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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时空|玩坏鲁迅之孔乙己被杀事件!

平行时空|玩坏鲁迅之孔乙己被杀事件!

作者: 慕乘风 | 来源:发表于2017-03-31 23:58 被阅读370次
孔乙己被杀事件

【一】

我姓丁,家住鲁镇,是个举人。不要问我叫什么名字,人一旦有了地位和权力,就不会再被人直呼其名了。

所以他们一般都管我叫做丁举人。

其实当举人也是很累的,虽然有朝廷养着我,但是也不能够不思进取,毕竟我又不是皇帝。所以在李鸿章大人发起洋务运动之后,我本着“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心态去了大不列颠求学。也顺带着用我天朝的深厚文化教化一下那些洋鬼子。

到了伦敦之后我才突然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似乎我们堂堂的大清天朝才是“”……

三年之后,我满怀着雄心壮志回到了大清,这次我的想法改变了。我要用这三年来在大不列颠学到的东西好好的教化一下我落后的同胞们。

我的好朋友梁启超来找我一起进京赶考,被我残忍的拒绝了。我感觉自己是一个十九世纪的人,不愿意再接受这种类似于中古的考试制度。

其实在回到鲁镇之后我感觉自己不如以前那么受欢迎了。大概是因为我在不列颠的时候剪掉了辫子而且不再穿长袍了!所以现在我只要走在大街上就会被人指指点点。动不动就会有人说我发型很丑。

你们发型才丑呢!你们全家的发型都丑!

【二】

子曾经曰过“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我想他说的很对。

我其实是一个很怕麻烦的人,但是麻烦每次却偏偏要找上我。

最近我就遇到了两件很头疼的事情,第一件是有一个被称作孔乙己的贼人半夜来我家偷东西。不得不说这个贼的技术真的很差,很快就被我家的仆人的抓住了。

这个贼却似乎读过书,因为我们叫他写服辩的时候他却喊着:“我没有偷,读书人的事怎么能叫做偷!”

我的家仆们听了这个贼的呼喊都在哈哈大笑,可我却完全不懂他们的笑点在哪里。

我告诉他:在我大清朝,读书人只有在成为做官之后拿老百姓的东西才不叫偷。

道理是相通的,所以在世界范围内,强国拿弱国的东西,也不叫做“”,而是叫做“”所以我大天朝境内,莫名的多了许多的“租界”就是这个道理。

我遇到的第二个麻烦就是,在我们打了一顿之后,他不知为何就腿就折了。天地良心,我对于贼从来都是打手的!

然后最麻烦的是,在不久前那个贼死了。

我想这下我的名声应该臭了,以后出门说不定都会被人当作地方上的恶霸强良。可是没有想到的是,最近出门路面上的人对我都莫名的客气了许多,虽然我依旧没有辫子,但是却再也没有人敢对我指指点点了。

可是我不能任由自己被冤枉下去,所以我决定了,我要亲自查出孔乙己被杀的真相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三】

现在我的面前站着一个腰胯大刀片子的捕快,他看样子约莫三十多岁,体形矮胖,长得很黑。

“你就是县公派来帮我的刘捕快?”我问道。

“您管小的叫刘老五就可以了。”这个捕快在我面前显得有些局促。

这年头的人总是会认为能考中举人的人都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所以他看着我这种敬畏的眼神我是可以理解的。

“咳咳,你对于那个贼了解多少?”

刘捕快:“这个人姓孔,名字如今已经少有人知道了,只是认识他的人都管他叫做孔乙己。他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

我低头思索了片刻问道:“这个人有没有什么仇人?”

刘捕快道:“这个不清楚,他是个贼,平日里人人喊打。若说有什么深仇大恨的人,也不见得。”

“嗯,那就带我去看看他的尸体吧。”

随着刘捕快一同来到了衙门的停尸房,我看见了那座已经瘦的只剩下骨头的尸体。他面色发青,四肢早已僵硬,双手上面沾满了泥巴。

我问站在边上的仵作:“这个人的死因是什么?”

仵作答道:“中毒。”

我惊讶道:“中毒?”

仵作一把拉开了孔乙己胸膛上面的破夹袄,露出一大片皮肤来,只见上面长满了红色斑丘疹,而且隐约有溃烂的趋势。

这是水银中毒的表现……

我问刘捕头:“他在死之前去过哪里?吃过什么?”

刘捕头说:“听他的熟人说,他死前不久去过鲁镇上面的咸亨酒店,从那喝了一碗黄酒。”

“走,去咸亨酒店看看。”

【四】

这家咸亨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

柜台的前面站了许多穿着短衫的汉子,一人一碗热腾腾的黄酒,正站在那里吃着。看见我与刘捕头过来,脸上便纷纷露出畏惧的神色,退到了一边。

掌柜的迎了上来,对我笑道:“原来是丁举人,您能光临小店真是蓬荜生辉啊!来,里面去。”

我跟着掌柜的走进了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这里其实看样子十分简陋,也不见有什么雅座。我便挑了一个还算干净的位置坐下,叫了几碟小菜和一壶花雕。掌柜的正要走的时候,却是被我叫住了。

“掌柜的,我同你打听一件事。”

掌柜的笑道:“丁举人您有什么尽管吩咐就是!小的定然知无不言!”

“你可认识孔乙己!”

“认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来还。”

“怕是还不了了,因为他已经死了。”

“什么,居然死了……”掌柜的表情有些僵硬,可是很快又恢复了平静,仿佛对这件事情毫不在乎。

刘捕头厉喝道:“他是喝了你们店里面的黄酒之后死的!说,是不是因为他欠你钱,所以你才在酒里面下毒毒死了他!”

掌柜的似乎被刘捕头的喝问给吓呆了,半晌没有说出话来。

刘捕头站起来道:“果然是你!跟我回衙门吧!”

掌柜的支支吾吾,都快哭了出来:“冤枉啊……大人!”

我说:“好了,人不是他杀得,我们走吧。”

刘捕头道:“为什么!我这都证据确凿了!”

我问:“你会为了十九文钱杀人吗?”

刘捕头道:“这个,当然不会!”

我说:“那不就得了,走吧!”说完,我带头走了出去。

来到柜台前面,那些穿着短衫的汉子见我出来纷纷让开,生怕碰脏了我的衣服被我讹上。我低头一看柜台里面,只见一个半大的小男孩正躲在温酒的炉子边上睡觉。

我叫道:“掌柜的来了!”

那孩子瞬间惊醒,环顾四周之后一脸懵逼,样子看起来很傻。

我问:“你叫什么名字?”

那孩子道:“我姓周,别人都叫我迅哥儿!”

我想了片刻道:“我记得你,周家的小子,我常常从你家过,你家墙外种着两颗树。”

迅哥儿说:“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我问:“你为什么不直接说有两颗枣树?”

迅哥儿答:“那样怎么能体现我的内涵。”

我摇了摇头,这孩子八成是傻了,说个错句都能认为自己有内涵。

【五】

在离开了咸亨酒店之后,我马上就对刘捕头提出了新的要求。让他带我去孔乙己死亡的现场看看。刘捕头刚才没有喝到酒就被我叫了出来,现在似乎很不满。他一脸不乐意的走在前头。路上还撞翻了一个卖包子的小摊。

在慢慢吞吞的半个时辰过后,我和刘捕头终于来到了孔乙己死亡的现场。这里是一个类似于窝棚的房子,四周用篱笆做成围墙和门,可以说的上是四处漏风。

走进来之后却发现这里还有一股馊味,角落里面对着一床破破烂烂的被子,也不知道有多久没洗了,远远的看上去,就有一种潮湿的感觉。让人很不舒服。

远处的地面上还摆着一个蒲包,蒲包的上面挂着两段草绳。我好奇的走上前去细细观察,发现蒲包的一面有些破损,而且发黑。似乎是常常与地面接触,另外一面干净一些。

“这个应该就是孔乙己用来走路的东西吧?”

刘捕头道:“是的,他将那蒲包用草绳挂在肩头,然后就一路用手走回去。”

我叹息道:“他的腿可真的不是我给打断的。”

刘捕头笑道:“丁举人您这说的……我也没说是您打断的不是。想来是您家仆人下手没个轻重,没能理会您的意思。”

我没有再理会这位刘捕头,而是继续观察着四周。我回头看了一眼那篱笆,之间上面挂着一条已经断裂的木条。

“这是什么?”我捡起木条问道。

刘捕头说:“这个是孔乙己用来锁门的门闩,我和兄弟们一起撞开的。”

“为什么要撞开门?”

刘捕头理所当然道:“因为他死在了里面,没有人来开门啊。”

“什么?你的意思是,他死的时候门是锁着的?”

“对啊。”

“这居然是一桩密室杀人案!”我惊呼道。此刻我感觉自己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一般,拥有着锐利的眼睛和高超的智慧。(福尔摩斯被柯南道尔在十九世纪末创造,大约时间要比戊戌变法还要早上几年。所以设定去过英国的主角看过福尔摩斯是完全合理的。)

刘捕头问我:“什么是密室杀人案?”

我反问道:“人死了,门却锁着,难道你不感觉奇怪吗?”

刘捕头道:“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叹息道:“你是怎么当上捕头的。”

刘捕头脸上闪烁出得意的神色:“因为我爹和我爷爷都是这个县的捕头啊!”

我问:“那你们给孔乙己的案子是怎么定性的?”

刘捕头道:“自杀。”

我:“……”

【六】

刘捕头看来是靠不住了,这样一个靠着继承当上捕头的人对于我破案是完全没有帮助了。所以我决定自己来查清案子的真相。

这次我一个人偷偷的来到县衙的停尸房里面,不要问我为什么不带别人。因为我根本就没有一个想华生一样的助手,所以很多事情,我只能够自己来。

点着灯再次照亮了孔乙己的尸体,我决定亲自检查他的尸体。忘了告诉诸位,我在伦敦的时候对西方医学有了一段时间的研究,所以检查尸体这种事情对我来说算不上太难。

另外我实在是不相信白天所遇到的那个仵作,说不定他的职位也和那位刘捕头一样,是继承来的。

孔乙己的尸体上面确实有水银中毒的迹象,这个我可以确定。

他腿部的断裂居然是因为膝盖被人打碎!我难以想象,是什么样子的人可以有这么重的手?

眼眶充血,眼球突出。说明死前曾经受过巨大的痛苦,或者是受到惊吓和恐吓。

右手的无名指尾指断裂……似乎是在试图反抗歹徒的时候导致的。

看来这个歹徒要比孔乙己强壮的多……

所以首先就可以完全派出酒店掌柜的可能了,那个掌柜虽然是个健全的人,但是有很重的近视眼,而且没有佩戴过眼镜。看孔乙己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夜里受害。掌柜的在夜里根本就看不清任何东西,等于是个瞎子。

一个瞎子想要杀一个瘸子……似乎难度很高。

撬开孔乙己的口腔之后可以明显的看到他的嘴里面一片青紫色,喉咙是肿起来的……这是因为服下水银的时候大部分聚集在口腔和喉咙导致的。可以看出他服用水银绝不是心甘情愿,而是被人强行灌下去的!

把一切线索连起来就是,孔乙己从咸亨酒店喝完黄酒回家之后,被一个强壮的歹徒将水银强行给他灌了下去。

……凶手会是谁?他为什么会杀一个落魄的贼?

我再次掀开了孔乙己的裤腿,细细的观察他膝盖处断裂的伤痕。之间上面有一大块方形的漆黑疤痕。

打断孔乙己腿的凶器是一件方形的钝器……会是什么?

满腹的疑问缠上了心头让人感觉十分难受,所以我决定“先回家睡觉!”

毕竟孔乙己已经死了,而我却还活着。如果一直晚睡的话,可是会长痘痘的!

【七】

次日一早,我走在了去县衙的路上。虽然还不知道凶手到底是谁,但是我至少可以确定孔乙己不是自杀的了。所以我决定先向县公大人禀报,不然孔乙己这件案子一定会被当成是一桩普通的自杀案快速结案了事。

距离县衙不远处,我停下脚步,因为我看见一个年老的乞丐正在街边乞讨。他同孔乙己一样,双腿断了,只能够趴着要饭……

我思考片刻,上前丢下了一两碎银子在乞丐的碗里:“可以让我看看你的断腿吗?”

老乞丐似乎有些犹豫,但是看了一眼银子,还是点了点头。

我掀开了他的裤腿……这个人的腿是真的断了。而且伤势居然奇异的与孔乙己一模一样!都是膝盖碎裂,都是方形钝器所伤!

“老人家,你的腿是谁打断的?”

“不……不小心跌断的……”

我沉默片刻,看着老乞丐哀求的目光终于还是不忍心继续问下去。转身走入了不远处的县衙之内。

同样断裂的膝盖……小偷还有乞丐……凶手应该是同一个人。

将一切都联系起来后,我似乎离真相越来越近了。所有的乞丐和小偷应该是都被某种势力控制着,稍有不服从就会被打断腿……这股势力,如果我推断的不错,应该是靠着从小偷和乞丐哪里收取月钱维持的。

这样的势力自古以来就是存在了,不管是再如何丧尽天良的事情,只要是能够获得利益,就会有人去干。

那杀死孔乙己的凶手,应该就是属于这股势力的……只是他们究竟是谁?我怀着疑问迈进了县衙。

县公乃是当年县试的时候点我为秀才的,所以我常常将其成为老师。他是道光年间入仕,为人德高望重,在本地已经做了三年知县了。

我看着县衙内部,县公此时正坐在公堂之上,下方两派站着两排衙役。他们的手中握着水火棍,在不停的叫着“威武!”

慢着!水火棍!方形钝器!

我震惊的看着那在地面不停敲打的水火棍,似乎找到了所有问题的答案。

从一开始,我见到刘捕头的一开始,他就不停的在误导我!先是想让我怀疑咸亨酒店的老板。后来又故弄玄虚说孔乙己死的时候门是锁定的!企图让我认为孔乙己是自杀!

打断孔乙己腿,杀死孔乙己,向那些乞丐和小偷收取钱财的人是那些捕快!

是的,也只能是他们了!他们职位让我们比谁都容易拿这笔钱……

可是这一切!我抬头看向了坐在公堂之上的县公,难道他真的就一点也不知情吗?或者说他也是……

公堂之上挂着一块匾额,上面四个烫金大字显得格外刺眼“明镜高悬”

【尾声】孔乙己的独白

我姓孔,是个读书人。

人一旦被人看不起,别人就会连你得名字都懒得叫。所以他们都管我孔乙己,久而久之,就连我都忘记了自己的真名叫什么。

我是个读书人,即便连秀才也没有考上……所以我不愿意的从事卑贱的工作,尽管只要脱下长衫去当个工人就能够让我混个温饱。

家里愈发的穷困了,我只要去别人那里窃点东西来维持生计。

读书人的事不应该叫偷……况且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一定会找个机会都报答他们的!

刘捕头很快的找上了我,他说如果要在扒手行里面混,就要给他交上份子钱。不然就要蹲大狱。我自然无法拒绝,因为我知道刘捕头的背后是县公。县公的背后是知府,知府大约可以代表朝廷。

其实我与县公是相识的,我们曾经一同参加过几次乡试,然后一同落第。只是他的家中富裕,后来花钱买了个官。自道光年开始,大清就有了许多花钱卖官的人。他们牧守一方之后,自然就要想办法把连本带利的赚回来。

只可惜我没有钱……

一开始行窃的时候,交上分子也不费力,我总还能落下几个铜板去咸亨酒店喝上一碗酒。可是时日长了,许多知道我的人都开始躲着我走,很多时候被人抓住更是免不了一顿毒打。

终于我交不上分子钱了,刘捕头给了我三天的时限,如果还是交不上他就打断我的腿,让我去街边讨饭。

我知道他绝对做的出来,而且即便是沦落到去街上讨饭,也是照样要给他交份子钱的。为了保住自己的双腿,我决定铤而走险,去丁举人家里寻些财务来。

这个姓丁的举人真的是个败类,他身为大清的举人,居然把辫子给剪掉了。每天都还穿着洋鬼子的衣服在外面招摇,所以我拿他家的东西并不为过。或许还算得上是为民除害!

可惜这次被抓住了,让人打了半夜,还写了服辩。更悲哀的是我一文钱都没有得到。

刘捕头是个言出必践的人,没几天他就带着两个衙役用水火棍敲碎了我的膝盖。下半辈子我只怕再也站不起来了。

后来我如同一个普通的乞丐一般趴在街边要饭,每个月按时给刘捕快交上份子钱。值得庆幸的是当乞丐的份子钱要比当窃贼要少的多。可惜好景不长,日本人和大清开战了。

刘捕头说,大清这次战败要赔两亿两白银,衙门给所有的百姓都加了税,所以我们每个月的份子钱也要涨。

我终于感觉自己活不下去了,用身上积攒许久的最后四文钱要了一碗黄酒。掌柜的告诉我,我还欠他十九个钱。

我说只能下次再还了……

后来刘捕头找到了我,他拿着一瓶毒药站在我面前说,你有钱去喝酒,却不给我们交份子钱,是当真不怕死吗?

我告诉他:“民不畏死,奈何以惧之!我连活着都不怕,还怕什么?”

人物出自鲁迅《孔乙己》 《晚清史》

征文链接http://www.jianshu.com/p/9450107b6e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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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慕乘风:谢谢南柯老铁的打赏,下面给大家表演一个单手俯卧撑,双击评论666
  • 好风似水:写得很好看!读到几处笔误:“只是别人认识他的人都管他叫做孔乙己,”还有也在这一段“坐不了几天”,应该是“做”;“县公乃是当年县试的时候点我为秀才的,所以我常常将其成为老师。他是道光年间的巨人,为人德高望重,在本地已经做了三年知县了”,应该是“称为”,“举人”。😆
    好风似水: @好风似水 哦,太惭愧了!初中语文我有好多年没看过了,忘了。
    慕乘风: @好风似水 多谢,已经更新了!
    “坐”不了几天是鲁迅写的原文。嘿嘿嘿,那是通假字,你懂的。😌
  • 与颜:很好看
    慕乘风: @颜氿 多谢
  • 范_纽文:平行时空的征文中居然有两个人写了鲁迅的人物,两人的文笔都不错,颇欣慰!点赞,加油!
    慕乘风: @范_纽文 没点自信也不敢黑鲁迅
  • 灯先生:周迅😂
    灯先生: @慕乘风 😂算是彩蛋吗
    慕乘风: @灯先生 居然有人发现了我隐藏在文字的冷笑点 欣慰
  • 窗台外:好看,一口气就读完了~我连活着都不怕,还怕什么… 真是个可怜的人~
    窗台外: @慕乘风 最可恨的还是那个时代~
    慕乘风: @赶时间V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 走过而立:竟然也看完了:sweat_smile:
    评几句经典的:
    子曾经曰过“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我想他说的很对。(有古龙之风)
    在我大清朝,读书人只有在成为做官之后拿老百姓的东西才不叫偷。(后清朝也是)

    我问站在边上的仵作:“这个人的死因是什么?”

    仵作答道:“中毒。”

    我惊讶道:“中毒?”
    迅哥儿说:“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我问:“你为什么不直接说有两颗枣树?”

    迅哥儿答:“那样怎么能体现我的内涵。”
    “这居然是一桩密室杀人案!”我惊呼道。(星爷风格)
    将一切都联系起来后,我似乎离真相越来越近了。所有的乞丐和小偷应该是都被某种势力控制着,稍有不服从就会被打断腿……这股势力,如果我推断的不错,应该是靠着从小偷和乞丐哪里收取月钱维持的。

    这样的势力自古以来就是存在了,不管是再如何丧尽天良的事情,只要是能够获得利益,就会有人去干。(该查你水表了)

    如果一直晚睡的话,可是会长痘痘的!(最受教的一句)
    慕乘风: @走过而立 谢谢您能够读的这么认真,您的支持是我最大的动力。☺
  • lee_eternity:我竟然看完了,:joy::joy::joy:
    写得挺不错的,继续加油,:blush::blush::blush:
    慕乘风: @lee_eternity 你在我眼中是最美~每一个笑容都让我沉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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