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如果我跟你是短篇小说,我们的故事已经被写完了——
这是狄冬跟我分手时说的话。这话从她的口中说出,冷静得像我们从来没发生过什么一样,却带走了我的所有晴朗。
相爱不需要什么理由,而分手的理由有千万种——狄冬的分手理由,对她来说只是信手拈来的一句诗句;对我来说,那更像是一把利刃刺穿我的心脏,让我痛不欲生;更可怕的是,那把利刃,似乎能够一刀子进再一刀子拔出——这让我更加撕心裂肺。
我知道自己只是个凡夫俗子,没正经上过学,高中还没毕业就去当兵了。当兵回来的那一年,我感觉自己与眼前这个繁华的城市格格不入——就像个被抛弃在阳间的幽魂。
我没有什么文化,就好比一幅没上色的铅笔画;我没有什么特长,就好比一只没有利爪的雄鹰。
昔日的同学几乎都在上大学,没上大学的同学寥寥无几,联系过几次,但始终都活络不起来。
孤独!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每天夜里,我都感觉有千万只白蚁在啃噬我的心。白天,我像一条被浪打上岸边的鱼,挣扎,在这个世界苟延残喘。
无奈之下,我干起了送外卖的活儿。在城市各个角落穿梭,冬日任由冰冷如刀的寒风在脸上割过;夏日任由炙热的烈日拷问着我那粗糙的皮肤,汗如雨下。
渐渐地,我感觉自己空洞的内心填充起了海绵——毕竟,有了份工作,心里变得稍微踏实一点了,不至于无处安放自己的灵魂。
某日,秋意浓。
我将一份外卖送到一家培训机构。这时,已经是傍晚时分,落日像个守财奴一样正藏掖着它的最后一点黄金——这也好,总比烈日当空要好得多。
我健步上楼,却发现这家培训机构构建得曲折回廊,像迷宫一般。于是,我拨打了订餐人的电话:
“喂——是狄冬么?你的外卖到了。不过,我找不到你的办公室,不好意思。”
“面对前台,往左拐,走到尽头,再右拐,你就可以看见一条有藤条挂满的走廊,我就在那。”对面传来一个女声,声音温柔得能让我的耳朵长出小小森林。
我根据她的指示,来到了走廊。
眼前的少女长发披肩,穿着粉红的呢大衣,把里面的白衬衫衬托得格外洁白,她像一株盛开的莲花。手里拿着一本书,旁若无人地看着。
我走近到她的身边,她捋了下长发,将书反扣在木质的长椅上。
我的眼睛一瞥,封面上的字赫然写着《沙之书》,作者:博尔赫斯。
随即,我把目光集中在她的脸蛋上:
她并不属于长相惊艳的女生,脸上也没有涂脂抹粉,五官秀气,有一种自然美,透出一丝娴静的知性美。
我把外卖递给她,像一个臣子虔诚地交给王后一样珍稀的物品一样——以往,我都没有这样的态度的,都像是例行公事。而对于她,我变得特别小心翼翼。我想,面对这样的女孩,我难逃一世情动了。
【二】
就从那一刻动心开始,我特地去书店买了本博尔赫斯的《沙之书》。希望自己的灵魂能和狄冬产生碰撞。
可是——前面我也提到了,我没什么文化——所以,我读着《沙之书》,感觉像在啃沙子,索然无味。博尔赫斯的旁征博引搞得我一头雾水,他要表达什么,我搜索枯肠,还是不明其意。
对了!
那个叫狄冬的女孩,那天不是在看博尔赫斯的《沙之书》么?我何不去问问她?——其实,这无非是我想要去接近她的幌子。
再次送外卖到她那——这一切都好像被安排好似的。她依旧坐在长椅上读《沙之书》,安静得一朵雏菊,让人不忍心打搅她。
我将外卖送到她手中,讪笑道:“我也在读《沙之书》,可惜我笨,读不懂他的意图,你能给我点指示么?”
狄冬莞尔一笑,道:“博尔赫斯是用小说的方式去阐述哲学思想。”
“哲学……这……太深奥了。“我挠了挠脑袋,在她面前,像一个傻小子。
“时间的永恒,存在的荒谬,个性的磨灭……“狄冬在喃喃自语一般,她看上去,倒像一个哲人。这种状况,让我无所适从,面对狄冬,我倒有一种“存在的荒谬感“。
是呀!面对心心念念的姑娘,我和她相比落差太大,感到了自己的存在是如此荒谬。纵然如此地荒谬,我还是想跟随她的影子,把自己尽可能包装成一个能和她平起平坐的人,看来,我的个性已经被磨灭了。
往后的日子里,我展开了对狄冬的追求。
每次送外卖到她那,都会送一支玫瑰花——我不知道她是否喜欢玫瑰花——但我想,如此地举动,总会打动她的吧。
我们从我送外卖到她那的简短交流时间,延长到晚上约她出来散步的时间。随着时间的流逝,她竟然答应做我的女朋友!
我欣喜若狂,在灯光五彩斑斓的大桥上,抱起她旋转,大叫道:“时间是永恒的,我对你的爱也是永恒的!“
虽然如此,我深刻地意识到,我只是跟在狄冬身后亦步亦趋。她要做什么,我便不遗余力地去跟随她——可事实上,她要做什么,她的追求是什么,我至今摸不着头绪。
我只知道,她爱研究哲学,而我对哲学一窍不通。这种境况很糟糕,我只能每天上网百度去脑补一下哲学知识,希望在和她聊天时能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结果,每当我的剽窃性观点呼之欲出的时候,就被狄冬的长篇大论给掩盖掉了,真是狼狈至极。
有天,狄冬对我说:“我们还是分手吧。“
其实我早就知道,从我对她动心的那一瞬间开始,我们的故事就像一个沙漏,时间是永恒的,而我们的故事已经像沙子一样,迅速地往下漏。我只是想用最短的时间,趁“沙子“还没漏完,竭尽全力地给予狄冬一切。
我知道这样做很傻很可笑,但不这么做,我便会感觉内心像一块石头落不下来——如今,终于如释重负。
伤心是避免不了的,我仍然在这个城市穿梭,有时会边骑车,边神经质地流下热泪。
我需要的只是一份平淡的感情,而对于狄冬,她或许需要一个才高八斗的人和她写意人生。她的分手理由是那么落拓不羁:如果我跟你是短篇小说,我们的故事已经被写完了。——或许,只有浓烈的思想碰撞,才能和她完成一辈子的长篇小说。
而我,是那个被淘汰的人。
某晚,我写下了几行字,来祭奠我失败的感情:
再见。
眼角的泪,
是爱情的遗嘱。
我们,终究是两股无法交汇的河流。
我要清茶,
你要浓酒!
【三】
令我感觉到奇怪的是——自从和狄冬分手,我每天晚上都会做梦。
做梦是多么微乎其微的一件事呀。但是,我的梦比较特别。我不单单会梦到和狄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更多的是,我的梦变得非常丰富多彩,时而跟梵高对话;时而会跟博尔赫斯在长椅上探讨哲学问题……
每个梦都出人意料地充满完整性,连情节都像是写小说一样——更让我感到吃惊的是:到了第二天,我能完整地记得这个梦,记得里面的细小的情节,对话,神情……
我既是惶恐又是欣喜!如此一来,我便可以挽回和狄冬的恋情了!因为我胸中有墨水了。
于是,我打电话给狄冬,约她出来见一面。
结果,我们的交谈是十分顺利的,我不再是那个笼罩在狄冬的观点下畏畏缩缩的男人。我的谈吐,变得从容不迫。而狄冬,眼睛泛光,支着下巴用一种崇拜的眼神望着我,好像能从我的话语中汲取到有用的养分。
我保守了自己的秘密,每天和狄冬畅快淋漓地表达各自的观点——其实我那些观点,都是从“梦中人“那里剽窃而来的。
很快,狄冬爱上了我。她说,我的头顶闪耀着智慧的光芒,和我在一起,足够是一辈子的长篇小说了。
【四】
我们顺理成章地结婚了,顺利得像过清晨的马路。
自从和狄冬结婚,我每一觉都睡得非常踏实。渐渐地,我的梦变得断断续续,有时早上起来,根本记不清梦到了什么具体的东西,只感觉到隐隐约约的模糊影像。为此,我苦恼无比,更多的是恐慌——对于一个靠梦维系和妻子过着文艺生活的男人,没有了梦,这多么可怕的一件事。
这样的生活,足够令我和狄冬在一起生活后战战兢兢。
而狄冬,变得越来越孤僻。她辞掉了在培训机构的工作,对我宣称说要专职写小说。她几乎每天把自己锁在书房里写作,难得有出门的时候,也是为了吃个饭,随即,又钻进书房写作。
长此以往,我发现我再也不会做梦了。每天两眼一闭,醒来就是第二天清晨。睡在我身边的狄冬,面色憔悴,像烤焦的奶酪。
她在白天总是呼呼大睡,到了傍晚,她才醒过来。醒过来的第一件事不是洗脸刷牙吃我亲手为她做的点心,而是钻进书房伏案写作。
我们由无话不谈变成了零交流。我一度认为我的妻子——狄冬——她得了心理疾病。我劝她去就医,她始终不语。
如此一来,我连想要个小孩的想法都没了——这样的家庭环境,是多么病态。
【五】
我变成了“正常人“——所谓正常人,就是累了便睡,睡醒一夜无梦。精神好得像跳进春天里的第一头小鹿。妻子不工作,我只能依旧送外卖维系整个家庭的开销。
这段日子,电费不断地往上蹭。我能想到,是妻子每天晚上不眠不休地码子造成的结果。
有天,我骑车路过书店。一张大型海报逼入我的眼睛!海报上的人头像不正是我的妻子么?!只是,头发变得稀疏,双眼却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清澈无比。面色如同一个没化妆的中年妇女,眼角勾起数条皱纹。
海报上写着几个大字:东方的博尔赫斯!
大字下有一句相对于较小的文字,我视力很好,看得一清二楚:《我的博尔赫斯》,周销量20万册!新锐作家狄冬!
我差点从电动车上摔落下来。
于是,我停好车,冲进了书店。
我拿起一本《我的博尔赫斯》仔细阅读起来,顿时,我那些丢失的梦境,一股脑儿从我脑海里兴风作浪。
这书里的内容,竟然是我以往做过的梦!
【六】
我回到家时,已经是傍晚时分。
妻子奄奄一息地躺在沙发上,面色如黄沙。
我匆忙抱起妻子,冲出房门,拦下一辆的士去往医院。
“这些日子,我晚上都在你的梦境里……“妻子呻吟道,“是我……偷走了你的梦……我俩,都是骗子……“
我的泪水滴在她那沟壑般的额头纹上,泪珠竟然在她的皱纹里四处游走。我哽咽道:
假若我们知道什么是时间的话
那么
我相信
我们就会知道我们自己
因为我们是由时间做成的
造成我们的物质就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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