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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苏儿还坐在那条长凳上,四周的青草地和园林树木越发翠绿,人流不如平时多,但也没有显得多么安静。那一窝麻雀里多了几只才刚刚长满羽毛的小雀儿,它们蹦蹦跳跳,一会儿飞走,一会儿落到长条凳的木架上,有些干脆站在叶苏儿的肩膀上。
叶苏儿身上的印着紫色案底和细小的白色栀子花图案的丝质长裙垂在地上,脚上穿着一双绣花的胶底布鞋,肉色半截袜子上坠了一只金色小铃铛。
人生看似漫长,其实有用的日子并不多,能让人背着一路前行的包袱也就那么几件。如果说我有幸能将大半年来发生的所有事情从记忆中去除,那么,我宁愿把这次相见当做初见更感到快慰。
我站在很远的地方望着她,望着她将雪白的手臂放在双腿上,手中捏着一朵不知从何处采来的玉兰花,时不时地凑近鼻孔闻啊闻。
太阳慵懒,一切安好。然而只有我知道,过不了多久,她就要被我留给她的一切吓得从长凳上跳了起来。只要想到这里,我就忍俊不禁。
我拍了拍裤腿上的灰尘,耸了耸肩,将身后的车流和人群声音抛开很远,我迈着坚实的步子朝她走去。
当我坐到她的身旁。她的弯眉和唇角的弧线,她的鼻翼吸耸的微动,她长颈皮肤里闪亮的如星辉般微弱的反光,都能让我感受到一股甘之如醴的清芳。
“你回来啦?”她向一旁挪了挪身子,轻声对我说。
“只是偶然路过。”
“时间真像一阵无法攀援的风,它从我们身边走过,却没有给人留下痕迹。”
“我们见面整整一年了。”
“一年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
“没有什么,只是一个数量而已。它可以代表一种开始,也可以代表一种结束,如果时间能被我们捕捉到,它可以被看作恰好装满一箩筐的茉莉花朵。”
“我喜欢茉莉花,小巧而且芳香。”
“我也喜欢!”
“从过去的某天开始,隔段时间就会有个人给我送来一束鲜花,有时是百合,有时是玫瑰,有时是鸢尾,还有其它一些用手指辨别不清的鲜花。
我喜欢闻它们的香芬,却害怕用手指触碰它们因失去养分而凋萎的花瓣。我想过给它们裹塑,把它们保存下来,可是妈妈告诉我说,每朵花儿都有固定的季节,犯不着违背了她们的本意。”
“是的。”
“难道正如《爱的艺术》里说的那样,我们对于某些可遇可求的喜爱天生就无能为力吗。”
“是的。”我想了很久,最后发现我只能这么说。
“可是,每一朵花都不是原来的了。”她挺了挺胸脯,转头朝向我。
“那有什么,不去关心它,什么都是一样的。你的眼睛大概是怎么伤的?”我问她的时候很小心,也很小声。
“八年前了。那天是我生日,妈妈和爸爸拉着我去了一家美丽的餐厅,桌子上摆着奶油蛋糕,香喷喷的,一大束鲜花摆在我的面前,大红的玫瑰,是爸爸送给我的。
大厅里灯光明亮,水晶灯的璀璨弄得我很开心。爸爸妈妈盯着我吹蜡烛,我望着那一点光,再看着他们眼里的光,现在想想都美好。
后来,蜡烛灭了,从隔壁的房子里传来一声巨响,我一开始感到一股热流,然后就晕倒了过去。等到我再醒来的时候,四周全是黑的。我一直以为是在梦里,睁不开眼睛的那种噩梦!”
“是哪家店?”
“深圳就发生了一次爆炸,后来再也没有这样的事情。我没有记住店的名字,估计现在也搬了家。”
“没有搬家,它一直都在那里,不过现在改成了一家酒馆,叫做‘明日之星’。”
“多好听的名字,你怎么知道的?”她偏着头问我,样子真可爱。
“明日之星,大概是指在未来,或者是指在远处的某个地方,总有个让我们想着的人,值得我们想着的人。我的年龄比你大,所以记下了。”我慢慢地说着,眼泪在眼眶里呆了一会儿,然后掉在草地上,当我低头去找的时候不见了踪影。
“远处到底有多远,我真想去远方走走。”
“曾经以为视线的尽头,就是远方。现在才知道,回到这里就是远方。”我突然深情地说,
“说得真好。你喜欢这里?”
“你今年多大了?”
“十八岁!”
“就在今年的七月一日?”
“你是怎么知道的?”
“爆炸的那天就是七月一日。我想我该走了,我还有事情要做。”
“你说我有多傻呢,我都说了爆炸的那天生日的。你要去哪里?”她窘迫地笑了笑,笑声很小,差点被一阵轻风卷走。
“去很远的地方。”
我想我该起身离开了,于是我站起身子离开了她。
她脸上还是带着微笑,刘海被微风吹得一摆一摆的,并没有因为我的离开而异样。
没有人看向这里,没有人在意我们就要分别,连那几只常来的麻雀都不见了身影。
都会以为我只是一个过客,我和她毫无关系,不管是我唐突地离开或者走来,都不会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记。但事实不是这样了,一切都变了,没有东西能变得这么可怕,还在我心里的希望在这一刻死得更彻底。
我多么想对她说,我喜欢她说话的样子,喜欢和她一同望向远方,喜欢那条柏油路从坐在一起的我们的脚下一直延伸至一望无垠的远方。
我免不了回头看上她一眼。也许一眼就是一生一世的过程,也许这也是最后一眼见她,这个我心里再清楚不过了。
但我似乎在此刻下了决心,决心与一些若明若暗的东西决战到底。
天空中的云朵不断变换着形状,有的薄有的浓稠,有些乌黑有些光亮,所有的浓墨淡彩,被风拽着边角在天空里跑来跑去。
“花儿是你送的吗?”在我转过身去的时候,叶苏儿突然站起身来,朝着我的方向大声喊道。
我有那么一瞬间屏住了呼吸,四肢麻木,头顶冒着冷汗,就像一只即将濒死的麻雀收紧了翅膀。
我站在原地,回头迎着她望来的眼睛,像在黑暗中望着从门缝里漏进来的天光。
她的裙子那么刺眼,她是那么天真。
陡然从我眼里溢出的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我朝她挥了挥手,乘着一声从街角传来的长长的汽笛声偷偷地离开了。
微风吹在我的脸上,即使在这温暖的午后,我能感觉到刺骨的寒冷。
叶苏儿的美丽就像一条停滞不动的水幕,不管我如何在时间的漫游里穿梭,无时无刻不想念着她,羡慕她因失去光明而领略的另一番静好,我也顶多只是在这块水幕里偶然地来回。
我没有足够的本事让自己停下来,也无法用心去窥探她因失去光明而产生的痛苦,所以,我也无法为这一切驻足,为她的痛苦奋斗。这就是《爱的艺术》那本书给予我最明确的表示。
“我对他人的爱,只是一种虚假的寄托和一种毫无根据的附丽”,更何况,她的眼盲就是“丘比特风暴”中最惹人心痛的一个故事。原本因为同样体会黑暗才爱上她,而如今,却是因为我一手创造的黑暗再难爱她。
等我回过神来已经是午夜,车子已经在山梁上爬行了几百公里的路程。我缩着身子望向车窗外黑蒙蒙的夜景。
眼睛真奇妙,还是几个月前的灯光,还是山岭乌黑的躯壳横亘在视线尽头,不管星星多么明亮,我此刻却宁愿闭上眼睛不去感受每一片光亮。
那些往日里我习惯寻找的希望也因为和叶苏儿的分别让我失去了往日的意气。
“或许,人生之中的多次狂奔,也只是为了某次不再重逢的分别吧。”我对新哥说。
“要去见谁,还是要离开谁,都用不着狂奔。没必要为一个女人那么伤心的,你说呢。”他盯着我的脸。
我们不再说话,乔驱车的动作很轻,他们的体贴让我感恩戴德。
我只希望尽快找到古梅,和她叙旧,聊一些关于毛瑟的话题,用一些煽情的话语讲述几个月来的遭遇,她或许会拍着我的肩膀安慰我,暗自为我难过,最后说出关于那枚钥匙的来历。
如果果真和我们料想的一样,只是毛瑟在某次酒醉后一不小心夸下海口,粗心地将钥匙留给她做个纪念还好。否则,我更愿意相信她是少校的情妇。否则,毛瑟不会无缘无故将金钥匙送给她。太令人感到蹊跷了。
车子下坡,开进一块平坦的荒原,然后又开进山岭余脉之中剩下的一座城市,最后途径“水门”坐落的街道。
往事如前,我回头看了一眼“水门”,穿长裙的古梅的相貌在我的脑海里越来越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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