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帆齐微课
再三考虑,他们决定给罗莎做手术,孩子小恢复能力强,也趁这个假期,能够多休息一段时间。
把这个隐患尽早的解决,以免日后整日提心吊胆,假期也不会耽误罗莎高中的课程。
接下来住院,确定手术日期。
手术的前一天,医生和林枫谈话,提醒术前的一些准备,以及手术时钢钉使用哪一种,出现意外情况如何处理,都做了详细的沟通。
林枫确实感受到罗刚当时在她术前签字时的心情,虽然知道这是例行公事,但心里还是非常忐忑的。
有两种钢钉,一种是韧带长好之后需要取出来,价格相对低一些。
进口的价格当然比较贵,但是不用再做第二次手术。一次手术都已经觉得很心疼了,当然不能做第二次手术,林枫毫不犹豫的选择贵一些的钢钉。
手术当天,罗莎看起来情绪稳定,还开了几句玩笑。
林枫陪着罗莎乘电梯一起到手术区门外,跟护士打了招呼,确认好住院号码,姓名、手术事项等手续之后,罗莎由护士领着进去。
手术区门口外不让家属等,因为手术区比较大,来来回回的人比较多,因为是骨科专科医院,这里做手术的都不是急症。
手术结束后,会通知谁的第几台手术结束,让家属在出口去接人。
术前的那个晚上,和医生谈完话,林枫躲到楼梯没人处,狠狠哭了一回,虽然说这是自己的选择, 也是无奈的必须的选择,但是心里还是非常难受的。
罗莎手术的时候,林枫的心情已经平静下来了,和罗刚等了一上午,11点多的时候看到电子公告栏上罗莎的手术已经结束,让家属到出口处等待病人。
在罗莎被推出来之前,其实早已经做完手术,在手术观察区呆了一个小时,观察术后反应。
林枫见到罗沙的时候,她已经被叫醒了,但仍然是迷迷糊糊地,似睡非睡。
护士让家属不断给病人说话,病人打了全麻,不要让病人一直睡着,等她清醒之后,晚上再好好休息。
回到病房,又叮嘱了一些术后的注意事项,多长时间叫护士换药,腿怎么放,怎么护理,多长时间开始活动,多长时间能够下地等等。
术后适当休息恢复后,也要尽量去活动,不能够一直在床上躺着。
等护士交代完走了之后,过了一会,主刀手术医生来病房回访,看看病人情况,叫家属不用担心,手术很成功,说明手术中当时的一些情况。
膝盖里的小碎片当时想放回半月板,但是实在是太小了,也就取出来了,所以罗莎半月板上有一小块儿缺损,但是其他都比较顺利。
做完手术一通忙活之后,接下来就是慢慢恢复修养,需要住五天才能出院,这几天还要观察术后的一些情况。
因为担心不活动肌肉会萎缩,要求家属每日给病人按摩腿部。
开始活动,先坐在床上,让腿保持90度,慢慢让新的韧带去适应,也不能长时间坐着。
接下来第三天开始绕床缓慢行走,在后面两天让拿着拐杖可以在病房走廊慢慢走,必须用拐杖,不要让病腿一下子太用力。
还要每天忍着痛练习高抬腿,锻炼膝盖韧带和腿部肌肉,罗莎还是很坚强的,从来没有喊过疼,可孩子越懂事,家长确实越心疼。
之前顾不上,罗莎恢复的时候,罗刚想起要和地铁站沟通一下。
因为按照规定,地铁公司属公共场所,应该保第三者责任险,在地铁站出事的乘客,地铁公司提供相关资料,保险公司会给予保险赔付。
他联系地铁站,地铁公司的工作人员和他一起看了当时的录像回放。
录像里面看不清地上是否有一滩水,不过林枫记得罗莎摔倒当天的裤子是有泥,而不是土,那可以证明当时是有水的。
录像里看到罗莎走着走着,突然扭了一下之后摔倒在地上,然后人过来过去,她自己呆在地上有十几分钟,自己努力想站起来,但疼得不行,站不起来。
一直没有地铁站工作人员去管,罗刚看到这儿时候,其实是很心疼的,因为地铁站有监控室,应该能看到各个监控的情况,这儿有人发生了意外,也没有人来管。
更让人气愤的是,地铁公司负责处理的人说不能申请赔付,而且也不让拷走录像。
想不明白地铁公司这样做的理由,本来想着地铁公司不用出钱,只是保险公司赔付会比较顺利。
这样是因为考核赔付率吗?但这不是对乘客不负责任吗?
罗刚和林枫感到意外,甚至有些气愤,孩子本来在那里出事,没有人管,想起来就觉得很可怜,事后处理事情的态度更让人觉得无语。
林枫和罗刚商量该怎么办?地铁站的录像不让拷贝,林枫叮嘱罗刚在跟地铁人员通话的时候进行录音。
通话记录也很清楚显示他们承认这是在地铁站发生的事情,而且看了录像,但按照他们自己的规定他们只能这么处理,这简直让人有些莫名其妙。
可能他们觉得个人太弱势了,好欺负吧,他们拒绝申请赔付。
林枫和罗刚从来没想过自己还会去打官司,都是尊敬守法的好公民,但是这次牵扯到孩子,确实咽不下这口气。
当时看孩子受伤在那儿,后来又动手术,本来心里就很生气,也很伤心。
他们确实是非常忙,那就全权委托律师起诉地铁公司,即便是败诉,也就损失一些律师费,但是这这个事情一定要说清楚。
后来事情处理的结果也是一波三折,因为是全权委托,一开始起诉到区法院,败诉后又诉至中院,结果还是败诉。
提供的录音证据说是联系不上人,地铁站的录像已经被销毁不能证明,这个结果出来已经是一年之后。
罗刚心里的那口气已经过去,本来想这个事就算了,孩子已经恢复,也不再纠缠其中。
但是后来律师又说可以上诉到高院,高院有个法官是全国优秀法官,处理案件很公正,如果上诉有可能是被派到他那,那就继续委托上诉到高院。
高院法官在进行双方调解的时候,地铁公司提供不出地铁的录像,法官问地铁公司委托的律师,既然有人投诉,说明有纠纷,为什么不保留录像证据,而是把它给销毁了,这属于重大失误。
对于罗刚提供的和地铁公司工作人员通话记录,法官对中院判定找不到人员,也提出了异议,因为录音很清楚。
最后,地铁公司一看它们可能会败诉,还在调解阶段,就给罗刚打电话说,他们申请保险公司赔付,请罗刚撤诉。
这种操作实在是让人很无语,但是确实也不想再纠缠,罗刚撤诉,地铁公司申请保险公司赔付了罗莎80%的住院手术费用。
林枫和罗刚都不是难说话的人,可是地铁公司作为一个单位,太强势了,就想讨一个说法,所以才去诉讼。
这一波三折反应出的问题究竟是法院的问题,还是地铁公司的问题,只有当事人清楚了。
原本报的去日本旅游,孩子还没有完全恢复,当然是去不成了。
但是已经交了一半的定金,林枫联系旅游公司的人问有关情况,旅游公司竟然问林枫要另一半费用,还说其实应该收全费的,因为在境外已经定了相关的行程。
国外的行程也只是定金,提前大半个月取消也不行吗?林枫不太清楚相关的规定,也可能是批量的嫌麻烦吧!
最后是定金没要回来,也没再补交钱。
生活真是变幻莫测,一会风和日丽,一会又风雨交加。
(未完待续)
(齐帆齐商学院年度品牌营第57篇,字数2611字,累计10000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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