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侯玄既被桎梏①,时钟毓为廷尉,钟会先不与玄相知,因便狎之②。玄曰:“虽复刑馀之人,未敢闻命③。”考掠初无一言,临刑东市,颜色不异④。
【注释】
①夏侯玄:字太初,魏齐王曹芳时任太常,为九卿之一,主管礼仪祭祀之事。当时司马师以大将军辅政,后中书令李丰因司马师专权,密谋以夏侯玄代替他,事泄,李丰被杀,夏侯玄被捕交廷尉审理,随后被杀,桎梏(zhìgǜ ):脚镣和手铐;拘捕。
②延尉:官名,九卿之一,掌管诉讼刑狱之事。钟会:是钟毓的弟弟。钟会因夏侯玄为名士,曾经想结交他,被夏侯玄拒绝了。当钟毓审理夏侯玄案件时,钟会在座。参看《言语》第11 则注①。狎(xiá):亲近而不庄重。
③刑余之人:受过刑的人。闻命:听从命令。这里说未敢闻命,意即不愿与之交往。
④东市:行刑的地方;法场。汉代在长安东面的市场行刑,故后代通称法场为东市。
【译文】
夏侯玄被逮捕了,当时钟毓任廷尉,他弟弟钟会先前和夏侯玄不相交好,这时趁机对夏侯玄表示狎昵。夏侯玄说:“我虽然是罪人,也还不敢遵命。”经受刑讯拷打,始终不出一声,临到解赴法场行刑,也依然面不改色。
夏侯泰初与广陵陈本善①。本与玄在本母前宴饮,本弟骞行还,径入,至堂户。泰初因起曰:“可得同,不可得而杂②。”
【注释】
①夏侯泰初:即夏侯太初、夏侯玄。陈本:字休元,曾任郡守、廷尉,迁镇北将军。弟弟陈骞,字休渊,当时还年轻,任中领军(掌管卫兵)。
②“可得”句:夏候玄因为和陈本友好去拜见其母,当时陈骞的年龄、德位都不如夏侯玄,他想和夏侯玄交往,就应该先登门拜访。阵骞回家和夏侯玄相见,不合乎礼,所以夏候玄说:“可得同,不可得而杂。”结果陈骞退出来了。
【译文】
夏侯泰初和广陵郡人陈本是好朋友。当陈本和夏侯玄在陈本母亲面前宴饮时,陈本的弟弟陈骞从外面回来,一直进入堂屋门口。于是泰初站起来说:“相同的事可以一齐办,不同的事不能混杂在一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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