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三更,尔等务必斩草除根,须知总兵大人吩咐过。”一个蒙面人对着他的手下窃窃私语。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丧尽天良事,泯灭良心狗”对面走来一个身穿素布白衣的青年人,嘴里吟诵的诗听起来那么的讽刺。
白衣青年自顾自说,似乎并不想理会这些个鸡鸣狗盗之辈。
为首的黑衣人面露不悦:“悄悄吩咐身边的一个瘦子要致这个白衣青年于死地。”
岂料,那白衣青年并非等闲,瘦子刚刚摸到白衣青年的身侧,一柄飞刀就轻易了结他的小命。
黑衣首领一看此等情景,吓得两腿打颤是一身的冷汗,就差没尿湿了裤子。
白衣青年不是别人正是天下第一捕欧阳宇,相传在黎都那夜连破二十九个飞贼的就是这个欧阳宇。
黑衣首领本是官府中人,看到那飞刀一出鞘,自然知晓了眼前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天下第一捕欧阳宇。
“横竖都是死路一条,不如赶紧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今夜子时,李尚书府有歹人,望速去。”这字条还真是准的很,欧阳宇看着字条暗自思索着。
“按李尚书的为人来看,哪一个人会如此加害于他呢,李尚书为官十载,虽说不趋炎附势,巴结显贵,但也不会恣意妄为,更不会损人利己,这样独善其身的官员居然也有人要加害,着实是人心不古。”欧阳宇也是无可奈何。
张总兵府内,一个黑衣人正在不停地讨饶:“属下罪该万死,属下办事不利,还请总兵你大人有大量,再给属下一次机会。”
张总兵端坐着,微微的抿了一口茶水,然后就把茶杯恶狠狠的砸在地上:“真是废物,都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让你去办这么点事情都办不好,留你又有何用,来呀,给我拖出去乱棍打死。”
没想到,平日里喜逐颜开的张胖子,发起火来真是比那些个狮子老虎还要凶狠。
张总兵究竟为何要致李尚书于死地呢,这还得从头再来。
还记得去年的九月初九,张总兵像往常一样的带着自家的先锋营去参加秋季的丰收庆,在去的路途中看见了一个女的,大约二十出头的模样,长得十分的秀丽,丰腴却不臃肿的脸蛋,纤细而灵活的腰肢,真是赛过了月里嫦娥。
可偏偏是秋季庆丰,不能当着下属们公然强抢民女,要是在平时,那女的早就被自己给弄得是有气无力,死去活来。
就在这时,李尚书恰巧经过,也看到了张总兵,遂想上前寒暄几句,却看得张总兵望着眼前的女子痴痴的楞着,不免有些个尴尬。
这倒也不打紧,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十分的可怕了,恰巧九王爷也来了这边,而那女子是九王爷的一个情妇,因为九王爷已经娶了十个老婆了,家里已然是莺莺燕燕,外面也是暗藏着许多个美人儿,但偏偏是这个女子总是让他魂牵梦绕的。
可这和杀李尚书又有何关系?原来,七年前,九王爷路过一个小庄子叫后李庄,李尚书原本就是那里的人,第一次看见了这个女子便啧啧称奇,这穷乡僻壤也有几个绝色佳人,遂一个可怕的念头在他心头涌出,他要抢光这个庄子所有的少女,但偏偏就是这个女子一夜之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过七年便出现在了长安城里,成为了一个琴阁的歌女,而这个女子的父母是被九王爷活活烧死的,当然还有张总兵也参与这个事情,不过那时张总兵不是总兵,只是个副校尉罢了。
经过这事情,九王爷就向皇帝大力举荐了这个张副校尉,让他担当先锋护卫营的总兵,可这和李尚书又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大关系,因为一开始李尚书是反对九王爷提拔了这个整日里只知道花天酒地不懂得带兵打仗的张校尉的,这是其一,其二是因为李尚书是那个女子的舅舅,所以这才是问题的根本原因。
李尚书多年来一直在收集九王爷意图篡位的证据,像罗丰镇有一个制币的工坊就是九王爷弄的,意在广制钱财好招兵买马,这个事情被李尚书发现了,所以说九王爷才安排张总兵杀李尚书灭口,这是欧阳宇万万没想到的。
江湖上的绿林豪杰与欧阳宇都有些个交情,而李尚书也曾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只因为看天下不公事太多,遂毛遂自荐要来这庙堂之上一展抱负。
皇帝虽然有点昏庸,却是一个至情至性的人,李尚书这一举动深得其心,于是李尚书就从一个五品的侍郎一步步做到今天的尚书一职。
“现在,事情也差不多要败露了,还是要趁早起兵才是。”张总兵一个劲的怂恿九王爷。
九王爷眼看着事情已是纸包不住火,只好顺势起兵。
第二天清晨,先锋营浩浩荡荡的从营地向长安城进发,而九王爷也带着近三万精兵直直的向长安城出击。
欧阳宇这个天下第一捕则是发现了这个事情,并及时前往了据长安不远的潼关,请那里的刘将军带着他的六万大军火速勤王。
原来这三年来,这个白衣青年日夜不停地苦练飞刀和轻功,就是为了以防九王爷会突然间起兵谋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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