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刚接触英语,那时候就觉得能说句英语是件很牛逼的事情,每天放学后追在邻家高年级姐姐屁股后面,问问什么“爸爸”怎么念啦之类的。有时候回到家里来没记住,大晚上,又隔着墙喊姐姐。让家里人哭笑不得。
刚上初一的时候,第一次月考,英语老师在教室说,满分120的卷子,她只见到一个高分是112。最后卷子发下来,是我的卷子,全年级最高分。
老师在教室里讲,有一个同学,短头发,她不记得是谁了,她那天讲完"am","is""are",放学后跑到她的办公室,说自己那块不太清楚,问老师能不能出几道题给她练练。老师说希望大家像这位同学学习。同桌问我,是不是你?我点点头。
说来惭愧,这几年对英语的热情似乎一直在减少,时常想起自己小时候对英语的赤诚,竟然会热泪盈眶。但是还是很热爱。还是向往一口流利的英语。还是在坚持着。
大三搬校区的时候,大家在宿舍忙着收拾东西,我收拾到书的时候发现一本英语阅读书,竟然情不自禁的拿起来读了起来。在一旁收拾的东西的舍友直呼惊呆了。
出去玩的时候,看见英文介绍,也都会看完,和别人一起的时候,会拍下来,回去再看。有时候觉得句子很棒,就会背下来。
很美,是吧大四养成了五点醒来的习惯。来北京,依然是早上五点自然醒,醒来就插着耳机听英语,什么川普每周演讲,特蕾莎梅演讲,各种人物的讲话。每天都听。
七点去上班的路上,自行车骑得很慢,边骑边背今早上听过的英语。竟然觉得巨大的满足和幸福。我跟同学笑称我是城市噪音,因为,每次骑着车子大声背着英语,都会引来很多人注目。以前住的远的时候,在地铁上肆无忌惮的背英语。现在住的近了,还是边背英语边穿过每一条街道。
北京这两天都二十几度,很凉快。今天早上七点,去楼下的公园背英语。公园里有一个比较高的临街的平台。我就在站在上面背特蕾莎梅的演讲。那种居高临下演讲的感觉,真是太棒了,我放开了声音边读边背。
背的就是这篇公园里的平台
后来进了公园里面边走边背。路上遇到一位老爷爷,直愣愣地盯着我看,然后我走到他跟前的时候,他问我读的是不是英语,我说是的,他就一本正经的说请教我几个问题。然后问我外交部,商务部,都怎么说,总理怎么说。我很惭愧的表示我有些也不是很清楚,便给他在手机上查了查。老爷爷的发音不是很准。他说自己已经八十岁了,但是很喜欢英语,每天听着收音机学,我对他竖起了大拇指。
与英语有关的那些事儿背英语背了两个小时,背到嗓子都快哑了。这才往回走。
纪伯伦的《我曾七次鄙视我的灵魂》,很喜欢,借以警醒自己来北京已经半个月了,昨晚和同学通电话,他说不喜欢北京,觉得生活成本高,压力大,节奏快。我跟他说我挺喜欢北京的。北京的节奏是我喜欢的。我甚至会觉得一点幸福。要是以后能把爸妈都接来就好了。
北漂的人都以"空巢青年"自嘲,我只想说一句
吾巢虽空,吾心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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