人脸,没情趣。

    原来凑合着结婚也不是一件易事。

    冬天,李叔家来了客人,就我小时候见到的白衣姑娘,她已经脸上有皱纹了,笑得慈祥,“那个小娃已经这么大了,出息了。”我笑着说起小时候的事。她感慨时间过得太快。转而问我,“成家了吗?”知道我单身就要给我介绍对象。

    我后来的妻子余欢。

    缘分就这样奇怪,我见她,她低着头,有一瞬间我错觉地以为她是林欢。她抬头,微笑,很温暖,她说她叫余欢的那刻起,我决定结婚了。

    两年后我生了儿子,叫赵加木。我抱着他说,“儿子,你妈妈那时还小,说怕教育不好你,现在爸爸老了,一定能教育好你。”

    父亲在那个冬天走了,走的很安详。

    第二年春,我去A市办事,在热闹的街头看见一个背影,我追着她穿过街道,看着她站在百货大楼的旁边,买了一杯红茶。她转头,一张熟悉的脸,短发,牛仔裤,白色上衣,瘦,冷,眼里的落寞那么瘆人。她像看透明人一样从我身边走过,我喊她,“林欢,你结婚了吗?”

    她转头,“你希望得到什么样的答案?”

    “我爱过你。”

    “你在说笑话吗?”

    “我真的爱过你。”

    “你好像对爱有什么误解。”她轻轻地说,像耳语,但像烙印一样,刻在了我的心里。她转身消失在了人流中。

    我坐在旁边的凳子上,泪如雨下。想起当年的那个林欢,那个巧笑嫣然,那个一笑,就温暖的像世界的花都开的林欢,那个一头长发,说给未来先生做饭的林欢,那个看一眼就让人觉得世界美好的林欢,她消失了。在我的世界消失了,是我把她弄丢了,是我把她变成了今日的林欢……

    8

    旁边的理发店里,放着陈奕迅的《十年》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
    我不会发现我难受
    怎么说出口
    也不过是分手
    如果对于明天没有要求
    牵牵手就像旅游
    成千上万个门口
    总有一个人要先走
    怀抱既然不能逗留
    何不在离开的时候
    一边享受
    一边泪流
    十年之前
    我不认识你
    你不属于我
    我们还是一样
    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
    十年之后
    我们是朋友
    还可以问候
    只是那种温柔
    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

    接着是《好久不见》

    我来到
    你的城市
    走过你来时的路
    想像着
    没我的日子
    你是怎样的孤独
    拿着你的照片
    熟悉的那一条街
    只是没了你的画面
    我们回不到那天
    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
    在街角的咖啡店
    我会带着笑脸
    挥手寒喧
    和你 坐着聊聊天
    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
    看看你最近改变
    不再去说从前
    只是寒喧
    对你说一句
    只是说一句
    好久不见
    ……

    “逸白。”

    “嗯?”

    “我发现陈奕迅的《十年》和《好久不见》连在一起是一个故事哎。”

    “是吗?拿来我听听。”

    林欢把一个耳机塞在我的耳朵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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