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吃米饭已经变成家常便饭的时候。我却差点忘记曾经那些很少吃米饭的日子了。
作为一个西北人,小时候一年吃不了两次米饭,在我们的认知里,懒人才经常吃米饭。
米饭不用和面,可以省一些做饭程序。每年秋收后不久,就会有一些外地人马车拉着大米来村子里换小麦,我们总是拿家里不大好的小麦去换,大家都如此。
那时没有电饭煲,都是把米放在一个盆里,在灶台的大锅里倒上水蒸熟。弟弟拿个小四方桌摆到院子里,刀豆藤下面,放四张小凳子。
夏天的傍晚总是很凉快,清风徐来,天地彻净。每次吃米饭,我总要把菜里的汤汁倒进去合着米饭吃,感觉那是人生最美味的东西。平常一碗饭的量,吃米饭我能吃三大碗。家人总是笑话我,这么大饭量以后肯定嫁不出去。一家人聊着、笑着,一顿饭不知不觉就吃完了。
小时候,我有个特别伟大的梦想。希望有朝一日能像电视里的人那样,桌上摆条鱼,一家人吃着鱼就着米饭,过一把书上鱼米之乡的日子。
只可惜那时也就大年三十偶尔才会吃一次鱼,而大年三十,我们是绝对不会吃米饭的。
那时,妈妈总说,以后你们姐弟俩都去外地读书吧,吃不完的米饭,吃腻你们。米饭我们是吃不惯了,太干了,胃也不舒服。
后来,我真的去了南方读书,有吃不完的米饭。然而,新的问题来了,米饭怎么吃都吃不饱。其他女生三毛钱的米饭,男生五毛钱的,我吃六毛钱的还是觉得饥肠辘辘,最后还要再偷偷去食堂二楼吃碗面才觉得饱,要么就不跟室友一起吃饭,吃完了买个大饼,到宿舍,说自己没吃晚饭,就吃个饼。
大学里,我的生活费总是不够。我不好意思说,都是吃没的。那个时候,如果说怀疑人生,我都是相信的。我相信电视上都是骗人的,电视里别人吃饭都是小碗,小碗要让我们吃,不得盛个七八回,否则怎么吃得饱?
所以大学里,自己吃饭的机会更多。
大学毕业,我去了广州。广州天气很热,我跟其他五个同事一起住办事处,关系很好,通常都在一起吃饭。只是,广州天气热,很多时候,我们不吃主食就喝汤,有时同事们为了照顾我这个北方人会带包子回来。五六个人经常谈着工作、喝着汤,很美味,也很欢乐。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竟然也习惯了吃米饭。一年不吃一次面也不会太想念,米饭早已成为我的主食。
可是,时间很久很久了,吃饭的欢乐好像早已消失殆尽。饭桌上,等我喂完孩子,其他人已经吃完了,餐桌上也就自己一个人低着头扒拉几口饭便匆匆收拾餐桌。
也许,这就是成长的代价,吃上了曾经天天想的米饭,却丢失了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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