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楚扬,是在我的酒吧里。
我正在收拾最后一桌客人留下的杯盘狼藉,一个人影突然出现在我的店门口。困到极致的我头都没抬,冲他说了一句:“不好意思,酒吧白天不营业。”他带着试探意味的声音传入我的耳里:“那……请问需要驻唱歌手吗?”我抬头挑了挑眉:“我也是玩吉他的。”
他没说话,默默抬手取下了肩上的琴盒,里面是一把很普通的吉他,琴面有几道划痕,但却擦拭得很干净,这是一把有些年岁的吉他。我放下手中的啤酒瓶,他径直走到了吧台前的高脚凳前,拨响了琴弦。
“有一个地方很远很远,那里有风有古老的草原。”我听过许多人翻唱这首《乌兰巴托之夜》,而他纯粹沧桑的嗓音,就那么轻而易举地打动了我。我从身旁抽出一把椅子,在他干净的吉他声里安然入睡。就这样,我的酒吧收留了第一位外来的驻唱歌手。
“进了我的酒吧,就是一家人。酒你随便喝,歌你随意唱。”睡了一整天的我再次恢复了元气,顺手扔了个苹果给正在把玩着吉他的楚扬。他接过苹果,冲我咧嘴一笑,笑容里盛满了愉悦与感谢。“不过,事先说好,我可能会拖欠工资哟。”他依旧报以微笑,我转身正欲离开,他突然开了口:“我不要工资,只要能让我唱歌就行。”我耸了耸肩,不置可否。从那时起,我便明白了,楚扬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转眼,楚扬来酒吧已经过了三个月。每晚来听他唱歌的人越来越多,有时候有开朗的女孩会走到舞台上冲他开玩笑,他总会在一瞬间困窘得说不出话,像个孩子一样红着脸向我投来求助的眼神。他依旧不太喜欢开口说话,总是一个人抱着吉他自弹自唱,不时拿起笔在纸上写写划划。兴起时,我会拿起在角落里搁置许久的手鼓给他伴奏,或者一把夺过他的吉他,拖着他到小镇的河边去看河灯。这样的生活对不喜寂寞的我而言,也不失为一种别样的享受。
唱歌的人不许掉眼泪小镇的夜晚总是在满街的灯火通明中降临,我站在酒吧门口,看着河对岸正在摆摊叫卖的苗族姑娘,更加坚定了在此扎根的信念。楚扬不知从哪儿窜了出来,手里拎着几瓶啤酒:“今晚不营业,可以吗?”我扭头看向他,他不自然地挠了挠头,看向我的眼睛里透着一丝恳求,却又异常坚定。“走吧。”我知道,今晚他想说故事。
楚扬在来酒吧之前去过很多地方,大理,丽江,凤凰,都留下了他的足迹。他常常在夜色阑珊时坐在一座行人稀疏的小桥上,萧萧瑟瑟地开唱。微醺的路人时不时在他面前的琴盒里扔几个硬币,然后继续行色匆匆的赶路。他用音乐把自己隐匿在这个充满了艳遇的小城里,一回头,却又一头扎进了爱情。不过是一场用来放松的假期旅行,却让两个人擦出了爱情的火花。那个叫苏冉的女子为了楚扬撕了回公司的机票,毅然辞去了公司的职务,死心塌地地陪着他在街头浪荡。楚扬弹吉他,她就在一旁打鼓,这样的搭档,不知羡煞了多少旁人。爱上一个流浪歌手,于是苏冉颠覆了自己之前的生活方式,告别了所有清醒的日子。她在当地认识的人并不多,便整天黏在楚扬身边,看他写谱,听他唱歌。然后,梦做完了,这场轰轰烈烈的艳遇,还是摆脱不了大部分流浪歌手爱情的走向。
说到这儿,楚扬眼里有东西在发亮,他说:“她对我是真心实意的好,饥一顿饱一顿受得,再小的出租屋也受得。” 我看着楚扬,这个从来到酒吧就没碰过酒的男人,现在身边已经放倒了四五个酒瓶,他仰头又喝了一口酒,眼神有些迷离,似乎在看什么,又什么都没看。其实我很理解苏冉,她不过是厌倦了理性的生活,想重新体验一次青春期的疯狂。 最终我还是没出声,楚扬和苏冉不一样,他会弹吉他,会歌唱,他可以适应任何一种方式的流浪。但他,却永远也学不会像苏冉那般生活。
“她在离开时让我给她弹了一首歌,”楚扬缓缓地开了口,“她跟我说,如果喜欢唱歌,就要一直唱下去。不管遇到什么,都不许掉眼泪。”楚扬又喝了一口酒:“我要走了。”我点点头,不置一词。
从见到楚扬的第一眼起,我就觉得他像一把吉他,如果你不拨响他,你就永远读不到其中的故事。而现在,这把吉他,要去另外一个地方歌唱了。 我看着他背起吉他离开的背影,心里涌起一丝惆怅,他并未回转身,始终脚步坚定地前行。
我仰头逼回了眼里的泪水,突然想起第一次遇见他的景象:灰猫慵懒地趴在门口台阶上,阳光从酒吧窗户里透进来,他抱着吉他安静地坐在凳子上,良久,轻声唱道,:“那木哈,那木哈,唱歌的人不许掉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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