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午夜时分,常会有一丝孤独涌上心头,无法言语,难以抗拒。
近一万微信好友,不知和谁说心里话。尝试着予人安慰,自己却是最需要安慰的人。
你若问我在为何事伤感,我也不清楚,我只是沉浸在回忆里,假装有人陪。
一种理性的落寞,喧闹中慨叹,热烈里冷观,也许越是纷繁越成空,越是孤独越丰富。
夜里思绪还游荡的人,都是喜欢追逐记忆的人。
02
春友又要当爹了,他喝醉酒,打电话给我,哭得厉害。
他问我怎么一直都不去找他喝酒,一直推脱忙,会不会像大龙一样就老死不相往来。他说自我上大学后就变了,和他划清了界限。
我不知道怎么解释,我确实忙,但过去看他一眼的时间却也是有的,只是觉得很多时候,还是没有去的理由。
现在的我们,居然见一面也需要理由,曾经的我们,却是很要好的关系。
遥记当年情景,七八岁的年纪,我们在半山腰磕长头,结为异姓兄弟,本来已经准备好削铅笔的小刀在身上划几道口子,因为怕疼,改用桑葚的汁液代替鲜血。
那种情节和武侠剧一样,豪气干云。互相赠送的信物早已不知所踪,但我们同生共死的誓言却犹在耳旁。
03
才上大学的时候,我因为生活费不够用,常常向春友借钱,他从不推迟。还钱的时候他总骂我不把他当兄弟,即便收了钱,也要请我大玩大吃大喝,甚至嫖和赌。
打麻将我倒是很乐意,但不敢去嫖,尽管春友一直说那是多么的愉悦身体。盛情难却,我最多也就和他洗洗桑拿,按按摩。
小时候,我和春友大龙每天混在一起,读到三年级,他们都留级了,班主任不准我再与这种没救了的差生来往,我只能偷偷地在放学后和他们玩。
他们仗着自己是留级生,经常一起欺负新生,会强行征收新生的弹珠和纸板之类的东西,有时候也有少于一块的零钱,每每他们得逞,都会和我分赃。
如果有人欺负我,他们会帮我出头,把别人打得鼻青脸肿。作为一个高年级学生,一直靠低年级学生保护,是我的小学时代最不光彩的事。
我很羡慕春友和大龙可以一起为非作歹,我只能顶着“优秀少先队员”的头衔,作违心的旗下讲话。
小学六年级,他们又留级了,我五年级就跳级考上初中,去了县城,高他们三届。
04
他们似乎很早熟,我放假回去与他们再聚,一直给我讲摸小女生的感觉,我开始有些不适应。
在县城里接受最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灌输,逐渐发现,我和他们不再是同一类人。
事实也证明了,他们读完初中就辍学。春友随他父亲学开货车,倒是活得潇洒。而大龙,家境不好出门打工,交友不慎误入歧途,沾上毒瘾,想帮他却无能为力。
我大学毕业那年的国庆节,春友结婚,打电话问我;“说好的同一天结婚,还要兑现吗?”
我说:“这次我是来不及了,等你下次结婚再一起吧。”
彼时,我刚入职,常常因为经验不足加班到深夜,出门时灌了满满一袖子冷风,像挨了生活一记重拳。
午餐时试图加入同事的对话,“你们在说什么这么好笑?”,却只得到一句“没什么”的尴尬与疏离。
年岁渐长,曾经喝酒撸串一喊十几二十个人能够凑成浩浩荡荡的队伍,却被时间冲刷成通讯录里遥远模糊的空号。
紧盯着屏幕、高强度地工作,即将赶完数据电脑却突然崩溃的无力瞬间,我们风尘仆仆,我们一脸倦容,我们孤单至极。
没有人喜欢过于频繁的孤独,没有人讨厌恰到好处的陪伴。
05
起初玩QQ的时候,会加很多人,总是充满好奇地找人聊天。后来因为觉得忙不过来,就喜欢隐身了。
再后来,大家又都全部在线,却不再相互打扰。电话簿里也有许多这样的名字,号码越存越多,可以说话的却越来越少。那些曾经喜欢短信轰炸、电话煲粥的人,似乎很久都没音讯了。
某天,我从学校去出租屋的路上,给余欢打了一个电话。
我喜欢在一个人走路的时候给朋友打电话,一个人走路总是很慢,也只有在那一刻,我才会觉得自己也需要有人陪。
余欢在电话里抱怨着她的各种不如意,才签了工作又觉得不适合想跳槽,但是要赔偿违约金,还犹豫不决着。她一直在说话,我没插上嘴,似乎她也有好久都没倾诉过了。
很久以前,我们把对方当情感的垃圾桶,有摩擦也有默契。
我和余欢共同喜欢一首歌叫《倾城倾城》,大学放假回家的路上,会经过一个很大的标语板,上面也写着“倾国倾城”。每次乘车路过那块牌子,没有刻意要去看标语,不经意抬头,总会看到。
有时候途中睡着了突然惊醒,一抬头就看到了,最可怕的是,mp3刚好在播那首歌。
余欢说她也有同样的经历,这是一种让人难以置信的奇遇。
06
有一次假期,我游荡和余欢高中时常走的一条路上,突然想起去上大学前,曾和她沿着河岸,走了五六个小时后又坐车回来。
好久没联系了,她在干嘛?打个电话问问。
余欢很惊讶,“我就在这条路上啊。”
“我看见你了。”
回忆过去,我说:“以前我爸妈特反感我每天都拿着手机按个不停,现在回家不按了他们却不习惯了。看我每天呆在家里,总是要问为什么不出去找同学玩,还有没有和你来往。”
她说:“我爸爸对你的印象也很好,那么多同学就只记得你了,可能是因为你们都是学数学的吧。”
于是我想起,我用摩托车载她父亲回家,我是多么的紧张,心都要跳到嗓子眼了。
我说:“好像我所有的家人都认识你,以前害怕被看见,却在不同的场合都被家人逮现形了。”
她说:“不但我家人认识你,我亲戚很多也认识你,连我表妹现在都还叫得出你的名字。”
是啊,我们是多要好的朋友,以致于家人都误会了我们的关系。
07
我一直习惯走在余欢的左边,尽管我知道有一项心理学的研究表明,男生应该走在女生的右边,因为大多数人习惯用右手,走在女生右边,才容易来电。
我余欢在一起走步最舒服,尽管我知道男人走路该抬头挺胸,舒肩阔步,但是我还是愿意走成畸形怪状,被她提醒。
我穿白衬衣,领子歪了,她示意我停下来,给我理一下,那是我余生都想要的温柔,
不过有些东西早已时过境迁了吧,因为不是所有的情绪都还承受得起过往的习惯,比如我已经很少听周杰伦的歌了。
我问她还听不?
她说,也不怎么听了,都改听陈奕迅了。我默叹,好巧。
但不管怎么变,她应该还是可能会喜欢吃加很多葱的食物,因为我也没改变过对蓝莓奶茶和橙味饮品的钟爱。
前些天,我在朋友圈晒晚饭,一个人,三个荷包蛋,泡饭。有读者问,你为什么要加那么多葱?
我想了半天,始终想不起我为什么要加这么多葱?
差点哭出来。
08
卡桑姐说我是九型人格里的第一型完美主义者。
她系统学过心理咨询相关专业知识,作出的分析判定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我时常把她的分析作为参考。
她给我发过一封很长的邮件分析我的性格,其中有几段我摘进了随身携带的记事本里:
第一型的人爱批判自已,也爱批判别人,他们内心拥有一张列满该与不该的清单。他们认真尽责,希望所做的每件事都绝对正确。他们很难为了自己而轻松玩乐,因为他们以超高标准来审查自己的行为,而且老是觉得做得还不够。
他们有可能因为害伯无法臻于完美而耽搁了事情,他们道德优越感强,很可能厌恶那些不守规矩的人,特别是当这些人越矩得逞时。
正直和正确对第一型的人很重要。他们以对和错的角度观看世界,没有所谓的折衷,而且如果他们的正义感遭到污蔑时,他们会狂热地支持一个事件。
他们似乎觉得,如果做得够卖力,他们能把每件事弄得好而且正确,而且他们是惟一会这样做的人。自我批判是他们生活中持续的特征,然而他们却期待别人以柔和的回馈来包容批判。
他们对别人的批评可能是一种论断,但还是掩饰了想让事情完美的欲望,就算他们知道已经做得不错了。
我不知道卡桑姐写这些的时候,有没有因为私人感情,改掉与学科知识不符的部分,或是隐藏许多不好的内容,又或者她说的只是她自己对我的了解。
我看完长信,眼眶已经红了。
09
《月亮与六便士》有一段话,大意如下:
我们每个人生在这世界上都是孤独的,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价值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
做人,要么孤独,要么庸俗。越长大,越孤单,原来是真的。
孤独大概就是,感觉谁都走不进自己的心,自己也走不进别人的心,穿着铠甲的拥抱,再使劲都感觉无力。
孤独不是在山上,而是在街上,孤独不在一个人里面,而在许多人中间。
一个人就一个人吧,挤一点时间,听几首舒缓的歌,品几句有营养的话,做一次思考,也是另一种惬意。
独处时,才有时间思考,静思时,才有机会感悟。耐住寂寞,忍受孤独,也许才会有奇迹发生吧。
网友评论
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
一种理性的落寞,喧闹中慨叹,热烈里冷观,也许越是纷繁越成空,越是孤独越丰富。
夜里思绪还游荡的人,都是喜欢追逐记忆的人。
我也是那个过了十二点才能睡得人。
—— 孩童水果猫狗飞蝶当然热闹,可都和你无关,这就叫 孤独。
被这句话戳中泪点了。
感情没了联系算个啥? 真是这样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