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会陪你到永远

作者: 安梳颜 | 来源:发表于2016-03-11 15:28 被阅读0次

     

    愿你有酒有肉有姑娘

    这世上总有些路,你要自己走;

    这路上总有些闷酒,你要一个人喝;

    沿途总有些风景,你只能一个人看;

    没人能陪你到永远,到最后,你身边可能空无一人。

    (一)

    初中的时候,有个好朋友,好到什么程度呢?我们可以吃一个碗里的饭,她喜欢吃菜,我就愿意把所有的菜分给她。上学,放学,甚至上厕所都要黏在一起,分都分不开。

    那个时候班主任抓学习抓的特别严,每天早上都要背英语课文,背不下来,不许吃饭,我又是不能挨饿的主,只好晚上熬夜背书,白天拼命睡觉,不过每次她都超级认真地帮我放哨,我上课睡觉一次都没被班主任逮住过,我当时心里得意,啧啧,太负责了,要是能娶回家就好了。

    她很瘦,却吃的很少,还只吃菜,她会把肉都分给我。那个时候, 一直觉得愿意把肉分给我的人一定是真爱。

    她性格偏文静,不喜欢和别人说话,不过我两也总有说不完的话。

    聊个电视剧都能说上两小时,天南地北,乱七八糟我两都能说得兴致勃勃。

    有天晚上,她睡我家,我两相互抄完作业已经挺晚了,躺床上的时候,窗外早已漆黑一片,除了点点月光洒下的余晖。

    “安安,你睡了没?”她声音传过来。

    “没睡呢,咋了?”这时候我在想着怎么搞定明早要背的英语课文。

    “我觉得我爸我妈不喜欢我,因为我是女孩子,我知道,他们一直都想要个弟弟的,我出生之后,就被放在外婆家,直到我上五年级才被接过来,这个时候,妈妈又怀孕了。他们不要我了,那该怎么办?”她声音里带着哭腔。

    她在家里,过得一直都不算好,小心翼翼,胆小慎微,几乎到了胆战心惊的地步,我每次去她家楼下等她上学,看到的便是她起床收拾,出门上学,甚至不敢开灯,生怕打扰到她爸妈。

    她几乎没和我谈过关于他爸爸妈妈的话题,这次说出来,让我不知所措,却又有点心疼她。

    “没事,实在不行,你就住我家来,反正我也是一个人。”我拍着她的背,语气分外坚定。

    我刚一说完,她就扑哧一笑:“就你,照顾自己都够呛。”

    那时候,我一直觉得,像我俩这样关系的,怎么着,我也要罩着她半辈子吧。

    只是多年以后,我脑海里只剩月光下,她布满泪痕却被我逗笑的脸。

    (二)

    高考以后,自尊心作怪,我死活要去出去打工,那时候我万分坚信,是金子在哪都会发光的。

    我妈对我实行的教育制度是放养式,我八岁就敢一个人出门坐火车了,初中就一个人在家读书,因此我妈同意了。

    那个暑假,对我来说,格外的记忆犹新。

    后来我决定白手起家,自己创业,额,说好听点就是自己创业,难听点只能算在马路牙子上摆摊。

    摆摊,或许现在看起来微不足道,但在当时,就是我未来的人生大计。

    当然我找到了一个合伙人,能被我坑到的,也就只有从小和我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小陈。

    在我的威逼引诱下,小陈心不甘情不愿地和我开始摆地摊计划。

    我和小陈首先进行了市场调查,确定摆摊地点,其实就是把周围的马路牙子来来回回逛了三圈,中途还顺手买了十串鱿鱼下酒。

    我们决定卖裙子,就是颜色略复古,吊带,颇有古风感,因为卖衣服的摊位比较少,那时复古风还未兴起,后来我不仅感叹自己的审美算是走在时代前沿。

    其实就是因为资金不足,又不会其他的技艺,比如烤鱿鱼,关东煮啥的,它们摊位前面的人是超级火爆,想想老板晚上回家应该数钱数到手抽筋吧。

    为了赚到钱,变成高富帅,走上人生巅峰的伟大理想,我开始早上五点起床,赶公交去动物园进货,中午顶多扒几口饭就匆忙滚到马路牙子上抢占摊位。

    第一天去进货的时候,因为起太早又没吃饭,还得挤公交,下了公交,不堪重负的我,在往回走的路上突然晕了。小陈当时差点被吓傻了,一边背着我,一边拖着货往回赶,快到我家门口的时候,他就嚷起来,“快快快,安安出事了!安安出事了!”生怕全世界有谁不知道。

    我当时心里想的是,这种大傻个,也就只有我等我变成高富帅之后,让他当个小跟班好了。

    摆摊的具体过程,就是夏日里的艳阳天,我干流浃背,一边吆喝,一边使唤小陈去看看城管的车到哪了。

    那个时候心里很矛盾,很期待时间快点过去,因为就可以早去回家吹空调,又想时间慢点走,因为想多卖几条裙子,如果那个夏天你碰巧经过那条街,就能看到一个被晒得黢黑但双眼亮晶晶的小女生用满怀期待的眼神看着你。

    我在灰心沮丧与鼓起信心这两者之间犹豫不定,左右徘徊的时候,小陈带着一串糖葫芦回来,嗯,我俩身上加起来的钱就够买一串糖葫芦,然后他看着我吃。

    我俩第一天就挣到了九十多,半夜的时候在路边吃烧烤。

    “大姐,以后我就一直跟着你混,你吃肉,我啃骨头也行。”小陈有些调侃的说着。

    “这都不是事,跟着我,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我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

    抬头漫天都是星星,傍晚的风吹过来,他坐在我旁边,笑的傻了吧唧,当时觉得要是一直都这样,也算不错。

    殊不知,世事无常,在我俩一个月的时间内,收到五张假钞,被城管抓了三次之后,我的人生巅峰之梦正式宣告失败。

    后来想,就算当时没放弃,以后也会被淘宝大军击败,那时候淘宝尚未兴起。

    (三)

    我很早的时候,在一个网站写文,很小众的一个网站,浏览很少,但是画面很精致。

    那时候我矫情又酸涩,每天写些情诗,情书什么的。

    有个读者在我的每篇文章下面都留了言,那个账号是用QQ注册,直接就能登录,也就顺手加了他。

    我俩聊得很欢乐,从诗歌文学到笑话段子,从国家大事到娱乐圈八卦,瞬间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基本每天都会聊天,我俩甚至策划打算一起写本小说。名字都起好了,叫盛夏里的艳阳天。

    “啧啧啧,真是酸啊,这种青春小说是妹子们的,你不是妹子,顶多算个女汉子。”他迅速回复我。

    尽管百般不情愿,最终他还是决定和我一起写这本青春小说。

    我们现实中离得很远,为了满足我伪文艺少女的心愿,彼此写信,他的字很好看,那个时候没见过照片,也没看过视频,如果说字如其人的话,我敢打赌,他很帅。

    即使我后来辗转多个网站,写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自始至终都跟着,偶尔写些像段子的严肃评论。

    那时候没人喜欢我写的东西,投稿往往的答复也是,文笔一般,情节简单,但他始终都跟着,当时没有死忠粉的这个词,不过他也差不多了。

    那时一直觉得就算这一辈子只有他一个人愿意看,我也就不放弃写文这条路了。

    如今我依旧持持笔,他却了无音讯。

    昨天公众号后台看留言,读者说,从微薄上看到我的文,然后特意下载了简书app,知道我开公号了立马来关注,她不知道能陪我多久,但终究要想坚持下去。

    这样的留言我平常会看到很多,昨天的那条,莫名的鼻子有点酸。

    (四)

    那个初中的好友,后来联系渐少,过年的时候她突然给我打电话,最开始我都猜不出来是谁,她一个人在国外工作,还打趣说她英语越来越好,要是遇到初中班主任,准叫他大吃一惊。

    当初那个害怕被抛弃的小姑娘如今也能一个人在异国他乡独自打拼了,没能陪她半辈子,我很遗憾,却始终庆幸遇到她。

    我青梅竹马,上个月看到他朋友圈发的婚纱照了,妻子看上去是温柔可人的那款。

    我手贱的评论:“啧啧啧,终于长大了啊。”

    上个月收拾宿舍的时候,突然翻到曾经的一个本子,盛夏里的艳阳天,密密麻麻写了大半本,我俩的关系,只能概括为我欠一本小说,他欠我一个告别。

    在写之前,我曾想过的主题是,没人能陪你到永远,但愿你们做自己的太阳。

    可写完了,我想说,人生这趟旅程,遇到很多人,他们因为种种原因不能陪你到最后,可那段挥之不去的青春时光,终究是值得纪念。

    遗憾你不能陪我到最后,可终究好过一片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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