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桓西路逆光酒吧背后的一条小巷里,何鸣靠在墙上抽着烟,缭绕的烟雾让他不得不眯着眼盯着前方。这条小巷平日人迹罕至,夜色下只有一盏破旧的路灯散发着摇摇欲坠的灯光,它已经被城市中那些生活在西服下面的人所遗忘。
但有些活在阴暗角落里的人依旧会想起它,并用到它。此刻的何鸣右手提着一根棒球棒,左手把嘴里抽完的烟头拿出来扔在地上,又习惯性地踩了两脚。他身后跟着五六个同样拿着家伙的小痞子,如果是白天就能看到那些人的头发五颜六色好不精彩,何鸣回头问身后的一个胖子:“肥头,你不是说黑鬼今天晚上肯定从这儿过吗?怎么还没来?”
“鸣哥,您别着急,应该快了。”被叫做肥头的家伙边说边伸着果然肥大的脑袋往巷口的方向探,过了一会儿突然叫道:“来了来了。”
巷口处,一个摇摇晃晃地身影逐渐走入了摇摇欲坠的灯光中,看上去应该是刚从酒吧喝完酒出来,走路带着三分醉意。他注意到前方好像站着一帮人,多年混迹江湖的经验刚让他突然感觉气氛不对,却发现他们已经朝着自己跑了过来,手里的家伙触目惊心。
“我靠!”这人瞬间酒醒了一大半,转身就欲逃走,可惜醒的那一半是上半身,腿还在发软打转,没跑几步就被何鸣带着人围了过来。那人似乎认识何鸣,看着他说:“我就知道是你。”
何鸣手持棒球棒指着那人说:“老黑,我老大那件事你还没忘吧?”说着像电影里的黑老大一样冲周围的人一挥手:“给我往死了打!”
周围的人都是和何鸣差不多大的青年,但他们不像何鸣那样是从小就出来混的,对于这种江湖报复的事经历的不多,这些人有的还在做着古惑仔的热血梦,一个个当下居然有些兴奋,带着笑就冲了上去。
桓西路是南鹿市出了名的“三不管”地区,各种流氓团伙蜷缩于此,整天纷争不断。原本居住在这里的居民大多已经搬走了,留下来的都是贪图这里房价便宜的,而他们都已经练就了一身金刚不坏之功,对于打架事件充耳不闻。
何鸣是个苦孩子,就像所有黑帮片里面的主角一样,他从小父母就离婚了,被奶奶带到了十六岁以后就外出谋生,后来加入了流氓团伙,整天跟着大哥打打杀杀,局子也没少进去过。就这样何鸣做了十年的痞子,如今也算是小有名堂,桓西鸣哥的名字对于那些小混混们来说也算是如雷贯耳。
今天是老大派他出来办事,找一个曾经和老大有过节的人报仇,这种事何鸣以前经常做,业务熟练。
看着躺在地上已经不省人事的黑鬼,何鸣觉得差不多了,他抬了抬胳膊示意周围人住手,猜想黑鬼可能已经昏过去了,于是抬脚又在他身上踹了一下,然后说到:“行了,我们走!”
回到自己的出租屋里,何鸣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发呆。现在是午夜时分,外面灯红酒绿繁华喧嚣,正是属于他们这样的痞子的夜生活高潮时刻。要是往常何鸣一定会走出门去融入其中化为尽情的尖叫声中的一个音符,但今天何鸣很累了,最近一段时间他渐渐感觉自己整天混迹看不到出路,情绪总是提不起来。他躺在油腻腻地床上,很快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下午的时候何鸣才慢悠悠地醒来,他拍了拍浑浊的脑袋拿过手机想看看时间,却发现了十多个未接电话,其中有三个是肥头打过来的,其余全都是自己那位老大的,还有一条短信!也是老大的。
“赶紧过来见我!”
直觉告诉何鸣绝对出事了。他起身洗了把脸,顾不得饥肠辘辘的肚子就往昌银街赶。
昌银街紧挨着桓西路,治安情况较之也相去不远,何鸣的老大就住在这里。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绰号老狼,挺着一个大肚子,头发快掉光了,一张油光满面的脸总是时不时地板着,让周围人不由的惧怕他。
何鸣刚认识老狼时他正值壮年,那时的他是桓西路出了名的狠角色,身体强壮打架凶狠,真正当得起那个狼字。可惜这么威武的人终究还是败给了中年发福,如今的老狼已经没有了当年威猛的气势,坐了几年老板椅的他多跑几步都会喘,再也不是当年的打架能手了。不过毕竟是老江湖,现在的老狼已经赚了不少钱,手底下像何鸣这样的小弟也不少,在痞子这个职业里也算成功典范了。
见到老狼的时候何鸣发现他眉头紧缩地坐在一张办公桌后面,桌子上是一台电脑和几个文件夹,何鸣知道那电脑主要是用来看A片的,至于文件夹,纯属装腔作势罢了。
人到中年都希望自己已经事业有成,如果不成,就一定要伪装出一副成功了的样子,这样才能心安理得的混吃等死。
肥头也在这儿,他一看见何鸣进门就赶紧招呼他,何鸣走过去小心翼翼地问老狼:“大哥⋯⋯怎么了?”
老狼拿出自己那根不知道抽了多少次的粗棒子雪茄叼在嘴里点上,何鸣差点笑出声来。因为他发现老狼那支烟已经放在桌子上很久了,是故意在等何鸣来了才点,他们这些所谓的老江湖和那些高官专家一样,做什么事都非要把范儿做足了才行。
不过那范儿还真是很足,老狼深吸一口烟,浓郁的烟雾缓缓吐出,故作深沉地说到:“鸣子,这次的祸你可闯大了。”
“怎么了?”
老狼又沉默着吸了一口烟,说:“黑鬼死了。”
这句话着实把何鸣吓了一跳,看老狼那样子又不像是开玩笑,他瞬间就慌了。何鸣他们这些小痞子平时看上去风光无限天不怕地不怕,张嘴闭嘴就是弄死你,可事实上没一个敢杀人的。何鸣混了十年只见过一次杀人,那人也是老狼的小弟,比何鸣岁数大,出道早,打起人来那叫一个猛,何鸣刚跟老狼的时候一直把他当偶像。后来他们一起出去打架,那家伙一不小心把人打死了,当场吓得摊坐在地上话都说不顺了,何鸣和几个人费力把他拖回来,结果他当着老狼的面嗷嗷大哭,说自己完蛋了,肯定会被枪毙。
当时老狼踹了那家伙一脚,说:“哭个毛啊,放心,肯定枪毙不了你。”那人闻言大喜,以为老狼能救自己,结果老狼继续说:“按照《刑法》,你这样的最多判个几十年,现在一般都不枪毙人了。”
那人又哭了,而当时的何鸣却对老狼更加崇拜了,因为他觉得老狼就是传说中的“有文化的流氓”。
可现在,同样的情况摆在了何鸣面前,不用老狼说他也知道自己会被判几十年,但这个“几十年”的范围太广,一不小心何鸣就得在监狱里过六十大寿了。
何鸣正准备说些什么老狼却先发制人道:“鸣子啊!你下手也太狠了,我只是让你教训教训他,你怎么能把他打死了呢?这可不好办了。”
何鸣想起几天前老狼让他去办事儿时说过的话:“到时候就给我使劲打,打死算我的!”现在真的打死了,但老狼可不会因为当初随口吹了个牛就自己把事儿拦下来。
何鸣带着哭腔说:“老⋯⋯老大,这可怎么办啊!我不想坐牢啊!”
老狼叹了口气说:“事儿是你和肥头闯下的,你们两个怎么着也得出一个人。”
何鸣和肥头对视一眼,肥头那张大脸已经吓得没有血色了。何鸣和肥头认识好几年了,知道这家伙胆小怕事,让他主动站出来是不可能的,但就算是这样何鸣也不愿意站出来,在几十年的牢狱之灾面前什么兄弟情义江湖意气都变成了泡影。
这时肥头突然跪在了林修面前,抱着他的大腿哭着说:“修哥!”
林修无奈的一闭眼,最怕的还是来了。
二、
南鹿市火车站旁边的日租房里,何鸣依旧躺在油腻腻的床单上,头顶的吊灯一晃一晃似乎在敲打着他那脆弱的心弦。他不时把手伸进枕头底下,只有下面的那张存有五万块钱的银行卡能给他少许安全感。
最后还是何鸣把事情扛了下来,因为肥头有一位六十多岁的盲人母亲,离不开他的照顾。肥头从没有告诉过母亲自己是痞子,他一直说自己是酒店服务员,虽然不是很挣钱但好歹是个正经职业,肥头母亲还是对自己儿子寄予很大期望的。何鸣见过肥头母亲,也了解他家的情况,所以他最怕肥头把这个搬出来求他,那样自己肯定会一时心软的。
而肥头恰恰用这个求他了,何鸣只恨自己奶奶八年前就去世了,要不然也不会把事儿揽下来。
不过何鸣没有去自首,他求老狼看在多年情分上给他笔钱跑路,老狼考虑了一下就同意了,于是给了他这张有五万块钱的银行卡,让他先躲在火车站旁边,等晚上出省。
“哎!”何鸣叹了口气,没想到自己昨天还带着一群小弟纵横桓西路,今天居然就变成了躲躲藏藏的通缉犯,这生活还真是世事无常。
何鸣想到自己去世的奶奶,已经好久没去她墓地看看了;又想到多年不见的父母,却发现自己几乎已经忘记了他们长什么样子。何鸣努力回想自己还有什么亲戚朋友,老家的亲戚都知道他是个痞子,没人愿意理他,小时候的朋友也都十多年没联系了,而江湖上的那些所谓的兄弟真正知心的太少了。
这时何鸣才意识到自己这么可怜,身边连个可以谈心的人都没有。
何鸣想起了自己以前的一个女朋友。出来混以后何鸣其实和许多女人交往过,但那些大多数都不是什么好女人,只有那一个不一样。
那是五年前,何鸣刚二十一岁,正是最年轻气盛的时候,虽然他现在也很年轻,但毕竟他的经历使他要比同龄人成熟上不少。那时的何鸣跟着几个兄弟在南鹿市一所大学附近混,而那个女孩叫姚熙,就是这所学校的学生。
高中女生和大学女生的区别在于,高中女生选男朋友只看的到他的当下,而大学女生却会看到对方的未来,所以高中生可能会迷恋几个酷酷的不良少年,但大学生绝不会喜欢一个没有前途的痞子。所以何鸣虽然经常在那所大学附近徘徊却没有女孩儿会正眼看他。
姚熙所在的大学是一所很不正规的三流大学,学校附近的治安不怎么样,所以何鸣经常会和学校里面的学生或者附近的其他混混打架。有一次在学校门口一家馄饨店里,何鸣几个人又和旁边一桌起了矛盾,小混混都是这样,一言不合就翻脸。当时两方已经在推搡了,馄饨店老板既着急却又不敢得罪这伙瘟神,结果刚好在店里打工的姚熙天不怕地不怕地怒吼了一声:“要打出去打!”
何鸣永远记得当时的场景,混沌店里所有人都瞬间安静了下来,姚熙满面潮红地站在原地,两个腮帮子气鼓鼓地像一只河豚,眼睛里满是怒意,何鸣第一次见到胆子这么大的女孩,要知道就算是个男生这种情况下也不一定敢多管闲事。
何鸣觉得这个女孩和别人都不一样,他突然不想难为这个女孩,于是看了对面那伙人一眼,转头带着身后的几个兄弟走了。
兄弟们说何鸣怂,问他为什么要走,有什么好怕的,何鸣却始终一声不吭。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是被那个女孩的气势吓到了,他每天在学校门口晃荡见过那么多各种各样的大学生,只有这个女孩最特别。
以后的几天,何鸣总是隔三差五的去那家店吃馄饨,而且总会在间隙抓住机会多和姚熙说几句话,一来二去两个人就彼此认识了。
按照电视剧的情节,何鸣觉得以自己和姚熙的身份肯定会有一场英雄救美的好戏上演才能奠定爱情基础,可惜生活没那么多刺激,更多的其实是乏味枯燥和莫名其妙。姚熙就这么慢慢和何鸣亲近起来,然后越走越近,最后确定关系,没有女主被抓男主单刀赴宴的套路,也没有男主被砍女主舍命相救的情节。
然而在交往了三个月以后,有些事情还是发生了,何鸣发现姚熙越来越不对劲,经常拒绝自己的邀请,也不主动去找自己,有时候两个人一星都的见不到一面。何鸣觉得奇怪,一次没事先打招呼就到学校找姚熙,然后在学校门口见到打扮的很漂亮的姚熙上了一辆车,何鸣记得那车的标志是四个圈,奥迪,有钱人开的车。
何鸣愣了很久,他不明白这是什么情况,也许他已经明白了,只是心里不愿意承认——也许开车的是姚熙的亲戚,虽然她从来没说过自己在这座城市有亲戚。
之后何鸣并没有打电话找姚熙问清楚这件事,魂不守舍的过了几天后,何鸣第二次在学校门口撞见了花枝招展的姚熙上别人的豪车。何鸣没有上前叫住她,而是自作聪明的叫了辆车跟在了他们后面,最后眼睁睁看着豪车停在一家酒店前,姚熙和一个中年男人从车上下来,然后一起进了酒店。
何鸣再蠢也知道这是什么情况了,他一怒之下冲过去捡起一块砖头狂风暴雨般地砸在了汽车上,每一下都在释放自己的愤怒。周围很多路人惊讶地看着他却没人敢上来阻拦,等酒店保安过来时何鸣已经逃之夭夭了,看来他还没有被愤怒冲昏头脑,还知道干完事儿赶紧跑。
何鸣坐在学校门口的馄饨店里整整一下午,临近黄昏时姚熙才终于出现在了学校门口,不过她是自己走回来的,这不奇怪,毕竟豪车都已经被何鸣给砸了,车主人肯定急着找何鸣呢,哪里顾得上送姚熙回学校。
何鸣没有直接上去拦住姚熙,而是等她回了寝室之后又打电话给她约她天黑后在学校操场见面,别的什么都没说,姚熙也只是回复了一句:“好。”双方都淡定的可怕。
晚上的操场是大学校园里最热闹的地方,成双成对的小情侣们或站或坐或躺在一起腻腻歪歪,放眼望去一对对在月光下如同牛皮糖一样遍布操场好不壮观。
何鸣等在操场的一个角落里,他心里现在满是说不出的苦涩感,要知道何鸣和那些幼稚的大学生不一样,他早在十七岁就已经告别处男,这些年什么样的女孩没有见过,对于姚熙他是真的喜欢,因为喜欢所以痛苦。
姚熙来了,她穿了一身白色碎花连衣裙,月光下显得异常圣洁,就像一个单纯无比的小姑娘,如果不是亲眼看见何鸣打死也不会相信面前这个女孩居然会去做那种事。
何鸣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姚熙却先淡淡地说到:“那辆车是你砸的吧。”
何鸣沉默了一会儿,直接问到:“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为什么?呵呵,”姚熙莫名其妙地低笑了两声,“你觉得是为了什么?除了钱还能为了什么?”
何鸣摇摇头说:“我不相信你是这样的女孩子。”
“哈哈!”姚熙突然大笑一声说,“何鸣,亏你在社会上混了这么久,居然还这么幼稚。我告诉你,我就是这样的女人!我就是需要钱!”
何鸣一时惊讶地说不出话来,姚熙则继续道:“我父亲五年前去世了,母亲自己照顾我和我弟弟,两年前母亲修屋顶时摔断了腿,现在只能做一下简单的手工活补贴家用。弟弟在读高中需要钱,所以我在外面上大学根本不可能从家里拿钱,相反家里还在等着我往回寄钱,我自己一个人几乎要撑起整个家!所以我才拼命打工,拼命赚生活费学费,那天在馄饨店里你以为我不害怕吗?我当然怕,但是如果我不出声吼你们的话你们很有可能把店砸了,那不论最后怎么样我肯定会丢掉那份兼职,那是我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绝不能丢,所以我才壮着胆子多管闲事。
你以为我愿意去陪那些人到中年色眯眯的老男人?我一见到他们就觉得恶心,可是没办法,他们能给我很多钱,我妈妈治腿需要钱,弟弟上学需要钱。我只能放下自己的尊严,因为尊严在这种情况下就是一文不值。你以为我为什么会和你在一起?不过是因为你是这一带的'混混,有你在我做很多事可以方便一点而已,我是在利用你啊傻瓜!”
最后一句姚熙几乎是吼出来的,她的情绪十分激动已经难以控制了,懵在原地的何鸣呆呆地看着她,然后突然打了她一巴掌,接着转身扬长而去,留下姚熙自己蹲在地上哭泣。
事后何鸣被那辆豪车的主人报警找到,因为没钱赔偿而在局子里关了一个月,出来后他跑到了桓西路混,再也没有去过那所大学,也再也没有见过姚熙。
从回忆中醒来的何鸣深深叹了口气,这么多年过去了他早已经不再怨恨姚熙,何鸣在后来的日子里逐渐明白了姚熙的无奈,她是个可怜人,被家庭的重担压的翻不了身,只能被迫走上那样一条路。
看了看时间,已经快六点了,老狼说会帮自己定晚上八点的火车票,可现在却还没消息。何鸣给老狼打了个电话,却被挂断了,他满心疑惑,这时电话响了,是肥头打来的。
电话一接通那边就传来了肥头焦急的声音:“鸣哥,你快跑吧!老狼叫警察去抓你了!”
何鸣茫然地问到:“你说什么?怎么可能!?”
“是真的,老狼根本没打算让你跑路,你跑了他会引火上身的,所以他才暂时稳住你,现在已经叫了警察了!你快跑吧鸣哥!”
何鸣的大脑瞬间短路了几秒,愣了一会儿后他冲着电话说:“谢了,肥头。”
电话那边肥头的声音有些哽咽:“鸣哥⋯⋯我对不起你,本来不应该让你一个人担的⋯⋯”
“别说了,好好照顾你妈就是了。”说完何鸣挂掉电话摸出枕头下面的银行卡就欲往出跑,想了想又狠狠把银行卡掰断扔在地上,夺门而出。
三、
外面的天空已经被拉上了赤红色的帷幕,远处的夕阳仍在挣扎着发挥最后一点余热,何鸣独自一人在桥上游荡,这里是这座城市的最边缘,护城河水静静地流淌着,倒影出何鸣落寞的身影。
“哎~”何鸣自顾自叹了口气,现在的他真的是无家可归了,街道上人来人往,何鸣感觉每个人都在看着自己,仿佛知道自己是杀人凶手一样,他只好下意识低着头躲躲藏藏,看到穿制服的保安都会吓一跳。
“想不到我堂堂桓西路一哥居然落到过街老鼠的地步⋯⋯”何鸣小声自言自语,同时又咬牙到:“哼!总有一天老子会东山再起,到时候让老狼这家伙欠我的加倍奉还!”
何鸣在心中放完狠话,突然听到周围出现哀乐声,他抬起头,看见前方走来了出殡的仪仗队,那些人一个个穿着白色孝服满面悲伤,其中一个妇女更是在众人的搀扶下哭的天昏地暗。为首的是一个少年,他眼角噙泪低垂着头,双手捧着一张黑白遗照,照片上的老黑一脸严肃。
何鸣顿时慌了,如果被对面那些人知道他就是凶手的话肯定会当场被老黑伤心欲绝的家人撕碎的。他立刻低下头假装路人想离开这里,却听到旁边两个真正的路人谈话。
“哎,这家人还真是可怜啊!”
“对啊,丈夫死了,留下这孤儿寡母怎么活啊!”
“我听说这人以前是个混混,这次是被仇家报复活活打死的!”
“哎虽然不是什么正经人但毕竟是一家之主,老婆孩子都等着他养活呢,他这一死这一家算是完了。”
“据说这人还有个六十多岁的老娘呢,老太太一听说自己儿子被人打死当场惊的昏死过去,现在还在医院呢!能不能挺过去都不一定。”
“凶手现在还没抓住呢,也不知道谁这么狠居然把人活活打死,一点人性都没有。”
“真是作孽啊!”
何鸣感觉自己的脸火辣辣的,这些人说的每一句话都仿佛烫油一般浇在了他的心头,让他痛苦不堪。
当初教训老黑的时候只是听了大哥的命令而已,何鸣从来没想过会把人打死,况且在他的世界观里,打死人的结果也不过是跑路而已,他以前只知道自己威风,却从来没有想过被自己打死的那个人的亲人朋友会多么痛苦和悲伤。
何鸣低着头一声不吭的离开护城河,后方老黑亲人的哭喊声和哀乐声依旧像利刃一样划破空气传入何鸣的耳朵,在他的心里剌上一道又一道伤口。
失魂落魄的何鸣摇摇晃晃的走上马路,天已经黑了,路灯光把黑暗分割成一个又一个的光圈,何鸣顺着路灯杆往前走,不断在光亮和漆黑中往复,渐渐的视线开始麻木,光和暗在他的眼中混成了同一种颜色。
直到一阵强光突然出现,伴随着紧急刹车刺耳的摩擦声,一辆法拉利灯光大亮着停在了与何鸣近在咫尺的前方,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大骂:“你他妈走路不长眼睛啊!这是车行道!”
依着何鸣以前的脾气绝对会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这家伙从车上拽下来揍一顿的,但这次他没有,不是因为这家伙开的是法拉利,也不是因为老黑的死让何鸣不敢惹是生非了,而是因为他看到了坐在副驾驶上的那个女人。
“姚熙⋯⋯”何鸣轻声呢喃,这时中年人又示威般的按了两下喇叭,何鸣退到一边,法拉利从他面前开走,姚熙在经过他身边时甚至转过头看了他一眼,二人四目相对,何鸣却只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陌生和冷漠。
可能姚熙早就忘记我了吧。何鸣心想,但现在看来姚熙过得应该还是不错的,上大学时坐人家的奥迪,现在坐人家的法拉利,也算是人往高处走。
对于这样一个摆现实讲利益的女孩儿,自己一个小混混怎么入的了她的眼呢?何鸣叹了口气,转身默默前行。
不知道走了多久,何鸣逐渐失去了耐性,他不想走了,也不想躲了,那些警察的办事效率那么差,都这么久了还没有找过来。何鸣萌生了自首的念头。
然而在路过一条小巷时,何鸣突然听到里面传来几个人说话的声音,转过头去,何鸣看到三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正把一个同样年纪的背着斜挎包的家伙围在角落里,为首一个长发男子指着他说:“快点把欠我们的钱交出来,听到没有!”
被欺负的那个人惊恐的说:“欠你的钱我都已经还⋯⋯还了啊!”
“钱是还了,利息呢?”
“别这样大哥,我真的没钱了⋯⋯”
看着眼前这熟悉的场景。何鸣突然想起了十年前的自己,那时的他刚上高中,只有十六岁,就是在学校门口的一条小巷子里,何鸣带着另外两个人截住了一个成绩优异的学生,要抢他的生活费,那个学生不给,何鸣就和另外两个人揍了他一顿,而且还是抢走了那些钱。结果第二天何鸣就被学校勒令开除了,从此他离开老家去到外面,成了真正的流氓。
半年前,何鸣又见到了当初被他抢过的那个同学,不过不是在同学聚会上,而是在警察局里。那个同学高中毕业后考了警校,现在已经是一名真正的警察了,而何鸣则因为聚众斗殴被他亲手抓了进去。
何鸣记得自己当时和别人一起蹲在角落里,而那个同学就站在不远处,何鸣知道他在看自己,却不敢抬头和他对视,他真心觉得丢人。
现在看到类似的场景何鸣不禁又想起当初。十年前何鸣可以欺负那个同学,可现在那个同学绝不会欺负何鸣,因为他完全不会把何鸣放在眼里,他们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人家是有编制的警察,日后前途无量,何鸣只是个小混混,这辈子注定难以出人头地。
如果说人生是一场竞速,那么何鸣的起步太快太猛了,方向还有偏差,现在他落得个精疲力竭遍体鳞伤,注定要输得一塌糊涂。
前方巷子里的长发男子已经在对斜挎包男子拳打脚踢了,何鸣突然大喊了一声:“喂!”
那三人听到叫喊猛的一惊,等转过头看到何鸣只有一个人后立刻恶狠狠地说到:“你是谁?别他妈多管闲事。”
何鸣一边慢慢往巷子里面走一边说:“我没准备多管闲事。”
长毛打量了一下他说:“识相就快滚!”
听到长毛嚣张的呼喝,又看着他吊儿郎当的神态动作,何鸣仿佛看到了当初天不怕地不怕的自己。
八年前,何鸣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那时他还没有认识老狼,自己带着几个兄弟到处混日子。有一次在街边烧烤摊上和人打架,把一个小伙子打伤了。事后得知那个人是公安局副局长的侄子,何鸣当时很害怕,在朋友的帮助下逃到了外省,结果公安局的人找不到他就去了他乡下的老家。
那时何鸣的父母早已经离婚了,老家只有他奶奶一个人,公安局的人找不到人就吓他奶奶,说何鸣犯了重罪,马上交人还能从轻发落。何鸣奶奶不了解情况,只当自己孙子闯了大祸,当下翻箱倒柜找出存折交给警察,求他们放过何鸣。结果警察不收,还恐吓她说如果不交人的话,一旦被抓住立刻枪毙。
何鸣的奶奶当时已经七十高龄了,对于法律也什么都不懂,以为自己孙子真的会被枪毙,一晚上担惊受怕忧虑不已,结果第二天早上被人发现猝死在了床上。
公安局的人找不到何鸣,又发现老太太死了,整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当时的何鸣人还在外省,一个月后才知道奶奶走了,他去墓地给奶奶磕了三个头,从此再也没回过乡下老家。
“你他妈到底谁啊?想干嘛⋯⋯”见到何鸣发愣,长毛右边一个家伙不耐烦的问。何鸣把思绪拽回现实,他慢慢走到长毛面前,突然低声笑了笑。
“你他妈⋯⋯”长毛右边的家伙见状又想开骂,可不等他说完何鸣突然挥出一拳打在他的脸上,直接把他打到在地上,左边的家伙见状刚想动手,何鸣已经一脚把他踢飞了。
作为一个混了十年的流氓地痞,何鸣没有其他本事,只不过凭着多年街头打架的经验对付这样两个年轻人完全不在话下。
那个长毛还刚缓过神来就发现自己两个小弟已经被人K.O.了,而何鸣紧接着便用右手掐住他的脖子,狠狠把他按在了巷子里的墙壁上。
长毛的脑袋猛的撞在了枪毙上,他顾不得疼痛,而是一脸惊恐颤颤巍巍的说:“大哥,对⋯⋯对不起我错了,我有眼不识泰山,饶过我这一次。”
何鸣看着他的眼睛,虽然巷子里没有光但何鸣分明看到他眼里满是恐惧,就像五年前他被仇家十多个人团团围住那次一样。何鸣记得那次他和老狼还有另外一个小弟从酒店出来,刚转过一条街就遇到了仇家,何鸣拼死抵抗,帮老狼和另一个小弟逃了出去,自己却被十多个人包围住一顿群殴。
事后何鸣在医院躺了两个月,康复后的他原以为老狼一定会给他报仇,结果老狼只是故作神秘的说了一句:“那些人你惹不起。”就没有下文了,当时何鸣心想,既然惹不起,那你当初为什么要去惹?后来何鸣明白了,老狼不是惹不起那些人,而是为了何鸣这样一个小弟不值得去惹。
现在看着面前不停求饶的长毛,何鸣突然感觉到一股莫名的悲凉,他猛的一巴掌打在长毛脸上,冷冷地问:“疼么?”
长毛明显已经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巴掌打懵了,他愣愣的点了点头,何鸣继续说:“你以为自己是古惑仔吗?你觉得自己很威风吗?欺负人的感觉很爽是吧?我告诉你,你什么都不是!你只是一个地痞一个流氓,你只能做一辈子的地痞流氓!你以为你混的是江湖?你以为身边的人跟你讲的是情义?别他妈天真了!所有人都只是想多赚些钱而已,没人真正看得起一个痞子的。你以为自己在混社会,其实你只是在用一种极端的方式消耗你本就没什么价值的青春而已,你得不到你爱的人,只会拖累你的亲人而已,到最后你会发现连你跟了十年的大哥也只当你是一条狗啊!”
何鸣歇斯底里的吼出了这一大堆话,他也不知道是说给长毛听的还是说给自己听的。做了十年的混混,就这一天,何鸣全都看清了,什么兄弟情义江湖道义,都是扯蛋,所有做着古惑仔热血梦的人到最后都会发现,他们在这个社会里其实一无是处。
何鸣不想让长毛走自己的老路,然后在多年之后悔恨不已。长毛就像是当初的何鸣,如果当初有人也对何鸣说这样一堆话,他说不定真的可以翻然悔悟浪子回头,又怎么会沦落到今天的地步。
四、
丢下神情呆滞的长毛,何鸣一步一晃地走出巷子。他沿着马路继续走,最后在一盏坏掉的路灯下蹲坐下来,八月份的夜晚已经有了丝丝寒意,何鸣抱紧身子靠在路灯杆上,脑袋里闪过无数个人的面孔,老狼、肥头、老黑、姚熙、长毛、当警察的同学,还有死去的奶奶。这些人的脸不断在何鸣眼前重叠,似乎都有很多话想说给他听。
何鸣不想听他们任何人说话,他已经决定明天去自首了。当初的一个错误决定,让他走了十年暗无天日的弯路,他希望这次的决定是正确的。
但是在那之前,何鸣要先好好的睡一觉,他希望能够梦到自己的童年,那个时候,他不是混混也不是痞子,他只是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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