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曾经看过这样一句话:每个少年的眼睛,黑白分明,犹如一块幕布。 勇敢、冲动、懦弱、好奇、渴望、困惑、伤心、失望、思索……
所有属于青春的绚丽色彩,都在那黑白分明的幕布中上演。
一直很好奇,男孩子从少年成长为男子汉到底需要多久的时间,又需要经历怎样的故事,直到我看到《蒲公英醇夏》这本书,才找到了心中的答案。
这本书是美国殿堂级文学大师雷·布拉德伯里的成长小说代表作,讲述的是十二岁的男孩道格拉斯,暑假在家乡小镇的所见所闻所感,通过少年的视角来反映严肃的成人话题,温暖中带着思考,平静中带着波澜。
一九二八年,道格拉斯十二岁,住在一个名叫格林镇的小地方。格林镇里有他的亲人—父母、弟弟、祖父母、太奶奶、叔伯姑妈、堂表兄弟,他的小伙伴——约翰·赫夫、查理伍德曼、爱丽丝、简。
还有相依为命的弗恩与罗伯塔姐妹;孤苦无依的本特利太太;有像是“时光穿梭机”一样,拥有传奇人生的弗利雷上校;有事事争锋相对的埃尔迈拉与克拉拉女士。
当然还有拯救了道格拉斯性命,帮他重燃生命希望的乔纳斯先生和他的马车。
所有的人和事,在那个夏天种在少年的心里。他看过生老病死,也看过跨年龄之爱,这些事使他一夏成长,也更深刻地感悟到了生命的真谛。
02
敏感多思的道格拉斯无时无刻不在思考,他发现自己每天都在做重复的事情,从中他觉得应该记录每件事情的轨迹,所以每晚都会在记事本上记录发生的事情和“发现与启示”。
他追问幸福的本质,透过邻居利奧·奥夫曼先生研制“幸福制造机”的一波三折,领略到:其实幸福就在“这其乐融融却又稍显神秘,温馨甜美却又妙不可言的家人相伴之中”。
在道格拉斯的眼里,“夏季是个充满各种仪式的季节,每一项仪式都在各自应该的时间和场合里发生”。
道格拉斯和弟弟汤姆欢天喜地地弯下腰开始采摘满院子的花儿,金黄色的花儿像洪水一样,开满了整个世界。
金黄色的汁液是这个美好季节的琼浆玉液,犹如潮水一般涌了出来,滚滚地跌落到容器中。美丽的颜色逐渐褪去,撇掉浮在表面的油脂,等待着它慢慢地发酵。然后将这些汁液罐装到洗净了的番茄酱瓶子里,一排排整整齐齐地摆放在地窖的阴暗角落里。
这便是蒲公英佳酿。
听到这个名字,夏天的味道刹那间便重新浮现在齿舌之间,夏日的美好时光在这些蒲公英佳酿之中封存。
道格拉斯在这座宁静的小镇中,真真实实地活着。感受生命,也探索生命。
《蒲公英醇夏》:总有一个瞬间,我们突然长大03
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这个十二岁孩子也曾不明缘由发起高烧,险些丧命,年迈的乔纳斯一次次来看他,和他讲自己的亲身经历,给他送来日式的水晶风铃,救了他的命。
道格拉斯对汤姆说:你是我弟弟,未来某一天我可能会恨你,但是不管怎么样,我们都要不离不弃,你要不离不弃地在我身边。
汤姆在道格拉斯病危时说:我以前总是恨他……总觉得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会很长……有一半的时间都在打来打去……但现在……他要是……我……
两个孩子,在一起说出永远,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他们一起冒险,一起总结,一起哭泣,一起欢笑,彼此惦记关心,也彼此打闹嫌弃。
然而最让我感动的是那段跨越年龄的爱情。
三十一岁的弗雷斯特在去城里吃传统酸橙香草味冰淇淋的时候,遇到了九十五岁的卢米斯小姐,他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曾经爱过你。
卢米斯回答说:你知道吗?很幸运能这么晚才认识你,我可不想二十一岁的时候就遇到你,那时候的我真是愚不可及呀。
他们一起聊过去,聊将来,聊生活,聊旅行,弗雷斯特每天来看望卢米斯,告诉她:你和其他的女生不一样,你有她们没有的善良、聪慧、机智。
这句话出现的那么及时,那么感人,就像《情人》中开篇所说的那句: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他会随身携带她二十岁的照片,也会来看望九十五岁的她,不介意旁人的闲言碎语,爱她的过去,爱她的现在,也爱她的将来。
卢米斯小姐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被人捧在手心,她什么都不怕了,对弗雷斯特说:
“我只希望你答应我不要活得太老,如果一切如愿的话,我希望你活到五十岁就够了。可能要费一点周章。我这么说是因为谁也不知道下一个海伦・卢米斯会在什么时候降生。想着都让人害怕,不是吗?”
他们没有在一起,短暂的相处,却展现出了很多人不曾拥有的真挚爱情。
多少人曾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 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还爱你虔诚的灵魂
爱你苍老的脸上的皱纹
这大概就是爱情最好的样子吧。
04
六月的清晨、七月的月夜、八月的傍晚,都落下了帷幕。
虽然《蒲公英醇夏》只讲述了道格拉斯在夏季短暂的三个月时光里的所见所闻和所想,却处处彰显着对人生的追问。
自然、生命、死亡、幸福、爱情、友谊,这些必不可免的话题,这些必须想明白的事情。
借由道格拉斯稚嫩的双眼,我们看到生命是那么蓬勃,生活是那么祥和。
本书的作者雷·布拉德伯里在小说的“简介”中坦然地承认,自己就是小说主人公道格拉斯的原型,他希望通过书写提醒人们:不要忘记自己的过去,不要忘记自己的生命,不要忘记生命中曾经出现过的那些人,那些喜悦,以及那些刻骨铭心的忧伤。
我不知道这样的一本书是写给哪个年龄段的人的,书中所有的故事日常而琐碎,却有一种奇妙的力量。
让人在任何时候,任何场所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象着在那样一个小镇上,一个善良,敏感,好奇的男孩和一段细腻的多彩时光。
他自然而真实,触及到每一个人柔软的心,当你跟着他进入他的世界之后,你会发现,这样一本书,原来是自己遗忘的儿时的日记本。
这并不是给孩子看的书,孩子并看不懂,真正的读者,应该是大人——那些远离了童年的大人。
希望每个看完这本书的人,都能找到自己的童年。
那时曾少年。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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