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落雪非花
“哟!还和余威同姓!”女子夸张的惊呼着。
“刘蔓,她是等于的“于”,不同姓。”毕英连忙翻着白眼解释道。
于夏立刻明白她们说的是刚才切菜的男子,便随声附和着“嗯”了一声,随着两人走进了十号门。
于夏好奇地打量着这套五十多平的两居室老房子,室内没有开灯,光线有些昏暗。进门左边是厕所,右边是窄小的客厅,里面堆着些杂物,没有任何的家具。
“怎么不开灯?刚一进来都像看不见似的。”毕英一边说着一边摸索着拉了下大门后的电灯开关拉线,客厅里立刻亮堂起来。
“睡觉开什么灯嘛!”刘蔓有些不耐烦的回答着毕英。
于夏站在客厅中央的那堆杂物旁,看了看客厅尽头的那紧闭着的双扇玻璃窗,灯光下的窗台上面布满了灰尘,应该是很长时间没有打开过了。
毕英用手指了指挨着厕所的那间寝室,和于夏小声介绍道:“这间是男生寝室。”
于夏循着毕英手指的方向看了看那扇虚掩着的土黄色木门,听到从里面传来了断断续续的说话声。
刘蔓没有再说话,也没有再理会于夏和毕英,而是径直走进了另一间房内。
“进来吧!”毕英随后进去后,回头招呼着还有些拘谨的于夏,又打开了墙边的电灯开关,房间内天花板上的电杠忽明忽暗地闪了一会儿,终于稳定的亮起来。
屋子亮堂后,于夏一眼便看到了刚才进屋的刘蔓正四仰八叉地趴在正对门口的那张床上。她的身上没有盖被子,双手埋在淡蓝色的枕头下,侧头向墙。只穿着吊带睡裙的刘蔓半截美背裸露在外,裙子被她的双手拉扯得只遮到臀部,那双白晳的美腿搭在床沿上来回晃荡着。
于夏看着以这般性感模样趴着的刘蔓时,有些惊讶又有些羞涩。毕竟隔壁就是男生寝室。
想起刚才在客厅听到的说话声,于夏转身默默的轻掩上了房门。
而后,于夏仔细打量着这间除了三张蓝色钢架床外,别无他物的房间。在心里默念着:这就是自己以后不知多少日子的栖身之所了。
毕英将于夏的旅行包放到靠阳台的那张床的上铺后,转身拍了拍刘蔓的白晳大腿,让她该收拾一下去店里了。
“知道啦!知道啦!管得可真多!”刘蔓翻起身来,皱了皱她的柳叶眉,撇了撇樱桃小嘴,也不管门有没有上锁,便直接把睡裙脱掉,换上了蓝色竖条纹的工作套装。
看到刘蔓这样毫不避讳地换衣服,于夏微微低下头,红了脸,不禁有些乍舌。
刘蔓身高和于夏差不多,瓜子脸,细眉大眼樱桃嘴的她,身材是凹凸有致,再配上一头黑色的长发,标准的美人胚子。
“门都没锁呢!难道你不知道隔壁有人在!”毕英话音未落便一个箭步上前将虚掩的门“呯”地一声关上了。而刘蔓却好像没有听到毕英的话一样,昂着头,挺了挺腰杆,满不在乎的拉开门,径直下楼去了。
站在门边的毕英有些尴尬地干笑了两声:“她就这样儿,以后少理她!你看,她就像个神经病似的。”
看了刚刚那一幕,虽然于夏也觉得刘蔓是太开放了些,但她并没有去附和毕英对刘蔓的这番评论,只是向正看着自己的毕英笑了笑。
一来,于夏历来都觉得背后议论别人不好。二来是自己根本不了解别人,怎么能胡乱去评价别人呢。
返回的路上,于夏听毕英讲了一些服务员的工作流程。也就是将客人招呼进店里安排好座位后,先给客人倒上茶水,然后拿菜单供客人点菜,再把写好的菜名交到厨房,最后就是上菜,算帐,收拾碗碟那些了。
听毕英交待完后,于夏对接下来该做的事情,也算是在心里面有了点谱。
凭着往日在干杂店招呼顾客时的经验,加上毕英的调教,于夏很快就记住了菜单和价格,并能独自熟练的招呼客人了。
在餐馆上了十多天班后,在客人喊结帐时,于夏就能看着桌子上的残羹剩饭报出菜名和价格,再极快地口算出客人一共消费了多少钱。
她自己也奇怪,怎么念书时就没这么好的记性呢?
在餐馆上了一段时间的班后,于夏对餐馆的概况也有了一些了解。
这家餐馆在这条街上已经开了三十多年了,是兰姐的前任婆婆邓姨开的,生意一直不错。
几年前,邓姨查岀得了尿毒症,病逝时将餐馆的经营权给了一半给儿子林华,一半留给了孙子。
说起兰姐的这个前夫,那就是个吃喝嫖赌样样精,正经事情样样晕的人。
兰姐是在二十六岁时,经人介绍认识林华的。那时的兰姐身材窈窕,肤白貌美,林华对她是百依百顺,体贴入微。
因为都是本地人,林华家境殷实,对她也不错,加上邓姨对兰姐也是十分喜欢和热情的。
当时,兰姐的家人和朋友都觉得兰姐真是找了一户好人家。与林华认识半年后,兰姐便满心欢喜的答应了他的求婚。
婚后第二年,兰姐生下了个儿子。邓姨对这个给自己生下了宝贝孙子的儿媳妇更是越发的疼爱有加了。不仅请了两个保姆照看孩子,吃穿用度不用兰姐操半点心,钞票更是大把的给兰姐花。
那段日子,亲朋好友都说兰姐过的日子真是滋润,不是逛街购物就是美容保养,无不羡慕她是有福之人。
每每这时,兰姐心中纵使五味杂陈,酸楚万分,却也只能苦笑作罢。
兰姐觉得如果不是因为林华,也许日子真就是过得滋润的了。兰姐想起那个在婚前对自己甜言蜜语,好似百般呵护的男人,在成为自己丈夫后的种种变化,种种作为,简直无法相信他们会是同一个人。
兰姐嫁给林华才两个多月时,林华便整日里都在外面鬼混了,有时十天半月也不着家。
无法忍受那种反差变化的兰姐质问林华,林华却是一副毫不在意的表情,说自己原来就是这样子过的,兰姐嫁给他又没缺衣少食,别没事儿找事儿,让大家不痛快。
兰姐怀孕八个月时,还挺着大肚子去酒店捉过奸。这件事在当时闹得挺厉害的,餐馆里的老员工基本上都知道。
邓姨老公在林华十三岁时便去世了,林华就是她的命根子,是她生活的全部。为了儿子,邓姨没有再嫁。对待儿子,邓姨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里怕摔了。
出了这件事后,邓姨也只是骂了会儿林华,宽慰了兰姐几句而已。她劝兰姐为了孩子想开些,男人嘛,没几个在年轻时不乱来的,忍一忍也就过去了。
兰姐虽然并不认同婆婆的观点,但毕竟孩子都快生了,能怎么办呢?也怪自己当初没有了解清楚林华的为人,再加上她与林华一直都是靠婆婆供养,也不好意思反驳她,闹得太僵。
后来,林华依然我行我素,并没有任何收敛。
那样的婚姻生活,兰姐过得是身心俱疲,终于在儿子四岁时选择了离婚。
兰姐在离婚时争取到了儿子的抚养权,在这件事情上,她在心里是感激邓姨的。大概邓姨也明白孙子跟着兰姐走才是最好的,所以才没有多加干涉,并且还给了兰姐三十万现金和一套八十多平的房子。
兰姐和林华离婚后第三年,邓姨便查岀得了尿毒症。
在熬了四年多后,邓姨在年初时病逝了。游手好闲的林华对经营餐馆是一窍不通的,兰姐因着年纪尚小的儿子有着餐馆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餐馆新的管理者。
也许兰姐是在第一段婚姻中伤得太深,不敢再轻易相信别人,所以才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人再婚。不过兰姐看着逐渐长大的儿子,心里便觉得有了一些安慰,对感情的事也不太上心了,专心致志地经营起餐馆来。
她接手餐馆后,因着经营有道,生意比之前还要红火。林华也就乐得潇洒,只要有钱能让自己继续花天酒地就行。
于夏在餐馆待了半年多,也只见过林华两次。
餐馆里的员工都叫他林哥,大家经常会议论他,说他人太混帐,自己妈在医院去世时,他都还在外面鬼混。据说兰姨在咽气之前嘴里一直念叨着“后悔”两个字,那双早已黯淡无神的双眼在咽气之后一直睁着,真正是死不瞑目。但无论林华再混帐,怎么着也是餐馆的半个老板,所以每次看到他来,大家也还是满脸堆笑地喊着“林哥!”。
于夏第一次见到林哥,是两个月后的一天下午,当时大厅里只有于夏和刘蔓在铺桌布。看到他从门口进来,于夏条件反射的问他想吃点什么?
站在旁边的刘蔓并没有立即告诉于夏来的是谁,而是喜出望外地丢下铺了一半的桌布,扭着细腰,摇曳多姿地奔上前去,甜甜的叫了一声:“林哥!”。
林哥旁若无人的拍了拍刘蔓白嫩的脸蛋,挤眉弄眼的在她耳边嘀咕了一会儿,然后扫视了一圈大厅,问着刘蔓:“兰姐去哪儿了?”
刘蔓习惯性的撇了撇嘴,沉着脸答道:“谁知道呢?她出去又不会告诉我。怎么?没钱啦?”
林哥在她的鼻子上刮了一下,斜着眼看了看正独自铺桌布的于夏,漫不经心地问道:“这姑娘,以前没见过啊!”
“你多久才来一次?人家可是个小妹妹!刚来的。”
听着两人的谈话,于夏才知道这个身形瘦高,穿着一件很有质感的深灰色羊毛呢大衣,浓眉大眼,高鼻梁,小嘴薄唇的男人正是大家平日里经常议论的林哥。
也不知道林哥最后给刘蔓说了些什么,刘蔓不禁眉飞色舞起来,极其自然的拉着林哥的手臂,撒娇似的摇了摇,然后两个人一路嘻笑着往门外走去。
刘蔓和林哥前脚刚走,毕英便午休后下楼来了。她看着独自铺着桌布的于夏,眼睛里充满了疑惑,一边帮着于夏整理,一边四处张望着问道:“怎么就你一个人?刘蔓呢?她今天下午和你当班的呀!”
“哦,刚才那个林哥来了,两个人一起岀去了。”于夏低着头,用手抚平刚铺的桌布,回答着毕英的问题。
毕英似笑非笑地“哦”了一声,意味深长地补充了一句:“她呀,真是心比天高。”
听得糊里糊涂的于夏没有接话,也没有多问,她觉得毕竟是别人的事情,没什么好八卦的。
毕英瞧了依然埋着头整理桌布的于夏好一会儿,冒岀一句:“你这人有时候可真闷!”
“啊?”于夏抬起头来,疑惑在眼睛里一闪而过,很快她便反应过来毕英这句话里的意思。
毕英以为于夏应该会说点什么的,可是她只是轻轻的“哦”了一声,又埋下头继续整理起桌布来。
后来刘蔓一直到晚上七点多才回到店里,她走时穿的工作服被一件崭新的桔色羽绒服替代了。她回来时,店里已经满客,五个服务员忙得热火朝天。
站在收银台里正给客人拿啤酒的兰姐,转头看到走到门口的刘蔓时,脸色一下子沉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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