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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就是“集市”的简称。集市,就是在特定的日期和地点,农人聚集在一起出售货物的场所。不同人的家乡会有不同的风土人情,唯有各地的集市,承载着相同的情感寄托。
我的老家洪泽湖边的黄圩街逢集市的时间为二、四、七、九,即农历带二、四、七、九的日子,黄圩街开市交易;依此类推,新袁街逢一、三、六、八,裴圩街逢三、五、八、十带初一。当时流行一句顺口溜:黄圩买,新袁卖,一趟苦了好几块。意思是在黄圩街买货物到新袁去卖,一次可以赚差价几块钱。
去集市为什么叫“赶集”呢,因为,原来农村交通很不发达,多是土路,交通方式除了骑自行车,就是用“11号”步行。而集市一般时间较短,长不过一天,短则半天。人们步行去集市一般需要走较长时间,所以,需要赶紧去,晚了就赶不上啦。因此,乡下去集市交易,常称“赶集”。
小时候一听说要赶集会激动很久。几个集市近的三里路,远的不超过三公里。运气好碰到熟人骑自行车,还能被捎上一段。多数时候骑车人会装没看见,猛踩踏加速骑走,因为呼啦啦一大群孩子,带了这个,落下那个,谁都不高兴。
孩子们背着黄瓜、南瓜,或者提着花生、鸡蛋,甚至㧟一篮野菜……去街上换几个零用钱。一路打闹,仿佛看到集市在迎风招手,街里的好东西正舒眉展眼。孩子们像是脚下长了俩风火轮,早饭吃了仙丹,浑身是劲,泛眼间就到。我最街上。
我们正常赶集是去黄圩街,地处淮阴泗阳交汇的地方,人多货丰,几百余米长的街上,聚满了四面八方的赶集人,蛇皮袋一铺,钢丝床一立,竹竿对撑,中间拉条绳——摆的、挂的、垂的,吃的、穿的、用的,泗阳话、淮阴话都能会说听懂,叫的、笑的、骂的,拉扯的、聊天的、唱的,浩浩荡荡的集子,煞是热闹。
我记忆最深的一件事是在新袁街批发了一些玩具枪的电光子,到黄圩街去卖,赚了一学期学费,剩余的因为不想浪费,自己用手掌压爆了,把手上炸出了一个很大的泡,不敢告诉家长,自己在小河里用水冲了很长时间。最终,被妈妈发现在村卫生院作了简单消毒处理。
赶集也有痛苦的记忆。父亲赶集曾被扒手偷去20元钱,这可是一笔巨款。母亲抱怨了很多次。以前赶集可以吃大饼油条、包子辣汤被停止了很长一段时间,这是对父亲被偷的惩罚。
外出求学后很少陪父母赶集,后来工作了,机会更少。但凡回家奏巧逢集,他们总把我拉去,殷切地问我是否吃早饭,再细数家里要什么。我不忍避过父母殷切的目光,任由他们牵住我在集子上逛,“老张福气好,儿子陪着赶集,孝顺啊!”于是,父母的声音比集子上任何人的都响脆。
如今,家乡的集市早不如以前繁华,不仅是网购的影响,关键是人口外流严重。赶集是感受农村“乡土味”流失最直接的窗口。去年回老家,看到隔壁黄大妈一个人踟蹰在一个正收摊的小贩前,拉住人家说着什么。我过去问:“大妈,怎不回家?”她说:“打发时间。”黄大伯去世的日子里,黄大妈的时间陡增,多得让她无所适从。原来,赶集在她生活中成了陪伴。
哪天赶集,乡民们总是记得很清楚,赶集是一种独特的乡村文化。赶集和我们五六十年代生人一样,在岁月中逐渐老去,但是还会存在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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