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爱情|千河万默

作者: 佰稼 | 来源:发表于2022-08-25 10:13 被阅读0次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简介:我时常在想,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作家写过那么多感人肺腑的爱情故事,我还有写的必要吗?于是在这个故事中,爱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我们都只是在自我“陶醉”。也正是因为这陶醉,才真正完全属于自己。任何的感情太重的话势必会回过头来伤害自己。只是情到深处,无可选择。若感情说能控制便能控制的话,世上便会少了太多千回百转感人心脾的故事。

    而我试图去写出爱情当中的缠绵悱恻。

    1

    这场爱恋浓烈如酒,没喝过的人怕是无法体会。

    那一年,又细又瘦的银杏树椭圆形的叶子变得黄灿灿的。十月的风又翻动起落寞安详的落叶,学校山坡的草地也开始泛黄。这是我在大学的最后一年了。

    我在国庆的假期从南方小城市的一所普通学校去到了北京参加一个文化论坛,鬼使神差般地遇见了万默。

    说来世间事也挺奇妙的,本互不相识完全陌生的两个人,只需那么一个巧合机缘,从此互相渗透进彼此的生活领域,产生深刻的联系,产生深沉的爱,直至血液融合,人与人之间的藕断丝连从此便万劫不复。

    谁说的,生命就是种种种种的偶然。

    那是我第一次来到北京,第一次来到大城市。

    在一个很文艺的书店举办的活动,有很多业界知名学者、作家参与分享。当时万默恰巧坐在我的隔壁。

    他面容坚毅,骨子里透着他的从容俊雅和气宇轩扬 。那天他穿着一套干净整洁的深蓝色西装,里面贴着一身白净素雅的白衬衫,在式样和面料上看得出是一件精雕细琢价格不菲的衣服。白皙厚实的脸孔,淡淡的犹如新月般婉转的眉毛下有一双细长凤尾的眼睛,眼里闪烁着干练温柔的光芒。

    演讲者依次登场,有口沫横飞的讲者,有水淡如鸟的讲者,有激情洋溢的讲者。我坐在底下默默不语地鼓掌与欣赏。休息罅隙,坐在旁侧的他微笑伸手跟我打了招呼。

    你好,我是万默。他边微笑地说边递给我一张名片,眼神诚恳,温柔如水。

    名片上显示的是S公司的总经理。

    我目瞪口呆。S公司在出版行业不大,但也算出名。想象不到,这家公司的老板竟然如此年轻,只三十左右。

    我双手承接下来,羞涩不堪。名片上有他的照片,他手提一只公文包,站在如伞盖的树底下,圆润坚毅的脸庞,卡其色休闲裤,细碎的短发,白色麻衬衫,银色镜框眼镜,一脸灿若星河的笑容。

    写给你的信(一)

    万默,

    我第一眼见到你,好像在黑夜中看到了满天耀眼的星辰,你就是我的光。我心中一颤,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你出现在了我的生命中。因为你,我有了欣喜,也有了悲伤。你竟成了我欣喜与悲伤的来源。

    生命的可悲与可喜在于我们对未来的无可预知。由此,每天都是新生,每天都充满期待。

    因为遇见你,我的生命都不一样了。

    万默。

    我的心跳剧烈,脸颊上的一点绯红红到了耳根。后来这张名片被我随机夹在一本书里面,有时偶尔翻到会从书纸里滑落,捡起来仔细端详,从未预料和他会发生那么多故事。

    犹如命中注定。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子,他的眼睛看我时好像把我的魂魄吸走了。

    你喜欢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们去估测自己的品味,什么发型、什么皮肤、什么性格、什么家庭背景、什么习惯……然而当你真正遇到的时候这所有的条件全都消无声息地失踪了。

    喜欢,来得无缘无由。

    原来喜欢一个人,可以把世间最美好的词语用在他的身上。

    那天中午,他热忱地邀请我一同吃饭。

    我们在会场旁边的一个破旧的瓦房院子里找到一家小馆子,他向餐馆服务员拿了菜单过来,你喜欢吃什么,你自己点。

    我说,我随便,简单一点就好。

    于是,他点好了饭菜。

    你一个人来的?万默问。

    对。一个人。

    你还是大学生吗?

    对。大四了。

    哦,什么专业?

    中文系。

    我在成都工作,你有时间来成都玩。

    好,下次去成都定联系你。

    饭桌上,万默不断地给我夹菜,并嘱咐,不用客气啊,当成是自己家人一样。如同许久未见的友人,没有寒暄,也并无生分。

    我为着这一点潮湿的温情感动良久。

    那次对话,我因在陌生人面前拘谨的性格,聊得琐碎而潦草,只是最后彼此留下了联系方式。

    他让我记得时常给他发邮件。

    而这个庸常的午日,普通的一顿饭,因有了万默的参与,令我终生难忘。

    2

    回到C城已是凌晨两点,夜色冷清,拿行李箱花了十几分钟,又去等出租车,排着长长的队伍,黑压压的一片人群,我困倦疲乏得眼睛直打颤抖,在冷风中又排了十几分钟的队伍才打到车。

    到宿舍后已是凌晨三点。倒在了床上,床发出了吱吱吱的声音,回想起近几天遇到万默发生的事情。如同做了一场梦。而今,像又回到了现实赤裸裸的世界当中,美好的事情早已经如风般飘远。

    我脑子不断地回旋着两个字,万默,万默……它们像苍蝇一样在我耳边嗡嗡地响,令我脑袋疼痛发晕,却又忍不住想。

    我拿出万默的名片,站在如伞盖的树底下的他,圆润坚毅的脸庞,一脸灿若星河的笑容。我看着看着泪眼模糊了。

    写给你的信(二)

    万默,你是否也有过那样的感觉。

    生命中难得遇见一人,令你颤动,令你魂不守舍,因为难得,所以会时时转顾怀念。

    我却开始害怕起来。害怕爱上你,害怕不得的痛苦。

    为什么我对你一点都不了解,心里却对你这样想念,我们分别不过一天。

    一天而已。

    窗外黑黢黢的,仅有树影的轮廓。

    那晚我竟然做梦,梦见了万默。

    而那个梦,如今,我已忘记了。但我记得。很美好,也很悲伤。

    我本以为我俩之间的缘分不过如此,恰如在人潮汹涌的街道与一个陌生人擦肩而过,你目睹过那些或雍容或憔悴或神气或颓唐或幼稚或苍老的容颜,仅此一面,转瞬即逝,没有任何瓜葛。

    万默。

    3

    次年春季入学后,临近大四毕业时分,课程已不多,我的日子平静而卑微,静如井水,不温不烫地过着。

    某一天午时饭毕,突然头部有点晕眩,眼前晃动金星,也许是感冒,便上宿舍躺在床铺休息,正闭眼,手机响起一阵铃声,执起来看到的竟是万默手机号码的来电,我一惊喜,急促地掀开被褥从上铺滚下来,紧张哆嗦地接听起电话,晕眩睡意全无。

    千河,你是要实习了吧!来我们公司怎么样?电话里万默欢快的声音。

    彼时我在电话的那头,听见他的声音,我又何德何能受到他的看重。我自知自己的才能,撑不起我的人生。我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

    啊!……我只一声惊叹,不敢相信。

    然而,我在电话里头听到他殷殷期盼的声音,他那么诚恳,那么认真。

    他说,我不是开玩笑的,我是认真的。但凡热爱学习,就什么都不用怕。什么都可以做下来。我看过你的文字,功底不错。而且你能坚持写东西,就是对文字的一种热爱。有这样一种热爱,实在可贵。

    那段话,听得真叫我得掉下泪来。

    我既然推脱不得,只好诚惶诚恐地答应了下来。

    计划处理完学校最后的事情,准备一个星期后,去到他的城市,成都。与他并肩作战。

    我比其他人幸运,没有把自己化浓妆装扮成鬼的模样,脚蹬高跟鞋去挤鱼龙混杂的人才市场,没有花大量时间去准备制作精美的简历,没有去忍受人事部长刁钻的丑陋嘴脸……亦没有从一个招聘会匆忙赶赴另一个招聘会。

    这是我的微小的幸运。

    运气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有的,上帝只会给予一部分人。少数的有准备的人。

    这是万默给我的运气。

    大学生涯的最后一个星期,我每天围着学校晃荡。

    就要与之告别,突然有些不舍。

    十几个小时的火车车程,路途漫长,火车一路经过房屋密集的小镇、污浊大黄的河流、大片绿油油发亮的田陌、破落的村庄、连绵不断的丘陵,在我视界里持续展现着,无限地向天边延伸。

    火车跌跌撞撞一路摇荡,如醉酒的老汉走夜路。轰隆隆的撞轨声,响彻整个晚上,休息得并不安稳。

    我走出昏暗逼仄的火车站。随着拥挤喧嚣的人潮。像一条无人关注的鱼,在一万条种类繁多的鱼中,一起汇入大海,无影无踪。我拖着笨重的行李箱,早已筋疲力尽,被人推搡来推搡去,差点就要摔倒。彼时已暮色四合,橘黄色的灯火和各种粗制滥造的霓虹灯火开始招摇。

    我被出站口的许多中年女子拦住,被他们询问住宾馆吗?去某某地方吗?广场前停靠了许多许多的小汽车三轮车公交车,横七竖八的。

    我抵达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它就要融入进我的血液里,与我一生的生命纠缠连接,我有点无所适从和心惊胆战。

    然而我看到了万默。他站在一百米远的广场前,用力挥手,向我打招呼。

    千河,千河,在这里!

    万默跑过来,把我的行李一把抢过,拖着进了他的车子放在后备箱。

    声音里满是欢呼雀跃的。他的声音总是那么好听。像是麻雀的歌声。脸上是灿若星河的笑容。我清楚地记得那天他穿着一条洗旧的牛仔裤,一件蓝色Polo衫。还带着另外一个我不认识的朋友。

    我像是看到了福音。他就是我的光。

    他来接我了。我这么一个不出名不受人待见的小人物,怎会有如此福分,竟劳他大驾来接我。他顺手拿过我的行李箱,拖向他的车子。

    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在跟他接触的往后的日子里,发生过很多次。每当我俩吃饭时他会主动给我插上可乐的吸管然后递给我;我俩走在路边他会时不时提醒我注意车子,并将我拉向里边以防发生危险。他怎么会有这么得体的礼仪和绅士风度。

    这个小小的他并不在意的动作竟令我感动到鼻子酸涩。

    这是多么温暖而美好的回忆。我像藏一瓶酒般把这些记忆藏在在某处,会在某个时刻拿出来独自慢慢品尝。

    第一次,我们从只是认识的关系走近了一步,成为了同舟共济的同事或者工作伙伴。

    新租的寓所在一条破巷弄里,一楼,整理完已近凌晨,入眠前,竟然又受到他给我发来信息,有什么需要的话直接问我。

    我眼眶湿润,认真地在手机上码字给万默发了短信过去:谢谢你。

    4

    四月,江南的初春时节,草长莺飞,然而成都的天始终是一张铁青色的脸,那阴惨的愁容满绪的云天下白色海棠簇簇盛装出席,天空漂浮着燕子的哨音,凄雨多落在傍晚时分。

    我终于加入了S公司,诚惶诚恐地走进办公室。办公室布置简洁素雅,白色墙壁上挂了一些装潢金色框架的欧美油画,第一楼,位于民居小区,小区内部树木繁多且枝繁叶茂,有几盆瘦小的竹子。

    我把买的水果分发给办公室的职员们,然后准备我一天的工作。那一天,我惊魂甫定,战战兢兢的说话与行动,唯恐自己工作出错。

    当天晚上,我已回到寓所休息。

    这时,万默给我打来电话说,千河,我已经到了你小区的外面,我来你家里一趟。

    我紧张地环绕看了家里一圈,把书桌赶紧整理了一番。

    我疑惑地走出小区门口。

    我看到万默正从车子的后备箱里拿东西,我走过去。他的手里拿着锅碗瓢盆等生活用品。

    他说,这些都是给你买的。你周末休息的时候可以在家里自己做饭。

    我呆呆地立在哪里,感动得不知所言。

    他把东西放到我的家里后,又从袋子里拿出一本张爱玲的小说给我,“你不是很喜欢张爱玲吗,我今天路过一个书店,恰好看到了她的书,就去给你买了一本。”

    我吞吞吐吐地说“谢谢”。

    他累得气喘吁吁的,额头上的汗滴如豆,前额的刘海也湿漉漉的。

    他离开后,留我一人失魂落魄的在家里。

    没想到万默的心竟然有这么细,会想到给我买这些生活用品。

    是的,我来到成都。

    但我之前从未想过我会与这座城市有这么紧密的联系。

    我在这个城市工作,每天会有各种各样的事情发生,它承载了我几年的喜与悲。

    5

    万默对我很照顾。我刚来公司,没有工作经验,一切对于我都是陌生的,但万默从来没有不耐烦,工作上面悉心指导,有外出与人见面的机会,都会捎带我。

    那时公司决定出版一期杂志《青春季》,主打年轻市场,但这杂志比较新颖,在市面上是独特的类型,若要和市场上面的同行竞争也有压力,同事们都唯恐辛苦做出来得不到市面上的认可,都推诿拒绝,即便之前有两个同事在弄,也半途而废,但万默始终认为公司需要一定的创新,再继续这样的下去,公司很难有新的突破和影响力,而新杂志所需要探索的客户对象、主题、风格、销量、渠道都是需要重新考虑的。

    每一个新的项目发展都需要有一定的牺牲,亦需要有一定的魄力。万默有这样的魄力,他大胆地把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我。才初入公司的实习生。而此之前,我对这个行业没有任何经验。

    我问万默,你确定要把这个任务交给我吗?

    万默说,嗯。

    但我没有任何的经验。

    就是因为你没有经验,所以我相信你的思考方式是独特的,你是我们公司同事当中年轻的一位,我们现在的杂志接近老化,抓不住年轻群体的眼球,我希望你能以你的思想和思维去大胆地做它,后期的外部对接、市场宣布等都不是问题,你不需要操心,你只需要把内容做好!

    我只说了一声好,便不再多说。

    此刻我需要做的便是竭尽全力地去完成这个任务,不想辜负万默对我的信任。

    紧张的工作开展了,万默希望能将新杂志尽快推入市场。

    说实话,尽管我学校和网上写过很多的文字并且得到过奖。但出版书籍这方面大学期间从未涉及,于我而言,是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好在我学习能力较强。

    每天扯着同事询问,跟导师打电话。了解整个行业的来龙去脉。摸索着一个板块一个板块的学习。从选题,到封面,到亲自一篇一篇查看作者投稿上来的文章,整理选集内容,甚至一个字一个字地核对文稿。

    对于写作者而言,写作状态经常是在晚上,只有在晚上才能算得上真正的清净下来。没有电话打扰,有时会有淅沥的雨声相伴,心中一片安宁,思绪泉涌。为了尽快完稿,我常常熬到凌晨三、四点钟甚至通宵写东西,写感受,编辑内容。那些本无生命的文字从我的笔尖流淌出来之后,开始活跃起来,它们有了情感。我仿佛能够看到他们在纸间跳跃起舞蹈。

    很多个没有星光只有暗黄色的灯光陪伴,独自面对着电脑好几个小时的夜晚,对着镜子里满眼蔓延了血丝、面色苍白的自己鼓励说声,万默这么信任你,不要辜负他对你的信任。

    6

    这一年的夏日,雨季绵长,有时,微风轻浮,愁雨满天,细雨打着浓密树叶,发出声响。有时彻日彻夜喧哗奔腾,雨声如泣,落雨如尘下得内心怆然。

    夜间躺在床上,关掉灯,聆听凄凉雨声,风刷刷的,树木使劲摇动有如受冷打颤。

    我常有种不知何时何年的错觉。

    但这样的时刻,睡在被窝里,却温暖益常。那样的感受就像幼年的我,南方午后突如其来的大雨,雨打在屋顶的青瓦上,如在谱一曲忧伤的骊歌。风很大,刮得没关紧的窗户呼呼作响,我很担心那块脆弱的窗户会碎。疾风从窗缝中挤进屋内,破旧的床帘微微颤动。我幼小的身体躺在茅草铺就的破榻上午睡,裹在被子里就像是躺在母亲的怀抱,那样的温暖让我万分感伤。

    每逢这个时刻,我睡得很香,像是沉溺在一个温暖的梦里。

    那样美的梦,不用为生活所迫,不用去操心面对世界的挑战,甚至不用去爱,不用去用情,让我觉得岁月静好,此生足矣,不愿醒来。

    一天傍晚,万默问我,晚上要和合作商去九眼桥的酒吧,询问我,要不要去。

    我说,好。

    那是我平生第一次进酒吧。

    车子停在巷口,酒吧在一条蜿蜒逼仄的小巷里,暗红灯烛,仄仄长廊,门庭若市。

    拐了几个弯,走进途中,烧烤摊热气腾腾,酒吧里响着喧腾的流行躁动音乐,乐声真是震耳欲聋,把房子都震动起来了。途中不断有年轻男女挡住去路。

    来吧,进我们这家店,没有最低消费。

    我们这里有妹子……

    我们这里有优惠……

    我们沿着狭窄的木楼梯往三楼走,二楼的声响嘈杂喧嚣,一群人在自娱自乐地唱K。店点昏暗,粗糙褪色的壁纸,侍女满脸风霜,双眼媚尘。

    我没多说话,独自坐在一桌旁,室内烟熏火燎,啤酒红酒的气味蒸腾在空中,各式国旗挂在墙壁上。

    万默来敬酒,千河,你怎么啦?

    我说,没事,你去招呼合作商即可。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啦,内心深处其实空无一物。

    他们去到二楼去唱歌,我独自啜饮。

    我忽然明白,人有那么的不快乐并非是生活所迫,而是本身所无法排遣的忧伤。

    是夜已深,归途中雨又下起,且猛烈极了,雨刷刮得极快,灯火勾立旖旎,霓虹也在招摇。就像是涂脂抹粉的应召女郎。汽车呼啸而过,溅起一摊水花。

    我坐在万默的车子副驾驶上,双手交叉,靠在坐垫上,万默专注地驾驶着车辆,我用眼角的余光偷瞥他的侧脸,昏黑中他脸的轮廓显得敦厚,他双手持着方向盘,小心翼翼的,眼光直直地看着前方。我的心里似乎有一点难受。

    我说,万默。

    万默,我唤的是万默。不是万总,不是英文名字,也不是默哥。

    我始终认为,我与万默的关系跟任何人都是不一样的。

    万默回答,嗯。

    你以后还是不要喝了酒后开车了,这样太危险了。我说得谨慎而担忧,生怕我的一句不合时宜的话语便让他不悦,虽然他从连一句很重的话都从未对我说过。

    万默笑着说,我命大得很。嘿嘿……开玩笑,我会有分寸的。

    广播里播放了一首很好听的音乐。

    万默也跟着唱,我问,这是什么歌?

    他说,这是《一生所爱》,我最喜欢的一首歌。《大话西游》里面的音乐。

    那一次后,我把这一首听了不下一百遍,甚至到KTV轻车熟路。

    这时候万默的手机突突地响起来,他拿起,听得出电话那头是一个清脆的女声。

    万默说,蔷薇,我现在和千河在回家的路上,十几分钟应该能到家了。

    随后他挂断手机,继续开车。

    我坐在他的旁侧,内心却如翻江倒海般。

    你能在他人面前毫不刻意地脱口而出提及我的名字,这证明我在你的心里是有分量的。但原来,你是有女友的。

    我该如何向你诉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我的脑袋轰隆隆的响,空空如也。那些雨水白花花地下到我的心坎里去了。我内心寒凉。像你这样温柔体贴,优秀好看的男子,有女友不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吗。我不知道我竟然会这么伤心。

    即便你没有结婚,没有女友,跟我有何关系。我是吃醋吗。但我不是应该祝福你得到幸福的吗。

    可是为何却从未听你提及你的女友,为何你待他人亦友好温柔。

    后来,只是后来,我才知晓你俩的故事。

    他把车子停在巷口,雨还在下,我嘱咐了一句,小心行车。走回了家!

    7

    蓉城每天都是阴惨惨的,很多时候都下凄冷的大雨,我真正体会到了那句“巴山夜雨涨秋池”的意会,那厚重的云层堆叠着压迫着地面,仿佛世界末日般的景象,或许是这疾风冷雨阴沉郁闷的天气,带给了我更多的感触。

    两个月的折腾后终于把这本杂志完成了。

    你把这本书的质量提升了十倍!一个专业编辑者后来这样评价说。

    听到这句话,心里不免会有一丝喜悦,只是希望万默也能够满意。

    书稿完成那天万默邀请我去咖啡店。

    咖啡店大多一群落寞的人独自盯着自己的手机屏幕一动不动,偶尔抿一口咖啡。隔壁两个二十一二岁左右的青年谈笑风生地聊着。咖啡店飘着浓郁的咖啡香味。

    他将一颗方糖放进我面前的一杯浓郁的咖啡,用勺子搅了搅,然后端起来递给我。

    初入职场,能在这么短高质量的完成,非常不错。

    我有点心虚,多谢你的鼓励。

    你有很好的潜力,继续努力。

    嗯。

    不知为什么,他却突然跟我说他的旧事。

    我生长在破落贫穷的农村,十几年来一直住在土砖房里,我记得每到下雨的季节,大雨落在茅草屋顶上,雨从茅草缝里落下,滴湿我家的破房子,我总是感觉到冷,我常常冷眼看着雨点滴在我家里可以看一整天。冬天的时候,刮进来的风,像鬼哭狼嚎,令我晚上不敢入睡。

    所以我从小就知道金钱对一个窘境家庭的重要性。三岁那年,全家掏尽家中所储藏的银两新建造了一栋威武的红砖黑瓦房,不过承受的却是一年的巨额欠款。那几个月的时间里没有吃到一块鲜美的肉,日复一日吃的都是地里蔬菜。甚至我还记得多次跟在母亲屁股后头去往邻居家借米,我听到母亲卑微祈求的声音。

    有时一个不顶尖的分数也会受到母亲的叱咤,我理解她的苦楚,理解穷苦父母所背负的痛苦与委屈。我的成绩一直还算优异,只在于我把大部分的时间都耗在几本教材书上面了。

    我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要好好念书、好好努力上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才能有钱,不然就会很穷,找不到好老婆,怎么才能买大房子,买车,孝敬父母。

    从大学毕业后进入公司,因为工作的踏实,努力,上进,学习能力强,良好的专业功底,得到领导的青睐,平步青云。后又出来创业了。……

    我仔细听他讲,心里忍不住悲怆。他跟我分享自己的故事,代表他对我的信任,把我当作了朋友和知己。而我对他,又多了一层的了解。

    万默说,千河,你怎么有点忧伤。

    我莞尔一笑,哪有,我在听你说呢!

    他注视着我,目光如海,将我沉溺,令我接近窒息。

    想起胡兰成和张爱玲初遇见时的那个桥段。“我总是高兴得狂喜一样,你倒像有点悲哀。”她说。他笑道,“我像个孩子哭了半天要苹果,苹果拿到手里还在抽噎。”他是说他一直想遇见像她这样的人。

    爱到底是什么感觉?

    想把自己的一切包括命都献给对方都怕不够。

    以前读过的一些爱情小说和见证身边朋友的爱情,我无法相信一见钟情,抑或爱情。觉得爱情小说电视剧都是虚构出来的爱情,不相信那么伟大。甚至还嗤笑身边的朋友,不就是一个普通的人吗。

    最终证明万默的眼光不错,新杂志在市场上得到了年轻群体的认可和好评,一上市销量不凡。

    我自知并非天赋异顶,若不是他的鼎力相助,让其他部门人员全力配合我的工作,给予我支持,我怎可将这项工作拿下来。

    做了几期杂志后,他又经常带我出去见客户见政府官员,说,这样有利于我的成长。

    写给你的信(三)

    万默,我实在是摸不透你。你到底是在想什么。若回到过去,我真想当面对峙问你一句,我的未来与你何干。我与你非亲非故,你为何要这样提携我。

    我对什么都不感兴趣了。除了你。万默。

    你是一块磁铁,吸引住我的目光,我坐在办公室里,总会不由自主地望向你,你坐在办公桌上思考问题时紧缩的眉头,你开会时的热情洋溢。

    我每天魂不守舍的,脑子里二十四小时想的都是你。你生活中的一切,你说话的声音,你的服装,你的生活习惯。都令我着迷。

    你生活中总是习惯穿一件破旧的牛仔裤,灰尘扑扑的球鞋,一件深蓝色的运动衫。只在正式的场合才穿戴好你的深色西装,蓝线条的衬衣。

    好像你生命中没有什么可悲伤的事,抑或你把所有的悲伤隐藏了。你总是欢声笑语的,到哪里,都是你欢欣的声音,像是一个爱玩的调皮捣蛋的孩子,对万物充满了好奇。

    你走路时也总是蹦蹦跳跳的。

    我想我对你的感情已无法自持,泛滥过度已成灾。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爱情。

    这到底是爱情,还是我的疾病呢。

    8

    我又有几天没见到万默了。我的心里空空荡荡的。

    我不敢向别人打听他的消息,询问他的情况,怕别人说三道四。我控制自己的感情,刻意地与他保持距离。

    之前,我并不能区分喜欢和爱的区别。但现在我懂了,原来,喜欢会表白,但爱会隐藏。

    可是,原来,他生病了。还是其他同事告诉我的。

    我憎恨自己工作的失职,连几日他生病了,我都一无所知。只是按照他给我发的短信提示紧密锣鼓地工作。

    但,他生病了。我觉得好像是我引起的一样。

    打听到万默在某卫生所。买了一些新鲜水果和一棵盆栽。盆栽是下班后下楼在门口偶遇的。

    一个三轮车夫拖着整车的茂密植物经过。我一眼看中一株茉莉,细细碎碎的花瓣点缀着整株茉莉树,花香扑鼻宜人。叶子绿荫浓密,葱翠可爱,且茉莉有极强的生命力。我很喜欢,也许能够给他带来些许喜悦和舒适。

    现在想来,真是傻透了。我竟然会幼稚到买一棵盆栽而不是一束花。

    那天天气很冷,风起云涌雨滴乱闯。我带着给他买的盆景准备去看他。抱着那株茉莉在等公交车,只穿了两件单薄的衣服,清冷的风吹过,公交车却迟迟未到。

    万默打电话过来,用虚弱咳嗦的声音对我说,千河,你不用来看我,我没事。

    听到他不断咳嗽,我站在风雨中像纤弱的茉莉在寒风中摇晃。上了公交车,所有人的目光投向这株茉莉,我径直走到后排靠窗的座位上,雨滴打在玻璃上留下痕迹迅疾而过……

    我局促不安地走进了医院。

    小医院里浓烈的硝酸气让我作呕,万默躺在坚硬的破铁床上,下身覆盖着白色的棉质薄被褥,脸色晦暗面容无一点血色,眼神涣散,发丝凌乱像一丛枯草。我看着躺在病榻上的万,憔悴衰颓,真叫我心痛。

    我心头惨烈,连白墙壁在我眼里都是灰的。

    我也看到了蔷薇,他口中的蔷薇,陪伴在他的身边。见我来了,万默忙坐起来介绍,这是蔷薇。还安慰我说,不用担心我。

    万默,我承认她的美丽。欣长脖颈,唇红齿白,腰肢纤细,手指甲涂着红蔻丹。

    蔷薇见到我,忙过来握着我的手。

    她说,你就是千河啊。我在家里经常听到万默说公司有的一个女生,非常优秀努力。假如公司的人都有你这么优秀又努力就好了。她的声音温柔如风,淡定从容。

    我说,哪有,能进S公司,是我的福气。

    我自惭形秽,耳根红红的。

    蔷薇在旁边替万默倒热水喂他喝、削水果,嘘寒问暖的,无微不至的关怀着。他们真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我不过是一个自娱自乐的小丑。最开始我刚入公司以为天天可以见他,以为我得到了幸福,然而幸福伴随着苦涩而来的。

    此刻,我显得有点多余了。

    我尴尬地立在旁侧不知该说什么。恨死了自己的那张嘴。随便说点什么都好,你不是那么会写吗。怎么说一点安慰的话都不会说。我承认我到了万默面前心跳如小鹿乱撞,生怕脸红一片。思绪、想法、言语皆扼喉断气了。茫然失措地站在那里,心中怆然。

    我站在旁边尴尬极了,空气令我窒闷,赶紧找了个借口落荒而逃。

    我完了,我彻底完了,我原以为我对万默只是欣赏去崇拜,但突然一惊,我对万默彻底动情了。

    回家的路上,我孤零零地擎着一把绿伞,在冷清街上踉跄地走着,时光像放慢了一个世纪。

    我从未有这样地牵肠挂肚过一个人。我已中了万默的毒。且毒素侵入骨髓血液愈来愈严重。

    我静静倚在窗边,不禁悲从中来,泪如雨下。

    写给你的信(四)

    我的身体颓废且有难以排遣的忧伤,像是以一种致命的毒素聚集在我的体内,融入进我的血液,我的血液一定变成蓝色或者黑色了,都是毒。

    万默,自从认识你,我像中毒一样。

    曾经以为自己百毒不侵,唯独对你,上了瘾。

    万默,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伤心,你并没有伤害我,可是我却这么难过,我快不了解我自己了。

    我沉溺在自己的爱与幻象当中,但在内心发生的所有故事,你也不知道。我心中因你而产生的悲与喜,与你无关。

    我不过是,自作自孽吧。

    万默,你一定不知道,我内心的动荡,不然后面的事情也不会发生了吧。

    我对你的感情,就这样来势汹汹,惊心动魄。我毫无抵抗力。

    人,原来是如此的无能为力。

    我有时觉得,人生在世,需要经受的苦难和精神折磨,沉重且繁多。能安稳地过完一生,实属不易。

    贫穷的折磨,精神压力的摧残,爱不得的痛苦……

    我开始笃信命运之类的事了。有的时候宿命是不可违抗的,就像我知道人一定会变老,会老到连自己都害怕的模样。

    因而,我决定顺从旨意,爱上你,不刻意不试图改变,直至心死。

    9

    公司在外有一笔借款,万默工作繁忙,吩咐我去拿。一个很远的城市。

    我无二话。隔天即买了火车票。

    只想替他分担一点忧愁。

    有时,他在公司加班到很晚,所有人都已经离开办公室。他埋头在自己的办公室处理文件。写策划,方案,计划……我借口说,自己也还有工作要处理留在办公室陪他。他那副凝神的样子真是令我心动。看得我只想掉眼泪,但我不是易掉泪的女子,只是心在掉。掉了一滴,干了。

    有时他会问,千河,你怎么还在这里。他叫我早点回去休息,听到这句话,我心里暖暖的。而依旧同他一起待在办公室。只是,想陪陪他。

    有时夜深离开,他叫我一起在街边吃个麻辣烫回去。

    与他在一起,在外面吃东西,或买点什么,每次都是他付钱,从来不让我付。无论我如何据理力争,终告无效。

    去餐厅吃饭。他总是点四个菜。吃得快速。

    这些都是琐碎,对我却都是异常幸福的过往。

    我去了C城,一个人。那时公司还没有发展到可以任意挥霍的程度。所以。买的是火车票。十几个小时的车程。

    C城没想到这么热。

    燥热,铺天盖地,像瘟疫一样蔓延。灰尘,无孔不入。鼻孔里,耳朵里,嘴巴里,手上,像细菌粘附在皮肤上。

    把我都快烧焦了。

    我有一个大学同学在这里读研究生。我搭乘地铁去了她的学校找她。

    她帮我在学校附近找了一家宾馆。

    或许是他觉得危险。那天晚上,他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千河,钱不要了,快点回来。

    他从不叫我的外号,不叫我的英文名字,只唤我的名字。这是我所喜欢的。

    一个称呼代表着不同程度的关系。

    恰如我从不称呼他为万总,他也不让我们称呼他为万总。他让同事叫他的英文名字,他说,我们是在一起工作的伙伴,各司其职吗,并不需要有极为明显的阶级划分。

    他是这样低调谦逊的人,给予人平等。

    而我只叫他万默,我始终确信,我跟他的关系,不同于所有人。

    不同于所有人。

    我说,相信我,我可以拿到的。

    是啊,我怎么能辜负你的信任呢。我想让你多在乎我一点,因而。你所要求的任何工作我都会义无反顾地去完成。

    我躲在落魄的宾馆里。白色被子都洗黄了。没有空调。只有一个电扇,打开,刮出的风还是热气,我全是是汗。冲个凉,好了会儿,又是汗。

    晚上睡觉的时候。许多蚊子,在我耳边一直嗡嗡地响,烦不胜烦。

    第二天我去陈南公司。

    秘书礼貌地告诉我,陈总不在公司,请我回去。我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但是我明白,自己来C城这一趟,车费和住宿费都要公司报销。公司已经为索要这笔款项付出了不少的成本,因此我决不能无功而返。

    为了向秘书表明自己的态度十分坚决,我径直朝陈总的办公室走去。

    秘书几次三番想要阻拦我,最后叫了公司的保安,经过一番口舌之争,保安将我推出了公司的大门。

    我决定守株待兔。

    陈南避我,我围追堵截,如同追失败的逃兵,

    一整天的围追堵截之后,他终于答应肯和我见面。

    第二天,我们约在了一家餐厅见面。陈总倒也没失约,准时来了。

    来,今天你把这几瓶红酒给喝了,钱就给你。陈南将我的玻璃杯倒满了血红的红酒。

    我淡定一笑,说:喝,必须得喝,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我们曾经愉快的合作。

    说完,我即刻把自己面前的一杯红酒一饮而尽。红酒如一条火线,燎烧着我的喉结、肠子,最后直抵腹部。

    那一个晚上从八点喝到十一点,关于这段时间的记忆已经模糊,我只记得陈南和我推杯换盏,时而兴高采烈,时而欷歔感慨。

    我从来就不怎么喝酒,也不爱喝。

    第二天,我从乱梦里醒过来,头痛欲裂,像气球要胀开似的。打开手机,竟然到十一时。床铺被我吐了一地。秽物已干涩。房间里有从窗户中射进来的温暖阳光,酒精的效力依旧残存,全身虚脱如患重疾般无力,蓬头垢面地去洗漱间淋浴,对着镜子,看到脸色惨白的自己。

    我赫然吓了一跳。

    如若陈南动一点邪念,我便失了身。

    就这一个瞬间我遭遇了人生中最危险的一次,但万默并不知。

    我不能喝,只是逞强罢了。

    陈南竟然给我打了电话,问我怎么样。说,钱,已经打公司了。我心里的一块石头才落了下来。

    我只说,多谢,多谢,希望以后能有更好的合作。

    他说,万默真是幸福,能有你这样的帮手。

    我说,哪里,我还有很多不足的。能进S公司是我的福分。

    谁知他直接抛来一句,你在S公司多少薪资,我双倍开给你。

    我摇摇头,苦笑着,谢谢陈总,不过不必了。

    他怎么会知道,我在S公司,不仅仅只是一份薪水。

    而是因为有万默。

    10

    然而蔷薇和万默并没有我想象当中的幸福。

    蔷薇是万默从初中便开始牵手的女朋友。到现在近十年分分合合。他们吵过无数次、分手过无数次。

    他们的主要问题是蔷薇父母不支持。

    蔷薇父母经济条件很好,大公司老总的女儿。动辄几百万地砸在蔷薇读书上。

    现在才明白,难怪万默工作这么拼命。

    他们在初中都是学校里的尖子生,都是前十名的名次。而万默长得帅,蔷薇长得漂亮。在学校里是令人艳羡的一对。

    但万默家庭条件贫穷,蔷薇的父母觉得他不配。

    高考那一年,万默和蔷薇本来相约填北京的一所学校。

    但蔷薇在父母的强迫下无奈去了美国留学。

    开始了他们长达四年的异地恋。

    在美国读了四年书,蔷薇父母希望她能够留在美国工作,但她不顾父母的反对,毅然回了国跟万默,他们的父母死气得半死。

    三年前万默还是穷小子一个。刚开始创业,盈利状况却不大,蔷薇跟着他一起创业这几年,吃了很多苦。他们睡过十平方米的房子,也穷到每餐吃方便面过。创业半年的时间美如蔷薇的蔷薇瘦了十多斤。蔷薇父母坚决不同意他们在一起。

    我很少见万默发过火,即使我或者公司其他的员工犯了大错,他依然会耐心分析问题指导。但万默和他蔷薇吵架的时候着实吓到我了。

    那天晚上,万默邀请我去他们家吃饭,他们竟然因为一句话闹了矛盾。

    说实话,那是我这么长时间以来,第一次看到他生气。他像是一头暴怒的老虎,脸孔抽搐着,一瞬间,情绪失控,两眼通红,面目狰狞。如同饿得不行的狮子见到了一只羊。

    我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用扫帚把一片一片的碎瓷片扫起。然后,伤心地离开。

    斗室内一灯如豆,摇摇晃晃。

    我不知道我怎么会这么难过。

    蔷薇对我说,千河,以防出事,你去找找他,顺便照顾一下他。

    我突然之间成了他们的和事佬。

    我打电话给万默,说有点重要资料要提前给他。

    询问他在哪里。他说,他在希尔路的凤凰酒店。

    我走上楼,敲开他的酒店房门,我看到了他,他醉眼醺醺的。

    我给他递过东西,问,你怎么晚了喝酒,还开车?

    他轻声一笑,眼里深情又温柔,对,喝了一点。

    我说,其实是蔷薇让我来的。

    哦。

    你不应该对她发脾气的。不是她的错。

    我知道。但到了那个时候,已经控制不住了。我爱她。我舍不得她。我害怕她离开我。

    你今天晚上就住酒店?

    对。没事。不用担心我。他轻轻地说。

    我说,我要走了。

    他说,我送你吧。夜已经很深了。

    不用了吧。你好好休息。我转身离开了房间。

    走出酒店,夜很深天很黑,空无一人,风很凛冽。

    写给你的信(五)

    万默,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中我穿过人潮和阳光,走入了一个森严的寺庙。红墙黑瓦,古松绿柏,看到一个闭目念诵经文的老和尚。

    我走过去,问他,师傅,我想知道爱是什么?为什么万默会出现在我的生命中?而我又为何会爱上他?他的一张面孔令我魂牵梦绕?

    爱不可说。如禅。

    我又问他,为何我爱他 他却不爱我?

    老和尚说,他品行良善,值得拥有幸福,但目前有劫难,需要你的帮助。

    我说,那我怎么办?

    老和尚说,如果你真的爱他,你需要帮助他,你心脏里的秘密,无人可说,无人可说。只能自行了断这顽疾。

    蔷薇和万默最终还是分了手。

    蔷薇突然给我打电话约着见面,我一阵惊讶。

    蔷薇说,我要去深圳了。

    我知道你喜欢万默。

    没有。

    都是女人,你不必撒谎了。我从你看他的眼神就可以看出来。

    但他并不爱我,爱的是你。

    我们已经分手了。你有机会,你是一个好女子,我希望你能够代替我好好照顾他。

    你们没有挽回的余地吗?

    已经没有了。人生不这样么,每个人只能陪你走一段路。父母已经给我找好了对象。

    你不愿意再给你们争取?

    缘分已尽,我已经累了。虽然我们相爱了很多年,但也许我们本身并不合适。只是在强撑而已。

    你真不挽回?

    你好好照顾他,他值得被人爱。

    原来,长夜有尽,白昼有终。

    历经万难或者说再相爱的一对很多时候也会因为人世的种种缘由分手。

    本来我以为,我有机会,应该会很开心。但我发现我竟然一点都开心不起来。

    一点都不。

    11

    我头一次看到他在我面前奔溃。

    原来,每一个人都是脆弱的。

    我之前以为他无坚不摧,坚强如铁。

    但,人,在情感面前是如此的无力。

    人的痛苦与幸福,都源于情感。

    就像我对万默,我的痛苦来源于他,我的幸福来源于他。

    我希望我自己没有爱,做一个寡情的人。这样子便会活得轻省一点。

    分手后,万默的情绪一直处于失控状态。他很少去公司,我也只能尽我最大的努力把工作做好,不让他操心。

    万默生命中最重要的角色已缺席,如今孑然一身,他固执地套在自己的回忆里,封锁了出路,不肯走出来。我不善言辞,不知该如何安慰他。

    所有的疼痛都是属于一个人的,而分享只会徒增严重罢了。但,我不会比他轻松。他很难受,我更难受。我们同是天涯沦落人。

    他每天去九眼桥的酒吧狂喝酒。

    他喝到醉如烂泥。然后打电话给我,让我去接他。

    成都酒吧一条街灯火通明,锣鼓喧天的嘈杂电子音乐,浓妆艳抹贴着假睫毛的年轻女子,所有的人在这不眠之夜沉醉放纵。如果这个城市的夜晚没有车来人往,没有霓虹灯光,没有喧嚣杂乱,没有悲与痛,只有璀璨似钻石耀眼般的星河下的寂静与安宁,该有多好!

    有时他会叫唤着蔷薇的名字。而我有时长久在待在黑夜中,趁着微暗的夜光凝视他的脸庞。说实话,我不知道我还能这样撑多久,还能这样喜欢他多久。趁着还喜欢他的时候,就喜欢个够吧。我这样安慰自己说。

    我独自打车回家,成都此时的夜色迷离暧昧。的士司机在空旷的街道上逡巡,沉默不语。我在想,有些东西,只能一个人扛。其他的工作,我都能帮,而这件事,我想分担都分担不了。而我能做的,就是陪在身边。

    有次我来找他,我看到他发起怔,醉意醺然,眼睛迷离里,不知望向何处,眼神散了光。他的头发散乱粗糙,脸色黯淡,胡子拉碴,嘴里胡言乱语。他喝着酒喝着酒突然哭起来,低微的声音悲凉地发着抖,双手埋头伏在方木桌上。

    我不知手措,双手想要拍拍他的肩膀,却茫然地滞留在半空,随即又颓然垂落。

    从没有这样的不知所措。好像错误是我犯的一样。

    让我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他开始认识各式各样的乱七八糟的女子。比他大的女人,比他小的女人,比他小十岁的女生。眼睛大的女人,眼睛小的女人。头发长的女人,头发短的女人。刚刚跟一个女孩打完电话,约着说“今晚,一起去吃饭啊。”挂断后,又给另外一个女孩打电话,尽是暧昧的语言。

    有一次,他喝醉了没有让我送回家。

    勾搭了一位陌生女孩,两人在昏暗的酒吧相拥跳舞完毕后他对我说,“千河,我有点事,先走了。今天你早点回去休息吧!”

    然后和那个女人一起离开酒吧。他离去的背影,甩落我一地的悲戚目光。我的心也仿佛同时变了铅块,很重很重地堕下去了,直坠深不可测的谷地。

    喧嚣嘈杂的酒吧有一个浓妆艳抹的女驻场歌手正在唱《一生所爱》。

    还有一天黄昏突然打电话给我,说有一个新的合同需要签署,叫我把办公室准备的资料当天晚上送到他家。

    我说,我立马到你家来。

    他说,好,但我还在外面。

    我说,没事,我在你家楼下等你。

    他说,好,我马上回来。

    我七点到达他家,那天晚上烈风吹得有点冷。出门时我又只穿了一件单衣。我一直在等。我坐在他家楼下的一块粗糙的石头上。石头咯得我屁股生疼。

    我等了很久,近两个多小时,已经十点多了。他家的房门依旧紧闭,屋内通黑。

    我有点累,很累,闭上眼睛休息。

    不知过了多久,我听到了眼前有光影,听到汽车引擎关掉,车门打开和关闭的声音,伴随着几声清脆如莺的女人笑声。我犹犹豫豫地睁开眼。看到万默挽着另外一个女子一起走上了楼梯。

    我一阵心酸苦楚,眼泪掉了一地。

    他叫我把资料递来给他。而我在他家房子下面足足等了三个小时,被冻得身体冰凉。而等来的不过是他与一陌生女子的言谈甚欢。

    我瞬即觉得生无可恋。

    我望着他家橙黄的灯光,失魂落魄,呆了一阵。

    那夜的月光如此清凉,冷透了我的心。

    ……

    这大概是我生命当中最难熬的日子了。

    我想哭,眼泪是能把所承受的负面倾泻而出的,可此刻我的眼泪却掉不出来。

    写给你的信(六)

    万默,

    你把感情隐藏得如此之深,我无法去摸清你的心思,如果你我之间没有可能,干脆就直接折断好了,为何你却又待我温情脉脉。

    我怀疑自己某天会丧失掉理智恨你!

    我害怕,我之后不会再爱你,不能再爱你,所以想趁着此刻能爱你的时候爱个够,抑或因为此段情感太过劳累,如被枪子儿击中心脏,会致人性命,我只想尽快把这段情感之路走完。

    12

    最终,万默安分下来。

    他参加了一次活动。看中了漂亮的女主持。名字叫周鸣。会议结束后,他直接跑过去要她的手机号码。一开始周鸣没有给他,因为经常会有人主动要她的手机号码。大多一拒绝,就放弃了。只有万默,追着女主持,从楼上到楼下央求。女主持经不住烦,给了他,警示:不准骚扰!

    不准骚扰是不太可能的,万默恢复了往日的活跃和兴奋,开始了强劲的攻势。

    也许忘掉一个人最好的方式就是马上爱上其他人。

    周鸣,一开始并没有答应接受他,但也并没有拒绝。她会接受万默邀请参加的一切活动。见了几次面,我们也熟稔起来。

    周鸣,漂亮高挑、白皙脸庞,艺术系毕业有才华,声音清脆好听,性格开朗,爱笑,和万默一样热衷生活。

    他总在我身边眉飞色舞地讲着她,我心里真是凉透了,像是被乱刀砍着。

    晚上万默会送周鸣回家。我一个人打的回家。周鸣没有邀请他去她的家里。他在车里睡了一个晚上,第二天送她去上班。

    一天晚上万默带我去KTV。

    KTV只有三个人,万默,周鸣,我。

    沉闷昏暗的包厢,喧嚣的、嘶哑的喉咙,狂躁的声音。

    我喝了点酒,那夜我失态了,我从未如此失态过。

    我记得我只唱了一首歌,《一生所爱》。

    一曲罢了,我醉醺醺地躺在沙发上,眼泪不可抑制地流淌,之后,便不省人事。

    也不知道,万默有没有懂。

    我问,为什么要带我去?让我去当电灯泡啊。

    他说,周鸣说了,只有两个人的活动不参加。

    深夜的成都,车辆电光石火一般极速消逝,城市里浩大一片的灯光,如繁星如美梦。

    13

    慢慢地,万默也回归到正常的状态。

    我们一起去G城出差,约好在火车站碰面。

    我先到,在便利店买了些能填饱肚子的面包牛奶饼干后,在火车站百无聊赖地等待,车站人来人往嘈杂混乱。一股混合的馊味扑鼻而至,不时有佯装乞食者的中老年男女拿着铁器盆伸向在广场等待的人群。万默到达后一起拿票进站。我尾随在后头。他像是永远不知疲倦的机器人般充满精神与活力。

    火车上,他和邻座的人聊得不亦乐乎。我坐在旁边静静地端详着他。面色娇好,是古代形容一个美男子的词语。用在万默身上,很合适。至少,在我心中。世界上最美的容颜莫过于心上人,这句话说得非常准确。但每当凝视他的那张脸庞,为何心里总愁绪万千,这是一种多深邃的悲凉。

    第一次和他这么长时间地待在一起,被困在一辆狭长的火车上。

    翌日清晨到达提前租好的客栈。补了一觉,他就睡在隔壁房间。我好像能闻到他的呼吸,悠长的、浅浅的、慢慢的、均匀的;我仿佛能听到他的心跳,咚咚咚……;我好像看到他熟睡的样子,像个嗜睡的婴儿般可爱。

    这是我躺在他身边最近的距离。

    G城是一个风景秀丽的小城,青如眉黛的湖泊,隽永秀美的山林,也算是一个旅游景点小城。

    上午将合作处理完毕,下午万默说去逛一圈,去租借自行车的时候,询问我会不会骑自行车。我平生算是撒了第一个弥天大谎,我说不会。旋即一屁股悠悠地坐在他车子的后座,我们骑着那辆破旧的蓝漆已经斑驳的自行车穿扬在两侧笔直高耸的白杨树柏油路街道。

    我头轻轻扣在他的背部,只愿这一刻成为永恒。只属于我们的一刻。

    我心中酸楚,眼眶疼痛地发红。

    晚上去到一个酒吧,他和一群刚认识的人聊得不亦乐乎。我一开始没有进酒吧。随后他打电话过来,问我在哪里。我说,没事不用管我,你玩你的。

    我点了一瓶啤酒,不知怎的,那晚一喝就停不下来了。点了一瓶又一瓶。直到把自己灌醉。万默送我回客栈。我半醒半睡,泪水终于崩塌。内心憋屈得厉害,如一个快要涨破的气球,再吹一点气,就会轰然爆炸。

    这一场爱恋,折磨得我实在厉害。

    我需要一场倾诉,抑或是最终的一个了结,不管是好是坏。但我们这种关系一旦挑破,而得不到对方的允诺,势必连朋友都很难和平相处,甚至连一起工作都会显得尴尬。也许彻底离开公司甚至不再见面。但我实在受够了这种模棱两可的喜欢。

    我曾经想把他的印记从我身体里面,从我思想当中彻底根除,但这是一件虚妄的事,只能作罢。即便我会和另外一个男子牵手一生,而他也会一直留在我的心里,直到死去。

    事情终归有一个了断。再这样下去,我想我会彻底疯掉。

    回了成都的第二天晚上,我给他发了短信过去,万默,我可能喜欢上你了。

    他回信,别乱说胡话。很晚了,早点休息。

    我双眼盯着手机屏幕上的那条短信,寥言数语竟令我两弘清泪,痛哭出来。

    我们的对话这样匆促,好像我不过是一个捣乱的小孩子,开了一个玩笑一样。

    而这件事被他一笑而过。

    14

    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仅仅只是躺在床上,如患了重疾。浑身没有一点力气。

    我是病了,比病还重。

    我感觉我快死了。连出门去吃一个晚餐都起不了身,气喘吁吁。有时我对着面前的一晚牛肉面,热情腾腾的面,却没有一丝食欲。

    万默知道后,来我家看我,看到我躺在床上。

    千河。他唤我,如往昔一般。

    他说,新出版的杂志上月翻了一倍的销量。他试图说些其他的话语来打开我们的僵局。

    没事,我只是生病了而已。我缓缓道。

    对不起。千河。

    不,你不需要任何的抱歉,任何的歉疚,万默。这个跟你没有关系。

    我真的不想让他为我担心一丝一毫。因为,他本没有错。

    不过是我的失误罢了。

    而我们因这种尴尬的关系和时刻再没有多余的话。

    我给万默发信息说,给我一个星期的假,我出去旅游,我要重新来过。

    我带着洗出来的万默一张残留的照片,照片上万默清澈发亮的眼眸,白皙干净的皮肤,细碎短发,卡其色休闲裤,亚麻布白色衬衣。他站在阳光下,一脸灿若星河的笑容。我觉得那笑容像是对着我一般。

    你还陷在对万默的感情中?离开前,冰柚问。冰柚是我的一个同事。

    我没有回答,垂下了头。

    他一直在伤害你。

    不不,是我自己在折磨自己,与任何人无关。

    他不可能爱上你的,你放弃吧,不用再傻子一样地付出了。

    我说,你知道,我一开始便知道我们是不可能的。我也从没有想过他会爱上我。只是,他值得被人爱。我早就想放手,也从未想过去挣扎,去努力。没想到,放下。有这么难。我弄不明白的是我为什么会那么喜欢他,爱到骨头里面的喜欢。控制不住地喜欢。为什么喜欢一个人心会有这么痛。我们中间拉扯着一根线,我试图去扯断,但是扯断不了,我想知道爱是什么。我想弄明白。我终于知道苦是什么味道了。

    ……

    我很累。爱一个人没想到这么累。有的时候我怀疑我爱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完美的幻象。

    冰柚说,离开他,斩钉截铁切断这段感情纠葛的丝连,我知道很痛,如同身患重疾,动大型手术会很痛苦,如若不做手术,它将折磨你一生。

    我说,爱是毒品,染上后,人又该如何抗拒!

    有些记忆是雕刻下来的痕迹,风化、漫涣,都无济于事。

    遗忘,会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情。

    15

    这一年,蜀城的雨季真是绵长,且声势浩大,壮观热烈。日日夜夜,下个没止息,那片始终灰扑扑的颓唐的天,如同被弃绝的妇人伤心欲绝。

    去机场的路上都在下雨,下了一整天。

    坐在下午的航班上,我非常疲乏,在疲乏之中沉没。而后座有一个小孩在拼命地啼哭,像是无数鸟雀的叽叽喳喳,令我心烦意乱。

    刚出稻城的机场,风大,气温骤低,衣服穿得少,呕吐不止。腹部开始无缘无故的疼痛,以为是高原反应的缘故。

    在机场拼车赶往稻城县。

    今晚要住在这里。

    只是,待我抵达县城后,我一家一家酒店挨着按门铃,总是失望而归,像是年幼时父亲许过的诺言,等了又等,总是失望。本来一路长时间的航程已令我疲乏至极,我拖着厚重的行李箱,步履维艰,腿都走得酸痛,鞋子磨红了脚后跟。

    谁知在找旅店的时候又被行李箱绊住脚畔,摔了跟头,跌倒在地,弄脏了衣物,干脆心生委屈地索性坐在街道边又无人可以求助,欲哭无泪。

    最终还是一个头发花白的的士司机帮我在市中心附近找到一家酒店,他让接待员帮忙联系一下,找到了在离市中心几公里以外的一家旅馆。

    到达旅馆后,只剩下一个床铺,什么也不管了,我跑到洗手间匆乱用水泼了下脸回房间倒头便睡。

    傍晚躺在床上休息的时候腿部突然抽筋,下腿内部的肉紧缩,旋转,痛感没法抚平,只能任其放肆,我咬紧牙齿,眼泪流出。

    简陋的房间铺着粉红色的劣质床铺,房间里空调发出抖颤和呼呼的响声。

    写给你的信(七)

    万默,身体上的痛感都可以承受,只是肉体上的折磨可以把人摧残。

    我没想过爱一个人真的是可以爱到痛彻心扉,死心塌地,仿佛全世界都跟你有关。

    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断定这是我一直在找的人,激荡起我心中本潺缓的河流,从未对人如此动过心。

    可是,如果对方不爱自己,怯弱的心该是会怎样的碎裂一地,就像瓷器掉落在地打碎,再也无法完整复原如若遇到了,这会是一生的折磨。

    只是爱上了一个无法爱上自己的人。是谁的错?

    爱可否有对错?

    第二天在稻城县找到去亚丁景区的的士,买昂贵票进入景区,辗转了大巴车去往山腰的旅舍。

    阳光暴晒,高原上,一望无际的蓝色天空绵延至天际,看不到一丝云朵。紫外线强烈,我的脸部被晒得滚烫,晒得乘客们昏昏欲睡。

    中午一点抵达山腰的旅馆,天气干燥,火热火热。

    我嗜睡严重,就着开水吃了碗方便面后,上山后又缺氧,腹部依旧疼痛难忍,立马躺到了床上。睡了很长时间,傍晚六点被嘈杂的声音吵醒。醒来后,头痛欲裂。

    睡眠太多,脑袋昏沉,这种感觉太难受。

    翌日起得早,头脑依旧昏沉疼痛。

    简单喝了一碗旅店提供的稀饭和一个鸡蛋,用山间的清泉煮好的稀饭味道清甜。把那一碗的稀饭吃得干干净净。

    高原反应引发剧烈的头痛,还是决定步行转山,天气凛冽,我裹紧了衣物打着哆嗦,忍受了头部被乱刀砍着的疼痛,步履艰难地爬着,我昏昏沉沉,眼睛模糊。

    哎,生而为人的种种种种的艰难。

    我想就此死去。这样便不再有痛苦。

    而我,可以在这里死去,沉默地死去,无人知晓地死去。

    从书籍上,网络上看到的稻城跟现实看到的如此迥异,没有看到一处令我倾心的风景.

    原来,没有心情的时候,世界各地都没有风景。

    我当天下了山。

    晚上稻城下了雨,我从旅店借了一把八骨伞,街上冷清,我孤独地走在街上。霓虹灯混合着车子的刺眼的前照灯,风一刮,裹紧了衣服。

    我去买药,医生给了四小瓶葡萄糖液,一盒解痛治热的药片,回旅馆赶紧烧开水服下。

    写给你的信(八)

    万默,

    我以为可以忘记了。一刀砍断对你所有的念想。

    却发觉,你如影随形。你的幻影无处不在地出现在我的身边。当我在和朋友吃饭时,当我一早醒来时。当我深夜睡去时。你如空气,如细菌,你无孔不入。你是佛陀,又是魔鬼。

    万默。我有时怀疑我并不爱你。我爱的不过是你的幻象。你在我心中的幻象。

    它完美。我并不爱你。

    这只不过是我的疾病。

    回成都后,我每天依旧浑浑噩噩。

    我想放下你,但我始终做不到,

    我时常出现幻象,感觉你就在我的身边,你在呼唤我,但我却找不到你。我的头疼痛欲裂,令我极其难受。

    我想我得离开了。

    爱你不过是我的疾病。

    决定离开前的那一天,我没有告诉你,我立在你的身边尽看你,这将有可能会是我这一生最后一次近看你的机会。因此,我很珍惜,从此,我不会再爱你。

    很痛,如同割掉自己的一块肉。

    就像冰柚所说,像是动大型手术,如不动手术,它会要了我的命。

    16

    写给你的信(九)

    房间里空调发出呼呼的响声并且抖颤着。屋外的大风刮得猛烈极了。

    万默,这是一个阴天。

    我写这封信积攒了太多的话语,直至满溢出了胸口不得不把字给吐出来,是不敢说,抑或是不敢用手指轻轻按下那个小小的发送键。

    我写着写着眼泪又掉下来……

    翻了翻手机里你的照片,我望着这张照片,想着我们之间怎会有道路,可会有未来。

    我觉得我快要疯了。而你却不知道我内心在这一年所纠结的折磨的过程,你一定不知道这一年多我是怎么熬过来的。

    人在爱情方面的痛苦在于 想把不属于自己的对象占位己有,这是不可能的。

    你只能是你自己,对方也只能是对方。你们是彼此互不干涉的两个人。他有他的生活,凭什么要管你的闲事。你有你的私有生活,又何必把所有的时间放在他身上。如果你克服不掉这个难关,必定一生痛苦。

    我从不敢对你太用情,不敢写关于你的煽情语录,怕自己太过用力,陷入情痴,只是即便努力克制自己,终究还是陷入进去了。

    我在那么多的时间都会想到你,你的每一次蹙眉,你的每一声呼唤。想到我没法容下其他人。没有心思做其他事。

    我是病了,比病还重。

    万默,我想抽离,却没有法子抽离。没法向任何人诉说,别人没法安慰的苦痛。要是能痛痛快快哭一场也好,可是连眼泪都掉不出来。

    你在我的生命中太重了,几近占据了百分百的分量,而我在你的生命还是太轻了。如若我没有给你发短信,如若你不是在一个心绪脱缰的夜晚,你大概也不会想起我吧。

    当然,我已何其幸运了,至少还名正言顺地与你做过朋友。

    我只是不想我们成了彼此形同陌路的熟人。我不擅长恭维,不擅长言辞,不懂人情世故,竭尽全力,也不知该如何去融入你的世界。

    这个决定纠结了我很长时间。甚至我有过无数次想把你的朋友圈拉黑的冲动。可总是想关注你的状态,想看看你的照片,想看看你近来过得好不好,想看看你的干净爽朗笑容。你消息一有一点动静,连我的心脏也开始会忐忑不安。

    我没有想过要去霸占你,只是我没想到,爱你,是这么痛。忘记你,是这么难。

    但是,无论如何,我尽力了。是不可勉强吧。

    我做过一个梦,梦里,我问神,为什么会让我喜欢上你?神说,你一生太苦了,神选中我来进行三年的偿还。我想想,三年时间,我到二十八岁,还不算太老。但我怕。我坚持不下去。

    这种感觉着实太难受了。那种在每个深夜隐隐疼痛无法入眠的难受。沉甸甸的尖锐,钉子一样扎在心里。给予我的是轮番折磨。我很想很想用刀子剖开皮肤,看看里面被扭曲的心脏,它难受疼痛呈现的会是什么状态。

    总该有个结局了。这场爱恋折磨得我实在厉害。

    我很累。

    不管如何,我希望你也知道,我在你的生命中如皮肉骨骼般真实而具体地存在过。

    我已忘记我是怎么写完写封信的,到最后趴在桌子上哭了很久,我不想再运用其他夸张渲染华丽的词藻了,就是哭了很久很久,哭到眼泪没了,累了,倦了,躺在床上睡着了。

    我希望做一个正常的人。从今往后,我不要再爱你了。

    愿你平安喜乐。

    珍重。

    17

    我离开成都去了上海。

    万默可能不会真正地爱上我,但我知道,我的面容、我的影子会如被刀刻般留存在万默的记忆力,万默最终会记得我的存在,永远。这,够了。

    万默,你最终会记得我的存在。在我的精神里,已与你相爱。

    离开成都的前一天,我一个人坐公交车从南到北,从东到西。

    只是为了纪念我这座生活了两年的城市。

    原来,虽然我在这个城市待了这么长时间,我竟然有这么多地方没有来过。连杜甫草堂、锦里、武侯祠都没有去过。

    我对这个城市还是一无所知。

    我一个人去看了电影。不知为何,电影不是一个悲情电影,而我一开始就在掉眼泪。好像就要与世诀别。好像要让自己的眼泪漫天。

    我告别万默。告别这座城市。告别我的朋友。前往一个一无所知的城市。一个没有万默的城市。

    就此,我以为可以遗忘万默。让往事可以随风飘逝。

    我终究成为了一个寻常人。忘却爱恨,忘却情感。

    这也是我所希冀的,我一直希望自己没有爱。

    我试图努力去做一个俗常的女子,差点遗忘世间的热闹。

    自此以为可以被人世遗忘。

    成长真是一件艰难的事。

    艰难至刻骨。

    18

    秋天和落叶一起渐渐随风而去。冬天如约降临,未想到今年的冬季这么冷,冷风刺骨,树木都在哆嗦。

    那天下午,收到万默给我发的微信,“千河,我明天来上海。”

    我刚从寓所出来预备去市集买菜。

    我心脏快跳出来了,紧握着手机,唯恐跌落坠下。

    他要来的消息,于我像是幻觉。

    我惶恐地回复他说,好,我去接你。

    询问他的航班时间。

    他说,不用麻烦。

    我说,没事。

    好像,我们经历了那么多,而往事如尘,早已淡忘。

    我们有多久没有联系了。近一年了吧。

    哦,真的一年了。

    第二天下午四时三十分,从家中搭乘计程车去机场。那天阴云密布,我思来想去的想着见着万默的情景。

    我有点局促不安。将要见他,我又有点不知该如何面对他。

    我抵达航站楼,走了很远,令我有点疲惫。春日未到,天气依旧寒冷,我穿了羽绒服,走起路来像是熊猫。不久便出了汗。

    万默来了。

    我在出站口张望,想着该如何跟他打招呼,如何握手。

    死死盯着出站口,怕错过他。

    出口又有两个,我又未知他会从哪个出口出来。心急如焚,只能瞎等,撞运气。

    他从出口走过来了,伸出手叫我,向我打招呼,如之前。

    风尘仆仆的样子。

    那天他穿得很少。里间一件白色的T-shirt,外面一件黑色的毛风衣。洗旧的牛仔裤。一双运动鞋。沾了灰。如昔日的随性装扮。一点都没变。

    我只轻声唤了他的名字,万默。

    嗯?

    然后轻轻地说,你冷不冷。

    他说,不冷。

    ……

    我从包里给他带了一本书。

    他接过说,这本书不错。

    晚上我带万默去了一家小馆子吃东西。

    小馆子,人声鼎沸,烟火热闹。我们点了几个小菜,也叫了瓶装饮料。

    他把吸管插进瓶子递给我,我顿时心惊。心脏如浪般翻滚。一如之前的习惯,让我恍觉回到了之前共事的时光。

    我看了看万默,身体有点发福,更加的结实。

    他问,你还好吗?

    我说,我很好,我的生活很规律,每天按时上班下班。平时工作也挺累的,晚上看几页书就睡觉了。空闲的时候在家里做饭,参加一些茶艺插花课程。

    我们很静。相对无话。好像可以默然坐对一世。

    他突然说,我过几天要结婚,你可不可以过来。

    这言语,如大雨劈啪击中我,极其简短的几个字,却如利剑一般刺入我的心脏。

    我脑袋木木的,整个人也是麻木的,手也在颤抖不小心碰到了喝水的玻璃杯子,好像是听到一个噩耗一般。

    我颤抖着声音,我看看时间。能过来一定过来。

    我没有直接回复他,我还在犹豫。

    你要结婚了,你要幸福了,我应该是祝福的。

    为何我却这么伤心。

    好伤心,觉得世界末日到来。

    我甚至困惑生而为人的意义。

    活在人世,好难,真的好难。

    深夜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夜晚上海,好亮好绚烂,但在我眼里都成了灰。

    我跌跌撞撞。仿佛如大厦般就要倒塌。

    但我掉不出泪来。一滴泪都掉不出了。

    或许是之前眼泪过度泛滥,掉光了吧。

    眼里已成旱。

    但还是给你发了信息,“好,我过几天过来”。

    19

    写给你的信(十)

    那天早上很早起床,我头痛欲裂,乘飞机赶到了成都。

    不知道该给你买什么东西当做结婚礼物,遂买了两支助眠枕头。寓意是:千年修得同船渡,万年修得共枕眠。其实,说自私一点,我希望你在睡觉时都能想起我。

    见了你。对于我们这段感情,你已释然,只把我当做最简单的朋友。而我,却始终无法释怀。

    你邀请我去了你的家里,我都得佩服自己在你家里的坦然淡定,直面周鸣。

    你的家人在房间里面整理新房,绸缎鲜艳红色被子,我过去帮忙抚平喜被。眼睛环视一圈你的房间。最后一次。

    中午吃完饭,你说你要去剪头发,让我陪你一起去。我跟在你后头,静默无言。那么短的一段路,似走了一个世纪,来路风尘磕绊着我的行脚,致我踉跄。我盯着你的那张宽厚结实的背,风吹得我眼睛生疼。

    你幸福了,应是我所期盼的,我应该祝福,可我还是心酸不已。

    原谅我眼眶湿润,内心湿润,我已分不清这湿润到底是为你的幸福还是为着自己的心酸。

    可能这几天忙婚礼的事情太困顿,你坐下理发店的位子便闭眼睡着了。头耷拉在肩膀上。

    万默,我坐在你的身旁尽看着你,我与你这样近,你唇边左下方的一颗浅显蒙蒙的小痣,你耳朵上稀疏的绒绒毛发,你眉毛的硬挺,你眼睛里的褐色瞳仁,使我忧伤难遣。

    我坐在你的侧面,凝注你,直至理发完毕。一如既往的干净利落的细碎短发。

    婚礼在一个富丽堂皇的五星级酒店。

    万默穿着一套条纹深蓝色西装,打着领带。举手投足之间那么优雅与从容。周鸣,化着浓浓的妆容,艳丽如血的口红,一对亮丽的钻石耳环尤其耀眼。雪白婚纱披在她的身上,她比我还瘦,很高,再穿一双高跟鞋,此时她的身高恰好与万默平行。

    万默和周鸣站在大厅门口向我打了招呼。

    我点头示意直接走了进去。

    他和周鸣的照片,做成展架放在大厅前门边上,也是郎才女貌一对。

    大堂张灯结彩,一片浪漫。

    婚礼如期进行。

    看着穿着白色婚纱的周鸣,我承认很羡慕。

    我有想过,站在万默身边的是我,是我。

    在上帝以及今天来到这里的众位见证人面前,你愿意娶周鸣作为的妻子吗?……从今时直到永远,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我将永远爱着您、珍惜您,对您忠实,直到永远。

    誓言如诗句,多美!

    我一个人闷声坐在桌子角落,如路人甲。表情镇定如常,谁知我心底的波涛暗涌。

    我想知道爱是什么。

    世俗的定义是如果你真的爱他,就放手,让他幸福,可是我的修行没有这么高。我做不到放手,也做不到亲眼看到他们的暧昧。

    怎么吃完那顿饭的,我已忘记。

    那是我平生吃过的最难捱的饭。

    真的。

    到了敬酒环节,万默挽着周鸣,举着杯子来到我那一桌,一起敬酒。

    一桌的人全部起身,向他们敬酒。说些祝福的话。

    我也不例外。

    桌上的一杯红酒,我举过去。这个时候,心像被乱刀横七八竖地砍着。我却在他们面前还要说些场面话,祝你们永远快乐,早生贵子。

    我一口喝掉那杯酒。头已晕眩,昏昏沉沉!

    午宴完毕,我过去跟你打招呼说,我说我要走了。

    一刻也不想待下去了。我会奔溃。

    你说,好。我忙,不陪你了。下次,再聚。

    我说,好。便转身离开。

    我离开餐厅,瞬地掉了一城的泪。

    街道的车子、摩托车喧嚣而过,又起了风,落叶如雨。

    屋内一世荣华,好像全世界都如此的欢乐。而我的世界,阴惨惨的。

    写给你的信(十一)

    万默,

    我平生所经受的这段感情透支了我的一生感情,足以要了我的命,再来一段,我怕是承受不起了。承受不起。那么就让它死去吧,死在心里,永久地……其实,这一年,有时搭车路过成都,特意在成都驻留一天。只是为了去走走我们曾经去过的咖啡店、酒吧、书店……

    我至今未敢去谈一段新恋情。或许是那段时间,用尽了我所有的爱情元气。

    是的,那段时间我爱你爱得几乎忘掉了自己。

    万默,我从来没有想过我这么爱你。

    你绝难遇到这样的一个我了。绝难遇到。

    不会再有人像我这么执恋你了,我也再也不要像以前一样执恋你。

    20

    我的心情沮丧、工作无法继续,决定辞职,前往大理休息一段时间。

    很久之前,从一些书籍上了解过它,看过一些照片,决定在那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隐匿。

    离开前,收拾所有留存的物品埋进黑色垃圾袋,清理信件、旧照片、CD等带有记忆的物品,将之全部焚烧。

    我又决定去理发店把留了几年时间的长发剪成短发。

    我坐在理发店的座位上,看到镜子里的自己,理发师用他的刀利落敏捷地剪掉我的长发。长发及腰,黑如夜。而发断如雨,有削发为尼的错觉。

    我又看到镜子里的自己,一直消瘦,脸色苍白。我如此静默。眼眶湿润,好像要与过去的自己决绝地告别。

    彻底告别过去。

    要有一个新的开始。

    新的开始。

    原来人决绝的时候是可以很无情的,毫不犹豫砍断所有的情愫。不留痕迹。不留念想。

    ……

    写给你的信(十二)

    万默,

    我六月到的大理,六月的大理风很大,偌大的太阳下依然感觉凉飕飕的。

    我是一个没有根的人。这么多年,我就像是一个流浪儿,在世间踽踽独行,流浪漂泊。我辗转迁徙了那么多次,在这里好像才找到自己的归宿。

    人是可以无知无觉的在此度过一生,以极其宁静幸福的状态。

    我们都老了。

    时光,可以这样仓促,不被人察觉。

    我们就是这样活着活着就变老了的吧。

    而我亦突然明白,每一个出现在生命中的人,都只是生命中的过客。

    我感激你在我过往生命中留下的爱与恨,美好与眼泪,你已经有你的幸福。

    而我,也应该忘却过往,追逐自己的未来。

    而人世如此美好,总嫌时间不够。

    写给你的信(十三)

    万默,

    我真的爱你吗?

    我无数次问自己。

    不。我并不爱你。

    爱情,说多了,不过是一场男欢女爱。

    而爱是一个多么粗鄙的词。它从来不是用来谈的。

    人的一生会发生很多很多的巧合,又由众多的巧合构成了人的生命。

    如果我没有去北京,如果我没有遇见你,如果你不叫我去成都工作,如果我不爱你……这所有在心里刻骨铭心的事情都不会发生。

    罢了,罢了,多说无益。一切不过是我的自作多情。别人看了是要笑话的。万默啊万默,但凡还有一次机会重来我的人生,我希望不要遇见你。

    我在大理两年。经营着一家咖啡馆,名字叫“日光之下”。

    偶尔,大理会突如其来下一场暴雨,就像让往事升空,集聚,放肆地痛哭一场,天空便清澈了。

    我那么喜欢这个古旧的小城,仿佛昨日的伤心之事可以埋葬在这里,回忆牵扯出来,让他们腐烂风化,把念想和回忆掐灭。

    我躲在这个避世小城,冬日的大理是我最喜欢的,室外冷风刺骨,我最喜欢去小酒馆。小酒馆烧着地炉,毕剥作响,温暖这个萧瑟的冬日。

    人们是可以靠一些微小的事情来获得幸福。真的并不需要非常多。

    冬日里的火炉,夏日里的凉风。春日里的繁花,秋季里的黄叶。弹琴、吟诗,独酌……便觉得人世如此美好。

    酒馆有乐队在此演唱,他们穿着随便但很整洁,他们一首接一首唱歌,沉醉在音乐的世界中,悠然自得的样子。优美悦耳的音乐令我难忘。

    有时候恰逢酒馆有人生日,在主唱的带动下,全场一起为他贺生。气氛融洽,热闹非凡。

    人世的富足与欢庆。

    远离故土,没有人认识,掩藏起我的悲与欢,忘却过往和历史,沉默如迷地生活,如此,就像重活我的生命;如此,才能继续活下去。

    爱恨情仇,生死无常。得到放下,得不到也放下。万默,我用了很长时间,才将你放下。

    我想,人与人的感情,若能从一开始就能如日与月,彼此对望,相持自重,不亲昵,照耀双方,亘古不变,该有多好。

    在正午灼烧的烈日下,巷弄两侧的小铺子:首饰店、古朴服装店、小餐馆、客栈皆人际寥寥。咖啡店里放着《一生所爱》,随意搁置的几张木式桌椅。

    我收拾杯盘狼藉的桌子,正准备放回洗手池,突然背后一声“千河”,我以为是幻觉,待我回过头来,顿时泪如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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