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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童眼里《道德经》(70)

牧童眼里《道德经》(70)

作者: 西北晓峰 | 来源:发表于2019-06-19 10:32 被阅读66次

    《道德经》是经典中的经典,牧童只是牧童,只能掷一石块惊动凤凰,引出玉来乃心神所

    牧童眼里《道德经》(70)

      《道德经》第十六章赏析

    通行本(传世版)第十六章

    致虚极,守静笃①;万物并作②,吾以观复③。夫物芸芸④,各复归其根。归根⑤曰静,静曰⑥复命⑦。复命曰常⑧,知常曰明⑨。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⑩,容乃公,公乃全⑾,全乃天⑿,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注释]

    ①致虚极,守静笃:虚和静都是形容人的心境是空明宁静状态,但由于外界的干扰、诱惑,人的私欲开始活动。因此心灵蔽塞不安,所以必须注意"致虚"和"守静",以期恢复心灵的清明。极,意为极度、顶点。笃意为坚持。

    ②作:生长、发展、活动。

    ③复:循环往复。

    ④芸芸:茂盛、纷杂、繁多。

    ⑤归根:根指道,归根即复归于道。

    ⑥静曰:一本作"是谓"。

    ⑦复命:复归本性,重新孕育新的生命。

    ⑧常:指万物运动变化的永恒规律,即守常不变的规则。

    ⑨明:明白、了解。

    ⑩容:宽容、包容。

    ⑾全:周到、周遍。

    ⑿天:指自然的天,或为自然界的代称。

    [译文]

    尽力使心灵的虚寂达到极点,使生活清静坚守不变。万物都一齐蓬勃生长,我从而考察其往复的道理。那万物纷纷芸芸,各自返回它的本根。返回到它的本根就叫做清静,清静就叫做复归于生命。复归于生命就叫自然,认识了自然规律就叫做聪明,不认识自然规律的轻妄举止,往往会出乱子和灾凶。认识自然规律的人是无所不包的,无所不包就会坦然公正,公正就能周全,周全才能符合自然的“道”,符合自然的道才能长久,终身不会遭到危险。

     [延伸阅读1]王弼《道德经注》

    致虚极,守静笃。

    言致虚物之极,笃守静物之真正也。

    万物并作,

    动作生长。

    吾以观复。

    以虚静观其反复。凡有起於虚,动起於静,故万物虽并动作,卒复归於虚静,是物之极笃也。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各反其所始也。

    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

    归根则静,故曰静。静则复命,故曰复命也。复命则得性命之常,故曰常也。

    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常之为物,不偏不彰,无皦昧之状,温凉之象,故曰知常曰明也。唯此复乃能包通万物,无所不容。失此以往,则邪入乎分,则物离其分,故曰不知常,则妄作凶也。

    知常容,

    无所不包通也。

    容乃公,

    无所不包通,则乃至于荡然公平也。

    公乃王,

    荡然公平,则乃至于无所不周普也。

    王乃天,

    无所不周普,则乃至于同乎天也。

    天乃道,

    与天合德,体道大通,则乃至于极虚无也。

    道乃久,

    穷极虚无,得道之常,则乃至于不有极也。

    没身不殆。

    无之为物,水火不能害,金石不能残。用之於心,则虎兕无所投其齿角,兵戈无所容其锋刃,何危殆之有乎?

     

    [延伸阅读2]苏辙《老子解》

    致虚极,守静笃。

    致虚不极,则有未亡也。守静不笃,则动未亡也。丘山虽去,而微兰:未尽,未为极与笃也。盖致虚存虚,犹未离有,守静存静,犹陷于动,而况其他乎?不极不笃,而责虚静之用,难矣。

    万物并作,吾以观其。

    极虚笃静以观万物之变,然后不为变之所乱。知凡作之未有不复者也,苟吾方且与万物皆作,则不足以知之矣。

    夫物芸芸,各归其根。

    万物皆作于性,皆复于性,譬如华叶之生于根而归于根,涛澜之生于水而归于水耳。

    归根日静,

    苟未能自复归于性,虽止动息念以求静,非静也。故惟归根,然后为静。 

    静曰复命,

    命者,性之妙也。性犹可言,至于命则不可言矣。《易》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圣人之学道,必始于穷理,中于尽性,终于复命。仁义礼乐,圣人之所以接物也,而仁义礼乐之用,必有所以然者。不知其所以然,徇其名而为之,世俗之士也。知其所以然而后行之,君子也。此之谓穷理。虽然尽心以穷理而后得之,不求则不得也。事物日构于前,必求而后能应,则其为力也劳,而为功也少。圣人外不为物所蔽,其性湛然,不勉而中,不思而得,物至而能应,此之谓尽性。虽然,此吾性也,犹有物我之辨焉,则几于妄矣。君之命曰命,天之命曰命,以性接物,而不知其为我,是以寄之命也。此之谓复命。

    复命日常,

    方其作也,虽天地山河之大,未有不变坏。不常者惟复于性,而后湛然常存矣。

    知常日明。

    不以复性为明,则皆世俗之智,虽自谓明,而非明也。

    不知常,妄作凶。

    不知复性,则綠物而动,无作而非凶,虽得于一時,而失之远矣。

    知常容,

    方迷于妄,则自是而非,彼物皆吾敌,吾何以容之?苟知其皆妄,则虽仇-怜,犹将哀而怜之,夫何所不容哉?

    容乃公,

    无所不容,则彼我之情尽,而尚谁私乎?

    公乃王,

    无所不公,则天下将往而归之矣。

    王乃天,

    无所不怀虽天何以加之。

    天乃道,

    天犹有形,至于道则极矣,然而虽道外不能复进于此矣。

    道乃久,沒身不殆。

    帛书版《道德经》道经之“十六章”

    至虚,极也;守情,表也。万物旁作 ,吾以观其复也。夫物云云,各复归于其根。归根曰情。情,是谓复命。复命,常也;知常,明也;不知常,亡亡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沕身不怠。

        牧童认为两版内容几近,所指没大的区别。两者的唯一区别在一是静一是情。万物归根曰情,归于清明之时本是静。帛书版的情是指原始的状态。

          本章进一步论述“道”的渊源与所谓“人”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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