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梅雨季。窗外的连绵细雨已经下了很多天,樱子坐在电脑前发呆。
十八岁生日那天,她意外地知道了自己身世的秘密,一盆惊涛从天而降,把她浇了个七零八落,平静的生活从此被一棍子打碎。
梅雨季到来时,她的生日也如期而至。
这天,樱子的母亲把平日里很少穿的白色绸缎旗袍拿出来,用蒸汽熨斗抚平细小的皱纹,旗袍上面两朵淡紫色的荷花衬托出她往日的风采。
樱子的干妈秦姨今天早晨特地去发廊盘了头发,穿了一件暗红色的裙装,把依旧保养的很好的身材彰显得恰到好处。
秦姨移民到瑞士已经十多年了。老公心梗去世后,她投奔了在瑞士的女儿,女儿和女婿都是医生,收入颇丰,岁月安稳。
秦姨是母亲的好闺蜜,她们自幼在一个学校读书,两家又是世交,于是,她俩金兰结拜,成了一对好姐妹。
这天,家里十分热闹,阵阵香气从厨房溜出来,香味吊起人们的胃口令他们急切地等待着开饭的时刻。
樱子平时不怎么进厨房,母亲心痛她考大学已经辛苦,做饭这等事将来再学不迟。
作为典型的上海女孩,此时她已长得身材高挑,肤若象牙,一双丹凤眼目若秋波。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从小被富养出来的大小姐气质。
母亲和秦姨正在厨房里聊得热闹,锅里蒸着的土鸡汤丝丝作响。俩人很久没见了,诸多的话正急切地涌出。
樱子走到厨房门口,在鞋柜里找那双穿过一次的高跟鞋。厨房的推拉门虚掩着,两个女人的窃窃私语钻进了她的耳朵。
只听秦姨说,“你准备何时告诉樱子?你答应过我,她满了十八岁就会说出来。你知道,这个年轻时做的决定,让我一生都活在懊悔之中。”
秦姨犹豫了片刻后接着说道 “ 如今,我又查出了肺癌,也不知还能活多久,心底的这个秘密像块石头似地压着,搅得我日夜不得安宁。”
母亲悄声说,“我是答应过你,但是现在后悔了。当时的约定太幼稚,为什么一定要告诉她?樱子会受不了的,她会认为这么多年我欺骗了她,她早已经把我当做亲妈了啊!” 养母的口气充满了无辜。
秦姨听到这话,正在切菜的手僵在了空中,刀落下时,食指上的鲜血已经冒出。
家里的大人们顿时忙成一团,找出创可贴为秦姨止血,包扎,有人提议去医院,刀口确实有点深,不知道的人还以为秦姨是故意切到了自己的手指。
没有人注意到,刚才这番对话,粒粒如钉,直插樱子的心脏。
樱子夺门跑了,她来到小区花园最僻静的角落里泪水成河。
原来干妈和干爸竟是自己的生身父母!!!
难怪怎么看都感觉他们和自己有着某种隐秘的联系。干妈的女儿,长着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丹凤眼,同样的细高挑身材,嘴唇薄而小巧。
每次干妈看自己的眼神都充满着说不尽的关切和怜爱。去了欧洲后,更是频繁地微信联络,以至于养母忍不住吃了好几次陈醋。
樱子从记事起,就夹在两个母亲中间,被她们的爱争夺着,撕扯着。两个母亲都是极其要强的人,社会早已把她们逼迫成内隐的悍妇,表面上虽然依旧温文尔雅,内里却是主意明确,意志坚定的妇人。
这也是早年她们彼此惺惺相惜,互相欣赏并金兰结拜的主要原因。只是后来,一个信佛,另一个笃信了基督。
信佛的养母成为有名的中医,家里的一切以中国的养生之道做为生活的标准。到什么季节,吃什么补品和汤汁,十分讲究,穿衣打扮也遵循着中国的传统美,颇有三十年代老上海美人们的遗风。
而干妈秦姨则是学建筑的高材生,崇尚西方的开明思想,读世界名著,听小夜曲。家里注重情调和开明的氛围,一儿一女先后在英国留学,毕业后都成为事业有成的精英。
养父一直把樱子视为掌上明珠。他是技术工程师,每天下班回来,一定会给樱子带一份点心,他把点心包在他的带饭包里,使之到家后仍然保持着温热。
养父心灵手巧,擅长做各类玩具,一到周末,她穿上一件小格子背带裙,和父亲在黄浦江边放风筝。湿润的海风吹来,云一层一层地堆积着,最顶上的一层被落日镶上了金边,海鸥在金边上下旋转飞舞,宛如她快乐的心。
那个年代不是独生子女盛行的时候,她却是家里唯一的孩子,显得格外引人注目。加上她个子很高,从小就感觉自己鹤立鸡群,不属于众生的任何部落。
再后来她渐渐长大,两个女人对她的暗中争夺,使她苦不堪言,时常想逃得远远的。
今天,她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后,开始想一个问题,生恩和养恩,孰轻孰重,没有生恩,哪来养恩?生是一时,养却是一世。可是,生母并没有消失,一直默默地奉献着她的爱,甘愿做一个干妈并屈尊在后。这是怎样的隐忍和疼痛?
樱子想不通为什么把她给了别人?
养父说,1968年樱子出生时,母亲因外祖父的海外关系,被扣上了特务帽子。此时,哥哥姐姐已是少年,只有她嗷嗷待脯。
母亲被抓后,父亲抱着5个月大的樱子来到养母家,恳求他们给这个可怜的孩子一条生路。养母自从结婚,不曾生育,曾和秦姨开玩笑说,你如果生了老三,就给我做女儿吧,我们一定好好待她,视如己出。
当时一句玩笑话,哪想到一语成谶。
文革后期,秦姨归来,樱子已经六岁。两位母亲相约:等樱子十八岁时,便告诉她真相。
一转眼,樱子长成挺拔秀丽的少女。
干妈想让她去英国留学,但是樱子似乎不像她的一儿一女那么擅长考试,她没考上重点高中,从高一起,她越学越觉得吃力了。
干妈很吃惊,她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倒是养母豁达乐观,一切顺从天意,不和自己较劲,她说:考进什么大学都好,只要健康快乐,就是完美人生。
很快,樱子到了择偶的年令。
樱子的养母,认了个干儿子,虽然没有带在身边,却是付出了极大的心血。
干儿子叫龙凯,家境贫寒,自幼懂事,他的学费和像样的衣服都出自干妈。如今,樱子理解了,为什么养母会有一个干儿子,或许她的心里一直缺乏安全感吧?或许她想着,万一有一天,女儿对亲生父母的爱超过了对她的爱,她也可以有个爱的寄托在这个世上,不至于孤老终死吧。
可是千不该万不该,养母不该有让她和龙凯结婚的意思。
在樱子心里,龙凯就是哥哥。她幻想中的白马王子来自远方,带着神秘的气息和北方人的高大帅气。在她眼里,上海男人都是那种下了班在自行车上挂两条带鱼回家,给女人做两个小菜吃吃的凡夫俗子。
和她观点一致的还有生母秦姨。她总是说,千万不能找上海男人,一定要把眼光放远,在世界范围内寻找,你的人生只有一次。秦姨的大女儿,就是找了瑞士的白人做丈夫,每天下班回来第一件事,亲吻妻子,然后下厨。帅气体贴又多金,实乃世上珍品。
上海男人只看鼻子底下的钱财,琐碎,计较,不会有大出息,干妈拖着上海腔说。
樱子不知如何是好,说到底,她惧怕婚姻。婚姻这种恩惠,比生恩养恩又有所不同,它包含着情欲的施舍,不啻是人生的奢物,更是传宗的给予。但她无法抗拒养母的安排,养母做事,柔中带刚,不知不觉中,你就会按着她的意思去做。所有的一切似乎自然发生,水到渠成,家人迎来了一对新人的婚礼。
龙凯很优秀,企业经营的风生水起,家里的收入直线上升。
樱子的儿子随之到来,更为小家庭带来了快乐,养母觉得一生的幸福从此圆满了。
可是樱子身上到底流着秦姨的血脉。她骨子里有一个声音在说,要主宰自己的人生,走到更远的世界去,为自己而活。
这天下班回来,她对老公说,厂里要进行国企改造了,她想把羊毛衫厂承包下来。她已经挑选出二十几个技术出色的女工,她们都愿意跟她干,在这之前,她只是厂里的设计人员而已。
龙凯专注地听着,看到她眼睛里有两团火苗在跳跃,他以为自己听错了,在他印象中,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妹妹,根本就是个卖火柴的小女孩,总是需要别人保护和呵护的。怎么今天,竟然要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了呢?
此事谈了几次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的妻子竟然是个非常固执的女人。既然谈不拢,只好让她先试一下,等她败下阵来,也就会老老实实的回家看孩子了。
结果,事与愿违,她的生意越做越好,利润一路飙升,亮瞎了所有人的红眼。
第二年,厂子扩大经营,引进了欧洲的生产线,产品出口到日本和美国。樱子请了翻译,常飞到国外去接受订单。
龙凯沉默了。他越来越被妻子忽略,儿子交给了干妈,他就到干妈家里去吃饭。自己的家里到处蒙着灰尘,冷锅冷灶,了无生气。
终于,在两周没见过樱子之后他说,“你如果坚持一味地干下去,咱们就离婚吧!”
樱子看着他,很平静地说,“离吧!儿子你来带!”
离婚后樱子将全部精力放在企业经营上,这一干,就是十六年,直到儿子十八岁去了纽约。老公一直没有结婚,他和养母说,他要等着樱子回心转意,他对此深信不疑。
樱子越来越觉得亏欠所有人,尤其是儿子。在他成长的过程中,除了外婆就是父亲,很少见到母亲,为此,他们已经日益疏远了。
后来,樱子的双眼开始流泪,怕光,刺痛。体检发现,樱子的眼睛几乎要失明了。医生说,你做事太拼命了,如果不想瞎掉,就把厂子关了,好好静心调养,或许会有转机。
她突然意识到,再不补救和儿子的感情,她就将失去他了。于是,把生意转给了朋友,安顿好跟了她多年的工人,跑到纽约,为儿子做饭煲汤,一心一意地陪着他。
冬天来了,纽约雪花纷飞。那个该出现的人终于来了,他是英国长大的华人,移民到美国二十多年了,老婆去世有几年了。经朋友介绍认识,两人一见钟情,认识两个礼拜就谈婚论嫁了。
欧洲的生母即将离世,她对樱子说:我对不起你,你是我最爱的孩子,上帝惩罚我,让我得了肺癌。今后你最好在美国生活,离开养母的控制,你才能按自己的心愿活好下半生。
儿子毕业了,回到上海去帮着父亲经营企业,养母渐渐年老了,却依然硬朗,头脑清晰,樱子虽没有在身边,但是常飞回上海看她,带回各种补品,极其孝顺,老人也颇感安慰。
养母已不再强势,她的心似乎开始柔软,每年秦姨的忌日,她都会烧三炷香,在袅袅的烟熏中,她泪流满面。
梅雨季节再来时,一切已经非常不同,瞒着养母,樱子结婚了,老公很爱她,樱子感觉这才是她一直以来向往的爱情,她终于迎来了人生由自己做主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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