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峰——《你触摸了我》
何小曼——《你触摸了我》
对于我们来说,回忆既是美好的,其实也是痛苦的,尤其是那段我们为之奋斗的记忆……
严歌苓《你触摸了我》 —— 刘峰刘峰:
见字如面。
严歌苓《你触摸了我》 —— 何小曼我是小曼,此刻,我正坐在北京这所空荡荡的房子里,翻着那些褪色的黑白照片,一个人静静地回忆着那些冬青树,那些走过冬青树的身影。那里边有你,有我,还有穗子和淑雯,当然,你一定知道,那里边,也有丁丁。
其实,对于我们来说,回忆既是美好的,其实也是痛苦的,尤其是那段我们为之奋斗的记忆。现在看来,那段被写成《芳华》的岁月,不仅旁人并不以为意,就算是我们自己,这些年过来,有时也都有些迷惘和失落。我们的“芳华”,终究还是在岁月里被集体埋葬了。四十年,好像只是一瞬的转身,蓦然回首,总有些如鲠在喉…… 但我还会去回忆,抱着一种信念地去回忆,在一个人的时候,我会对着这些照片流泪和微笑,因为,那有我们记忆深刻的红楼,那有我们最美好的青春,那也有现在我们才真正懂得的——爱。
你离开这个世界,已经快两年了。也是冬天,也是北京零下四度的天气,你不愿意告诉任何周围认识你的人,你只想自己悄无声息地走完你最后的日子,你甚至愧疚我的陪伴,你甚至觉得亏欠了太多的没有完成。我知道,你走的时候,还惦记着那个被微型手雷炸死的孩子,你最终也没在战场和墓地里找到他,你走的时候,对这个世界还带着卑微的愧疚……
刘峰,原谅我没有为你最后的离开举办一个体面的追悼仪式,其实,追悼会上的悼词我都写好了,穗子也来了,还有你的女儿。因为那天你的侄儿堵车在路上,追悼会被耽搁了时间。后来殡仪馆通知时段到点儿了,下一拨的人家已经不耐烦,所以我们没有来得及为你举行庄重的告別仪式,我写的悼词,也没有机会念给你听……
也许,如果只是我一个人为你送行,我会把悼词全部念出来,那是一首诗。我不会写诗,我把想说的话,都写在那张纸上,一句一句的,不是很连贯,因为我一边写的时候,一边流泪。北京的冬天,第一次让我这个上海人感到痛到骨头里的寒冷,因为,这个世界上,唯一曾给我关怀和爱护的好人,走了…… 我没有时间向你坦诉,我也没有勇气在穗子和你女儿面前表白,那张沉重却又轻飘的纸,在与你做最后告别的时候,却依然是一种错过,就像我从一开始,就错过了你……
你,那时候多年轻啊!第一次见到你,我才十五岁。那个阳光灿烂的早上,红楼旁边的冬青树散发着好闻的树叶气味,就像练功时,那些汗湿了背心的漂亮小伙子们身上弥荡的青春味道。而我,迷恋着这种味道,就像冬天的阳光一样干净温暖的成熟气息,这在我十五年的成长中是从来没有感受过的,于是,我开始渴望能有一个人来安慰我孤独的心灵。
我永远忘不了那个阳光下灿烂淳朴的笑容,穿着军装的你骑着自行车,从冬青甬道那头出现在我的眼前,慢慢经过我的身边,你,二十出头的年纪,却有着一种不一样的成熟……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对我微笑的大哥哥,是团里的学雷锋标兵,大家喜欢喊你雷又锋,但你的名字,叫刘峰。从那一眼,我就爱上了你,虽然那时我还是个孩子,但至少,我第一次有了情窦初开的感觉,对男人的感觉。我隐藏着这份感觉,也压抑着这份感觉,40年了,现在,我想说出来。因为,你已经不必再用善良的愧疚回避我的感情,因为,你始终都没有错,错的是我,曾经跟你阴差阳错。
那时你对每个女兵都“一视同仁”地好,淑雯姐缝被子的针在棉絮里找不到了,你一头大汗地帮着大海捞针;穗子他们托你出差“顺道”给家里带东西,你大包小包地捎过去又把他们家里让“顺道”带给她们的各式零食大包小包地扛回来;团里东西坏了,大家第一个想到的“万能修理工”就是你;我们女兵练垫子功嫌累不愿意自己完成跟头动作,你一个一个地“搬运”帮着大家平稳落地……
大家都说你是活着的“雷锋”,都觉得你特别“崇高”,都把你当“好人”使唤。只有我,知道你其实一点也不想当“标兵”,只想踏踏实实地做一个“好人”。你的善良,被大家所忽视,而你的“伟大”,却被肆意地“享用”着。就像那一次,你对我的触摸,我想,那也是出于你的一种“伟大”。当男兵们嫌我身上的汗馊味太大不愿意跟我练舞,在我最难堪的时候,是你朝我伸出了手,是你触摸了我。
那是怎样的一种触摸啊,虽然是练舞,但我知道,我缺少的爱和关怀在那一刻神奇地回到了我的身体里。那是因为你的手,一双细致有力的男人的手,带着温柔的力道,带着隐忍的克制,带着青春的温度,在我少女时代纤婀的腰肢上,在我被《沂蒙颂》的音乐激发而绷紧的臂弯,在我被你托举到你厚实坚硬的肩膀上的一瞬间,你的手唤醒了我枯寂的内心所有的悲喜,也赋予了我身体内冷漠的细胞重新跳跃的活力。
那一刻,我望着红楼排练厅那总是把人照变形的镜子里的我们,有一种想抱紧你的冲动,第一次,想对你说……
也许你因为丁丁,会回避所有喜欢你的女兵对你的爱慕,这是后来我知道的事实。虽然因为“触摸事件”让你失去了你热爱的舞台,让你成为了那个年代被所有人不耻的被批判和背叛的对象,但我其实跟你的处境也差不多,刚从上海那个没有温暖的家里逃出来,只想早点成为能够养活自己的人。在部队,我是那么小的一个孩子,一点都不起眼,没有人看得起我这个单薄矮小的右派家庭出身的上海下只角的拖油瓶。面对你,我是渺小的,甚至是自卑的,我的内心,“雷又锋”——是一个套着英雄光环的称呼。
在那个每个人都自认平凡而伟大的年代,我自卑又敏感,对“英雄”有着格格不入的厌恶和抵触,在别人追捧你这样的“英雄”时,我总是避而远之。在别人批判你这个“流氓”时,我却突然发现我跟他们不一样,因为,我觉得你是一个人,一个有感情的男人。林丁丁觉得你是“神”,她接受不了你的“喜欢”,而我,却期待被你“触摸”和触犯,至少,那是有温度的人的感情。
那天晚上,我独自到你的寝室去了,当时,我的心情是复杂的。我想为你送行,我也想听到你说点什么,我也想我们之间能发生点什么。可是,你什么都没说,只留给我一堆你的“荣誉”奖品。也许,这些东西你已经不再需要,也许,这些荣誉你已经觉得不配再拥有,但它们最后都是我一直珍藏着的时代印记,那里面有对你的所有回忆…… 那时我还太年轻,体会不到“神”倾覆回到“人”意味着什么。
那晚,我在黑夜里似乎有过一阵错觉?是不是你在黑暗中吻了我?你的鼻息是那么近那么的平静而清鲜,就像夜色中浓郁的冬青树的芬芳,我的唇上似乎有一种异样的悸动,是触碰,还是…… ?
那个夜晚,世界仿佛抛弃了我们,黑暗中,我有一种想被你猛然拥入怀中的渴望,第二次,想对你说……
刘峰,在我和你之间,我曾经两次想对你说,但都还是没有说出来,是时间不对,还是氛围不对,还是原本就不该说,不能说?我经过了40年的思考,觉得当时我没有说,似乎是最好的结果,否则,我们可能就没有后来的“那种关系”,当然,只有我们两个知道,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因为没有对你说,后来我也似乎走了一趟你曾经走过的"神"/"人"颠倒的路,只是,我们都发现,那其实不是真正的我们。于是,在你失去了胳膊,在我失去了丈夫之后,面对那场正义的血腥的光环簇拥,我最后选择了装“疯”,你则选择了“牺牲”…… 只是,我们最终还原为最卑微的尘土时,世界已不再是我们之前崇尚的样子,我们再度相逢的时候,“好人”依旧是好人,但好人的结局却并不美好。
你,吃了那么多苦,却要走得那么早,你一直没有觉得自己付出过什么,你不想给社会带来任何负担,你坦然接受着命运的安排,你依旧在关照着你仅剩的一只手能触摸到的人。你经过了那么多,始终改不了“好人”的脾性,却从来都是被辜负,我真的觉得,如果有来世,你别再做一个“好人”了……
陪你走完你最后的这段路,我是那样的心甘情愿,那样的满足而安顿,在那个被集体孤立和背叛的年代,你曾经触摸了我,我很感激。我能做的,也许就是陪你走好这一段最后的艰难日子,让你这个好人不再被“好人没好报”的宿命嘲讽。你那么的好,那么的善良,可你又是那么的傻,那么的不吝付出,哪怕总是被无意的辜负。
你的好,我懂,我们都懂了,过了这些年,所有的伤痕,都已经化为命运中值得珍惜的福分。来生,你还是做一个好人吧,你不会孤单的,好人,终有福报……
穗子把那段往事写成了小说,小说的名字就叫《你触摸了我》,很多我想说的,她都在书里写了,有时间,我会读给你听。前两天,我偶尔地读到一篇关于这本小说的文章《芳华》之殇 —— 没有情书的年代,谢谢你触摸了我……,于是,我注册了那篇文章链接的|简书|,我想,那段岁月的故事,在我未来的日子里,可能会用文字的方式慢慢地回忆。
大门口你为我打制的那个钥匙篮儿,每天提醒着我记得关门锁门,一个人,得学着照顾自己,这是你最后对我说的,我记着。每次看到它,都让我想起你,想起我们,想起文工团,想起曾经与命运有关的青春,那是多么值得记取的“刹那芳华”啊,就像那位作者写的:“每一个垂暮的生命,都经历过青春,每一种平凡的人生,都可能遭遇过激情,虽然个体渺小,但人生的芳华——值得美好。”
一个快60岁的女人,一个从那样的年代走过来的女人,最后想说爱,真的很艰难。直到你闭上眼睛,我都没有说出来,但我知道你知道了。
来生,在冬青树下,请你一定要亲耳,当面,看着我的眼睛,微笑着,认真地,听我对你说:“我爱你!”
那天,我在灵堂摆满了冬青树枝,我知道你也喜欢冬青树,就像第一次见到你,你二十出头的年纪,穿着草绿色的军装,多像一棵蓬勃鲜绿的冬青树啊。记得小时候,爸爸说冬青树象征着不死的生命。
冬青树淡绿色的果实,整个冬天都不会凋落,严寒里的鸟儿靠着这些苦涩的果实维持生命,度过漫长的饥饿。冬青用自己坚强的生存,证明着平凡——即是伟大。
此刻的北京,正是寒冬,楼下的冬青树,依然茂盛……
爱你的
小曼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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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近四千字都忍不住要一口气读完,感觉作者对原著理解得很透,这信读来真的像书中小曼写给刘锋的,那深情、那回忆、那口吻都很到位,作原著的续篇绰绰有余了👍
于是我希望小曼和刘峰曾经有一笔,也希望这一笔不是非黑即白的单纯,他们的故事值得从故事中看似无用的细节中去发掘联系。
我读的书名就叫《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