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是岁月的倒影

作者: 谭熙 | 来源:发表于2017-04-24 11:29 被阅读243次
    我,是一叶孤舟。在流淌着的名为岁月的长河里,背离那些顺流直下的大帆船,一个人,一支桨,沿着片片倒影,逆流而上。

    很高兴大家喜欢我写的文章,《回忆是岁月的倒影》是我第一次写的文章,记得那会儿在宿舍里昏天黑地写了三天三夜才写完,而且是用一部五寸的小手机逐字逐句敲出来的,如今这部作品在内容上与《十二年前与我亲吻的那个女孩,你一定要过得幸福》有所关联,但并不完全相似。文章写得不好,还望诸君多多包涵、不吝赐教,谢谢。

    ——前言

    快递站里派件的是一个老人,他那两束从眯着的细眼穿过老花镜投出的眼光,在证件与我的面孔之间徘徊。我在这里度过了三个春秋,却第一次遇到这个派件的老人。他终于舍得把证件还给我了,送了一句:“你今年多大了?”他问的不着边际的问题使我茫然不解。他给自己解释着:“你看起来像是17岁。很早读书吧。”我释然笑笑,知道17这个数字只不过是想告诉我他觉得我像是未成年的孩子。我告诉了他我的年龄,说明我并不是来骗快递的,毕竟有证件为证,老人也笑了起来:“你长得很孩子气。”

    秋风吹起我的刘海,一根根乌黑的发丝把眼前的风景分隔成无数细小的碎片,像回忆一般许多的、细微的、闪烁的碎片。“你长得很孩子气。”我早已是成年人了,可是,同样的,我也总是问我自己:“我真的长大了吗?”、“我真的成年了吗?”、“我真的成熟了吗?”我始终得不到答案。我用了十八年来摆脱幼稚学习如何成为一个成年人,却在成年之后一直怀念着往日。我像一叶扁舟,一个人在名为岁月的长河里逆行,沿途的风景秀丽。我渴望地反顾着那些水波织成的片片倒影,在倒影的风景里度过了春夏秋冬。

    2003年正月初四,立春。

    “春风不解风情,吹动少年的心……”

    “嘿,一起到草坪上玩吧。小草都长出了新芽呢。”春日柔和的阳光洒在一片新绿上,清新而动人。她又学腔学调地念道:“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们一起在草坪上欢笑、嬉闹着,温馨的阳光,离离的青草,彳亍的蜻蜓,一如我们那般天真烂漫。

    小巷不深,两列石棉瓦房间隔着一条狭窄的巷道。巷口那间小屋子里,总是会传来一阵阵骨头汤的香味和紫苏的特殊香气,那是妈妈清早起来熬的汤,是妈妈在家门口种的香料,全都是我爱吃的。有时候到了煮饭炒菜的时间,屋后山上不时会飘来新鲜的柴火气味,是山上的人家正在烧火做饭。往巷子里走几步,就是她的家了,同样小巧精致的屋子,同样住着她们一家三口。记不得我们是怎样认识的了,或许是年代太久远了抑或如何认识的根本不重要。那一年我们一同喜欢上了那片从小巷蔓延出去的大草坪,还有电视上播放的粤语电视剧。我不太喜欢看电视剧,不过我需要在她身边充当翻译的角色。

    “公公婆婆坐客堂,望着俺们心发慌,大红花轿I Love You,最怕日日要煲靓汤……”她跟着电视机兴高采烈地咿咿呀呀唱了起来。她对粤语剧很有兴趣,特别喜欢说粤语,却发音不准,电视剧里听不懂的话会嚷着要我翻译,然后教她牙牙学语般发音,直到最后我们都因为她发出的阴阳怪气的声调哈哈大笑。她会早早的吃罢晚饭,在电视剧播出之前赶来我的窗前,露出一双水灵的眸子和雪白的门牙。然后在她家里的木沙发上我们看着电视,一起说着粤语,一起笑着、唱着、跳着。

    她的名字叫小琳。几年后我才知道,小琳叫做我的初恋情人,是我早恋的对象。虽然我不知道她是否喜欢过我。

    我很记得,可能会一直记得。银灰色的天空淅淅沥沥下着小雨,没有阳光,草坪是湿漉漉的一片,小琳家里的玻璃窗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雾纱。

    我们并排坐在沙发上,仰望着窗外屋檐滴下的串串水珠。光线散洒在她洁如初雪的脸蛋上,没有一丝阴翳,我望着那两片薄薄的微微上翘的粉红色嘴唇,我想,我此刻砰砰跳动的心脏也同样是粉红色的。

    我抿着嘴皱了眉,凑过去,把嘴唇碰上了她的。我看见她明澈放大的眼睛里我的脸,被流动着惊讶神色的眼珠包裹着。她没有生气也没有抵触,只轻“唔”了一声,眼睛就恢复了平静。

    四片稚嫩的嘴唇静静相触,从屋檐滑落的水珠滴入水洼中,声音清脆悦耳,牛蛙引吭高歌随着雨滴的伴奏唱了起来,雨停了。我的心情复杂,是害怕,是紧张,还是欢喜,说不清楚。我像电视剧里演员做的一样,对她表示喜欢,却不如两个演员的表情那样陶醉。我的嘴唇磕到了她的门牙,有点痛,但是她的嘴唇远比我想象中柔软,我简直找不到任何我见过的柔软的东西来作比喻。

    雨后泥土在阳光的烘焙下发酵出一阵阵清新的气味,我记不清那个吻吻了多久。是小琳先撤了嘴唇,她迷离的眼神望着另一边,有节奏地慢慢呼吸着,我听见她吹气如兰的声音。我偷偷地喘着气,有点窒息的感觉。不知过了多久她才抬起头,撅起小嘴说:“呃……你……以后再这样……我就不跟你玩了……”我浑身在发烫,脸颊又红又热,眼光不敢再触碰小琳一丝一毫。我忘了那天的尴尬是如何下台阶的,当时我想我是做得太过分了,不明白平时怯弱有余的我,在这方面倒是胆大。我不敢再去找小琳,她可能不会再理我了。

    当年我对小琳的“流氓”行为,很大部分受了电视剧和情歌的影响。那时我挺喜欢邓丽君的《月亮代表我的心》——“轻轻的一个吻,已经打动我的心……”。奇怪当时不谙世事的我竟知道歌词讲述的真挚感情,纯洁、坚守的爱情。无论怎么去想,对那一吻,我从来不后悔,我为什么要去后悔一段所有人都渴求的纯真的感情呢。所以我只是怀念,只是思念,到如今……

    我们已经很多年没有联系了,电视剧里有情人偶遇的种种镜头也只能出现在电视里罢。那时我不知道,每一个吻的背后都有需要承担的后果。

    “让昨日脸上的泪痕,随记忆风干了,抬头寻找天空的翅膀,候鸟出现它的影迹……”

    我吻过小琳之后的日子里,还是一如往常的,她会来找我玩。两人谁都没提起那件事,好像不曾发生过,但是我记得,我相信小琳也记得。我们会一起到草坪上玩耍嬉戏追逐蜻蜓,无忧无虑躺在温暖的草坪上看白云蓝天,晚霞日落。夜里我们在一起看电视剧,一起欢笑一起跳。我觉得她也喜欢我,没问过她,不敢问,只我自己白日梦般想了想,就可以很高兴。那时候,我居然偷偷有了我们相互喜欢着以后就能够结婚的想法。那段时光就真的可以那么的天真。

    很多年过去了,我不得不接受一个悲伤的事实——她撩过我脸颊的长睫毛下的灵动的眼睛,曾经温柔地圈养过我的脸的漆黑光亮的眼珠,还有她的音容笑貌。这所有的就像一张忘记过塑的照片,在空气中氧化,在湿气里受潮,在年岁的流逝中泛黄褪色,散发出一种老旧的纸张特有的气味。我真的渐渐忘记她的容貌了。可能真的不会忘记的,是那一吻,还有那空荡荡的屋子。

    我全然不知她搬家离去的那一天是哪一天,很可能是我去探望婆婆的那几天。她从来没有提起过她要搬家,也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哪怕是地址、电话。“或许那时候真的太小了,什么都不懂。”每当一想到这,心里就又会冒出这句独白,给予我安慰。

    那天天空暗暗的,没有阳光,倒春寒带来的寒意卷进我的袖口,皮肤起了一层薄薄的疙瘩。草坪上毛毛糙糙,是一片阴沉的灰色,白色的蜻蜓低飞,在我的头顶沸腾。此刻的天空同我一样,想哭。那天我第一次尝到雨水的味道,一滴水珠沿着眼泪画好的轨迹滑过嘴角,咸咸的。

    这样匆匆的别离,竟然来不及见一面,道一句再见,就再也见不到了。

    2013年夏天,我高中毕业了。从别人口中,无意中得知她的消息,是别离后第一次。她高考落榜了,去不了她想去的地方,她决定复读,没想到是我刚刚毕业的高中。我后脚出了校门,她前脚就踏了进来。这次,我们终于像电视剧里那样错过了。

    过了这么多年,她是变得漂亮了,是变得内向了,或是变得孤傲了,我不知道。但是那执着、倔强的性格,还是一如从前。我在想,她单薄微微上翘的两片嘴唇,也一样会在生气的时候撅起来吧。

    “你都如何回忆我,带着笑或是很沉默,这些年来有没有人能让你不寂寞……”她还记得我吗,我总是很记得,可能会一直记得那时候的快乐。

    听别人说,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可是,我唯独忘不了那一吻,时间越久记得越清。我理所应当地承担了那一吻的后果。我一直想找回那一吻的温柔,结果我伤害了很多人,也伤害了我自己。

    2015年农历九月十二,霜降。

    刚回到宿舍,我打开手机和小宇聊天。小宇的性格真的变了很多,整个人都充满了阳光,我正怀疑这小子已经在大学里找到女朋友了,因为他刚才居然破天荒的问我是不是有“妹子”了。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我也不清楚,是的。我选择把我的爱情经历告诉他,这些话当然只能讲给我最好的朋友——小宇。

    半年前分手的一个女孩是2014年冬认识的,她的名字叫小木。我能记住她的名字是因为她的声音。那天,学校又在举办些没有营养的活动,我坐在后排无奈地睡觉。台上话剧表演传来的声音惊醒了我,不是因为太好,而是太像。太像小琳的声音了,温柔、娇嗔,包涵丝丝温暖的甜意。我要到了她的联系方式,不久便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她不算娇美,但笑起来楚楚动人。她总是问我,为什么喜欢带她去蚊虫遍布的草坪看那无聊的天空,为什么百看不腻同样的晚霞,为什么拉着她看上世纪末的粤语残片,而且一看就是整晚……发泄完,她会用属于小琳的声音包围我,但她不认识小琳。我会为了这把嗓音花光身上所有的钱:吃饭、购物、看电影、KTV……只希望她开心的笑声,或者说一两句不标准的粤语,我就心满意足。

    有次她忍不住恼怒地问我到底会不会接吻,为什么每次都不把嘴巴张开,不伸舌头,难道怕有口臭吗。

    讲到这里,小宇发来一个憨笑的表情。说真的我也觉得好笑,但是又笑不出来,到底是为什么。

    我想了想,对她解释说我不会接吻,她把头拧向一边不再看我。“‘接吻’是四片嘴唇慢慢地紧紧贴在一起,相互体会着来自对方嘴唇的温度、湿度和柔软度,那种感觉会令人融化。”——在我脑海里,是根深蒂固的概念。

    半晌,小木悻悻地回过头,面对着我:“你真是幼稚,无论在哪一方面,都天真得像一个小孩子……”

    从那以后,我和小木之间有了隔阂,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我预感我们短暂的感情将会结束,一如下雨前我闻到清新的雨水味、草青味和泥土的腥气。我对事物拥有灵敏的嗅觉,能很容易感知微妙变化的发生。

    两个月后,小木的生日那天,告诉我她还是爱着她的初恋。奇怪我没有很伤心,只揪心的感到心酸。我坦然接受,希望她可以珍惜第一次爱的人。过了好久,她突然发消息问我到底有没有喜欢过她,她想听最后的真话,我说喜欢过。“你又何必呢……”这是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很短,很深。

    我问过我自己,是不是负了小木,但是我没有。我说的的确是真话,我喜欢过小木,付出了真实的感情,和她在一起我感到快乐。可是如果小木的声音不像小琳,我和她会不会是陌生的路人。

    他总喜欢带我到草坪上,然后他会以手作枕,面朝天空躺下。想不通他怎么能够忍受扎人的尖草和蚊虫的叮咬,望着无聊的天空发一整天呆。他还会像天文学家那样研究天色的变换,只要天气允许,每天都不会错过日落的晚霞。夕阳光把皮肤晒得红彤彤,他却全然不觉,还对我说:“晚霞日落是最美的景色,这么多年了还是没变,还是那么可爱,令人向往……”我觉得他不像是在对我说话,看了看四周除了我没有人,还真的以为他撞邪了呢!还有更不可思议的,他居然喜欢看粤语残片,单调乏味得令人犯困的剧情,他竟然能笑得出来……我的直觉告诉我,他喜欢的人并不是我李小木。他的吻技烂得出奇,和我接吻的时候心不在焉,像在想着谁,我感觉有一个人的影子忽隐忽现,把我们两人隔开了。或许他真正喜欢的是那个影子的主人,心里想的念的也是她。

    我喜欢小琳,也喜欢小木,我失去了小琳,我怀念她却伤害了小木,最后小琳、小木都使我受伤了,结果我伤了自己也伤了别人。

    我问小宇看过《烟雨蒙蒙》没有,告诉他我对于爱情,很像《烟雨蒙蒙》里的陆振华,他因为怀念逝去的旧爱,不断寻找与旧爱有相似点的女人做老婆,以至于一生妻妾成群。看似风流的他,却对每一个女人也都是真爱,付出了真感情。陆振华在怀念旧爱的过程中伤害了爱他的女人,结果自己反被种下的恶果伤害。

    只不过想体会曾经的温柔,结果铸了一把伤害双方的利剑。既然仍然放不下对旧爱的怀念,何必爱上另一个人。我又何必呢……

    小宇过了很久才回复我,我知道他在感情方面不可能有高深的见解,我的本意也只不过是想他充当一个真诚的聆听者。

    他抱怨说我的话越来越难懂,怀疑是我小说看多了的缘故,问我是不是真的有“小琳”这个女孩子。我开玩笑地回答说,我不知道。有她?没她?谁知道?我是在回忆往日的美好。

    我过早懂得了喜欢,尝试了吻。偷摘了青绿的果实,却根本一点不涩,居然是甜的,不过有副作用:我忘不掉尝过的那一丝甜,它停留在我的心头,没有被消化;所以它会抢在其他甜味前让我尝到它熟悉的甜,它太甜太密,盖过了一切甜味。我理所应当承担那一吻的后果,我愿意,不后悔。我希望小琳忘记我。

    我和小宇关于爱情的讨论在迷迷糊糊、艰难晦涩中结束了。最起码的,他能安静认真地听完我的经历。

    2014年暑假,我听说小琳考上了,一个人去了北方。自那次年幼时的别离,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了。

    “想要光着脚丫在树上唱歌……”

    2015年十一月初,寒冷的北方已经开始供暖了,这里的太阳却热烈依旧。几个月前,我在宿舍里打着赤膊,开尽了风扇,隔着几层钢筋混凝土墙仍然有快要融化的感觉。我手撑脑袋打着瞌睡,门外黑蝉鸣声如雷,恍惚间我仿佛听到阿颜响亮的声音在呼唤我,正在小溪的另一边,咧着嘴笑着朝我挥舞着黝黑干瘦的手臂。我的思绪飘飘忽忽随着耳边嗡嗡的蝉鸣,一点一点回到阿颜身边。

    阿颜的一家经营着一间两个铺位合并的大排档,供应广式三餐,不做宵夜。每天清早,高高的蒸笼底吐出的白色蒸汽会在第一缕晨光中散开。那是离小巷最近的早餐店,只要是上学的日子,妈妈就会领着我到那里吃早餐——一碟蒸肠粉一碗粥,渐渐的她与老板娘熟络了,慢慢的我也认识了阿颜。

    在小琳不辞而别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的朋友圈处于完全真空状态,所以我特别珍惜阿颜这个真诚的朋友。

    与平常孩子一样,我也很盼望着周末的到来,这样我就可以和阿颜一起出去“探险”。阿颜读书的学校在隔壁区,那里有他真正的家,他之所以会到我们这个区来,是因为他的母亲与亲戚合资开了一家大排档,而他的父亲则落叶归根在他们区的工地上挣着血汗钱。

    阿颜不一定周六就在大排档,但是周六周日总有一天是在大排档做帮工——一条浸满污黄汗渍的毛巾耷拉在脖颈上,油腻腻的双手托着没胸的碗碟。我坐在一旁不碍事的小木凳上,晃着腿,等阿颜忙完陪我去摸鱼捉虾。

    阿颜的妈妈是一位干练的母亲,微微枯黄的短发下是平平无奇的五官。标准乡村型妇女结实粗壮的身材总是围着一条花花绿绿的围裙,做起事来利索得很,吸收了阳光精华的黝黑皮肤同阿颜如出一辙。明眼人一眼便知他们是母子两,而且这位丰满的母亲养活的肯定不止阿颜一个孩子。我曾经问过阿颜,他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前者辍学打工,后者早早嫁做人妇。平时家里就阿颜一个人伺候着父母。

    “先喝杯水等一等吧,阿颜要帮忙,过了吃饭时间才有空。”阿颜的妈妈很喜欢我,每次见到我在等阿颜都会盛一杯水给我,笑着摸摸我的头让我多等一等。

    阿颜光着脚站在龟裂的湿土上,短袖挂在一旁的枯树枝上随风摇摆,“这边,过来这边。”阿颜一只手挡在嘴边,另一只高高举起,喊着我的名字。

    我家后山上的这条弯弯曲曲的小溪在炎炎烈日的折磨下仅剩一息尚存,苟延残喘地蔓延着浑浊的黄水,许多灵活的生命体在这浓缩的充满微生物的溪水里跳动着。这正是捕捉鱼蟹的好时机。

    与普通的农村孩子一样,阿颜仿佛就是大自然的亲生儿,用的吃的在山里信手拈来,好像从自家冰箱里拿吃的那么随便简单。阿颜已经用自制的鱼竿钓了半桶鱼蟹,鱼儿在拥挤的空间里很不安分,时常溅起零零星星的水花。树枝上鼓鼓囊囊的衣服里包裹着大大小小的果子,全都是阿颜的劳动成果。我比我想象中的要懦弱,怕高,不敢爬树,当阿颜在树上窜上窜下灵活得像一只猴子的时候,我只捧着一捧阿颜交到我手里的果子看着杂技表演。我暗定决心下次一定要大胆勇敢,可是当实际情况来临的时候,“决心”又迟到了。

    听隔壁屋的孩子说,这条小溪里住着一条半分似绳子半分似水草的细长水蛇,头尖尖的像一支铅笔。“动物世界”上说尖头的蛇都有毒,所以我很是害怕到河边玩耍,就算是三五个孩子拍着胸口给我壮着胆,我还是执拗着不肯去。我害怕水蛇爬上腿咬我一口,死了,就再也见不到小琳一面了。

    我真的很想迈出几步走过这条浅浅的、窄窄的、将熄未熄的小溪,到阿颜那边去吃果子钓鱼。每当我做好了思想准备深深吸了一口气,然而勇气却在胸脯鼓胀的同时泄掉,三催四请花了九牛二虎之力,还是不见当时约定好的“决心”赴约。

    阿颜伸出手臂,黝黑干瘦的手指离我不过一尺。他勾了勾手指,示意我抓住他的手。我把沁汗的手掌使劲往裤子上擦了擦,脑细胞不停地工作着,为勾勒水蛇的轮廓作出莫大的努力。我的心理在斗争,我尝试着把手颤颤地伸了过去。当我的手指触碰到他的时候,脑细胞已经完成了它们的工作,成功绘出一条弯曲狰狞的水蛇,上了色,配了音,活灵活现,如电视上的一般可怕。

    “阿颜,小溪里会不会有水蛇?”

    “没有吧,抓了这么多鱼都没见到过。如果真的有,我会打死它!我以前在山上打过蛇。”

    “哦……阿颜,水蛇是不是有碗口那么大?”

    “应该不会吧,你说的应该是大蟒蛇,水蛇个头不大,就算来了我也能应付。”

    “你说这小溪里会不会有大蟒蛇呢?”

    “应该不会的,这条小溪浅浅的,住不下那么大的块头。来,抓住我的手,我拉你过来这边!”

    我再次把手搭过去,抓紧了。正当阿颜手上用劲拉的时候,我的余光瞥见泥水里一条弯弯曲曲游动着的东西,水蛇的形象在脑海里又丰满了起来。我哇的一声,猛一住脚,半蹲身子。阿颜被反拽了一下,趔趄着向前倾了几步,好不容易平衡了身体,差点摔成泥人。

    我截住惊慌的阿颜张大的嘴要说出来的话:“有水蛇,在那里!”我跳着、叫着,指着小溪,人跑得远远的。阿颜抡起手边的竹竿顺手就往水里打去,顿时,噼噼啪啪的水花四溅声,呼呼啸啸的竹竿破空声,交杂着袭来耳边。

    大动干戈一了阵,阿颜喘着粗气,额上满是晶莹的汗珠,用竹尖挑起一条破破烂烂的布条,插着腰,即好笑又好气地瞧着我。我看了个仔细才肯挪步走过去。

    “早说了,别大惊小怪的,小溪里没有水蛇!不过是一条碎布条!”阿颜松开锁着的浓眉,或许觉得语气太重了些,又说:“没事的,别怕,有我在,我会保护你。”

    有阿颜的安慰和鼓励,我自觉内心恐惧渐消,脑海里生动的画面也慢慢模糊,但仍然心存芥蒂,心里总有一块细小的梗塞物羁绊着勇气的到来。

    阿颜显然有点生气了,他伸在半空的手不住向我招着:“过来,过来这边,大胆一点,你也可以爬树抓鱼抓蟹。”

    我抿了抿嘴,湿漉漉的手指握成一个拳头不断重复搓着。阿颜急急道:“如果你一个人活在这山头里,没有其他人的帮助。你不敢爬树,不敢抓鱼,只木木的站在岸边的石头上,没被蛇咬也死定了!”

    听了他的话,我第一次感受到“勇气”在大大小小的血管里流动,流遍全身,又窜到胸口,形成一股永恒的力量,一股怎么用也用不完的力量,可以驱使我做任何事情。

    完全料不到,激发我潜藏勇气的人不是学校的老师,不是家里的父母,而是一个来自农村,浓眉大眼留着小平头,披着一层黑黝黝的皮肤的干瘦孩子——阿颜!

    “你要大胆一点,没有什么事情是办不成的,就算我不在你身边你同样可以摘果子抓鱼。”阳光射在阿颜脸上,他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露出一排微黄的牙齿,高举着干瘦的手臂,向我招手……

    当年真是天真,竟会为了一条几步迈过的小溪折腾半天。现在想起这件事,想起小溪,想起那可能根本就不存在的水蛇,也许没什么大不了。但是如果没有阿颜,我的“勇气”是迟到?还是永远不到?我才不管呢!因为阿颜永远都是我的朋友,所以我的“勇气”也将陪伴我终生,就算阿颜已经离去,在我脑海里也不会消失。

    记得那天,我紧紧拉着阿颜的手迈过了小溪,把纠缠着我的懦弱踩在脚下,那种感觉是说不清的欢畅,只有阿颜与我能心领神会。

    阿颜曾经带我去过他的住处,就是大排档后面一间巴掌大的屋子,里面有很多用木板像牢房一样间隔开的卧室,其中一间是阿颜和他母亲的,另外的则是他的亲戚或者大排档的伙计。屋子里的空气污浊,被嘈嘈杂杂的噪音充斥着,在仅有的一条过道上延伸着。

    阿颜右手托起躺在一张小床上的、无人看管的婴儿,左手扫着她的背,踱着步,呢喃地哄着她。可是婴儿不停歇的哭声还是震耳欲聋,因为阿颜的臂弯没有她的母亲——阿颜的小姨——那样温暖,不过那温暖的襁褓现在却不属于她,而是被大排档里的碗碟掠夺去了。

    不久之后,阿颜家里经营的大排档生意每况日下,最终迫不得已选择了结业。在铁皮卷闸门上贴着一张红纸,上面歪歪扭扭地用毛笔写了:旺铺转让,联系电话等几个大字。阿颜的道别方式与小琳的如出一辙,若不是星期一妈妈带我去另一家早餐店吃早餐,我还被蒙在鼓里,阿颜不辞而别了。

    过了一段时间,那间大排档就变成了一家豪华的理发店,门口总是竖立着一条旋转的彩条,令人眼花缭乱。当我以为再也见不到阿颜的时候,某天他却突然出现在我家的窗户前,露出半个头,隔着纱窗往里看,他还没喊我的名字,我一眼就认出他来。

    阿颜向我道歉,说他并不知道店铺结业的消息。某个周末,他的母亲才把消息告诉要过来找我玩耍的他。他显得一脸的落寞与沮丧,并且再次表明他的歉意。我搂着他的肩告诉他不管在哪里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只要他有空随时都可以来我家。他揉揉眼睛艰难地低声说以后可能不会过来这边了,这次过来只是他的母亲要过来结剩余的账。我们沉默了好一会,都没吭声,最后是阿颜先开了口,他说我们再上一次山,再爬一次树,再抓一次鱼,我哽咽着说不出话来,只连连点头。我和阿颜最后一次一起爬树,一起摘果子,一起抓鱼……那段快乐无忧的时光仿佛就在我的眼前,仿佛我伸伸手,就可以触碰到阿颜黝黑干瘦的手指。

    谈心的时候阿颜说再过几年他就不读书了,我问为什么,他略有所思,说是家里经济不好没条件读书,还有就是他也想像他哥哥那样出去打工补贴家用。末了他笑笑,拍着我的肩,开玩笑似的说以后我毕业了如果开酒店,他一定二话不说过来做帮工,“一言为定!”我认真地回答他,也把手搭在他的肩头上。

    我与阿颜的道别没丝毫重彩浓墨,只平平的、淡淡的,就像平时在一起说话。在那间阿颜曾经忙碌地上菜洗碗,而如今已经不属于他们的店铺前,我们各道了一句“再见”。阿颜跨上摩托车的后座,随着开动的摩托车离开了。他回了两次头,在那一段还能看得见他背影的马路上,我一直站在原地,直到他与橙黄色的夕阳完全融为一体,最后消失在地平线上。阿颜一定知道,在他的背后,有一双温热湿润的眼睛一直注视着他,直到目送他回到他的家。

    阿颜离开这座城市的第二年,也就是2005年,我搬家了。走之前我去了一趟后山,独自一个人伫立在山风里怀念阿颜。我还到草坪上逛了逛,那里的草很久没人照料了,长得差不多有人那么高,失去了从前的柔软和温暖。不过我呆在草丛里还是可以看到天空,蓝天总是可以翻越过横七竖八的长草投影到我的眼帘,那种感觉真好。我没有再去小琳以前的家了,她走之后不久,那间屋子就换了主人,在那里徘徊容易被误认成小偷。

    不知道阿颜还有没有回来过这里,有没有去小巷里找过我,他知不知道我已经搬家了呢,还有小琳知不知道我们以前最爱的那片草坪已经杂草丛生、残败不堪了呢。

    2010年夏,我初中毕业了。某天妈妈回来告诉我,她在菜市场偶遇阿颜的母亲,阿颜的母亲现在在自家那边的饭店打工,过来这边采购原材料。我问阿颜怎么样了,妈妈叹了口气说阿颜去年辍学了,之后就去酒店里帮厨房宰鱼。听他母亲说,他跟着厨房里的伙计学坏了,染上了烟瘾赌瘾,整日整夜在外浪荡不归家。

    2013年秋,我进了大学。隔壁宿舍的师兄们过着美国时间,抽烟喝酒打麻将,不分昼夜。

    2014年秋,我大二了,隔壁抽烟喝酒打麻将的“外国人”换成了大一的新生,他们照葫芦画瓢地继承了前辈们的“优良传统”而且将之发扬光大。我总是想,这一代又一代的人是不是早约定好大学的生活该怎么过,竟会如此相似。每当辣眼呛鼻的二手烟捂住我的口鼻,令我窒息;半夜,麻将的碰撞声混杂着呼喝声使我难以入睡,我深深地感到厌恶、伤心。现在的阿颜是不是在昏暗的灯光下搓麻将,与酒肉朋友口沫四溅地胡话连篇,而且点燃一根又一根烟,一次又一次损耗自己的生命,我越想越伤心不已。我讨厌抽烟赌博的人,也就是讨厌阿颜。我竟然讨厌昔日最好的朋友,可是阿颜还是从前那个鼓励我的正义孩子吗。假如阿颜还记得我,我希望他可以来找我。假如他丧失了勇气去面对生活,我会拉着他上山,指着那条浅浅的小溪,对他说:“我们一起跨过去!”。你永远是我的好朋友,我会永远想念你,阿颜。

    白日梦中醒来,我感到脑袋昏昏沉沉,疼痛得厉害。我托着脑袋睁开眼,发现天色竟暗如黑夜,时间不过下午4点。外面的天空黑云压顶,低沉着,并逐渐降了下来,仿佛一伸手就可以触碰到那朵浓密的乌云。空气沉闷得可怕,黑蝉被震雷惊得哑然无声,我被压迫得有点喘不过气来,天地仿佛也要灭亡。乌云缝隙间透出一阵阵消纵即逝的强光,滂沱的大雨顿时倾注下来,万物在雨中吵着、闹着接受洗礼。六月的天,孩子的脸。天色变换如此之快,令人捉摸不透,从明媚欢快的阳光变成阴森恐怖的暗夜,不过一瞬……

    广东的四季暧昧,粤西仿佛只有夏天和秋天。我轻轻拨开凌乱的刘海,用手指理了理头发,继续往前走。秋风起了,萧飒地卷着落叶,扫成堆,像一个坟墓般隆起,里面埋葬着年轻的生命。不久前,一个刚满十八岁的学生草草结束了自己的一生,冰冷的尸体躺在空地上,令人悲痛惋惜。

    今天是2015年农历九月十二,霜降。

    我回到宿舍,放下快递盒子,打开手机,在QQ上告诉小宇我很想念“胖墩”和那段在他家打游戏的日子。一会儿,他回复说,他也同样怀念着从前,还说重庆开始转凉了,问我还记不记得冬天一起织毛衣的事。我发了一个笑脸,告诉他我不可能忘记我们之间的友谊。

    2005年夏末,我搬家到一公里外的住宅区,在那里与小宇成为好朋友。其实我早认识小宇,我的父亲和他的母亲是单位同事,幼儿园的时候我们就相互认识了,只不过住的地方相隔较远,平时玩不到一起。那时候我很喜欢打电脑游戏,小宇家的电脑解决了我没电脑的烦恼。

    第一次去小宇家是心惊肉跳的,他家里的腊肠狗扑进我的怀里摇头晃脑,吐着大舌头。小宇喝住了它,歉意地说它并没有恶意,不过是用这种方式表达它对我的喜欢,我也喜欢上了这只热情的腊肠狗,问了它的名字。以后去小宇家只喊一句“胖墩”它会立马飞扑过来,张大嘴巴,竖起耳朵欢迎我的到来。

    小宇的父亲白天整天在外,刚开始为了解释疑惑我就这样想,可是又觉得不对。那天小宇生日,只请了我和另外一个朋友,很符合沉默寡言的小宇的做法。三人一起吃蛋糕玩闹,小宇忽然脸一沉,甩门把一个男人的声音挡在外面。我从未见过这样的小宇,独自坐在一隅,深深埋在胸前的脸蒙上了一层阴郁,两滴晶莹的泪珠在暗暗的角落特别清晰。

    后来母亲严肃地告诉我,小宇的家庭是单亲家庭。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与母亲离了婚,他的母亲独自一人带大小宇。母亲叮嘱我千万别胡乱说话,免得伤害了小宇。听完,我所有的疑惑一扫而空。

    人们总是认为,这一生中会喜欢上很多个人,不喜欢了,便好聚好散。有人说这是无情,得到的回答是,“都是你情我愿的事,能怪谁,在爱情里不是你伤害我就是我伤害你,总会有一方受到伤害。”但是人们忘记,这种背叛是深入骨髓的伤害,深得可以伤害孕育着的脆弱生命。

    小宇生日之后过了几天,我发现他手里多了一台白色的mp4,他挺喜欢的,会在睡觉之前塞上耳塞听一夜歌。我猜那是他父亲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我希望这真的可以弥补小宇深刻的伤疤。

    2009年,农历十月廿一,大雪。

    广东的天气异常寒冷,皮肤被冷风割出一道道疼痛的裂口。没有下雪,我也没有见过下雪,但是我感觉比下雪还要冷。

    一身厚皮肥肉的“胖墩”也受不了今年的寒冬,躲在小宇被窝的一角不愿出来。小宇的母亲打算给“胖墩”织毛衣御寒,激发了我和小宇的创意灵感。我们争论“胖墩”的毛衣到底应该用什么颜色的毛线,我建议用红色,因为红色鲜艳而且看上去暖和,小宇则反对说“胖墩”是公的,红色太娘气。最后我退让着说不如颜色混搭,被小宇甩手晃脑拒绝了。最终我还是拗不过小宇,他的话很少、很短,但是却容不下你拒绝的余地。属于“胖墩”的第一件毛衣是沉默冷酷的黑色。

    毛衣织好那天,小宇带着“胖墩”来我家。“胖墩”精神面貌好多了,沿用着它独特的打招呼方式——前腿搭在我的大腿上,竖起呼扇的大耳朵,咧开嘴吐出宽大的舌头哈气。我们让“胖墩”在客厅里走秀,可能是高兴的缘故,“胖墩”走起来象模象样,跑了好几个来回不觉得累。黑色的毛衣穿在身上帅气十足,我拿来墨镜给它戴上,那模样像似一只拥有超能力的特工犬。

    2011年秋,“胖墩”被大狼狗咬穿了肚皮生命垂危,小宇急忙请假和他的母亲一同到宠物医院探望“胖墩”。“胖墩”,这只陪伴小宇一家两口多年的腊肠狗,和小宇一起生活,分享喜怒哀怨的狗,已然成为这个家庭不可分割的一份子。半夜,“胖墩”在两双亲人的泪眼下永久沉睡。

    听说当天傍晚,小宇的母亲照常带着“胖墩”去公园散步。在一座小亭子边“胖墩”与大狼狗发生争执,撕咬在一起,后来大狼狗瞧准“胖墩”的弱点——那长长的肚子,狠命一口咬了下去。问起安分的“胖墩”为何惹是生非,竟然是因为那边有一只花斑小母狗怀了“胖墩”的狗崽子,“胖墩”想见孩子一面,没料到恶狗抢了它的媳妇占了它的窝,英勇的“胖墩”誓死维护自己的家庭,想不到连媳妇、孩子最后一面都没看见,就与世长辞了。

    我在QQ上告诉小宇学校里一个大一的新生自杀了,并且表示了我的惋惜。小宇说他同样感到惋惜,也明白我话里的含义。然后他发了一个笑脸给我,说现在的他再也不像从前那样沉默阴郁了。在学校里参加了很多课外活动,学会了打羽毛球,还有,他开心地告诉我他和他父亲的关系比以往好多了,有空的时候还通长途电话,他渐渐体谅和原谅了他的父亲。“我十分感激你!我对很多事情都想开了很多。”他深带着谢意对我这么说。

    “胖墩”离去后很长一段时间,小宇处于极度哀伤的行尸走肉状态,茶饭不思,经常会一个人发呆。我很理解他的心情,那时候我家养了两条金鱼,小琳给其中一条起了名字叫“小公主”,另一条自然而然的被我强迫着当了“小王子”。好景不长,没过几个月“小公主”就翻白肚了,我哭得比小琳还厉害。抽抽搭搭着眼泪和小琳把它埋葬在草坪的泥地下,立了一块碑,写上“我最爱的金鱼‘小公主’之墓”,后来“小王子”也郁郁寡欢地和“小公主”合葬在一起。对于小宇来说,“胖墩”的突然离去更令他悲痛万分吧。

    小宇孤单地坐在台阶上,弓着背,双手托起那张忧伤的面孔凝视远方;一对愁苦的浓眉皱成一团,阴翳遮盖了眼睛,厚重的嘴唇紧闭着,脸上写满无尽的忧愁和想念。他没有参加体育活动,只身一人凄凉地坐在一隅,孤零零发着呆。本来就瘦弱的身板,加上被忧郁的情绪日夜折磨,小宇的身躯已然成了皮包骨——深凹的眼窝、憔悴的面容、苍白的脸色,教人见了心生恻隐。

    那夜夜色正浓,月光倾泻满地。我担心着小宇,没有睡着。半夜,小宇一个人悄悄走到宿舍阳台,我静静跟了出去。

    我轻轻拍了拍小宇肩膀,他猛地转过头来,月光流淌在他干瘦、湿漉漉、明暗分明的脸上,我也被他吓了一跳。至亲的离去对一个人的打击到底有多大,这种打击是何等沉重、何等痛苦,竟如此残忍地把一个正青春的少年摧残得体无完肤。

    “小宇……”我弱弱地喊他。

    “‘胖墩’被大狗咬死了。”他的嗓音沙哑撕裂。

    “它没死,它的模样、体态、叫声还有它的热情都被我们清楚记得,它会一直活在我们脑海里。”

    “它早就是我们家的一份子,是我们至亲的亲人,可是……它居然就这么一声不响地在我面前死去了……”他把脸深深埋在手心,抽泣着。

    “小宇,你还有你的家人和朋友,你绝对不会孤独,振作起来!”

    “我没有什么朋友,父亲抛弃了我,我是个‘野种’……”他呜呜地哽咽起来。

    霎时间仿佛有无数的尖刀对准我的心脏,跟随小宇的哭声剜着我的血肉。我感到悲痛万分,紧紧抓住跳动的胸脯,指甲嵌入了皮肉。我怀着深切的惭愧和歉意,眼泪满溢而出,画下两道泪痕。

    我抓住小宇的手臂诚恳地道歉:“小宇对不起,我不是有意想伤害你的。说出那些话之后,我每天都陷入深深的自责,每夜都睡不着觉。我恨我自己,不知道该如何挽回我们的友谊。我现在诚恳地向你道歉,保证以后再也不会伤害你了,你可以原谅我吗?”

    “不,不……”小宇抬起头,摇晃着泪流满面的脸,“我没有怪你,这是事实,我应该接受现实。你知道吗,我从小父亲就丢下我和妈妈两个人。我一直认为我是不应该来到这世界上的,为什么要让我受苦,为什么要让我伤心,别出生在世界上不就好了,我就可以不用为任何事情伤心。直到有一天,‘胖墩’进入了我的世界、我们的家庭,我才从新对生活有了希望。每天和‘胖墩’玩耍、带它出去散步、帮他织毛衣、照顾它的生活,这就是我活着的全部动力。现在‘胖墩’死了,我活着的动力完全消失了,我又回到了从前,我总是在想我是不是应该和‘胖墩’一起去……”

    “够了,小宇!”我紧紧抓住他的双肩,摇晃着恍恍惚惚的小宇,接着说:“你醒醒,你醒醒小宇。你出生在这世界上就有资格活下去,没有人能剥夺你的生命。你没有错,你出生、你活着、你快乐都没有错。你应当怀着对明天美好的希望活着,你应该是活泼的、乐观的、快乐的,这个世界值得你去拥有。”

    小宇低沉的头,还是不停左右摇晃。

    “小宇你抬起头来看着我!你真的太自私了,你总是觉得自己受委屈了受伤了,什么都想着自己,在那些痛苦里反复煎熬。可你又何曾想过你的妈妈,你的妈妈同样受委屈受伤,那些痛苦比你所承受的多得多,但是她从来没有在你面前表现出来。因为他想你开心,想你快乐的活着,你想过没了你,你的妈妈该怎么过吗?”小宇平静下来了,颤抖着的胸脯起起伏伏,缓缓地呼吸着。我继续说:“小宇你要给自己勇气,战胜那些委屈、伤害还有痛苦。你要知道,你身边的人,身边的物,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一直陪伴你一辈子,他们每一个都只能陪伴你走一段路。那段路走完了,他们的使命就完成了,剩下的路要你自己走,这需要你拿出勇气,支撑自己,相信自己可以走下去。来!现在就鼓起你的勇气,举起手给我一巴掌,对我说你不是‘野种’你可以很好地活在世界上。”

    小宇的眼睛慢慢地张开,看着我,挺直了背,恢复了“胖墩”在世时的神采。他举起了手,我等待着小宇挥下象征着勇敢的一巴掌。我很开心,很心甘情愿地闭上双眼,这是我第一次那么乐意、愉悦地挨打。

    小宇把沉重的手掌放在了我的肩膀上,我惊疑地睁开眼。小宇微笑着的脸,被皎洁的月光洗得一尘不染,映入我的眼帘。他深吸一口气,对我说:“谢谢你,你让我清醒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你永远都会是我的好朋友,永远。”

    “小宇……”我眼眶红红的,又再一次湿润了。

    我伸手揽住小宇的肩,和他靠在一起,笑着摩挲他的头发,小宇露出两排牙齿也朝我笑着。纯洁明亮的月光投射着一切。我跟小宇说,“胖墩”的离去太悲伤、太凄凉了,我们来好好地替它送行,让它安心上路。这事我跟小琳也一起为金鱼做过。我从宿舍的柜子底层翻出一大支可乐——上星期好不容易躲过门卫的法眼偷运进来的——又找来三五个杯子,斟满可乐,对着月光摆成一排。

    我首先拿起一杯,双手奉着,对月亮说:“‘胖墩’,你以前总是对我很热情,如今你走了,没机会好好报答你,不嫌弃的话,哥们用可乐替你践行。干了这杯,安心上路吧。”说罢,我把手中的可乐横着慢慢倾倒在洒满月色的阳台。小宇学着我,也奉起一杯:“‘胖墩’你走好,在那边没有人照顾你,为你织毛衣,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天冷了记得穿多点,你最喜欢吃红烧肉,每年你的祭日我会烧一大锅敬你。还有在那边别打架,遇到比你大的打不过就跑吧,别逞能,自己的性命要紧……”说到这里他哽咽了一下,顿了一下又接着道:“你千万不要忘了我,我是绝对、肯定不会忘记你的!”陆陆续续的可乐一杯又一杯地在朦胧的月色下流淌、冒泡、蒸发……

    后来小宇问我,为什么我懂得这么多。我告诉他是我以前的一个好朋友教会我的,那时候我很胆小、很懦弱,是他鼓励我要勇敢,带我爬树带我抓鱼,他的名字叫阿颜。

    再后来我和小宇高中毕业了,他去了他希望的重庆,我祝他一切都好。而我,则留在广东怀念着过去。

    “喜爱秋天的人儿是 感情深重的人……”

    我回复小宇:“我知道在友情的世界里得到与付出是相等的,真诚待人,别人同样待你诚恳,你珍惜这份友谊,别人也会爱惜。要表达感激之情的人应该是我,在我最艰难的时候,当我暴戾身边的一切,出言伤害你的时候。你还是坚守着我们的友谊,我在你身上学会珍惜友情,你也在我身上学会勇敢面对困难,珍爱生命、乐观生活。所以,真正的友情是相互的。”

    小宇对我的见解予以肯定。末了我让他注意身体健康多保重,放假一起出去玩。他愉快的答应了。

    2011年夏天,我和小宇进了同一所寄宿高中。幼儿园、小学、初中乃至于现在的高中,我们是同学还是好朋友,这份难得的友谊实在太值得珍惜了。但是我没有因为新的环境、同学、生活感到兴奋,反而感到强烈的不适。我喜欢自由自在的感觉,讨厌这似监狱般收监学生的学校,每天三点一线的生活令我感到自己在坐牢。新同学的冷漠与嘲笑,让我既恼又羞。我变得暴戾身边的一切,不与人沟通,无心思学习。最终大家的疏远,成绩的下滑,一点点积聚着我体内的怨恨,我想终有一天我会按耐不住膨胀的怨恨,爆发出来。

    小宇还是没有改变,长长的瓜子脸,浓厚的眉毛下一双略显忧郁的眼神,两片厚重的嘴唇紧紧压成一线,既严肃又诚恳;永远都往一边梳的西装头,配着一副高度数眼镜,白皙的皮肤更衬托出白面书生的气质。

    小宇一如从前,性格沉默寡言,较孤僻,不到万不得已不与人交流。竟然和几乎全班的新同学谈得来,就算再怎么性格不合的人都可以同他说上两句,而且学习成绩每天都在进步。我嫉妒他,渐渐的把怨恨嫁接到他身上,因为他会默默地跟在我身后。不说话,只默默地跟着,我总是感觉到有一双炫耀的眼睛在盯着我,眼神里包含着嘲笑、讥讽与不屑。

    曾经听过一句话:“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很毒,只要你嫉妒。”

    那天夜晚,宿舍熄了灯,我躺在床上还没有睡。小宇正和几个室友聊天,兴味浓时还发出笑声。我郁郁寡欢,对小宇的做法很不满意,嫉妒他左右逢源。恰逢晚自修的时候班主任找我谈话,批评我的成绩,并且拿出小宇的成绩单要我多学习学习他。郁闷、嫉妒、怨恨的心里加在一起,促成了当晚我说出口的那句话——至今想起仍感到无比后悔自责的话。

    “小宇你别吵了,睡觉!”我扯开捂住头脑、耳朵的枕头,对那边喊着。

    笑声仍然不时传来,没有消停的意思。

    “你没听到我的话吗!我叫你别吵了!安静睡觉去!小宇!”我喉咙深处发出一声怒吼。小宇身边的人立马住了嘴,静了下来,翘首盼着我这边。小宇可能以为我在叫他,从床铺上走过来,脸上带着余热未尽的笑容。

    见他脸上带笑,我以为他对我的话置之不理,并加以讽笑,嘲笑我的无能,炫耀他的威风。原本怒火中烧的我更是失去了理智,千钧一发的怨恨一被挤压,就全都爆发出来了。

    “你知道吗,刚才他说他家也养了狗,而且那狗会……”小宇在我床前笑着说。

    他话未毕,我霍地起身面对小宇的笑脸大吼:“你以为你是谁?成绩好就可以炫耀吗,爱说笑话就可以大声吵闹吗。你不必在我面前惺惺作态,我不稀罕你。以后你走你的路,我过我的桥,互不相干!你不过是一个被父亲抛弃了的‘野种’罢!”

    话一出口,我立即后悔了。如果时光倒流,我希望可以把那些话一点点收回肚子里,埋葬在深不见底的黑洞。

    我想告诉小宇我真的不是故意的,真的不是想伤害他。可是我的喉咙像灌了铅,无论我怎么使劲,那些解释的话全然无法顶开沉重的铅块,冒出来。

    小宇的笑容冻结在脸上,没说完的话消散在空气中无隐无踪。他木然站立了一会儿。

    那几秒钟是我所度过的最长的几秒钟,周围空气冷冰冰的,有风,窗帘微微鼓动肚腹,几声夜猫凄惨的哀鸣飘来,撩动我的神经,激起一身鸡皮疙瘩。

    一团漆黑的阴影笼罩了小宇的面孔,我看不清他任何表情,是悲伤,是愤怒,抑或是无奈……

    小宇轻轻动了动身子,触动了我。恍过神来,我想说些什么,但小宇的背影已然慢慢地消失在黑暗中。他没说一句话,只默默地、静静地回到床铺上躺下。

    这是锥心般的疼痛。

    我彻夜难眠,一直睁大眼睛,思绪徘徊在那几秒钟,直到天亮。半夜我听到从小宇床铺那边传来低低的哭泣声……

    我本以为小宇会痛恨我一辈子,咬牙切齿地恨我,因为我竟如此伤他的心。但是他没有,他还是依旧出现在我的视线范围内,那沉默寡言孤零零的身影。我早就不是一个懦夫,不是不敢承担犯下的过错,而是每当我看见小宇孤独的坐在墙角的时候,我不知道一个曾经深深伤害过自己最好的朋友的人,该如何被宽恕原谅,被从新接受。

    我纠结着,小宇孤独着。

    几个星期后,“胖墩”出了意外,从此离开了小宇。那之后,小宇很少出现在我的视野范围内,连饭堂也没有他的踪影。我发现他总是一个人躲在阴暗处泪流满面,愁苦不堪,人竟比黄花还瘦。无论谁见到小宇都会心生恻隐,我更是于心不忍。就算得不到原谅,哪怕是被骂被打,又如何,我最好的朋友小宇正挣扎在崩溃的边缘。我已经错了一次,不能再错。我想要振作我的朋友,我要让他知道,这世界上还有很多值得他珍爱的事物,明天早晨会升起希望的朝阳。

    半夜,我悄悄跟随小宇的脚步踱到阳台……

    放下手机,打开快递盒子,是一本新的记事本,我捏着开口,用拇指迅速翻动每一页,飘来洁净纸张特有的气味。

    小琳的嘴唇,阿颜的勇敢,小宇的情谊,还有“胖墩”的热情,那些不断使我反顾的成年前的美好回忆,将在纯洁无暇的纸张上深深烙下,被我不断翻阅、怀念和回忆。

    岁月就像湖畔的风景,有树木,有鸟语,有花香,还有随着四季变换的色彩;而湖边的倒影呢,则像是回忆。是倒过来的风景,脆弱易碎、薄如蝉翼。要调转头,小心、慢慢、温柔地欣赏,就连重一点的呼吸都会令它支离破碎。

    有人问我,为什么长得像未成年人,我会笑着开玩笑说,“因为我怀旧嘛。”也有人问我,为什么小小的眼睛里总是载满忧伤,我会故意把眼睛睁大,告诉他,“因为我的眼睛里装载了20年的风景,以后会更多……”

    记得十多年前,我还是孩子。一个朋友问我,长大了以后想做什么,我摇摇头,说我不知道。他狡黠地凑近我耳边,偷偷告诉我,成年那天他一定要看一部“咸片”。我问为什么,他说黄色影碟只有成年人才能看,成年了当然要体验成年人可以做的事。

    后来我搬家了,不知道他有没有兑现自己的诺言,或许这个夙愿早就被他实现了。

    我喜欢一个人去吹风,站在高处,吹各种各样的风。因为茕茕孑立的人站在风里,很容易就会被风带回过去。海风是温湿的,站在岸边巨大的礁石上,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山风是清凉的,在山顶居高临下,眺望着远方渺小的房屋,炊烟袅袅,春去秋来。敞开外衣,双手插进口袋,任凭头发被风吹乱,仍然站在风中不动一动,凝视着某段泛黄剥落的时光。我喜欢这种感觉。

    朋友说我不抽烟浪费了,因为我总是那么孤独寂寞,然而,烟是孤独人的伴侣,抽烟多酷,会让我看上去成熟些。我谢谢他,说我不孤独也不寂寞。其实每当我孤独寂寞的时候,我是在回忆从前,开心、快乐、无忧无虑。

    抽一根烟、赌一次博、看一部片、开一间房……十八岁之后做这些事,就真的成为一个成年人了吗。我不信。

    曾经的小琳、阿颜、“胖墩”还有我和小宇天真无邪的过去,那些逝去的就已经失去了,只剩下深深的回忆。

    我,是一叶孤舟。在流淌着的名为岁月的长河里,背离那些顺流直下的大帆船,一个人,一支桨,沿着片片倒影,逆流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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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题:回忆是岁月的倒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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