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望着她熟悉的模样,望着她离去时的背影,望着两行清澈的车轮印缓缓蔓延到视野尽头,不知不觉,脑海中浮现出一段话来。
“若这世间一切的雪,都落往海南的堤阔,我愿乘车奔往,寻找最心爱的人。”
1、
13年那会儿,我遇到了这辈子第一个喜欢上的女孩,她就好像太阳一般,吸引着我,也像太阳一般,高高的挂在天空,十分耀眼。
女孩的名字叫橙橙,之所以叫她橙橙,是因为在她身旁总散发着一股淡淡的,仿佛橙子表皮的清香。
那股香味就好像阳光一样儿,包含着所有温柔和广阔,也包含着数不尽的,小小的悲伤。
我俩第一次正式见面是在九月的第二天,那会儿,我以比分数线高一分的成绩,录取了省重点,整个人显得兴致勃勃。
其实省重点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物以类聚这个词在这里也不太适用。
结果老师把我安排到第三组第三排靠中间的位置,而橙橙则在第一组第二排靠右边的位置。
我们高中与许多中国高中一样,班上还是按照分组来坐的,每组有五排,每排坐三个人。
我俩之间的距离不算太远,但仍像隔着亿万光年一般。
也许亿万光年也不算有多远,若是能远远的看见,又何必害怕地球与冥王星之间的距离呢?
那以后的日子里,橙橙主动找上了我,说是想给班里建个群,把大家都给邀请上。
我听后十分高兴,又有些紧张,随后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说到底我还是一个不擅长与女生打交道的人,所以直到高中那会儿,也没什么女生朋友。
至于想要与某个女生有所交集,恐怕也令人痛不欲生吧?
橙橙将一张写满QQ号的白色纸张递给我,我伸手接过她的白纸,我俩低着头。
从那以后,我俩便有了交集,不算有多精彩,但却让人安心。
2、
其实,早在她来找我以前,我便注意到她了。
刚分班那会儿,一群人挤在公告栏前七嘴八舌,那时候人多,一个年级四五百号人,全都围在了一个地方。
我以为那是千军万马,或是兵荒马乱,所以只好妥协;站在外围等待着人群慢慢散去。
那时候,我还讨厌人群,讨厌拥挤,讨厌热潮潮的汗臭味,不过也得益于此,见到了同样站在外围的橙橙。
在此之前我一直不太信前世今生这种说法,毕竟只有慢慢活过的时间,才能逐渐变成回忆。
直到见到她的那一刻,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在哪里见过她,就好像很久很久以前,某一个温柔而恬静的地方,我俩肩并肩一起走过。
她像磁铁般吸引着我,也像磁铁般,把我推得很远。
我看着她小心翼翼的站在外围,看着她不知所措的躲避着人群……看着,看着,竟然莫名其妙的发起呆来。
那天下午天气很好,天气晴得火热,九月的太阳照在橙橙身上,穿着白色短袖娇小的她,看起来就好像能发光一样。
3、
有人说,我对于美与丑的见地实为太差,不太能分得清谁丑谁美;可我总觉得,既然情人眼里出西施,那美丑便没有一个具体标准,倒是由主观条件来加以判断了。
但那会儿,橙橙是全校公认的女神之一,这点无可厚非,连我这个脸盲都知道。
4、
往后的日子里,我俩没有具体交集,除了在一个班上课,面对着同样的任课老师,做着同样的作业以外,似乎别无其他。就连平时见了面,也会低着头,装作互不认识对方的样子。
我俩还算不上陌生人,但陌生人至少会注意到对方从此间而过,有时还会小心提防……
等到11月的时候,一学期的课程已经过了一大半,我才与橙橙有了第一次正常情况下的交集。
那天周日,天气不算晴也不算阴,午饭过后,阳光散了去,有些凉。
橙橙在班群里发了一条消息,询问关于语文作业的事情。
那时候我对她一无所知,想来她对我也是,但见此情形,我还是忍不住,硬着头皮,鼓着勇气,给她私发了一条消息。
其实,在此之前的日子里,我从未给任何女生私发过消息,这话说起来不知道是该值得庆幸,还是值得悲伤。
我自认为很多事不太必要,比如向女生发消息,比如与异性交流;但像我这样自卑且内向的性子,无论到了哪,似乎都显得不那么友善。
我告诉她关于语文作业的一些事,索性别无其他。
她回我,“知道了,谢谢。”随后加了一个微笑的表情。
微笑这个表情,到如今似乎有了贬义之意;但那会儿,我看着她的消息,理所应当的觉得高兴的不行。
那之后,我又死缠烂打的与她聊了许多,其中一大部分都是废话。
我把想说的话都说了,不想说的话也说了,说了很久很久,也说了很多很多,为得是能够把时间推迟一点儿,也为了能够多呆一会儿。
现如今再想起来,只觉得橙橙这人好得过头了些,谁愿意花上自己的时间,陪着一个不太熟悉的人,叨叨叨的讲半天废话呢?
不过吧,我由此得知了橙橙的爱好。她喜欢看动漫,特别是宫崎骏的动漫电影。
如此便好,如此我有了便赖着脸皮,把宫崎骏的所有动漫电影看好几遍的理由。
等到夜间写完作业时,再拿起手机与她聊上一会儿,便觉得心满意足。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只觉得,每天都急切的盼望着夜晚降临,盼望着与她聊天,盼望着,盼望着……
等到真与她聊天时,却又语无伦次,不知道说些什么了。
其实到了那个时候,我与橙橙在班上还是少有交集,偶尔见面时,她会同我打声招呼,这总使得我一阵惊慌失措,随后又装得满脸若无所事,一副道貌岸然的模样。
5、
喜欢宫崎骏动漫的原因是因为橙橙。
那种温柔简单,却又在平淡中透着唯美的画风,就和橙橙这个人一样。
我当橙橙是动漫里的女主角,她受得起这样的角色,但我却只能是动漫里的路人甲。
路人甲再怎么努力,也做不到男主角的位置,我平淡无奇。
6、
十二月的时候,武汉下起了第一场雪,降雪量不算太大,但却因为天气冷的原因,铺天盖地的洒满了整个校园。
那天上完课,朋友们把我叫到外面去,也是那个时候,我听到了橙橙与她朋友的对话。
她俩聊着窗外的雪景,橙橙说:“我不太喜欢下雪,下雪的时候,胃时不时的会疼。”
她说这话的时候,我呆了一阵子。
在此之前,我忘了有多少个夜深人静的梦里,总会见到橙橙穿着一身白裙子,在雪地里跳舞的场景。
她跳啊,跳啊……
跳起舞的时候,既不妩媚也不妖娆,但却随着天空中缓缓飘落的雪花,轻轻的浮在雪地之上。
橙橙在雪地里笑得很开心很开心,她笑的的时候,就好像冬天里的太阳花一般,温暖包裹着整个世界,也包裹着我的心底。
后来吧,我记住了她的话,她的胃不好,天气冷的时候,总会疼。
后来吧,我喜欢上了下雪天,喜欢上了梦里再也见不着的雪景,喜欢上了橙橙的身影。
7、
下雪那天午后,橙橙与朋友吵了一架。
那位女生是她到高中以后交到的第一位朋友,也是唯一的一位好朋友,因为吵架的缘故,她们从此绝交。
那会儿我们都太年轻,感情像气球,也像易碎的玻璃。
当天夜里,我和平常一样,急不可耐的与她聊天,结果在聊天的途中,得知了此事。
我从未安慰过人,也不擅长安慰人,听到她说这话时,尽管心里惊慌失措,却只能闷着,没能说出一句话来。
橙橙问我,是不是她错了,是不是得像朋友道歉。她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听着有些颤抖
她说完以后,我愣愣的听着语音消息,没有答复她。
后来啊,她买了一瓶白酒;一个人去到离家不远的黑网吧里,看了一晚上的宫崎骏动漫。
黑网吧是专供那些没有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和社会青年上网的地方;网吧的环境自不必说,里头的人群更是鱼龙混杂。
所以听她说这话那会儿,我心急如焚。
橙橙问我:“你去过黑网吧吗?”
我说:“去过。”
她又问我:“反正明天休息,要不要今晚到网吧里打游戏?”
我说:“不了,我爸知道得打死我。”
我说这话的时候,犹豫了好一阵子。
橙橙是老师和父母眼里的乖女孩,她从未去过像黑网吧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
如果今天没有和朋友吵架,她应该一辈子都接触不了这种地方。
我知道她有些害怕,想找一个熟悉点的人陪着她;可我也害怕,我害怕遇见她,也害怕接近她,害怕哪一天会把持不住,向她表白。
她是全校男生心里的女神,而我却只是一个胖子加学渣。我凭什么跟她走到一起,或者陪着她?
她回消息给我,说:“那抱歉啦,你陪我聊聊天也行。”
我说:“好。”
那以后,我便穿着羽绒服,带上手机,偷偷的出了门。
我想尽各种办法,在她不知道目的的情况下,问出了网吧的地址。
那天夜里,我便躲在网吧一楼的侧面,蹲了一个晚上。
我知道自己配不上她,也知道有太多太多的无法靠近,所以至少想用自己的方式,守候着她。
一楼和橙橙所在位置的距离不算太远,楼道间的隔音效果也没那么强;我想着,若是一旦听到橙橙的叫喊声,便一个劲的冲上去……
8、
我记得那一晚雪一直下着,天气冷的连屋檐上的水滴都结成了冰锥子。
我小心翼翼的靠在墙边,捂着手机笑的跟傻子一样。等到第二天太阳出来的时候,才偷偷回了家。
结果偷偷溜回去的途中还是给老爸发现了;为了这事儿,他把我狠狠的打了一顿。
9、
往后的日子里,我们遇到了考试,分科,短暂的离别……
分科对于每一个高中生来说,似乎都是一次很慎重的选择。
我们学校是一个重理轻文的学校,进文科的大部分是些怀着希望的学渣,因为文科在分班以后,所有科目会全部重新学。
我也正好文理科偏袒严重,理科努点力的话,应该能考上一个二本大学,但文科却差的要命,300分的文综,最高的一次只考了120分不到。
结果到最后,我选了文科……
说起来还真可笑,我选文科的原因是因为橙橙,我看着她在登记表上填了文科,随后想也没想的填了文科。
我以为我们会再次相遇,再次假装陌生,固定在同一个空间里。
于是拿着全部未来,赌上三分之一的可能性。
那时候我们学校文科有三个班,几率不算小。
可结果并不如所愿,橙橙的母亲向学校方面打来了电话,说是对她分班的事情不太满意;学校方面当然遵循父母的意见,最终把橙橙换到了艺术班。
10、
为了这事,母亲跟我大吵了一架,差点断绝母子关系。
父亲说:“随他去吧,他长大了,未来是他自己的。”
可我呢?我只能怀着满肚子的害怕与紧张,一个人傻不愣登的走进文科一班。
我知道这是我的过错,是我的幼稚,可如果让我再选一次的话,我愿意写上艺术班。
11、
很多绝望是因为开始的时候,出现在了错的地方;可我并不绝望,我曾努力的爱着某个人,为此,即使面对千军万马……
我明白喜欢的人是如何遥不可及,也明白诸如此类小小的自卑,只能埋藏在心底。
12、
四月的时候,愚人节闹得如火如荼。
那一天里,有许多男生趁着这个机会向自己喜欢的女孩表白,也有不少情侣因此而走到一起。
当天晚上九点过后,橙橙给我发来消息,说她喜欢我。
我看着消息的那一瞬间,呆了好一会儿,想了很多很多。
我想着,会不会就此和橙橙走到一起,在一起以后能不能给她带来快乐。
想着,自己是一个无趣的人,有太多太多的缺点……
想着,如果橙橙是一个公主的话,得做一个一辈子保护着她的骑士才行。
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一段话,作者说,骑士永远只是骑士,没办法成为王子;因为他没办法骑上白马,戴上华丽的王冠……
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
骑士王愿意再次拿起断剑,因为公主需要她……
我回她:“别逗我了,你肯定想等我说也喜欢你的时候,祝我愚人节快乐,对吧?”
这条消息发完以后,过了好久才收到橙橙的回信。
她说:“被你发现啦?”后面还加了一个调皮的笑脸。
那以后再没回别的消息。
我望着手机显示屏呆了很久很久,心中满是难过和不安。
我想,是不是自己做得过头了些,是不是自己太傻了?
可如果不这样的话,如果不这样的话……
13、
那一晚,欢声笑语传遍了整个世界,而我却躲在被子里假装什么也听不见。
14、
愚人节的第二天,一切恢复如旧。
我和往常一样,上完早自习后,叫上朋友去食堂吃早饭。
那天,天气晴的异常好,我们在去往食堂的途中,遇上了橙橙和她的朋友。
她远远的看见了我,我也远远的看见了她。
我假装没见着她,同朋友说着些白烂的话,她低着头;我俩插肩而过。
那一瞬间,我忽然想起了很多话,她忽然回过头来,拉着我的衣角,小声说:“我喜欢你。”
她说话的声音很小很小,小到似乎全部含在了喉管里。
她的模样看上去楚楚可爱又楚楚可怜,我看得出,她有些害怕。
15、
那后来的情景我记不太清了,也可能是大脑故意要忘记这么一段痛苦而又短暂的时光。
印象中,我好像说了句:“别逗我了,愚人节都过了。”
随后转身离开。
我记不得当时橙橙的表情,也记不得她的动作,她的言语;可能是大脑不太敢记住吧。
真等到记住以后,我可能得赎罪一辈子。
16、
那以后啊,不知不觉中,我便和橙橙回到了最以前的陌生。
我没好意思找她,她也没再找我说话。
不过那阵子里,我倒是哭过好几次,有时候是因为听一首抒情的歌,有时候因为睡前的短暂回忆。也有那么一回,在家吃饭的时候,莫名其妙的哭了起来。
那天父母坐在身旁,我低着头吃饭;饭是咸的,筷子在颤抖……我没敢抬头,一直没敢。
17、
喜欢上写故事是因为橙橙,跑步也是。
那段难过的日子里,我写了很多很多白烂的故事,大部分看起来矫情又做作;也尝试着用跑步减肥。
我跑啊,跑啊,跑得汗流浃背,跑得头昏脑涨。
其实我不是一个不擅长跑步的人,因为那时候胖,也因为腿短;因为跑步的缘故,甚至被人嘲笑过好几次。
不过那段时间里啊,脑子似乎忘了跑步的痛苦,忘了呼吸困难,忘了胃疼,忘了呕吐。
有时候跑着跑着,快要晕倒的时候,我便望着远方路灯,望着模糊不清的光晕;想着橙橙的模样,想着要向她靠近,想着要努力。
那之后便有了小小的野心,也有了改变一切的动力。
18、
因为女孩的缘故,男孩变了;也因为女孩的缘故,男孩再也找不着她。
19、
我把和橙橙的故事,一天一句的写成了很长很长的故事,原本打算等到攒够520的时候,便向她表白,结果只攒了300多个,便没再写了。
20、
高三的时候,艺术班的全体学生外出写生,橙橙算比较特殊的那一批,她没和班上的绝大多数人走一起,没告诉我去了哪。
那会儿正赶上认识了师父,她是一个比我大两岁的作家。
她说,喜欢就去找她吧,别等到过去以后,再难后悔。
她还说,一辈子遇上一个喜欢的人不容易,太多软弱,一定会后悔。
我觉得她说的是,满以为此为圣理,于是拿着手机和公交卡,在这个不太熟悉的城市里,绕了一圈又一圈。
那天,天气还有些热,我去了很多很多陌生的地方,问了很多人,坐了很多车。
结果还是没能见着她。
不过想来也是,我那么傻,那么幼稚,那么漫无目的。
21、
其实,我是见着她了的,就在一个公园的湖畔旁。
那时候,午后的阳光很温暖的照在公园里,她架起画板,身旁是一群和她一样的学生们。
我远远的望着她,望着她一笔一划认真的画着画,望着她眯着眼,看着远方的景物。
望着她偶尔露出眉头,偶尔眼神坚定,充满希望。
我望着啊,望着,一直望到夕阳西下,一个男孩给她端茶送水,给她收拾工具集合。
那会儿,我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他俩看上去笑得很开心。
22、
最后一次见橙橙是在17年的年末,那会儿正赶上武汉下大雪,十年难得一遇的大雪。因为下雪的缘故,学校提前放了假。
我背着书包,推着自行车往家里走,一路上少有说话。
橙橙说:“我累了,你呢?”
我愣了一会儿,说:“不是期待很久了吗?”
她说:“是啊,太久了;我打算去海南,那儿分数线低。”
我小声说:“挺好的,还能当成旅游。”
她说:“那你呢。”
我笑了笑,无奈的说:“无所谓了,能去哪去哪吧。”
随后我俩便道了别,再见,也可能是再也不见。
我推着自行车往前走,走啊,走啊,走了很远很远,直到家门口,才小心翼翼的回过头来。
23、
那天天气冷得发慌,放假后的学生们一个个跟脱了缰的野马似的,跑得飞快。
橙橙陪我走了好远好远,一路上她都低着头,面无表情。
直到道别那会儿,她忽然笑起来,笑得很甜很甜,就和我梦里出现的一样,像太阳花一般的笑容。
24、
我望着她熟悉的模样,望着她离去时的背影,望着两行清澈的车轮印缓缓蔓延到视野尽头,不知不觉,脑海中浮现出一段话来。
“若这世间一切的雪,都落往海南的堤阔,我愿乘车奔往,寻找最心爱的人。”
25、
大学以后,写了一篇以对橙橙感情为主线的故事,再后来有了女朋友,因为她介意的缘故,删了与橙橙所有的联系方式。
26、骑士王与剑
有人说,这座竞技场曾诞生过一位骑士王,也有人说没有。
这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若不是听人提起,恐怕我也不会记起来,但如果您想听听的话,我可以简单讲讲,如果您不介意的话。
......
传说,这个国家有一位漂亮的公主,她的容貌足以打破世间一切的美丽。
而那年,公主正好年满十八岁,按照国家的规定是要出嫁了,国王为公主安排了一场比武大会,夺得冠军的人可以获得骑士王的头衔,并且迎娶公主。
这便是故事的开头了,可能有些单调,如果您能耐得住寂寞的话,不妨听我讲讲这位骑士王。
骑士王的本名叫拿玛,这个国家的头号通缉犯;这里我想先讲一下拿玛的身世。
拿玛出生在北方,众所皆知,北方是极其寒冷而又贫困的地方。
他出生的时候也正是他被抛弃的时候,没有什么好心人来领养他,就那么一个寒冷冬天的夜里,大家都以为他会死了,不过,比较幸运的是,他被一只山羊所救。
拿玛靠着羊乳生活也算过的去,就这样他作为一只羊生活了两年,直到两年后的某一天,一群饿狼包围了他和那只山羊。
山羊为了救拿玛而葬送狼口,不过令人感觉可笑的是,小拿玛并没有因此逃脱,他甚至连爬行的能力都还不具备。
很快,拿玛被狼群发现,狼头领围着他转了好久好久,最后决定养活他而不是吃了他。
就这样,他有了第三任父母,是最长的一任也是最后的一任。
拿玛与狼群生活了七年,七年后他杀死了狼群里的每一头狼。
整整三十六头,用的全是狼头领教给他的生存技能。
拿玛将狼的尸体拖置山坳,葬在了当年山羊死的地方。
而那一年,他正好九岁。
之后的事情相信您一定清楚了,这个国家最可怕的杀人狂魔,专杀年轻的夫妇,他给这个国家带来了整整九年的恶梦,而且至今没有被抓住。
这便是拿玛的身世了,算的上可怜,但不值得同情,接下来,就该讲他与骑士王、与公主的故事了。
您渴了吗?不如我先给您沏杯茶吧,不用吗?那我接着讲了。
大赛在国王的威望下顺利举行,拿玛也乔装打扮混入了会场,而且一直进行到了决赛,虽然他的手段可谓是卑鄙下流,但大赛并未规定不能使用这些手段,也就默允了。
决赛当天,拿玛和往常一样,穿着一身黑斗篷,脸用口罩遮住;他的对手是皇家骑士团的团长,一位帅气阳光的金发小伙。
这样的人,一看就是徒有虚名,哪里能挥的动剑?
拿玛也是这样想的,所以他大意了,被那位团长用剑逼至角落,险些丧命。
也正是这个时候,国王殿下忽然下令让比赛停了下来,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倒是为拿玛争取了一时喘息的机会。
比赛再次开始时,拿玛便动真格了,他拿出惯用的匕首,左闪右躲与团长纠缠了很长时间。
最后,他将匕首抛出,用匕首后系着的钢丝线勒死了团长。
又是十分卑鄙的手法,不禁让人觉得羞耻。
哦,抱歉,这句是我的自说自话。
拿玛终于如愿以偿的得到了冠军,不过也迎来了一个大问题,国王在赋予他骑士王之剑的同时,要求他摘下口罩,这一点倒是让拿玛无可奈何了。
若是让国王看见他的样子,别说迎娶公主,就连见上公主一面都是不可能的了,也正是在那个时候,公主出现了,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裙子。
拿玛看见她的时候正好对着太阳,在他看来,仿佛是公主身上发了光一般,耀眼耀眼的,仿佛打破世间一切寂静的美丽。
拿玛一时看的出了神,他发誓,自己一定是喜欢上公主了,一定。
只是,此时他的身上还残留着血迹,还残留着无数悲屈与灵魂。
苦笑……
在那之后拿玛做了一个疯狂的举动,他将口罩摘下,对着公主所在的方向大喊。
“公主,我爱着您。”
随后便将骑士剑从国王手中夺过并折断,带着拥有剑柄的那一端逃跑了。
那一刻全场震惊,竟然没有一个人意识他就是杀人狂拿玛。
……
“啪啪啪”那个男人鼓起掌来,他笑着说:“您的故事讲的可真好,那您知道逃跑时拿玛是怎么想的吗?”
不等我回答,酒馆里忽然闯进来几个人,
“诶,你说,今天那个公主还在那吗?”
“肯定在啊,要不然咱哥几个过去把她绑了回去潇洒潇洒?”那几个人语言中满是地痞流氓的气息。
这时候,那男人忽然转身,从黑斗篷内拿出一把匕首,以非常熟练的手法迅速将那几个人杀死,整个过程看起来十分轻松,在那之后他又回过头来,十分温和的与我聊天。
“拿玛觉得公主过于美丽了,美丽的让他感觉自己卑劣至极,他可真是个胆小鬼,想着想着就逃跑了。”男人笑起来,他笑的样子十分滑稽:“老板,您的故事还没讲完,我想接着听。”
“是吗?”我略微有些惊讶,看着那个男人满脸的笑容,决定再为他讲上一段。
拿玛跑了之后,公主便一个人开始哭,哭了将近一个月。
一个月过后,公主拿着骑士剑的另一端在那个竞技场守着,希望拿玛再次出现,这一守便是整整五年,五年期间,国王无数次劝她回宫,却都被拒绝了。
如今老国王去世,公主的那位哥哥似乎并不愿意承认有这么一位不知廉耻的妹妹。
“哦,是吗?竟有这种事?”男人挑了挑眉,笑着说,“如此说来,我该走了。”
男人起身朝门外走去,走着走着,忽然又回过头来。
“帮我向公主说一声对不起,我想给她一个童话,而她便是童话里最美丽,最高贵的公主,可我并不是童话里的王子,我只是一个没有剑的混账骑士。”男人接着苦笑
“你怎么确定我认识公主?”我笑着说
“当初差点杀死我的家伙,我一辈子都难忘记。还有,当初暂停的时候,拿玛并非什么都不知道,他看见公主叫的暂停,其他的地方就如同你说的一样。”那个男人始终笑着,看不出其他表情
“哦,是吗?谢谢你的不杀之恩。”我忽然想起决赛那天的场景,为了逃避家族命运,特地让拿玛陪我演了一出杀人戏。
“你这么说可真是恶心到我了,走了。”男人朝我挥了挥手,离开了
“一路走好,拿玛。”我冲着男人离开的方向小声说
我知道,他又要去杀人了。
27、离别
有那么一天,
暖风拂过草地,
望向天边的云彩,
土壤将高楼托起,
墙壁淹没了远去的声音。
我望着远方,
遥不可及的远方,
天空在海洋里漂浮,
落叶扇起翅膀,
从此忘了土壤温柔的芳香。
爬上树的金蚕宝宝,
盼望着,
朦胧的绿荫,
等到所有细尘随风而去,
所有数不尽的笑容,
也忘了方向。
我愿跟随旋律小声吟唱,
在月夜下起舞,
为重逢与别离饮酒数杯,
为每一个孤独的灵魂,
赌上性命。
可我不爱别离,
不爱落叶下的枯草,
不爱酒里的悲伤。
若是星辉也能落下些许光芒,
便让我狂傲的赋诗一首罢,
免叫太阳化了真心,
叫时光老了你我。
泥巴墙上的土油画,
不知何时退了漆,
是谁褪去了稚嫩的皮,
又是谁,
躺在绿荫下的草丛里,
藏着数不尽的小小哀伤。
我喊着你的名字,
将所有言语掩埋,
有太多太多的无话可说,
太多太多的思念,
也只好回了牢房。
那时,
我忘了阳光,
忘了撑起的雨伞,
忘了雪地里的车轮印,
只记得,
不久前曾兴致勃勃的来到这里,
随后又悄然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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