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撸串儿去

作者: 电电猫 | 来源:发表于2017-03-28 10:31 被阅读0次

    实话,大学毕业前,我没撸过串儿。

    走,撸串儿去

           第一次撸串儿是在菜市场里,入冬的傍晚有点凉,菜摊早已收摊,一根电线从菜摊大棚上面拉下来,吊着一个白炽灯,灯下有一方长方形铁皮做成的炉子,箱子里堆积着黑红色的碳块,火苗吐着舌头试探着周围的空气温度,戴白帽子的黑胡子汉子专心切着一只羊腿,案板一侧是大一把铁钎子,白帽子刀工很厉害,横几刀竖几刀,三下五除二一只羊腿就变成了案板上鲜红的肉条,肉条又变成红白相间的肉丁,被白帽子一点一点穿在铁钎子上,一排排撂在铁盒子上,火苗舌头开始舔食肉串。

           刷子蘸满调料在肉串上翻腾,肉串因为火苗的舔食表面渗出油粒,亮亮地凝结成透明的油滴,一点一点滴进黑红碳堆里吱吱作响,油烟蒸发升腾在空气里,在白炽灯周围形成了一个淡淡的光晕,一股焦香顺着呼吸毫无防备地冲向鼻孔。

           烤串的长条碳炉子前围着几个撸串人,一把肉一扎啤酒,在这初冬的夜里似乎格外温暖。到这里,谁还会在乎是路边摊还是大饭店,肉串滋味浓厚叫人欲罢不能,白帽子的生意在为数不多的烤肉摊里是最好的,用他带着谐音的普通话说,“我的烤肉是穆斯林的嘛”。白帽子一年只做六个月的生意,“赚了钱要去麦加朝圣”。

           串儿通常是大把大把撸,抓上一只,铁钎子上缀着四块肉,三瘦一肥,不至于太油腻,瘦肉外焦里嫩,肥肉入口化渣,嚼一嚼,满口喷香,抿一小口啤酒,啤酒花的苦香和肉串的油香相互融合,咸鲜、焦甜、微苦、香辣在一个嘴巴里交织融合,舌头上一层层地感受到味觉的递进,美好极了。

           有人说撸串儿是下里巴人,在路边摊吃的是江湖,喝得是豪爽,没有大口大口撸串儿,没有大口大口灌扎啤,吃不出串儿的意义。

           串儿其实也可以一个人去撸,裹成一个粽子,冬天坐在暖暖的烤炉旁,要一壶泡得出色的茯茶,一块肉,一口茶,时光就在这细嚼慢咽中悄悄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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