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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艰难归家
一
“幺儿,幺儿,你在哪儿嘛……”远兴老人喊到最后,没多少力气了,声音一声比一声小,已经变成唠唠叨叨的私语了。“我要回去呢,快点哟,快点嘛,我不行了,快不行了啊……”
面对着有气无力、唠唠叨叨的就那几句话,让在门外忙个不停的女婿刘伟光,早就习以为常了。过去几天里,他一直伴着这些话朦朦胧胧入睡,又最终被这些唠唠叨叨的话吵醒了。岳母在喉咙一阵哼唧哼唧之后,就要发出心烦意乱的喊叫。而她每次在发声之前总要先喊她的“幺儿”。等把“幺儿”这声音传出去了之后,才开始说下面最重要的话——每次都大致这般。她不可能还有别的意识去想其他事,她只会把这些滚瓜烂熟的话说出来。她的舌头已短了,吐字不清,脑子也不大好使了。说出来的话,要么与身体的疼痛有关,要么与催促着赶快回家有关。
丈夫饶勇就睡在她的身旁,始终把脸望向墙壁。不论她怎样折腾,他都终是一言不发地侧卧在那儿。应该说他的耳朵还是好使的,他肯定也把自己妻子每次发出的声音都听得清清楚楚了,只是还像年轻时一样,一味地忍让着她。
“妈,您再等等,我们等会儿把饭吃了,您的幺儿才会来,不急哈!”伟光慢吞吞说话的语气,与他的脾气有关,更与他的一些经历有关。年轻时该急的已经急过了,现在他人到中年,已经没什么可急的了。这会儿他在厨房里边洗着手,边大声朝门外安慰了几句。两台煤气灶上,两口冒着热气的锅里,正拼命煮着不同内容的饭。一口小锅是他为岳母煮的白米稀饭,不多的米在里面跳来跳去的,这饭需煮得稀烂。另一口锅里煮着自己与岳父同吃的早餐——也是稀饭,里面多加了些红苕与酸菜——这是岳父最爱吃的,也是他自己喜欢吃的。等把火苗控制到一定的程度之后,他才开始洗脸,用三下五去二的速度完成。
“爸爸,起来吃饭了哈”,打开二老所睡房间的灯,把昨晚拉拢来的窗帘拉出一道亮光,这才走到床边揭开岳父的被子,慢慢地拉着他下床。
在给他换纸尿裤的时候,一直睨视着的岳母突然发声了,“你喊了没有嘛,她咋还没到呢?”
他在把换下去的纸尿裤提出房间之前,说:“刚才她在路上,可能堵车了,我再催催嘛!”
“嗯,再催催。”远兴老人的舌头,令伟光明显感觉到好像又短了些,说话已是相当吃力了。他有种不祥的感觉,岳母怕是真的不行了,得赶快把她送回家。心想,千万别在路上出事啊!
接下来,他对要做的一系列事做了提速处理。先把舀在碗里要喂老岳母的饭,放在冷水里晾一下,又把老岳父的饭端到客厅的桌子上放着,安顿他先吃起来。然后,迅速走出门,下了楼来到小院里,给饶夏打了个电话。这时,院子里才有陆陆续续起床的人走出来。
“幺妹,妈可能真到了非回去不可的程度了。她今天很反常,一直在念叨回老家的事,催得还很急迫。而且,吐字也不太清楚了……”
电话那头的幺妹,经过短暂的停顿以后,终于回话了,“我们倒是早把一切都准备好了,就等她这边的情况。那我们马上把车开过来,今天上午就把她拉回老家去……”
二
得到马上就要回去的消息了,按理说伟光心里的一块石头算是落地了,他却并没因此而轻松,反而心情愈发沉重起来。
他回来照顾两个老人的时间,早已超过一个月了,每天忙得够呛,也累得够呛。老岳父饶勇患有严重的痴呆症,需要寸步不离地有人守护,不然他做出的什么懵懂事连自己都不知道。而老岳母远兴白天黑夜身上的疼痛,只能用一声比一声更难受的呻吟声释放出来,弄得他这个身强力壮的大活人天天都动弹不得。每天去买菜的时候,都是在把他俩的事处理好后,又几乎是跑着到的菜市场。当买好计划中的菜后,同样几乎是跑着回家的。一公里多弯弯曲曲爬坡下坎的路,用时不超一小时——就这么一点时间,他的心也是忐忑不安的。
伟光当兵转业的时候运气不好,没安排到一个好单位,反倒去了一个提前让他下岗的小公司。不过,人哪能看得清远久以后的事呢?作为一个农村娃能在部队转个志愿兵,在城里找份稳定的工作,就已经算是烧高香了。有些事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当初的情况是不错的,哪晓得这家单位却是海市蜃楼般的虚幻呢?
岳父岳母家没有儿子,只有俩“千金”。妻子把她们姐妹商量好的结果告诉了他。那眼神是乞求的,也是无奈的。“我也知道,有点为难你。你和他们又没多少感情,照顾人的工作很辛苦。如果我能回去,我一定亲自服侍他们,只是我还上着班,走不了,只能辛苦你了,但你回去我放心。我也相信你的能力,像买菜、做饭、服侍老人这样的事,你这人平时就细心,肯定能干好的。”
妻子的话让他全身涌出一股暖流。他转业去的是一家国企,那些败家的领导折腾了没几年,正当企业摇摇欲坠之时,一家财大气粗的私企上门求购,坑苦的却是那些没钱没关系的职工。没过多久,狠心的私人老板就撕碎了收购时的承诺……伟光被迫从公司退了出来。以后又临时找了几处班上,但干得都不长,主要是嫌他年纪大、又没技术,做“听用”都不合适。正在他心力交瘁的时候,妻子发话了,“你就别再去找什么工作了,在家里把家照顾好就够了。我们单位事多,忙起来的时候什么也顾不上。有你在,我也就不再分心家里的事了,只一门心思地把班上好”。
三口之人的小家,能有多少事做?但妻子没嫌弃他,算是给他找了个“事”做,这使他在心里感激不尽。他也暗暗下了决心,一定不能让忙工作的妻子再操心做家务活了。每天他拖着个小推车,去一公里以外的菜市场买菜。他是个认真的主儿,每买一个品种的菜,都要亲自看秤,菜价也压得令人家冒火……纯粹一个鸡皮老奶奶的所为;他还是个做事有讲究的人,到厨房里围腰一拴,捡菜洗菜炒菜,样样动作麻利。等大展拳脚的一番功夫使完了,被炒菜的油烟子闻饱了的他,就没有多少食欲了。比起当初,他的饭量一减再减,却还感觉肚子发胀。
当时,见丈夫半天没说话,妻子一下子急了。要是他不答应也在情理之中,但作为要服侍父母的女儿,她就毫无办法了。其实,伟光是在心里想,从情感上来说,岳父岳母肯定是希望最后守护他们的人是你,而非我。但你就放心吧,你不能回去也是为了我们那个小家呢,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他噗嗤一声笑出声来,让妻子紧绷的神经一下子轻松了下来。“那我明天就动身吧。放心,我一定把二老照顾好,帮你尽孝。你就安心上好你的班吧。”说完,伟光意味深长地久久打量着妻子。
妻子也在丈夫对自己的打量中,觉察出了不一样的味儿,便疑惑地问道:“怎么了嘛!这样看人家,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他在心里盘算着要不要把心中的话说出,忽然口不由心地说道,“莫非你早就知道二老会有今天?”
她吃惊道:“你说什么鬼话?”
“我们刚谈恋爱那阵,你就给我提了一个问题说,我父母从小哺养我们两姐妹吃尽了苦头,要是有一天你代替我去服侍他们,你愿意吗?当时,觉得这事过于遥远,但我还是想都没想就开口说,‘哪有儿女嫌弃父母的?服侍老人,是每个儿女的本分……’”他抬头又朝妻子望了一眼继续说,“没想到,我真的回去代你给二老尽孝了。”他苦笑了一声,“只是作为女婿,给大小便已经失禁的老岳母擦身,还要给已经痴呆了的岳父换纸尿裤,可能都有些尴尬。像这种服侍人的工作,我也是第一次做,一开始可能做不好,但我会用心做的……”
在旁的饶春,听得有些泪流满面,没想到自己的丈夫,在关键时候竟然这样理解她。
三
远兴老人这病生的有几年了,又是八十几岁的老人,医生说像她这种肝硬化的病人,说个不该说的话是早该走的了。这也是那个医生给她判了“死刑”的主要原因。
即便这次病情加重,已经过去好几天了,远兴老人的眼珠子还在不停地转动、鼻孔和嘴里还有进气和出气,感觉阎王爷并没急于要召见她。甚至有可能还要让生命顽强的她,再多活一段时间的。
大约四五天前,她的状况与现在差不多,那时她就嚷着要回老家了,而老家的情况不是说回就能回得去的那么简单。首先,他们以前用泥巴墙、瓦屋顶围成的家虽然还在,但那已经不是人能落脚的地方了!自从她们搬到了城里住下以后,这一走就是八九年,其间就再没回去过了。虽说幺女儿饶夏受了远在外地姐姐饶春的委托,她每年都要请人上房换瓦、疏通房子周围的水沟,但毕竟长时间没人居住,老房子彻底荒废在那儿,反倒“烂”得更快。去年春节,两姐妹带上各自的丈夫回了一趟老屋,得出的结论根本不能再住人。要不是考虑到母亲死后要回老家安葬,须临时征用一下,说什么也不会再保留它了。保留下它,每年还要花一笔好几百的维护费呢。其次,那老房子里,除了留有两张实木架子床、大小各异的两张饭桌、几条板凳外,憋着一股臭气的屋子里,就只剩空旷和死寂了。可这些又有什么用呢,它们受着密不透风、阴暗潮湿的影响,有的东西朽烂得掉渣了。有的东西看似好好的,实际也用不上了。当初之所以要把它们留下,县城那租住的小房间,哪用得上这些大块头的老古董呢?便只得将它们摆回原处了。把它们摆下,也不是没考虑的,以后老人的事说不定还能派上用场。就在远兴老人病重的前几日,她的幺儿瞒着母亲,偷偷带人把院坝里的野草除去了,拉了些焦炭回来,算是早做了个准备。每间屋子虽然也都打扫出来了,但那刺鼻的霉味,以及阴冷的潮湿,是暂时没办法根除的。
躺在床上动弹不得的远兴,意识虽有些神神叨叨的,口里仍一个劲儿地在随时叫着“幺儿、幺儿”的名字,想必是冲着记忆里的那点熟悉去的。相比之下,饶夏与她母亲处的时间最长,记忆也就最深刻。老大饶春考上中专去了外地读书后,毕业也没再分回本地,找的老公刘伟光是个外省人,结婚以后连人带工作都迁到了外省,每年春节放假匆匆忙忙赶回来耍几天,又匆匆忙忙地离去。前几年,饶夏也学着她姐的样子,连打工都不在本地,她独自一人去了深圳,在那儿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远兴那时也还走得动,没想那么多,反倒觉得有个老伴陪着过日子也还行。当初,他们谋划着让饶夏留在身边也好有个依靠,但执拗不过她,也就遂了她外出打工的心愿。只是近几年,碍于父亲老了,母亲又得了重病,良心发现才回到了他们身边。但依然没和二老住一起,只在他们需要的时候才出现,更多的时候靠的是现代工具——手机联系。按她的话说这样最好,彼此都不影响,各有各的自由空间。
在姐夫伟光远道而来的这段时间里,姨妹饶夏一开始还是有事无事往父母这儿跑。其目的不外乎两点。一是出于对这个姐夫的不了解,毕竟一个大男人又没做过这方面的事情,难免不笨手笨脚的,她这个帮手是能在关键时候起些作用的;二是母亲卧床的时间不长,以前她基本还能正常走动,要不是摔那一跤,受照顾的肯定只是年事已高的父亲饶勇,没想到二老竟这么快就都要人照顾了。下一步姐夫完成任务后回去了,后面的工作,理所当然就该落到她头上了,她得先来实习实习。好在她本身是住在本地的,用不着像姐夫那样大老远地跑回来,还不适应陌生的环境,加之她又有老公在家,一切该是如预料中的顺利吧!
看到母亲突然显现出来的这副狼狈的神态,饶夏心里有些悲伤了。但她走到床前时,脸上还是挂满了应付的笑容。受姐姐的提醒,她私底下加快了准备的步伐,母亲死后的“老衣”,她向周围的老人打听过了,按她们的指点,她基本已准备好了一切。母亲嚷着要回老家去的想法,却在她这里得到了不止一次委婉的制止。
“如果回去只办个事,那是迫于无奈,肯定该赶紧回去的,反正那时间也不长。但如果回去住得久了,对于服侍的人来说,这样也没有,那样也没有,生活相当不方便,可就很难办了。”这也是她大姐的意思。当然,其他人也有担心,怕的是把两位老人浩浩荡荡搬回去了,母亲久拖不决,又该咋办呢?所以商量来商量去的结果,就是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盲目搬回去的。但要随时准备着,说走就走呢。
四
“幺儿、幺儿,你来了没有啊,是怎么回事嘛……”
正当远兴老人再一次不耐烦地喊叫时,随着咔嚓一声响,三辆小车停稳在了楼下。为首的是饶夏,以及刚刚从外地赶回来的丈夫小林,还有他们的几个朋友。不大的房间里一下子拥挤起来了。
饶夏站在门口,有条不紊地指挥着那些挡道的大件和打好包的口袋先行。有些袋子是早就准备在那儿的,有的则是刘伟光在问明情况后,今早边煮饭边三下五除二收拾好的。在部队像打背包这等小事,根本用不着别人帮忙,他一个人就完全可以搞定。
这会儿,饶夏则在衣柜里分拣她父亲与母亲混在一起的衣服。属于母亲的所有衣服,一件不剩都要拿走,但父亲的衣服则只带个随身穿的就行了,毕竟等把母亲送走了,他还得要回来住。
女儿收衣服的这个小心思——意味着她的母亲将一去不复返了,显然作为母亲本人是不可能知道这些的。在屋子里众人的窥视下,伟光的岳母——远心老人脸上——流露出了苍白的倦容。从内心来说她是有点高兴的,回家毕竟是她的心愿——是她在争取了多日之后,通过自己几天来嘶哑的喊叫才达到的成果。家,那是一个多么安详的“窝”啊!鸟儿们在自己搭起来的窝里夫妻团聚、生儿育女,直到把儿女们都养大了才彼此离去。人却可以在自己的那个“窝里”,长长久久地生活下去,直到寿终正寝。
她像一个来了精神的正常人一样,头可以自由转动了,浑浊的眼睛也有点好使了——几天来它都一直看不清东西,她终于可以弄得清楚床前站的是些什么人了。他们不说话,全都望着她。趁着还没人主动与她说话的机会,她索性用双眼在屋子里来回逡巡。她的目光时而停留在四周的墙壁上,时而停留在天花板的吊灯上,带着不忍离去的最后一瞥。
她抬了一下虚弱无力的左手,拍打了一下那边的床铺,发现是空的。在场的人都明白,左边睡着的是她朝夕相处的老伴饶勇。这会儿,饶勇老人已经被二女婿小林扶下楼去了,她干瘪的眼角里起了一丝不易被察觉的伤感,“走,走,回家……”她兴奋地说道。
伟光女婿双手抱起骨瘦如柴的老岳母朝楼下走去,她的体重并不让他抱得有多吃力。
“慢慢的嘛,我再看看……”老岳母在离开房门时的这句话,是他所没想到的。
第二章:坎坷经历
一
从少女远兴到老人远兴,中间经历的是漫长一段人生路。她像一株浮萍草飘到了七棵树村,最终她与那里形成了很深的渊源。
早年间的七棵树村,听老人们说,那里有条细水长流的溪沟,从东头流到西头。至于那股无名水是从哪儿流来的,又流到哪儿去了,那是一个无人能知、无人能晓的事实。反正那溪水在经过七棵树村地盘上时,透出的都是一片贫穷的景象。不说别的,用那瘦水浇灌出来的东西,那东西都是不肯长。山是光秃秃的,裸露着红土,像野猫的脊梁高高挺起;山下斜坡形的梯田里种出来的东西,首先不长苗,其次是没什么收成。有人为此算过卦,说像这样的村都能产粮的话,除非连鸟都要朝这里拉屎啦。
但在远兴离开村子,与老伴搬到县城去养老时所发生的变化,是她以及那些爱做梦的人,都不敢相信的事实了。
那条白白流淌的小溪,自从变成了一条可以行船的河以后,河的悬崖峭壁间奇怪地长出了两棵硕大的黄梁树——它们像恩爱的夫妻不离左右。在连绵起伏的群山之中,它们鹤立鸡群,让不知名的七棵树村远近闻名。更神奇的是那黄梁树上的白鹤,也不知是从哪儿飞来的,来了就不走,在树上搭窝产崽。数量越来越多,远远望去白茫茫一片。
以前的穷村七棵树村,被名副其实的“白鹤村”所取代。村名经过这一改,每年从那黄梁树村走出去的中专生、大学生,无不为全乡乃至全区扬名增光。
远兴她们家离黄梁树不到一里地。靠这么近的距离,黄梁树似乎是把“灵气”伸展到了她们家——大女儿考取了省里的一所中专,这可是件了不起的事,引来了村里人羡慕的目光不说,还让她们家实实在在转了运。
原来的三间住人又养猪还养牛的土坯房,在大女儿去读中专的第二年就换掉了,而且还是一下子换成了五间瓦房。牛和猪也有了自己的圈舍,在五间瓦房旁边搭建的偏棚里优哉游哉地生长。这自然又把村里人的议论引向了深入。“这家人怎么了,一下子变化这么快,简直是好运连连……”
日子就是这样风调雨顺地过了很多年。远兴与饶勇这对年轻时的小两口,经过时间的打磨与生活的长征,他们变成了相依为命的老两口。这期间,村里的公路从他们的房前经过,后来又变成了国道,通向更远的乡镇。
在城市里站住了脚跟的两个女儿,也学着外面其他人的样子,执意要让父母搬到城里去住,像城里人那样风风光光地安享晚年。起初还能走动的老伴饶勇死活也不愿去,说:“农村人就得像个农村人的样子,一辈子也没享受过城里人的生活,老了才去体验,哪会习惯嘛!”但在一次深夜偶遇偷鸡贼时,他去勇夺那贼人伸出来想吓唬他的砍刀时,差点伤及了性命,他这才不得不做出搬家的决定。
这一去,就去了将近十年。
二
面对七棵树村发生的变化,隔壁落水村的人有些坐不住了,但他们是毫无办法的。也仅在人前人后依然叫着七棵树村,以图泄愤。不管怎么说,七棵树村毕竟与以前大相径庭了,再也回不去了。
远兴到隔壁七棵树村后出现的变化,落水村的人可是随时打听着的。有人在心里酸,假什么假嘛,还不是从我们落水村出去的?有人却依了事实说,她已经脱掉了身上的那层穷皮了。不管咋个说,她都是个有能耐的人。
远兴人生的出发地的确是从落水村起步的,再往前追述却也不全是。只不过她在落水村遭受的罪孽,是她这辈子永远也抹不去的伤痕。
她初到落水村就像个刚断奶的婴儿一样,第一次脱离母体,去到陌生的地方,感受到的除了无助还是无助,谁叫她是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呢?名字倒是好听——知青,顾名思义知识青年,她连初中都没毕业就因父亲的去世辍学了!她感受到的是一个人站在冰天雪地里从四周袭来的严寒。
那一年,她还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
母亲站在寒风中送别时的情景,是她这一辈子也忘不了的。自从家里唯一的男人——父亲——死去之后,她们娘仨就相依为命了。而她又要作为知青下放到人生地不熟的农村去锻炼,前途未卜、命运未卜,怎能叫人不伤感。他们娘仨抱在一起、哭成一团,这生离比死别还难受。
坐了几天的敞篷汽车,终于停靠在一处荒芜的地方,那地方无边的暮色与荒郊野岭差不多。一行十多人彼此都不认识,一路上也鲜有交流。等一声“拿上自己的行李下车”的命令,从坐在前面驾驶室那人口里发出来之后,他们全都下了车。合围过来的雾啊,什么也看不清,他们迷迷糊糊走了一阵子之后,感觉前面矗立的那个硕大无比的“黑影”应该是栋楼房了,便在那儿停下了脚步。
从屋里闪出来一个人影。他开口便问:“车这么早就到了?”他对这突然出现的情况,所采取的应付态度是,一连打出几个呵欠,又伸了一个惬意的懒腰。接着,他从怀里拿出一张折叠过的纸片说,趁天还没大亮,那我就先把你们归位安排了。等天大亮了,你们就各自去找你们的东家住下。他又补充出一句,放心,你们还没来之前就安排好了。
第二天,他们这一行新来的人,在察言观色中知道了那人就是这个队的生产队长李理。
远兴凭着她是这一行人中最年轻的、长得最好看的女性,到了一户好人家。四合院里,昨天念他们名字的队长李理家就住在东头,她到的那户人家住西头。形成对望之势的他们,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
三
就在远兴到七棵树村落脚不多长的时间,李理摆出一副受理了什么人的任务,而且还要非完成这任务不可的架势,他找到正在田里干着农活的远兴说,你去生产队队部,公社有人找。
她一头雾水地跑到所谓的生产队队部,那里等着一个白面书生的年轻人,向她招手。她随即到了那间简易的房间。生产队队部共有二层楼,除了大开间、大空间的几间大仓库外,其余几间简易的房子,其实还是做仓库用——只不过它是用来装杂粮的。远兴进去的时候,那里摆放了一间桌子、一条木凳,屋里还有从粮食的体内散发出来的自然的香味儿。找她的人先落座在那唯一的凳子上,她只有羞答答地站在门口。
“你再往里站点嘛,我又不吃掉你。你汇报一下来这儿工作的思想……”,那个比她大不了几岁的年轻人落落大方地说道。真不愧是从公社下来的人,真不愧是吃国家粮的,远兴对那人的印象很好。自从下放到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以来,他是对她态度最好的那个人。但出自少女的娇羞,使得她并不敢多看他,回答他的话应该不怎么如愿吧。
时间稀里糊涂地就过去了,以至于队长后来问她感觉如何时,她完全懵得慌了神。“你留给了人家好印象,他是专门来考察你的。那小伙子不错,小姑娘你要好好珍惜……”,事到如此,她才如梦初醒,他是以私事来找她的。
当她与他再在一起的时候,他的主动就令她无法拒绝了。一是出于少女羞涩的本能。再说她也还没谈过恋爱,这第一次她完全不知该怎么办,也算是对他一连串主动动作的积极回应吧;二是说白了,在这举目无亲的地方,她需要他的保护,只要他是真心对自己好,自己岂有推脱的道理呢?总之,她完全接受了他,也把他当成了自己一生的托付。
她很快就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像受到了惊吓似的找到了他。他对她的态度让她不得不去信任他,他说:“你不知道,要是我父母亲知道你已经怀孕了,而且怀的还是我们柴家的骨肉,他们不知道有多兴奋。他们早就想抱孙子了。”
她的单纯,让她一直做着春秋大梦。可在那种环境下,又处于那样一个讲政治的年代,怎容得了她不去做这样的美梦呢?就在她腆着大肚子,步行七八公里山路,到公社去找他希望尽快结婚时,她怎么也没想到,不认识的那个人告诉她,“他已经调走多日了”。
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个能量实在过于渺小的女人,只能在即将临盆之际选择把胎儿生下来。她心中的那份幻想啊,还在等他能回心转意。尽管周围的人们,都在用羞辱的眼神望着她,都在她的身后指指点点,用污言秽语待她,她也管不了那么多了——都到这个时候了,她还管得了什么呢。有时女人的脸皮不是自己想厚的,而是给逼出来的。她那时候的情况完全就是这样。
在好几个月的煎熬之后,男孩终于落地了。
“姑娘,你把他生下来,我看你接下来怎么办嘛?”队长李理知道自己当初做了错事,又有什么办法呢?他只有在每天的排工中,安排些轻巧的活儿给远兴,除此之外他也无能为力。“拿回去让你父母带嘛,我想你是没办法把他养活的。如果你真要回去,我就给你批几天假。”
远兴的泪水滚滚而下。“他们都死了。我唯一的亲人只有一个妹妹,她也不知去向了。”
养到了半岁的儿子,流露出了虎头虎脑的样子,他撑起了远兴的快乐晴天。
然而,好景不长,她的宝宝却突然不见了。有人告诉她真相,宝宝是他爸爸接走的。
她在哪儿去找他呀,她连他的家在哪里都不知道。
她伤心欲绝。那段时间里,每天以泪洗面。
四
对于远兴来说,时间仿佛真像淡忘了一切似的,她不去计较“以前”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苦难了。“以前”对她是不公平的,母亲在她走后不久就死了,由于无法联系到她,她连最后一面也没见上;唯一的亲人——少不更事的妹妹,听说去了茫茫人海的“外面”,音信全无;自己未婚先孕,被人家甩了。不忍心打去的胎儿还是生下来了,含辛茹苦养到半岁,却又被人无情夺去……她实在想不出前方还有什么样的好运是属于她的了。
好在她从家里出发的时候,母亲的好心提醒,她还是听从了。母亲告诉她虽然没办法在学校把初中念毕业,到了遥远的农村后,一个人孤独寂寞的时候,还是要拿出书本来学习,不至于连个初中水平都还达不到……她找齐了初中的全部课本,并作为行李带上了。
落水村缺小学教师,从外面来的老师站不住,很快又走了,村里家家户户的娃娃们像野马一样放着,她盯上了教师这个职业。一开始她又顾虑重重,最终敌不过良心的煎熬与责任,还是主动找到了队长李理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李理说,我们生产队倒是没问题,你有文化,又是从城里来的,应该能把这群野孩子教得下来。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把他们管得下来。但最终拍板定案的还是大队。
她又去找了村支书。村支书也正为这事犯愁,村里要是有这个能人,他早就盯上了。他们的想法不谋而合,这事很快就成了。
那些求知欲很强的娃娃们,也可能是放养久了也想收收心了吧,没想到当遇到有管束他们的人,比想象中还归顺。这使得远兴的积极性更加高涨了。
上学期完了进入下学期,隐身于祠堂的这所小学,本来是个闹中取静的好地方,在远兴当初不要任何待遇作为回报来教的这个班,容纳了既有一年级的低年级、又有三年级五年级的高年级的复式班,她的心思只是把他们教好,让人人都能从这所学校毕业,没想到这简单而又朴实的想法,在轰轰烈烈兴起的“文化大革命”的浪潮中,变成无法实现的奢望了。
有人揪出了她“品行不端”的“尾巴”,说她未婚先孕,开了一个不好的先例。像这样一个形象不好的女人,又怎能去教孩子呢?
望着那些久旱逢甘霖、才被霏霏细雨滋润过白眼神,她从那眼神里读出了对知识的渴求,她竟毫无办法,只能任由命运的又一次摆布。
带着满腹的遗憾与无奈,她被逼迫撵除了纯洁的教师队伍。
五
冷静下来的远兴细细想来,七棵树村她怕是待不下去的了。知青的第一站就是这里,那时小小年岁凡事懵懂,现在不同了。五六年的时间过去了,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老知青。家里也没什么亲人可指望的了。靠自己的能力,那是再也回不去曾经生活过的城市了的,不如找个人建立一个家庭,也算有个生老病死的落脚点,作为普通人不都是这样过来的吗?
但在七棵树村,她不好的声名远播,是不可能待得下去的。不然,别人会拿她的过去反复说事,她还怎么过啊!
这时,村里有人热心肠的大婶仿佛投机取巧地找到了她,向她说起了媒。那个叫骁勇的小伙子就是隔壁落水村的,这不谋而合的想法,让他在地理位置上就占了先机。
他们见面的时候,小伙子饶勇平时滋生出的少言寡语的木讷,也没成为他被人挑选时的致命弱点。他家泥巴墙、茅屋顶的三间草房,更没成为他们走到一起的有效障碍。总之,远兴显示出了一副什么也不挑、什么都满意的样子来,似乎对方只要是个男人,就什么都满足了似的。当时,对方没有给她提任何要求,一如他的木讷一样。在她心里,饶勇尽管要比她大出好几岁,条件也不占优,但人家没嫌弃她这个二手货、肯接纳她,已经很不错了。她从七棵树村搬到落水村去,本身为的就是慌不择路地逃离。
他们结婚的时候,七棵树村的人作为娘家人,还是去了不少的人为她祝福。尽管如此,那酒宴也只开了三四桌,足见饶勇家在落水村是不受人待见的。
婚后,她的生活如她希望的那样在平稳中度过。但他们那过于平淡,平淡得有些窒息的生活,还是过早地泯灭了她心中时时升起对未来的向往。他婚前一眼就能看得见的木讷,婚后也没能改变多少。他的笨拙倒是她在结婚以后才发现的,凡是眼窍活,他都无法干好,也没什么手艺,只是凭一身的蛮力气下地干活。其他的事就靠她的使唤去完成了。
谈不上他对她有多好,也谈不上他对她有多不好,也许仅靠这一点就足够了,最起码他给了她一个家。但有一点,他的心思都放在了家里。他是个很把家的人,像其他的花花肠子,他也生不出,也不会有。她是一方田地,他能把它开垦好就足够了。
他们在一起的第二年就有了饶春,第四年就有了饶夏,似乎像完成了任务似的,他们想要个儿子作为强劳力挣工分的愿望也没实现。最后,连个女儿也再没生出来,他们就到了无法再生育的年纪。
第三章:心意已了
一
令众人没想到的是,被病魔折磨得够呛、到后期还干脆卧了床的远兴老人,平时连想靠墙看一眼外面绿色的愿望也不可能的她,竟在回到熟悉的老屋的第二天下午奇迹般地站立起来了。她像个蛮有兴致的人,披着一件御寒的外衣,拄着拐杖,被人搀扶着,站在屋檐下的街沿上向四周张望。
搀扶她的是幺女儿饶夏。一早幺女儿就发现了母亲的精神大有好转。还在床上躺着时——当然,她也不存在起不起床的问题,她本身就长时间起不了床。女儿就主动给母亲找些话来说,她回话的声音一改小里小气的洪亮。而且吐字清楚,思路清晰,不像个久病过的人。
惊得饶夏忙把喜讯告诉了其他人,大家围在远兴老人的旁边嘘寒问暖,她都能回答自如。
人丛中即刻就有人发出了这样的声音,“你别看她病了那么久,现在说不定还能下床了呢!”
“你看你说的有那么怪?她一直病得不轻,哪来的力气下床?”有人又立刻回怼了前面那个人即兴说出来的话。
“你们不相信我还能站起来?”远兴老人做出了个扒开人丛的样子,说了一句能引起大家亢奋的话来。“那我就做给你们看看。”她从压着的被子里动了动身子。
“我的妈妈呀,你都多长时间没站起来过了,悠着点吧!”陪在她身边的饶夏赶忙制止。“你即便要起来,也要我们扶的嘛!”
其他人都识趣地出了门。女儿给她找来了衣服,那衣服摸上去像有点儿回潮了的样子,她准备到火上去烤热了再拿来穿,却被母亲一个劲儿地制止了。“哪有那么娇气,又不是没吃过苦的人……”她迫不及待地拿了过去。女儿准备帮她穿,她像平时发作出来的急性子那样,很快就穿好了衣服。
“拿个帕子给我洗把脸嘛!”
“水还没热。”
这一切都被旁边床上睡着的饶勇老人看在了眼里。他抿了抿嘴唇说:“冷水刺激得很,你还是洗热水。”
“看你说逑的,我有那么娇气?以前冬天,我打破冬水田的零冰,洗一家人的衣服,几时用过热水?”也许是受那时的精神鼓舞,她仍坚持洗了冷水脸。
“把拐杖给我拿来,我要用。”她坚定地又发出了一道指令。
“妈今天有点神呢!”母亲的反常自然把饶夏乐坏了。“我们扶你,不用拄拐杖了。”她像是对自己吃了定心丸似的把握十足。
“你给我拿来,我自己能走。”
拐杖是在他们进城以后,饶春专门给二老每人买了一根。一开始他们很不用,到了后期除却害羞、想拿它乘力时,又有些拄不动了。昨天出发的时候,饶夏长了个心眼带上了它,母亲即便想再用它,已是不可能的了,只是看怎么处置它,是打算烧掉它好呢,还是埋在她棺木的旁边好,她一时还没做出决定,大概只有看临场发挥了吧。不过,她隐隐约约觉得应该是一同埋进坟墓里好,毕竟是母亲生前使用过的东西。埋在坟墓里,她日后用起来方便。
跨过古老的门槛时,她意识清醒地抬了抬腿。不过,最终跨过门槛用的不是她自己的力气,而且饶夏与邻居两人一起用力的结果。当走到屋檐外阳光直射的一处平地上时,她蹒跚的脚步主动停下来了,左右两边搀扶着她的人也被动地站在那儿。她以打量与审视的目光,回头瞭望曾经居住的老屋。
她示意搀扶着她的人都走开,她们并没有理会。她便直接开口说:“我想一个人在这儿站一会儿。”
啊?!饶夏有些吃惊,随即像知道了什么似的,先松开了埋伏在母亲胳肢窝下的手,用嘴示意呆站在旁边的那个人松手先离去,她自己则不动声色地留了一手,站到了母亲的身后。
二
远兴老人在那处场地上靠拐杖的力量,在她站着的地方定了根。随着目光的深入,她脑子里记忆的幕布在徐徐展开。
她目光始终停留的位置在那新墙上。它看上去,仿佛与旁边黑墙壁的老建筑像完全粘合拢了,它们合二为一形成了一个不能分割的整体。但那黏合的痕迹也是很明显的。不过,那老建筑作为主体的地位,也没被旁边新起的三间房掩盖掉。新建筑只是个依咐而已。
自她从七棵树村“嫁”到后来改名为白鹤村的落水村后,就在这儿住下了。原来那三间有木门槛的老建筑,虽然差得一塌糊涂,但也是个栖身之所。对于它们“三兄弟”的分工,饶勇父母一直沿袭了老一辈的思路没变。一间作灶房煮饭用,一间给老人、一间给饶勇。两间歇房里不但住着人,还堆有粮食以及杂七杂八的东西。他们结婚的新房就是饶勇作为单身汉住的那间。尽管如此,那间房里依然堆放着杂七杂八的东西。不习惯的远兴,一觉醒来闻到的是从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身上释放出来的怪味。
后来,小夫妻俩在老人还没过世时就依咐老墙,在旁边另外修建了三间泥巴墙、茅草顶的草房,算是缓解了因饶春饶夏两姊妹出生以后房子紧张的尴尬。看到家里的祖业没被破坏,两位老人在死去时,都没对这个有“污点”的远兴儿媳有任何的怨言。
当年,筑那土墙用的泥土都是一背一背背上去的。其中就有“自家人该出主要劳力”的远兴所背的。作为背了沉重泥土上墙的女人,她几次差点从那越来越高的土墙上摔下来。
关于这些,此时站立在墙下的远兴老人的脑海里,如翻江倒海的波涛一般,把这些陈年旧事给翻找出来了。
“那时,自己年轻,有的是力气。”想到这儿,她自言自语地说。声音之小,连近处的女儿都没听明白。
“妈,你说的啥呀?”
“没说啥、没说啥……”她又自言自语地说,会心地发出了微笑。
看到一对山雀儿从远处飞来,稳稳地停留在空场地上觅食,她对它们感起了兴趣。她先呆呆地不露声色地看了一会儿,它们丝毫就没在意她的存在,继续低头认真地觅着食。她忍不住迈了步,先是左脚迈出,继而右脚又跟了上去,一切都平安无事的样子——这给了她勇气。给了她向前走,随心所欲自由观察周围一切的勇气。
她的心情好极了,尤其是看到周围久别的一切,她的脸上放出了异样的光彩。
三
旁边的人都呆住了,没想到已病了多时的远兴老人,居然还有这么大待开发的潜能。就连她最小的女儿饶夏——都觉得以前没早听从母亲的意见,没把她早点送回家来,简直就是个错误。使得白白地耽误了她病情好转的时间。
就在大家忘了远兴老人还是个绝症病人的一刹那间,甚至有人还在心里正为她祝福的时候,她犹如一棵风烛残年的古树重重地倒下了。她的这一倒下,完全打了人们一个措手不及。
听到屋外人们的哭喊声,原本静静地躺在床上、相濡以沫几十年的老伴饶勇老人,心里那个“回光返照”的念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落了地。他发出的哇哇的哭泣声,像个孩子那么纯粹。
忽然倒下去的远兴,迅速被人们抬到了床上。她两眼半睁半闭,嘴角微微蠕动……对她来说,她是还有话没说完的,还有很多想见的东西没看过来的。她的大女儿饶春就没见到啊!
她的脑海极快地闪过了很多镜头。饶春结婚以后,她去了她那陌生的城市,把大孙子带到了上学。本来还想给女儿女婿们的小家再帮着料理一阵子的——面对每天忙得不可开交的他们,她也只能做得了这些了。饶夏却左一个电话、右一个电话打来,催促她快回去,回到下一站的他们家去帮带孙女。好在二女儿把家安在了本县,不然她又得在老家与他们那小家之间来回奔波了。孙女很小的时候,就把她带回了老家,老伴儿也常帮着带。但后来孙女能进幼儿园了,她每天又负责接送……长时间把个孤老头子留在了家里看门。他不会煮饭,也不会照顾自己。等她完成这一次又一次任务回到他身边时,他瘦了很多,病也出来了。
“快看,她不行了,不行了……”有人突然这样说,饶夏三步并作两步地奔到母亲的床前。她的眼泪如断线的珍珠在无声地掉落。
这时,人们看到的是远兴老人呆滞的、没有任何光泽的目光,在天花板上定格。嘴角也在痉挛了几下后,停留在了半张半合的位置上……
直到旁人沉重地发出“她已经走了”的嘘声后,远兴老人都没有完全把眼睛、把嘴唇结合上。
匆匆赶回家来的饶春,跪到她的遗体前,嘶哑地说:“妈我回来了,您的大女儿饶春回来了,您不要欠心我了,您安心地去吧!”那半睁着的眼睛、没合拢的嘴,才在她手的作用下,终于合上了。
四
安埋远兴的时候,考虑到饶勇老人行动不便,儿女们更不愿意在那种环境下再去刺激他,便派人自始至终守在他身边。把他留在屋内,也许是个最好的决定吧。屋外的喧嚣热闹,实际上他都没感受到。
但实际上,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呢!那天早上他什么也没吃,只是默默地流泪,一句话也不说,一个劲儿地耷拉着脑袋。
怄白烟子的三个下午过去了,第四天早上,两个女儿和两个女婿,把饶勇老人扶到了他老伴的坟前。“爸,妈就葬在这里的,离家近,她随时都可以回家看看。您就不用欠心了,养好您自己的身体。”大女儿饶春附在老人的耳边大声说道。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爸爸——饶勇老人既没哇哇地放声大哭,也没掉下一滴眼泪。他呆呆的眼神,甚至连那座新坟也没多看几眼,而是把呆滞的目光久久地投注到了新坟旁观的一块空地上。那里足够再葬一座坟茔的。
末了,他们这一家人又拉上了搬回来的东西,直奔城里而去。来送别的乡邻们,有很多是年轻时就打过交道的熟人,饶勇老人用恋恋不舍的眼神望着他们。在车子发动的一刹那,他伸出手来,忽然说道:“要不了多长时间,我也该回来了。”
这话,也许无人相信,也许有人在心中默认。不相信的理由是,他哪说得有那么准呢?相信的理由是,诚如远兴老人心中估摸着自己命不久矣,才那么执着地闹着要回家一样,结果就死在了她年轻时奋斗过的土地上。一个人对于自己的归期来说,心中大致是有数的!
事实也的确如此。饶勇老人在三个月之后,虽然没能像他的老伴那样,把最后一口气断在了老家,但他的那副老骨架,还是安葬回了生育他的地方。
又一座隆起的新坟,如愿地葬到了远兴老人坟墓的旁边。算是给孤独了一阵子的她,找到了一个陪伴。
为此,有人在坟旁题写对联,生前是夫妻,死后做邻居。横批: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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