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从其欲,皆得所愿。故美其食,任其服,乐其俗,高下不相慕,其民故曰朴。”——《黄帝内经·上古天真论》。
不得愿,五斗米的折腰……
摘抄一段,今日不写。
回不去的农村,做不了农民哥。焦心的城市,创业而已罢了。
好友送了一句话:
既不想当傻猪,又留恋尘俗……
湖南之苗人,男女並耕,山多於田,宜穀者少,燔榛蕪,墾山坡,種芝麻、粟、米、麥、豆、包穀、高粱、蕎麥雜糧。
既種三四年,即棄而別墾,以墾熟者磽瘠故也。棄之數年,地力既復,仍墾之。腰背負籠,出入必具。其籠以竹為之,旁有兩繩貫於兩肩,秋成以穫雜糧,平時以負柴薪。負重致遠,則先用背杠。
背杠以木板為之,形如半枷,置於項後,著於肩,貫繩以繫其首,然後背籠負物,肩與首並用共力。
婦亦知飼蠶,惟不知育種。春時俟漢人所育之蠶出,輒結伴負籠以貨物易之。育成,上簇成繭,抽絲染色,製為裙被之屬,作間道方勝雜文。
第不如永順、保靖峒錦作鶴鳳花鳥之更工緻也。亦能績苧織布。其機矮,席地而織,布亦堅厚耐久。
耕之外,亦事牧畜,牛、馬、犬、羊、豕、雞、鴨之類最多。所重者牛,恆為人所盜,然不用以耕,惟供口腹、資貿易而已。
《清稗类钞·农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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