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去北京,有些突然。
主管接到上级单位的通知,需要带一批产品去北京测试。本来与我无多大关系,被安排过去的同事因为事情太多,一个人有些艰难,问我愿不愿同去。我刚来公司时,他没少帮过我,没多想就答应了。
7 月底去过北京,也是第一次。那些天很忙,一直在五环外的实验场做测试。
正值夏季,却说不出的干燥。天空即使有太阳,也是一团灰色,可能离中心城区太远,总觉得它不如我心中所想的繁华。测试场地周围种了一排排的悬铃木,叶子翠绿,随风翻动,坐在树底,脑门上的汗珠渐渐散去,才感觉到一丝丝的好意,是北京给我的好意。
大学毕业后,有几个同学在北京工作。其实没怎么交流,不知道他们过得好不好。听说后来一个个离开了,或者考了家乡县城的公务员,或者进了事业单位。如今我熟识的人里,只剩刘昱了,他去年硕士毕业,工作定在北京。
我们平日偶尔电话联系。他工作忙,夜晚 10 点回家是常态。他曾经和我说,来北京后,晚上睡觉经常做梦,焦虑的梦,不是考试做不出题,就是上班又要迟到。我说是不是工作压力太大了。他说不晓得,不过工作确实挺累人。
第一次去北京,睡在卧铺车厢,我和他说,我来北京了。他不相信,真的假的,他问。我说,真的。他给我发了他租房的地址,叫我下班后去找他,他也早些回来。
后来我没有去。一来我还是实习生,总觉得一个人跑开是一件不妥当的事情。二来确实有些忙,一天下来有些疲累,不想再折腾了。我和他说,不来了,下次不忙的时候再过来。他有些失落,但也没有强求。可我心里觉得对不起他。
一个人待在诺大的城市里,是异常孤独的事情,城市越大,孤独也被放大。
我记得第一次离家远行,十五六岁,不认识人,第一天夜晚,躺在床上,失眠。其实也不是对未知的事物感到恐惧,我是不害怕的,未知的东西对于我来说甚至有吸引力。之所以觉得孤独,我想,大概是一种习惯吧,是像我这样的人的人之常情。
邻床室友已经打起呼噜,我悄悄爬起床,摸黑走到阳台,靠在窗沿上。天空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好像这么寂寞的夜里,昆虫也懒得叫了,世间万物,好像只剩自己,那一刻孤独占据了整个心脏。直到现在,依旧不太愿意一个人去一座陌生的城市生活,那对于我,是一件需要很大勇气的事情。
所以这次去北京,我决定不管多忙,都要抽空去见一见刘昱。
那几天北京刚开始降温,但依然没有想过会这么冷。因为下雨的缘故,空气略显潮湿,与我第一次来感受完全不同。冷风呲呲地扑进衣服的缝隙,我不禁有些忘了夏天不过刚刚结束。
在北京西站等出租车,看见一对老人。男人举着相机半蹲着身体,女人拖着行李箱慢慢地走进他,靠近时,又忍不住笑场,回头四处张望一下,好像有些害羞。他们凑近看一下相机,大笑一声,可能不满意,她拎着行李又走一遍,来来回回,好几次。不知不觉,心里竟有些温暖,好像点燃了一根火柴,明明有些微不足道,可双眼见了,还是有一些温度。
刘昱是我的高中同学,是毕业后我为数不多一直保持联系的好友。小学、中学、大学,走到哪里,身边立马会有一堆看起来还不错的朋友,而一旦分开,好像这些友谊也跟着终结。说来惭愧,自始至终都没能有过几个生死之交,但自己觉得这就是我的一个特质吧,也许还有人和我一样,不愿意把一颗心分给太多的人,对一个人好就会拿出全部的好,不论爱情,还是友情。
所以虽然惭愧,却也没什么觉得可惜的。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如果到最后也不能抵达内心,那保持简单的状态,是最好不过了。
到宾馆安顿好。同事说,刚打听了,下午不用干活,过了这周末再去。我才想起来明天周六。他又说,周末自由安排,正好你可以好好逛逛北京城。同事之前经常到北京出差,大大小小的地方看得也差不多了。我给刘昱短信,说下班后去找他。
从地铁站出来,差不多 6 点,雨不知什么时候停的,天空竟格外的干净,一朵灰白的云,在即将没入夜色的北京城上空,突显的清澈好看。我按他给的地址,往前走,路灯已经点亮,暖黄的色调映在道路一侧的香樟树上,叶子被风吹起又落下,哗哗作响。
走过一座天桥,过一个十字路口,在公交站我看见了刘昱。他刚从车上下来,在站台下等我,背着双肩包,一只手塞进卫衣的口袋,一只手抓着手机,双脚小幅度的左右踏步,应该是有些冷了。
“刘昱。”我在背后喊他。
他回过头,笑起来。“好冷啊,赶紧回去。”
他还像那个高中生啊,我心里想,其实我也像啊,就像当年我们一起去校外吃烧烤,他站在校门口等我。“你怎么这么慢啊”他不耐烦地说。“哈哈哈,磨蹭了一点。”我不好意思挠头。一切竟有些熟悉。
我们没有直接回租房,他带我去小区旁边的一家酒店吃饭。点了一只烤鸭,两道川菜,两瓶啤酒。我们不是喜欢喝酒的人,这次却意气风发地要了两瓶。烤鸭切成薄薄的片,一圈圈码在瓷盘里,蘸点酱用面饼卷着吃,很腻口,我并不喜欢。
聊了些什么也记不得了,大概是一些往事,一些过去的人,反正有开心的,有想起来心会疼的事。
回到住处已是9点,他合租室友加班还未回来。三个人住三室一厅,每人一个月交 1800 的房租,水电物业另算。我看了看房间,有些乱,沙发上落了一层灰,桌子上摆着几桶泡面。我问他怎么不打扫。他说平时早出晚归,没有精力收拾,周末休息,又不想动,反正越过越懒了,以前还打扫,现在完全听之任之。就像被驯化的动物,看起来过得还不错,其实已经对生活失去了理解力。
我听不明白,却莫名觉得有道理。他打开电脑,说还有一点工作没有弄完。我卧在床上玩手机,不久便觉得困,起床洗漱,躺进被窝,迷迷糊糊睡下了,隐隐约约听见他敲击键盘的声响。
第二天我们去天安门,故宫。北京的地铁线同迷宫一样,他却熟稔。我们在正对天安门的中轴线上拍了照片,头发被风吹立起来,丑得像两个外星人,头顶上有一大片蓝天,像一对清澈的蓝色眼睛。真好看啊,这天空蓝得教人忍不住伤心,因为想起来,美好的东西总要离去,而自己却无能为力,不过这也只是一瞬间的情绪。
下午逛了王府井,吃了巨臭无比的臭豆腐。傍晚我说还想看看鸟巢,水立方。他说,可以去的,时间不算太晚。鸟巢正有比赛,很多人被拦在了马路的一侧。问安保人员,说是等半小时,比赛结束就可以过去。我们靠在围栏旁等,周围是密密麻麻的人耳声,太阳早已落下去,路灯也亮起来,整个北京就要进入茫茫夜色了。
风刮得凶悍,我们冷得直跺脚,后来只是草草地望了几眼,便决定回去。路上随意找了个餐馆,吃了点东西。
到家休息了一会,刘昱问我饿不饿。我说还行。他说,去吃麻辣烫吧。
店在小区里面,没走几步就到了。是那种露天的路边摊,老板是一对中年夫妻。他和老板打招呼,看起来是常客。锅里面煮了各式各样的用细长的竹签串好的食物,有许多我根本叫不出名字。
我们一人拿一个碟子,舀了一点芝麻酱和辣椒酱,围在车子旁吃起来。吃什么自己拿,没有了,可以叫老板煮。车子旁边支一盏灯,照亮了这一小块区域,辣味和车子散发的热量,使人并不觉得冷。渐渐有三三两两的人过来,围在一起,说着天南地北的话。
“没想到啊,多年以后,我们居然在北京吃麻辣烫。”我开玩笑说。
他正嚼着肉,愣了一下,然后笑起来。
周日上午,我准备回宾馆,他送我到地铁站。过一个十字路口,走一座天桥,就到了。我说:“再见啊。”他说:“好。”
跨进茫茫人海,回头已找不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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