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都拉斯是青鸟都不到的地方。”三毛在她的《万水千山走遍》中曾这样描述。在童话世界里,青鸟是幸福的象征,而她觉得这不幸福。“RepúblicadeHonduras”这是洪都拉斯的西班牙语,意思是“无底的深渊”。我不以为然。
我来洪都拉斯已经十二年了,在特古西加巴开着一家中餐馆。洪都拉斯,怎么说呢,这里四季如春,气候宜人,很多来自美国的老人在这儿养老。说乱也乱,贫穷,混乱,和暴动,冲刷我的感官体验。事实上,我刚来这儿的时候,江湖还是一片混乱,像我这种做小本生意的人经常要面对当地黑恶势力的欺凌和赖账。“五块十块,你提醒他给钱。他不给,还叫来一群人,把整个店撸掉”这是常有的事。曾经有段时间,只要一合眼,我脑海里就浮现地痞恶霸拆店的画面,我整夜整夜地失眠。
但我什么也不怕,即使是这样的“大场面”,我是从来不怵的。谁要到我店里弄事情,我直接干死他。我从来都是去最乱的地方开店,乱的地方才有钱赚。过了几年,我站稳了脚跟。攒够了钱,我做了个不大也不小的房子,娶了个不美也不丑的老婆,生了两个孩子,第一胎是女孩子,第二胎是男孩子。十二年了,我好像哪儿也没去过,每天除了厨房还是厨房,我习惯了待在十平米的小屋,扎实地和食物打交道。我想念蒸饺,拌面,扁肉还有馄饨。不过既然来到这里,我做饭不知不觉地就混杂了传统和拉丁美洲食物的特点。我也做烤肉,我也喝红酒,我爱上了炸猪皮配一杯蓝山咖啡。对啦,由于这儿盛产咖啡豆,所以大家都把咖啡当水喝。呐,隐约感觉,风云际会,江湖变幻,都在我的勺下。
我本来打算,等长女结婚,儿子也能独当一面的时候,就关上店门,和妻子出去走走。我想我这一辈子什么没经历过呢,我本想普普通通过完这一生的。然而,我算是明白了,患难是不可避免的。我的心到底不能平静,我是当家的,一家人的吃穿、柴米油盐酱醋茶摆在眼前。我得活下去,不,不仅是活下去,我得设法逃出去。
夜晚的洪都拉斯是最热闹的。月亮升起的时候,流浪的小狗们在巷尾垃圾桶边就着熏烤肉和大白菜进行线下聚会;混血儿女孩四处游荡,她们穿着另类,暴露,透着惑人又危险的味道。我点燃一支烟,缓缓吐出一口烟雾。妻子穿着黑色蕾丝上衣,系着红围裙,在烟雾升腾中,鲜红的小龙虾,青翠的葱段,金黄的大虾,堆成山的螃蟹和皮皮虾,所谓人间烟火。我看了很久,很久。
店里放着歌:“Siboney yo te quiero yo me muero por tu amor ,Siboney al arrullo de la palma piensa en ti ,Ven a mi que te quieroy de todo Tesoro eres tu para mi……” 听着这首Siboney,我感到热血,Siboney是古巴的一个民族,在抗击外来侵略时,不论男女老幼,从香蕉地里,从咖啡园里,从矿洞里,来到战场上,同仇敌忾,坚韧不屈,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最后全部英勇牺牲。我吐出最后一口烟雾,他妈的,我要去美国。
我还真就这么干了。我开着车,带着一家四口。跟着难民大潮,几经辗转,洪都拉斯下起了“鱼雨”的时候,我们已经到达墨西哥边界。我早听说,不要开好车去墨西哥边城,恐怕黑帮会在某条小路上拦你吧。我不怕,我车很破。有两次,警察把我拦下来了,由于我西班牙语极其糟糕,他们一把我拦下来,我就把准备好的二十美元纸币塞给他们。我知道,这样可以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我还听说,在有的边界,任何人从美国往墨西哥入关,基本上畅通无阻,连铁门、隔离杠都不关。然而,从墨西哥去美国就是一件很漫长的事情了。我没有美国护照,我想偷渡。
我还真就这么干了。不过,在这之前,我也不知道是什么路吧,我又被拦下来了,鬼晓得是谁,反正不是警察,也不像黑帮。他们三个人,有两个吧,还他妈挺壮的。我什么都不怕,谁挡我,我就干死他。他们甚至不和我商量一下,就过来要砸我的车。很好,我也不讲什么规矩了。我拿起斧头砍人,烧掉,藏到河边的草窠里。我烧得很彻底,只有这样,草窠里才不会招太多蚊虫。不会有人发现的,我知道。
我高估了自己。子弹穿过来的时候,我突然间听清了奶奶临死前的那句话。我看见妻子还很年轻,爱把眼睛张得很大,爱坐在我店门口左拐一公里的大花园里的秋千上悠悠的荡;我看见两个孩子刚出生,刚学会走路,第一次叫我爸爸,在街头巷尾追逐。我沉下去,像一巨陈年的棺椁,落入眩晕的深渊。
子弹穿过来的时候,我突然间听清了奶奶临死前的那句话:
“这辈子就活一回啊,没意思。”
有意思,奶奶,真的。我看见青鸟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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