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4日 星期三 北京 雾霾
伙伴文丨东篱夕颜
图丨网
1.
转过屏风,今天的早训开始。
朱璃挑挑眉,细致涂沫过着眼睫毛卷翘迷人。
姑娘们站成一排,双手交叠优雅地放在胸前,脸上保持着六分笑意,对,六分笑意,这是她训练出来的姑娘,都按她这个模具刻出来一般,温柔中有些清傲。
她从队伍头走到队伍尾,像检阅她的兵。
屏风边上,站着个拘谨不安的姑娘,求助般望着她,从头到尾,朱璃却没看她一眼。
直到解散后,她才走到那个姑娘面前,“兰沫,跟我走吧。"
“你也看见了,这就是我们的工作,以后,跟着我就行了。"
“可是……我有些害怕,璃璃"。兰沫踌躇,蒜头似的鼻子渗出汗粒。
朱璃恨铁不成钢地皱皱眉,一把拉过她转到屏风后,顿时,光线像被稀释一般,温柔起来,兰沫揪起的心稍稍舒展。
朱璃这才细细打量着兰沫,瘦小的身躯,平淡的五官,鼻子还是如蒜头般,皮肤还是那么暗涩,也不知道把她从山里叫来是不是正确。
可恨张苹那丫头太嚣张,仗着老板娘喜欢,暗暗收买人心,还借口做账,连早训都不参加了,要抢她的位置,也不是那么容易!话又说回来,没有自己贴心人支撑不行啊!兰沫虽然形象差些,好歹从小跟在屁股后面长大,一条心。
“兰沫,别担心,我带你,我让你干啥就干啥,没事,熟悉就好了!"朱璃把兰沫额前那缕调皮的头发捋到耳后,又拍拍她的脸。
“你看我,现在多好!女人要学会保护自己,还要学会利用自己,好好干,跟我学,先在这站稳脚,咱们以后才能过上好日子"。
兰沫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这陌生的城市陌生的空间让她惶恐不安,她感觉自己像个丑小鸭,突然晃在光影中,成了众矢之的。
她羡慕地看着朱璃,那么美那么陌生,但她深信,万变不离其宗,同流着山里人血的朱璃永远是她最好的朋友。来之前,她爸爸正打算把她嫁给村里的二牛,爸爸看中二牛家富裕,可她知道,二牛腿虽有些跛,却傲得很,不喜欢她,嫌她不好看,现在这样,挺好,多亏朱璃。
她抬起头,看见斜上方天花板上的豪华大吊灯,漂亮的水晶球,像光怪陆离的梦幻。
便又鸡啄米似的点点头,想着一定好好干,不给朱璃丢人,以后的事,以后再说,而且,天知道!
2.
事实证明,兰沫就是一颗生命力顽强的小草,给点水与阳光,便绽放葳蕤的生命力。
她的生活就象白水里放入糖,有了不一样的滋味,她没有想过自己会过上这样的生活,吃得好,睡得好,活也不累,所以,对朱璃,充满感激,对生活,充满感恩。
她知道朱璃嫌弃她笨,从来不让她点莱,嫌她不会察言观色,不会点出又漂亮又贵重的菜单,那里面也藏着修练成型的世故和悟性,吧台里老板娘看单时那眉眼的高低,早被她朱璃揣摩的真真切切。兰沫倒不在乎,干粗活就干粗活吧,有钱赚就开心。
这是个大酒楼,地段是繁华街区,位置是黄金三角,老板娘在装修上下了大功夫,四根亮闪闪的一人抱不过来大圆柱支撑着金碧辉煌的屋顶,八盏硕大的吊灯彰显气势。
老板娘是个精致的上海女人,眼神犀利,做事干练,老板不大管事,是个瘦干阴柔的男人,看人习惯眯着眼,眼神里透着慵懒。
朱璃在这里干了两年,混上了前厅经理。
“这中间有运气,但也需要有美貌和心机做底的!"无人的时候,朱璃会向兰沫传授玄机。
兰沫睁大眼睛,眼里布满水雾。
“唉,说起来你也不懂,得,干活吧!"朱璃望了望她,失望地扭头而去,深觉知音少,弦断无人听。
兰沫对着她的背影,傻笑,她说的那些东西很遥远,是天上云,而她只想踩在地上,踏实。
朱璃向来厉害,服务员都被她训过,兰沫也不例外,而且更甚,兰沫虽然不舒服,但想想朱璃不容易,总得支持她,便默默忍了。
有一次,一个新来的服务员负责擦柱子,朱璃嫌擦得不干净,训了她,小姑娘大约在家里也没有受过气,站在亮闪闪的大柱子前,一边流眼泪,一边擦擦擦,擦了两个小时,谁劝也不走。
兰沫悄悄去劝:“别气了,她是经理,骂几句不算什么"。
小姑娘鄙夷地望向她:“谁象你,跟个面团似的,愿意被人捏圆揉扁的,贱!"
兰沫的脸憋得通红,她本来就不善言辞,被怼得无地自容。
朱璃远远地望见,气得跳脚,她气得是兰沫的笨,烂泥扶不上墙,帮不了她,自己又保护不了自己。
果然天生就是做陪衬的料!
她其实还是鄙视她,和上学时一样,只会围在她身边,却连绿叶都做不好。
可鲜花还是需要绿叶的,飞机拉线般拉着吧,还能怎样?
那个女孩最后被厨师长拽走了,被他安抚去了,是她表妹,朱璃不管,她绝不会输了气势。
3.
其实,任凭兰沫再笨,也能看出朱璃老是拿她挡事,虽然事后也有寥寥几句的安抚,说着好姐妹多帮衬的话,可是看出来又能怎样?她已习惯忍辱负重,习惯站在朱璃的光影中,而朱璃,看着勤劳善良日渐赢得大家喜欢的兰沫,便有着一切尽在掌握的快感。
兰沫闲时会看着外面的人流,这个城市在她面前翻开一页一页,渐渐清晰。
有一天,朱璃和她走在午夜的街道,看远近温暖的灯光从各种窗户透出,朱璃难得地伤感:“没有一盏灯是为我点亮的"。
兰沫笑笑,“会有的"。她感觉冥冥中一切都会注定,虽然她像角落中的一块石头,不出彩不发光。但总有一盏灯会为自己点亮。
4.
许久以后,朱璃经常想,若那天是我,生活的轨迹会发生变化吗?
这时兰沫已嫁给林峰,林峰是个证券公司的刚入职小跑腿的,刚刚来到这个风一样的城市,还不知道如何迎风奔跑。他们都是极度缺乏温暖的异乡人,目光一撞,便天地合一。
那天,只是因为兰沫拾了林峰的钱包,又固执得等他几个小时,一个俗套,从一开始就决定了故事的走向,最后顺理成章延伸成一种美好,朱璃嗤之以鼻又暗自心安,以兰沫长相,配平庸的林峰也算是半斤八两,若兰沫嫁得好,她才不平衡呢,只是她没有想到他们相处半年就结婚了,这速度未免太快。
她玩弄着自己的小聪明,在老板与老板娘之间长袖飞舞,没了兰沫,日子照样过,只是再也没有人掏心掏肺地对她言听计从。
她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延续,梦想某一天,被某个高富帅牵走,让所有的人都艳羡她,那个兰沫,会半仰着脸,膜拜般看她。
然而现实总是冷漠,她离开时灰溜溜的像个小丑,老板娘把一叠钱摔到她面前,像扔掉一双破鞋,她三年的努力没有换来一个同情的目光。
那个闯祸的老板早不知道躲哪去了,只是因为他见惯了她的眼波流转,某一天忍不住心痒,在无人的角落尝了尝她甜蜜的小嘴,却没有逃过老板娘火眼金睛,老板着实替自己冤枉,到手的肉没吃上还惹了一身骚。
朱璃也沮丧万分,这几年,暧昧玩得满天飞,这前厅后厨,楼上楼下,哪不是她的舞台,却不想阴沟里最终翻了船。
5.
朱璃无处可去,只好去找兰沫,用到了兰沫,好姐妹的情谊又被唤出。
兰沫怀了孕,赋闲家中,从酒店学会的菜肴丰富了她的生活,汤汤水水把她和老公滋润得渐渐圆润,两人蜜里调油地好让朱璃如芒在背,这普通女人的幸福刺激着她的骄傲,尤其夜幕降临,倦缩在人家逼仄的小客厅的单人床上,她就恨不得撕下虚伪的面纱,歇斯底里叫一场。
可理智还是会让她面对兰沫时露着真诚地笑,毕竟,兰沫亲姐妹们般对她,她嫉妒的火苗不情愿地熄灭。
很快,她有了新工作,在一家进口食品公司做营销,很快,她接到了一个还算顺眼的男人抛来的橄榄枝,很快,她挽了男人的手大大方方出入兰沫家取走她的行李,很快,她怀了孕。
就象和时间赛跑一样,所有的节奏都在赶路。她三步并成两步,不知道证明给谁。可每一次有炫耀的冲动时,都有一种无可名状的心虚。
朱璃和兰沫住在同一小区相同格局的房子里,因怀孕和生孩子,两人更亲密起来,当她们抱着各自的宝宝度过诸多闲暇时光的时候,来自孩子的温情让她们眉眼舒展,尽管,朱璃仍会明目张胆地嫌弃兰沫的笨,还会夸夸其谈进行说教,永远都是气势凌人的样子,兰沫仍是微笑,无言接纳,偶尔还会解释给丈夫:她就那样,对我还是好的,丈夫不以为然地说她傻。
朱璃独自带了两年孩子后不得不又重新找工作上班,她挑的男人逐渐暴露出自私,懒惰,好赌的本性,朱璃忍痛把孩子送到幼儿园,将一地鸡毛的生活继续下去。
而从未被她看在眼里的善良丑女兰沫和她越来越优秀的丈夫买上了房子,过起她不敢想象的生活。
每当她来到兰沫的家里,嫉妒就象个毒蛇咬噬她,自己拼死拼活的工作,不过混个温饱,还要和老公三天两头的战争,而兰沫这个丑丫头,过得安逸又富足,凭什么?而且,若不是她,兰沫早过上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卑微生活,可这一切,凭什么?
尤其是兰沫丈夫林峰日益散发出的成熟男人稳健的气息,更是不断刷着她的感知,这男人熬过了几年的窘迫,现在已年薪近百万。她的眼睛是瞎了当初看不起她,若当初捡钱包的是她,那么生活的轨迹该会有多大的改变。
6.
朱璃最后一次见兰沫是儿子四岁时,朱璃想去向兰沫借笔钱,儿子课外班要交费了,丈夫不知去哪鬼混,信用卡早已刷爆。
朱璃已欲哭无泪,就在几天前,她母亲还在电话里说兰沫又邮给她爸妈好多礼物,谁能想到这个丑丫头出息了,她烦燥地要命。她想离她远远的,不去想不去想她幸福的模样,不对比便不扎心,而事实,她做不到,她的生活中怎能没有兰沫,再没有哪个人比兰沫对她的好更好。
兰沫不在家,只有她的丈夫林峰,在宽敞的客厅里悠闲地品着茶看电影,投影仪里演的是爱情的故事,厨房中飘来香喷喷的炖鸡的味道,朱璃的眼中充满恍惚,她感觉这明明是她该有生活。
那一刻,她疯狂了,她脱了衣服,想掠夺这一切,从这个男人开始。
男人先是吃惊,然后却毫不留情地训斥了她,像以前她经常训斥兰沫那样。
她夺门落荒而逃,兰沫正站在门口,蒜头般的鼻子写满了愤怒和不屑。
无戒365极限挑战营第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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