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我,离开穷乡僻壤的黑土地,远离家里的是非纷扰,没有谩骂压榨,没有冷嘲热讽,我很庆幸,一个人逃出来,我很庆幸,没被嫁给一个老男人,只为了3千元的彩礼钱,我很庆幸,随拖拉机,货车跑出的我没饿死。
我捡过垃圾,睡过桥洞,吃过馊饭,我想我一辈子也就这样了,脱离苦海也没进什么福地,能活着都是老天的恩赐。
一天,我在桥洞下面啃着捡来的黑馒头,已经布满霉斑,无所谓了,能填饱肚子就行,一双红色高跟鞋走到我面前,我低着头继续啃黑馒头,“想不想以后填饱肚子,穿好衣服,还有地方睡觉?”我停了一下,没搭理她继续啃,“你想一辈子都这样?你就没梦想?”我想她说动了我,我穷,真的是穷的要死了,没文化,没熟人,连普通话都不会说,打工都没人要,可我也有梦想啊,我想找个对我好的人,就像村头的大军哥夫妇,恩恩爱爱的,多好,我扔掉黑馒头,站起来,我不懂也在乎她是谁,再差还能比现在差。
现在想想,我感谢红姐,我一直叫红高跟鞋的女子红姐,她只是把我带到娱乐场所,只是让我卖而已,如果她让我携带毒品过境,让我拐卖人口,让我贩卖器官,这些都是比妓女,比乞丐还贱的职业,我庆幸能成为一个妓女,感谢有人需要我。
我喜欢客人叫我幺妹,叫我傻丫头,不管他们对我甩鞭子,缠绳子,电击,滴蜡,只要吆喝一句幺妹,走了回家造娃,我就屁颠屁颠的跟去,似乎这话有魔力。
一天,店里来了一个精瘦的男人,长的很干净,就是有点弱不禁风,一个人默默地喝着酒,我喜欢不爱说话的男人,就像村头大军哥一样朴实,我默默地观察他,他每天晚上都来喝酒,一个人谁也不搭理。
那天,我被一个变态的老男人折腾的半死不活,回到店里已经后半夜,他还在那里喝酒,我头一次这么有勇气的走上前说话,“我陪你喝吧,一个人喝多没意思”,说着我拿起一杯鸡尾酒就灌进了喉咙,冰凉的酒水刺激的我一阵呛咳,就这样,我们认识了。
他陪我逛街,陪我看电影,陪我压马路,陪我吃路边摊,那种幸福的感觉,我想村头的大军哥他媳妇都不一定感受过,那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刻。
店里的黄毛姐说,傻丫头,可别被人骗了,干我们这行的,是没资格谈爱情的,我不懂,这就是爱情吗?可他也没骗我啥呀。
我们继续每天的疯玩,我照样接客,他不会说什么,只是看到我的伤,会心疼的安慰和拥抱我,我觉得这就够了,我又不求什么。
我主动献身的那天,他说,傻丫头,你别后悔,我后悔?怎么可能,天下所有男人站我面前让我挑,我都不会后悔,我们在一起了,幸福就是我脸上花儿般的笑容吧。
店里的黄毛姐又说,傻丫头,你了解他吗?知道他家庭情况吗?他有没有老婆孩子?他是干啥的?他要爱你咋不给你赎身?你咋这么傻,啥都不知道就跟了人家?
我想了想,什么事都不怕,就怕他有家庭,我可不能当第三者,我急叨叨的跑去问他,他温柔的摸着我的头说,傻丫头,我没结婚也没孩子,如果我有病,你还会爱我吗?那怕啥,有病治病,治不好我也陪着你,他温柔的笑着,温柔的摸着我的头。
我们在一起两年后,他自杀了,留给我一套房子,一笔钱,说是给我养老,我静静的蹲在他墓前。
他不知道,我早知道他有艾滋,干我们这行的,别的病不清楚,这种病谁不懂,谁不是小心加小心,就怕得了再也干不了这行了;他不知道,从跟他在一起后,我就再也没接过客了,我怕会传染给别人;他不知道,我一直吃避孕药,就怕有孩子也会被传染;他不知道,其实,我根本不在乎这个病,我在乎的是他脆弱的心;他不知道,如果没有他,我一个人就算是有房有钱,又跟当初睡桥洞啃黑馒头有啥区别。
黑暗中,我站在滚滚的江水之上眺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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