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群臣欺骗的帝王冤枉吗?
当我们说帝王被所谓奸臣欺骗,因而政令有失,因此罪在奸臣的时候,一是出于为君者讳;二其实也是预设了帝王无法分辨是非是可以原谅的前提。换句话说,帝王似乎并不必然需要掌握分辨是非的技能。
而在《五帝本纪第一》的文章中,司马迁谈到了黄帝的优点,其中一处为黄帝“成而聪明”。按照2016年版的《二十四史》的白话翻译,“成而聪明”被翻译成“成年之后是非善恶的分辨能力很强”。 可见,在司马迁看来,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是帝王很重要的一个品质。
笔者认为,帝王其实也是一种职业,这项职业必须具备明辨是非的能力,否则就是不称职。因此,当帝王无法明辨是非,就意味着已经不配称之为一名合格的君王了,甩锅给所谓奸臣实在有违帝王本质。
二、黄帝是怎么上位的?
上古的历史,往往是温情的,至少大部分人是这么觉得的,或者说,相较于《竹书纪年》的残酷,《史记》对上古的描述是充满温情的。其实,在《五帝本纪第一》中,司马迁对黄帝的发家的描述,表面上看充满温情,实则是残酷的。
太史公记载,当时还是神农氏的天下,但是权势已经日薄西山,典型表现就在于蚩尤等诸侯不听诏令,而神农氏无可奈何,很像春秋战国的周天子。为此,黄帝开始积极练兵,代神农出征,讨伐迕逆者。这里有一个很有意思的事,即黄帝代神农出征,得到神农的授权了吗?作为严谨的历史学者,如果授权存在,或者有记载,司马迁断然会写上。但是通篇读下来,并没有看到任何授权的表述。因此我们可以说,神农并没有授权黄帝去代为出征忤逆的诸侯。这就有点悖论了,因为黄帝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的出征,怎么看和蚩尤那些不尊诏令的诸侯没有区别。而征伐的结果则是诸侯都归顺了黄帝,最终黄帝取代了神农氏。
因此,从表面上看,是黄帝勤王,但实则是黄帝篡位。可以说,春秋战国的事在黄帝时期就已然存在。神农的退场并不体面。
三、尧舜禹之间是禅让吗?
熟悉《竹书纪年》的朋友都知道,这本史书并不承认有所谓的禅让制,而是记述了一个残酷、杀戮的政权更迭的故事。但是由于《竹书纪年》是战国魏国第四任君主在位时的史书,而因为魏国也来路不正,是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分了晋才得以出现的,因而我们不得不怀疑,否定禅让制,是不是魏国为自己来路不正所做的某种辩护。
但如果回到《史记》,司马迁所描写的禅让制,是禅让制吗?笔者认为似乎也不是。
根据司马迁的记载,黄帝有两个儿子,一个叫玄嚣,一个叫昌意。尧的父亲是帝喾。帝喾是玄嚣的孙子,是黄帝的曾孙。舜的父亲是瞽叟,瞽叟的父亲是桥牛,桥牛的父亲是句望,句望的父亲是敬康,敬康的父亲是穷蝉,穷蝉的父亲是颛顼,颛顼的父亲是昌意,昌意的父亲是黄帝。禹的父亲是鲧,鲧的父亲是颛顼,颛顼的父亲是昌意,昌意的父亲是黄帝(这么看,感觉禹的年纪应该比舜大才对)。这么一看,尧舜禹是亲戚关系,都是黄帝的后代。所以这个禅让制似乎不能称为禅让制,因为帝王传来传去还是在黄帝的家里面,是私事,而我们所一般认为的禅让制,是在天下人之间找贤德之人传于地位,家族内部的资源分配似乎不符合禅让制的应有之意。否则,我们是不是也可以 把康熙传位于四阿哥的行为看成是禅让制了?
总之,表面上看,尧舜禹之间存在禅让的关系,但从实质上看,其实只是家族内部的资源分配。
四、舜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作为天下之主,舜的特点与黄帝、尧、禹都不同。因为司马迁提到除舜的其他几位君主的时候,都提到他们是聪明的人。这也符合我们对君主的认知。作为天下之主,总归是聪慧过人为佳。但是谈到舜的时候,并没有对其是否聪明的描述,只提到他是一个孝顺的人,并且靠着孝顺闻名于天下(当然,以孝闻名于天下也颇有点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感觉,因为为了凸显舜的孝顺,其父亲、母亲和弟弟就只能扮演极其恶劣的角色了)。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只是孝顺,但其他特点并不突出,就可以成为天下的君主吗?
此外,舜是不是在尧的面前做了一场表演,也是可以讨论的。我们都知道,尧为了考验舜,把自己的两个女儿都嫁给了他,还赐给了他很多东西(不得不说,这两个女儿也是倒霉了,首先不说这两个女儿内心是怎么想的,单说万一考验失败,舜人品不行,那这个代价是不是也太大了),我们不禁要问,这个考验,舜知不知道是尧的安排?通过阅读,我们发现舜应该是知道的。因为在后文谈到,舜的父亲瞽叟和弟弟象谋划了弄死舜的计划。在误以为他已经死后,象和瞽叟开始讨论分割舜的家产。象明确提到,舜娶的尧的两个女儿,以及尧赐给舜的琴,他要了,至于牛羊和谷仓则给父母。这个记叙很明显表明,大家都知道了尧的安排,那我们不得不问,舜的行为有没有表演的性质呢?当然,另一个颇让人疑惑的是,尧作为天下共主,这么在乎舜,舜的父母弟弟怎么还敢谋害舜?难道不怕尧吗?
另外,舜还有两个行为可以借以窥探其性格。第一个行为是,当年有个叫欢兜的诸侯,推荐了共工。后来共工人品太次,为祸一方,于是舜向尧提议把共工流放了。这无可厚非,也理所应当。但是,舜顺便把欢兜也给告了,要尧把共工也流放了。这就让人不解了。欢兜只是一个举荐人,也没有证据表明他知道共工人品不行,那一个举荐人要承担这个责任吗?如果要的话,那接受共工为工师的尧又要承担什么责任呢?如果举荐人要承担责任,那以后谁还敢直言举荐呢?这是一个好君主该做的吗?第二个行为是,舜为天下共主之后,把自己的弟弟象封为了诸侯。我们都知道,象是一个非常坏的人,至少从描述中是这样的,那将一个非常坏的人,封为诸侯,公平吗?对治下的百姓,公平吗?这是一个好君主该做的吗?
以上这几个问题,是笔者在阅读《五帝本纪第一》时的一些思考,一些疑惑。写出来,也是希望有更多人可以参与思考。篇幅较长,谢谢您看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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