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我”如何“自恋”?
曰:“真我本身”作为“自”而恒存,此“自”恒存的同时又时时刻刻将自己表象化为“真我表象”,而这一表象化的过程正是“真我本身”对于自己之“恋”的需求的体现,因而也可以说,这一“表象化的过程”即是“恋”,而这“真我本身”通过将自己“表象化”而产生的“真我表象”,即是“真我本身”对于自己之“恋”的具体内容,但“真我本身”既然是恒存的,它就永远不可能因为自己所化现出来的“真我表象”而遮蔽自己乃至迷失自己,也就是说,“自”尽管以“恋”为其“体认自身”的必要环节,但却绝不会把“恋”当作其“实现自身”的“目的”或者“归宿”,因为“自”一旦把“恋”这一自己的“彼岸”当作了“目的”或者“归宿”,“自”就一定会在不同程度上遮蔽自己乃至迷失自己,而如上所述,这是不可能的,既然“恋”是不可能作为“自”的“目的”或者“归宿”而消融掉乃至终结掉“自”的恒存性的,那么“恋”无疑就只能作为“真我”的“自恋本性”中的“驿站”或者“客栈”而存在,也就是说,“自”在“恋”中不仅没有滞留自己,反而在“恋”中越发确认到了作为自己本身而存在的“自”的唯一性和绝对性,同时由此而从“恋”再次回归到“自”,因而在“自恋”这一静中有动动中有静的“真我本性”之中,只有“自”才是作为“自恋”这一“真我本性”的永恒出处和永恒归宿而永恒具有至高意义的唯一绝对,而如果将“自恋”这一“真我本性”用某种符号形式表现出来,那将只能是“自→恋(自)→自→恋(自)→自……”这一永恒循环着的绝对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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