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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第31章 兵者不祥

老子|第31章 兵者不祥

作者: 龙门村夫 | 来源:发表于2023-04-18 21:08 被阅读0次

    【第31章】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哀悲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管子·版法解》说:“四时之行,有寒有暑,圣人法之,故有文有武。天地之位,有前有后,有左有右,圣人法之,以建经纪。春生于左,秋杀于右;夏长于前,冬藏于后。生长之事,文也;收藏之事,武也。是故文事在左,武事在右,圣人法之,以行法令,以治事理。”

    老子反对战争,认为天下不可以兵强取之。如果非要战争,则不得已而为之。老子同时认为,兵器是不祥之物,一般人都是讨厌这个东西的,有道的人更是不愿意看见它。

    君子平时居处,以左为上,而打仗时却是以右为上。兵器这个东西既然是不祥之器,就不是君子该用的东西,如果不得已使用了它,还是要淡然处之。打胜仗并不是什么美事,如果觉得打胜仗是美事,那是喜欢杀人。喜欢杀人的人,天下人是不会喜欢他们的,他们也就成不了大事。

    喜事以左为上,丧事以右为上。偏将军居于左边,而上将军居于右边,这是说打仗应当以丧礼处置。打仗是要死很多人的,因此要追悼死者;打了胜仗,也要按照丧礼来办。

    这是老子关于兵器、战争的进一步观点。按照管子的说法,君子做的是生长之事,所以君子居则贵左,吉事也尚左;战争是收藏之事,因此以右为上。

    《管子·版法解》讲到“文事在左,武事在右”,本章讲到“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其实,中国关于“左”和“右”谁为上谁为下的问题,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

    《辞海》关于“左”这个方面的意思的解释是,古礼居右而客居左,因以左为尊位之称。《礼仪·乡射礼》:“左玄酒。”郑玄注:“设尊者北面,西曰左,尚之也。”“北面”,是面向北方的意思。但古时亦尚右,而以左为下,《史记·汉文帝纪》:“右贤左戚。”裴骃集解引韦昭注:“右犹高,左犹下也。”而关于“右”的解释,说古时尚右,故以把较高地位,如“无出其右者”。两个解释不矛盾。

    周朝礼制规定,天子南面而坐,诸侯朝天子,同姓的从西面而上,异姓则从东面而上,因此是以右为尊的。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复杂的社会、历史、传统习惯等因素,不同地域尚左、尚右没有统一的规则,如《史记·信陵君窃符救赵》记载,魏公子自迎夷门侯生,“从车骑,虚左”,而《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又记载,赵王以蔺相如功大,“拜为上卿,位在廉颇之右”。在先秦文献中较明确谈到尚左、尚右观念的,即是本章,即在正常的社会政治生活中,以左为尊,以右为卑;而在丧事、军事活动中,则以右为尊,以左为卑。座席及车骑(兵车除外),主居右,客居左,主人乘车迎接客人,空出左边的座位,表示对客人的尊敬。先秦时,尚左的观念流行于秦、楚地,而在燕、赵等地则以右为尊,以左为卑。秦汉时期,人们的尚左、尚右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尚左观念显著衰落,尚右观念普遍流行,如富贵者居于闾右、贫贱者居于闾左,后来,闾左称指贫民百姓,闾右称指世族大家。秦设左丞相、右丞相,以右丞相为上。从东汉至隋唐、两宋,又逐渐形成了左尊右卑的制度,但也有变化,如被降职、远调,称“左迁”。元朝以右为尊,明以左为尊,而清承明制,也是以左为大。(李斌,《古代“左右”与尊卑关系考据》,百度文库)

    也有人从车、军队、阴阳、住房、官职、物品放置、宫室、宗庙及陵墓等方面考证后认为,古人以左为尊,符合古人当时的思想观念。比如,古代的宗庙的次序是始祖居中,二世、四世、六世在左,称为“昭”;三世、五世、七世在右,称为“穆”,即父在左,子在右,左尊而右卑。我国现存的古典文献中有大量的以左为尊的例子。如《礼记·曲礼》孔颖达疏:“车上贵左。”《礼记·祭义》郑玄注:“周尚左也。”但也存在尊右左卑的情况,如《尚书·比命》记载:“四夷左衽,罔不咸赖。”古代中原华夏人衣襟尚右,少数民族衣襟尚左,“左衽”带有卑下之意。(牛红玲,《谈古代社会的左右尊卑文化现象》,百度文库)

    而在《论语》中,也有关于“左”和“右”的记载。一是孔子在评论管仲时说:“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管仲辅佐齐桓公,称霸诸侯,匡正了天下,老百姓到了今天还享受到他的好处。如果没有管仲,恐怕我们也要披散着头发,衣襟向左开了,被狄人占领变成狄族了。如上所说,中原人在服装方面是尚右的,而狄人是尚左的。二是“乡人傩,(子)朝服而立于阼阶。”(《论语·乡党》)阼(zuò),东面的台阶,即左阶。乡里人举行迎神驱鬼的仪式时,孔子总是穿着朝服站在庙东边的台阶上。孔子为什么“朝服而立于阼阶”?孔安国注《论语》认为:“傩驱逐疫鬼,恐惊先祖,故朝服而立于庙之阼阶。”这与昭穆制度是相符合的。傩是一种迎神驱鬼的仪式,在现在的湖南、贵州等地区还有遗留。《周礼·夏官》记载说:“方相士,狂夫四人。方相士。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难(傩),以索室驱疫;大丧,先枢,及墓,入扩,以戈击四隅,驱方良(魑魅)。”《诗经·卫风·竹竿》中也有“巧笑之瑳,佩玉之傩”的诗句。

    而关于“杀人之众,以哀悲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晋楚邲之战是一个很好的注脚。

    鲁宣公十二年,晋国和楚国发生了邲之战,楚军大胜,楚国大臣潘党建议收集晋军的尸体建筑“京观”以纪念胜利,楚庄王拒绝了。

    潘党曰:“君盍筑武军,而收晋尸以为京观。臣闻克敌必示子孙,以无忘武功。”楚子曰:“非尔所知也。夫文,止戈为武。武王克商。作《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尔功’。其三曰:‘铺时绎思,我徂求定。’其六曰:‘绥万邦,屡丰年。’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故使子孙无忘其章。今我使二国暴骨,暴矣;观兵以威诸侯,兵不戢矣。暴而不戢,安能保大?犹有晋在,焉得定功?所违民欲犹多,民何安焉?无德而强争诸侯,何以和众?利人之几,而安人之乱,以为己荣,何以丰财?武有七德,我无一焉,何以示子孙?其为先君宫,告成事而已。武非吾功也。古者明王伐不敬,取其鲸鲵而封之,以为大戮,于是乎有京观,以惩淫慝。今罪无所,而民皆尽忠以死君命,又可以为京观乎?”祀于河,作先君宫,告成事而还。(《左传·宣公十二年》)

    潘党说:“我王何不建筑起军营显示武功,收集晋国人的尸首建立一个大坟堆?臣听说战胜了敌人一定要有纪念物给子孙看,表示不忘记武功。”楚庄王说:“这你就不懂了。说到文字,‘止’‘戈’二字合起来是个‘武’字。武王战胜商朝,作《周颂》说:‘收拾干戈,包藏弓箭。我追求那美德,陈于这《夏》乐之中,此时我让两国士兵暴露尸骨,这是强暴了;显耀武力以使诸侯畏惧,战争不能消灭了;强暴而不消灭战争,哪里能够保持强大?还有晋国存在,如何能够巩固功业?所违背百姓的愿望还很多,百姓如何能够安定?没有德行而勉强和诸侯相争,用什么调和大众?乘别人之危作为自己的利益,趁人之乱作为自己的安定,如何能丰富财物?武功具有七种美德,我对晋国用兵却没有一项美德,用什么来昭示子孙后代?还是为楚国的先君修建宗庙,把成功的事祭告先君罢了。用武不是我追求的功业。古代圣明的君王征伐对上不恭敬的国家,抓住它的罪魁祸首杀掉埋葬,作为一次大杀戮,这样才有了京观以惩戒罪恶。这次并不能明确指出晋国的罪恶在哪里,士卒都尽忠为执行国君的命令而死,又难道能建造京观来惩戒吗?”楚庄王说完,就在黄河边上祭祀了河神,修建了先君的神庙,报告战争胜利,然后回国。

    这次战役,是郑国的石制把楚国军队引进来的,企图分割郑国,并且立公子鱼臣为国君。后来,郑国人杀死了鱼臣和石制。君子评论说:“史佚所谓毋怙乱者,谓是类也。《诗》曰:‘乱离瘼矣,爰其适归?’归于怙乱者也夫。”史佚所谓“不要依仗动乱”,说的就是这一类人。《诗》说:‘动乱离散是那么厉害,有哪里可以归宿?’这是归罪于靠动乱来谋私利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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