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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基课上,老师在台上问我们对于大学生同居的态度。
台下一阵躁动,星星点点有几个人说出了“正常”。
这位老师老师说自己是保守派,对这一行为持不赞成的意见。他随后说,同居这个事情嘛,男孩子可能无所谓,但女生可就吃大亏了。
听到他说这句话,我心里忿忿。
撇开男女婚前同居这件事情不谈,单就他讲“女生很吃亏”的论调我就表示了深深地不满。觉得女生要承受带来怀孕的风险,所以在潜意识里就把女性摆在了弱势的一方这样子合适吗?
跟好朋友讨论这个话题。
“其实还是有些吃亏的,男人的爱通过胃,女人的爱更走心,所以更难放下。”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实在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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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时候我们学《诗经》,里面描绘的男男女女情情爱爱可真好玩啊!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男人追女人总有那种可望不可即的感觉,不知道古时候的人们是不是也有很多人像当代的渣男那样,得到了就不知道珍惜。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诶呀,这女孩儿的情愫真奇妙,连衣襟都能念念不忘,爱你却又羞涩至极,如果我不见你,你是不是就不爱我啊?真揪心。
“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
嗯,就是这个意思吧,男人与女人对于情爱的理解不同。男人爱的潇洒,女人却太深情,太容易动情,一旦陷入就无法自拔。
可是谁说,《诗经》里讲的男女之情就一定是正确的呢?中国的《婚姻法》前前后后修订了那么多次,到现在不仍旧不是最完备的吗?
大概是数千年来传承的思想已经形成了固定的认知。
普世价值观一次次告诉女孩子们:你们要好好珍惜自己,把握住自己,找到合适的男人再去爱。不要等爱到执着,爱到偏执,爱到山盟海誓的时候左右不了自己的内心啊!
不单单是女人,好像男人也应当如此。
事实上,两个人恋爱,不就应该交付彼此的真心吗?
爱到无可替代,不可自拔还会分男女吗?
难道男人就不会哭泣,就不会难过,就不会不舍了吗?
恐怕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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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都死瞧不上沉浸在“死去的爱情”里,逃不出来的小乖乖们。
说这话的时候,一个姑娘找我求助。
她跟我说,最近真很苦恼,无处倾诉,只想随便聊聊。
我说,好,你讲吧。
姑娘小我一岁,十八岁认识了她的男友,那时真的感觉他就是自己的Mr.right。两个人交往一年,男方突然消失,没有任何消息,只留下一句忘了他。
不成想,三个月之后他又回来了,他说他忘不了她。一番苦求,重归于好。
后来她怀孕了,人生的第一次,害怕极了。她问他该怎么办,他很不耐烦,用1000块钱打发她了事,他借口出差逃避现实。
她度过了一个最寒冷的冬季。
随后,他又出现了,她以为自己不会再接受他了。可是他不甘心,去姑娘的学校闹,去姑娘家里闹,不允许她和任何异性来往,一直到现在。
姑娘最后说了一句,让我觉得特别难过。
“我害怕他伤害我父母,我一直在屈服在顺从,我好累,我好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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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女之耽兮,不可说也,说的不就是你吗?
人家是被辜负了之后还恋恋不忘对方,你是被辜负了之后还纠缠不清。
男方闹,最好的方式不就是不予理睬吗?就算是狗皮膏药也不可能缠你一辈子吧?
我跟姑娘说,“报警。”
她跟我讲,“不行的,他会蹲监狱吧。”
“那你没有告诉父母吗?”
“没有,我不敢说。”
对话至此,真的无话可说。
好像我很恶毒一样,但我的确没有同情她。
佛家讲,有因必有果。
你今日所承受,都是昔日所埋下的祸患。
他第一次辜负你,你安慰自己说他年少轻狂;
他第二次辜负你,你欺骗自己说他偶尔执迷;
他第三次辜负你,你明明知道他是恶人,却很难很难再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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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小白跟我唠嗑,“我觉得我一谈恋爱就有毒怎么办?”
嗯,确实有毒,她总是谈着谈着就把男朋友摆在了比自己还重要的位置上。出去逛街,想着给男朋友带麦当劳回去;自己没钱买包包,却拼命的攒钱给男朋友买喜欢的鞋子。
像养了个儿子一样,想想都简直了。
“你就是拎不清啊,每次分手还一副要死要活的样子。”
“是啊,我总是无限度的对他好!真是贱脾气!”
“咦.......你自己知道就好。”
可怕的是,明明知道,等到了下一次恋爱,分手,还是周而复始。
总是把自己陷入一种舍我其谁的尴尬境地,要死要活,好像离了谁都活不下去一样。
可是等你梦醒了,谁又离不开谁啊?
当然,也有不少男人跟我说:刚分了个手,明明知道已经不可能了,我却犯贱似的想着复合,我舍不得这段感情,怎么办?
能怎么办?
凉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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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何不洒脱一点?
别像条狗一样再回去乞求那个当初狠心抛弃你的主子了好吗?
尽管难以控制,可一旦清醒,终归可以放却。
两性的世界确实有很大的不同,但不可置疑,男女之情并没有那么多的性别论调。
相爱时如胶似漆,分手时谁又能真的做到不心痛,不挂念?
凡事有度,即使停止。不可说也,不分男女。
想放下,自然就能够放下了。
既然分手,就别再沉迷。那些我们可能会复合,对方还是在意自己爱自己的鬼话,等你清醒之后,真的还会相信吗?
不爱了,就大步流星的朝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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