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七十年代,大家的认识局限于所处的环境。
有个年轻人升为信贷股股长,单位组织去大城市广东去旅游,美其名曰去观光考察。
经过几天的大开眼界,心中感慨万千,姓的好,不如生的好。
最后一天,买礼品,买纪念品是旅游的重中之重,一:借送礼物之际可以向亲朋好友显摆下自己走南闯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二,像老婆献魅情,意指时刻挂念着。
当导游介绍广东水果特产榴莲时,导游说:榴莲是水果里营养价值最高的水果,有一斤榴莲一斤鸡的说法,而且特别香,在外省很少买到,股长听完后,豪不犹豫的买了几个。
回到家,向老婆大人汇报完几天的行程,得到老婆大人目测检阅后,迫不及待的拿出买给老婆的礼物,并嘚瑟的说:我买了几个你从来没有看过,吃过的水果之王,营养价值特高,特补。

老婆道:什么东西,这么难看,还这么怪怪的,像刺猬,你吃过没。
他故作神秘的道:很香的,可围着转悠了几圈,拿着刀却不知道从那下手,在身旁老婆的质疑声威逼下,他手起刀落!立分二半!

老婆捏着鼻子,皱着眉头,看着稀稀的像小孩拉的巴巴,用手在鼻子前不停的来回摆动,什么东西,这么难闻。
他挠着后脑勺,一脸心疼的说:可能时间太久了,烂了,又自言自语的说:不会啊,导游说可以放很久的。
在老婆的呵斥下,他把这几天的美好连着价值连城的水果之王一起扔进了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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